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中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中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后勤副校长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德育副校长负责主管。
(三)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外(周边和门口),门卫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安全副校长负责主管。
(四)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室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五)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住宿生寝室安全由宿管科负责人主管。
(六)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负责人主管。
(七)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八)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副校长、教务处、政教处、安保处、总务处、宿管科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1.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管理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初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初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1. 背景为了保障学校的安全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制定本初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 目的确保各校区和相关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并对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追究和处理。
3. 责任追究原则3.1 学校校长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有最终责任。
3.2 各校区负责人是各校区安全工作的责任人,需积极组织和推进校区的安全工作。
3.3 相关教师和工作人员负责执行安全工作,应根据自身职责尽职尽责,确保学生的安全。
4. 追究程序4.1 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安全问题时,应立即通知学校校长和各校区负责人。
4.2 学校校长和各校区负责人应即时启动调查程序,确认事件的原因和责任。
4.3 相关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配合调查程序,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情况说明。
4.4 校长和各校区负责人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对相关人员采取何种追究措施。
4.5 追究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
4.6 对于故意犯错或严重违规的情况,学校校长有权决定进一步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5. 追究结果公示5.1 学校校长应组织公示追究结果,确保透明公正。
5.2 公示应包括被追究人员的姓名、违规事由、追究措施等信息。
6. 安全工作记录6.1 学校校长和各校区负责人应建立安全工作记录,记录安全事故和追究处理情况。
6.2 安全工作记录应保存至少三年,并定期进行备份。
7. 监督与检查7.1 学校校长、各校区负责人和相关教师工作人员应相互监督,确保安全工作的贯彻执行。
7.2 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机构有权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7.3 对于监督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和追究责任。
8. 实施和修订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初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试行)

初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试行)为有效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制定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因校舍倒塌、火灾、食物中毒及电力设施、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不善引起伤亡事故,追究发生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各小组分析、协调、通报、整改等内容的安全工作会议。
3、安全检查小组应对校舍进行经常性检查,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加强校产设施及电力设施维护与管理,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各类设备、设施安全有效。
新学期开学前,应对学校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保证安全信息畅通。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学校校舍及消防安全设施、用电设备、避雷设施安全状况的检查鉴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并将检查结果于检查后及时公布。
不按时组织检查的;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或有安全隐患未查出的;对安全隐患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不按规定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维护及瞒报、迟报、漏报学校安全状况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实行校舍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建设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具有工程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应当根据各自职责,规范设计,依法建设,依法施工,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
不得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以及其他危险性劳动,或将学校场地作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如各个年级组违反规定组织学生从事危险性劳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加强对餐厅、伙房卫生的检查、监督,定期对餐厅、伙房卫生防疫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安全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学校需要制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将探讨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模板,旨在为学校提供一个参考。
二、制度目的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和追究机制,加强管理效能,提高师生安全保障水平。
三、责任主体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由以下主体组成:1.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整体安全工作的决策和协调。
2.校长:负有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
3.安全员:负责学校安全管理的日常监督和服务。
4.教职员工:应当积极参与学校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5.学生及家长:应当遵守学校安全规定,积极协助学校维护安全。
四、责任分工1.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管理的总体方针和政策,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措施。
2.校长: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他应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具体职责包括:- 制定学校安全规定,并加强对规定的普及和执行;- 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升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3.安全员:安全员是学校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和监督者,具体职责包括:- 制定学校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和宣传;- 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和跟踪落实;- 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确保学校安全事件的迅速处置;- 协调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安全合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指导。
4.教职员工:教职员工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和主力军,他们应承担以下责任:- 严格遵守学校安全规定,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关注学生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配合学校安全员的工作,主动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和整改。
中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中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中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为保障中学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规范校内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的制度。
中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校方领导对安全管理的责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及管理权限。
2. 安全组织体系,包括成立安全委员会、安全督导等机制,加强校内各项安全管理的协调与监督。
3. 教职工安全管理责任、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明确学生和教职工在校内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
4. 校内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制定安全规定、加强安全宣传、开展安全教育等。
5. 中学学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学生在校内安全管理中的义务,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的惩戒措施。
6. 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包括事件的报告、处理、调查和追究责任等。
中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是保障中学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制度,它能够提高中学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预防意识,增强中学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从而预防和减少社会意外事件的发生。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一、引言学校是培养国家栋梁的摇篮,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保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就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探讨。
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1. 学校领导层的责任学校的安全工作责任首先由学校领导层负责。
