监理、咨询及其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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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范本(12篇)

监理合同范本(12篇)

监理合同范本(12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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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涉及哪些合同

工程建设涉及哪些合同

工程建设涉及哪些合同1. 工程施工合同:这是工程建设中最为常见的合同类型,它详细规定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约定的质量、时间和成本完成建设任务。

施工合同通常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安全环保要求等内容。

2. 设计合同:设计合同是指业主与设计单位之间就工程设计工作达成的协议。

设计合同规定了设计单位应提供的设计文件种类、设计深度、设计周期、费用支付等条款。

3. 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是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明确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的职权和责任。

监理合同通常包含监理服务的内容、服务期限、费用结算方式等。

4. 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涉及工程建设所需材料、设备的购买。

这类合同规定了供货商的供货范围、价格条款、交货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

5. 咨询合同:咨询合同是指业主与专业咨询机构之间就特定咨询服务达成的协议。

咨询内容可能包括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市场研究等。

6. 租赁合同:对于需要租赁设备、机械或其他资源的工程项目,租赁合同规定了租赁物品的使用期限、租金、维护责任等。

7. 劳务分包合同:在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商可能会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

劳务分包合同就是规定分包商的工作范围、工期、质量要求等的合同。

8. 土地使用合同:如果工程建设需要使用土地,那么与土地所有者或政府签订的土地使用合同是必不可少的。

该合同会规定土地使用的条件、期限、费用等。

9. 融资合同:大型工程建设往往需要巨额资金支持,融资合同则是在金融机构和业主之间关于贷款事宜的约定。

10. 保险合同:为了规避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也是必要的。

保险合同会明确保险范围、保险金额、责任免除等内容。

每一种合同都有其特定的法律要求和行业标准,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各方都应该仔细审阅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由于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很多时候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对标准合同范本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监理服务合同模板

监理服务合同模板

监理服务合同模板甲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乙方(被监理单位):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为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监理服务合同。

一、监理服务的内容及范围1. 甲方承诺在乙方建设的工程过程中,提供监理服务,确保工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施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2. 监理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施工方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控制;监督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工程质量验收等。

二、监理服务的费用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费用。

2. 监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监理服务的期限1. 本监理服务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2. 如需延长监理服务期限,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四、监理服务的责任1. 甲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监理规范,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准确记录工程进度和质量。

2. 甲方应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对施工方、乙方以及其他相关方保持保密。

五、争议解决1.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应提交至有关仲裁机构解决。

2. 本合同的效力和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六、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监理造价咨询合同6篇

监理造价咨询合同6篇

监理造价咨询合同6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监理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指定的工程项目的监理造价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乙方将依据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提供全面的监理造价咨询服务,确保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合同范围与工作内容1. 工程造价预算、决算审核;2. 工程造价监控与分析;3. 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报告;4. 提供工程变更、洽商评估意见;5. 协助甲方进行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6. 其他与监理造价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毕结算后终止。

四、费用与支付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进度,支付相应的监理造价咨询费用。

具体金额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及双方协商确定。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咨询费用,每期支付比例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毕结算后,进行最终结算。

3. 乙方应在每期收到款项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应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确保乙方能够顺利开展监理造价咨询工作。

2.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判断,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与意见给予充分考虑。

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高质量的监理造价咨询服务,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技术、商务等秘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收集到的甲方资料,应妥善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咨询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工程服务合同纠纷管辖规定

工程服务合同纠纷管辖规定

工程服务合同纠纷管辖规定一、基本原则本工程服务合同纠纷管辖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确保双方当事人权益,促进工程服务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得到公正、高效的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工程服务合同的特殊性,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签订并实施的工程服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

三、管辖法院的确定1. 若工程服务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一旦发生纠纷,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指定法院提起诉讼。

2. 如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可根据以下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原则:原告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地原则:原告也可以选择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签订地原则:如果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可以将合同签订地作为管辖依据。

3. 特别规定:对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可以由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管辖争议的处理当双方对管辖权存在争议时,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解决:1. 协商一致:鼓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确定管辖法院。

2. 仲裁条款:如果合同中含有仲裁条款,应依照该条款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 法院裁定:若协商不成或无仲裁条款,任何一方均可向其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确认管辖权,最终由法院裁定。

五、其他相关规定1. 级别管辖: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影响范围,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将按照级别管辖的规定受理案件。

2. 地域管辖:除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循地域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

3. 特殊情况下,如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应从其规定。

六、结语本规定为工程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提供了标准化的指引,有助于减少因管辖问题引发的额外争议,保障合同执行的顺利进行。

建议在签订合同前,各方当事人应充分沟通,明确合同中的管辖条款,以便于未来可能产生的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6篇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6篇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就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向乙方进行咨询,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宗旨及服务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咨询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方面的咨询。

乙方将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甲方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咨询服务。

二、服务内容1. 工程项目规划咨询:为甲方提供工程项目的前期规划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等。

2. 工程设计咨询:协助甲方完成工程设计的各项工作,确保工程设计方案合理、经济、安全。

3. 工程施工咨询:为甲方提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与指导,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 工程监理咨询:协助甲方进行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

5. 其他相关咨询: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三、服务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_____年。

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提供的工程咨询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另行商定。

深圳市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

深圳市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

深圳市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甲方:【甲方公司全称】地址:【甲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乙方公司全称】地址:【乙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具备工程监理服务需求,乙方承诺具备从事工程监理服务所需的资质和能力,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合同目的1.1本合同的目的是为甲方提供工程监理服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以及监督施工方的合法合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2本合同也适用于甲方可能额外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具体细节双方可在后续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二条服务内容2.1本合同涵盖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前期调研与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审查、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核、施工质量控制、施工现场监督、工程变更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

2.2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工程监理服务,并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及相关问题。

2.3乙方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监理人员,确保服务质量。

第三条服务费用3.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总额为【具体金额】。

3.2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支付时间】。

如甲方延迟支付,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3.3若发生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服务费用,但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情况解决后继续支付费用。

第四条合同期限4.1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具体时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若乙方提供的工程监理服务需要延长,双方应协商确定延长期限和相应的费用调整。

4.3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续签或解除合同,应提前【具体天数】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条保密条款5.1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5.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6.1任何一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监理咨询服务合同6篇

监理咨询服务合同6篇

监理咨询服务合同6篇篇1监理咨询服务合同一、甲方(监理单位):______(监理单位全称),是______省/市/县/区______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为______,本合同授权监理人员为______,姓名为______。

二、乙方(被监理单位):______(被监理单位全称),注册地址为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联系电话为______。

三、监理内容及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被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预防设计和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违反设计文件、规范和标准的情况,对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抽检取样、验收检测等等。

监理范围仅限于监理协议中指定的建设工程范围。

四、监理咨询服务合作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束。

五、支付条件及费用标准: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监理服务费用。

监理服务费用总额为______元整(大写:______)。

具体支付方式与时间约定如下:______六、违约责任: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涉及法律责任时,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乙方(被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上是关于监理咨询服务合同的内容,双方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责任,确保监理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愿双方合作愉快,共同推动建设工程的高质量完成。

篇2监理咨询服务合同甲方: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咨询单位(以下简称“咨询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有承担监理工作所需的经验、技术和能力,乙方需要监理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根据乙方的委托,提供监理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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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2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3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第四条由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

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商,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的准确性。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5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第十六条6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选择工程分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7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

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8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的权利第十九条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第二十条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

第二十二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监理单位的责任9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

业主的责任第二十八条10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业主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二条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11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业监理业务。

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第三十三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

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业主在约定期限内未行使其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2条或第33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

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末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12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六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酬金第三十七条正常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八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单位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三十九条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13书24小时内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其他第四十一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经业主同意后其所需费用由业主负担。

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具体奖励方法参见"专用条件"。

)第四十四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14酬。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六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第四条监理业务:第八条15外部条件包括:第九条双方约定的业主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第十条业主应在____天内对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监理单位自备的,业主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第十五条在监理期间,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__名职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并免费提供____名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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