学校领导层应当牵头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政策方针,组织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工作重点,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学校领导层应当注重平时工作中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宣传,形成学校全员参与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2. 部门责任学校各个部门也应当有明确的安全工作责任。
例如,教务处应当负责学生实验室、图书馆等安全工作;后勤部门应当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体育学院应当负责学校体育场馆的管理和维护等。
各个部门应当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具体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定期向学校领导层汇报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
3. 教师责任学校教师是学生日常教学的主要责任人,对于学生的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教师应当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其次,要按照学校的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学生进行各类安全演练,加强学生的应急能力和自救意识;最后,在日常教育工作中要注重监督学生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不良的行为习惯,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 事故责任的确定一旦发生事故,学校应当第一时间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
事故调查组由学校领导组成,应当公正、客观地进行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进行权责分明的划分。
在确定责任时,应当分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并将责任区分为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等,以绝对公正的态度追究责任。
2. 责任的排序在确定责任时,应当遵循一个原则,即“责任由上而下、由近及远、由明而暗、有错必究”。
中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2篇)

中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中学师生在校园内发生的安全事件负有责任,并进行追究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中学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的学校秩序。
中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要点:1. 学校安全责任: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责任确保校园内的安全。
学校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校园安全工作。
2. 教师安全责任:教师是学生的监护人之一,负有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
教师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和制止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3. 学生安全责任:学生是中学校园的主体,也要承担一定的安全责任。
学生应遵守安全规则,不参与校园暴力、欺凌等行为,互相关爱,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和谐。
4. 安全事件处理: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事件处理机制,对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教师和学生,可依法进行纪律处分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5. 安全监督和评估:相关部门和组织应对中学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中学安全责任的履行和制度的有效执行。
中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可以切实提高中学校园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
同时,也需要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共同努力,形成校园安全的合力。
中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二)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中学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构建安全、和谐的学校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追究原则1. 安全责任追究原则:安全责任追究是中学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2. 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中学安全工作应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3. 事故防范优先:中学安全工作应做到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提前发现并消除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4. 责任倒查、从严追究: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倒查,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从严追究。
5. 合理科学、公正公平:在进行责任追究时,应当根据事实、证据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合理科学的评判,并确保公正公平。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学校安全事故频发,给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严重影响校园稳定和教育质量。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推动各级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必须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这一制度的建立,能够明确学校安全工作各方的责任,强化对责任人的追究,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性与效率。
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原则1. 预防为主。
制度建立基于预防为主的原则,强调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隐患排查与整治,确保事故不发生。
2. 责任明确。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应明确到具体职责岗位,实施责任细化、分工合理。
3. 先行先追究。
在出现安全事故后,责任追究的优先原则是先行先追究,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4. 公开透明。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应公开透明化,制度的实施过程和结果应向社会公开,受到监督。
三、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的履行主体1. 校长。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制定学校安全制度和流程,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
2. 区教育行政部门。
区教育行政部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对存在违反安全规定行为的学校,应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学校各级领导。
学校各级领导应履行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问题关注,并做好与家长的沟通。
4. 安全保卫部门。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执行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体制,加强安全监控与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保障学校师生的安全。
5. 教职工。
教职工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层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制度,督促学生遵循安全规定,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序1. 隐患排查与整治不力的责任追究对于未按照规定及时查找、报告和整治安全隐患的责任人,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追究:(1) 谈话告诫。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中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后勤副校长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德育副校长负责主管。
(三)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外(周边和门口),门卫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安全副校长负责主管。
(四)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室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五)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住宿生寝室安全由宿管科负责人主管。
(六)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负责人主管。
(七)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八)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副校长、教务处、政教处、安保处、总务处、宿管科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管理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白天宿舍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夜间宿管科值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7.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门卫安全工作:门卫校警为直接责任人。
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8.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9.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分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10.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2.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安保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3.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
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部门一但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生处。
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
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
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夜晚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后勤副校长对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七)医务室对传染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校内流传,追究医务室负责人责任。
(八)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九)学校集会、做操应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
组织集会、做操负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组织者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十)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十一)本制度从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