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论”的对与错
白马非马论

在我国战国中期,赵国的公孙龙在《白马论》中提出了诡辩论的命题“白马非马”。
公孙龙认为,事物和概念都是有差别的,所以概念与概念之间也绝没有联系。
在他看来,“白马”与“马”这两个概念不同,因此它们之间毫无联系,从而推断出:“白马”不是“马”。
他认为“白马”这个概念是既名“色”又名“形”的,而:马”这个概念只是名“形”,故而“白马非马”。
公孙龙为了证明“白马非马”的命题,提出了另一论据:“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
”这样论述自然是荒唐可笑的。
“白马非马”的命题错在何处呢?从根本上说是割裂了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是主观任意地混淆和玩弄概念的结果。
“白马”。
和“马”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其区别就是“马”这一概念与“白马”这一概念内涵不同,它们的外延也不一样,“马”的外延比“白马”广,它包含了“白马”在内的所有的马。
这两个概念在逻辑上说是类属关系即蕴含关系,在哲学上也是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从一般和个别的关系看,“马”和“白马”是有区别的,“马”是对所有的马如白马,黑马,黄马等…般性质或共性的概括;各种具体的马则是“马”的一种。
它们一个是抽象的靠理性思维概括的;一个是具体的可以通过感性认识直接感知的。
“白马”与“马”又是相互联系的,一般的“马”只能通过具体个别的马而存在,离开了具体个别的马是找不到一个抽象的“马”的;具体个别的马又都属于一类,有其共有的一般性质不存在不表现共性的具体颜色的马。
公孙龙在哲学史上看到了“马”和“白马”的区别,就这一点说,他的命题具有合理的因素。
但是,他否认“马”和“白马”的一般和个别、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则是形而上学的。
特别是他从根本上否认“白马”是“马”,也就违背了客观实际,从而导致了主观任意地玩弄概念的诡辩论。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决不能像公孙龙那样主观任意地割裂事物的联系,抓住事物的一个方面,而否认另一个方面。
否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危害是极大的。
“白马非马”论的逻辑学与哲学分析及对高校思政教育启示_0

“白马非马”论的逻辑学与哲学分析及对高校思政教育启示”白马非马”这一命题出自先秦时期着名辩论家公孙龙的《白马论》一文,是两千年来在中国历史上很有争议的一个命题。
书中对这一命题论证的思维逻辑和哲学思想蕴含着深远的意义,因此这也成为了每一位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必须研究和探讨的一个命题。
但从古至今,仍然有很多学者对”白马非马”这一命题存在误解,把其定义为诡辩,从而质疑这一命题的科学性。
其实,这一命题并非诡辩,其中体现出的科学的逻辑思维和深刻的哲学思想,以及后人在对其进行论证和争辩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对现代思想政治教育都有着深刻的启示。
一、”白马非马”论的逻辑学分析从逻辑学角度来看,公孙龙在其着作《白马论》中已经对”白马非马”这一命题进行了严密的逻辑推理论证。
结合《白马论》原文,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证”白马非马”这一命题的科学性。
(一)公孙龙从内涵上指出了”白马”和”马”的区别《白马论》原文说:”马者,所以命形也。
白者,所以命色也。
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1]这一论证的意思已经指出”马”只是说明了马的外形,而”白”则指出了马的颜色。
”马”没有命色并不是否定马有颜色,而正是因为马的颜色多种多样,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才不能具体命色。
”白马”这个概念既强调了马的外形,又指出了马的颜色。
有些文章则指出:”它的这种推理形式相当于从'p并且q'(白并且马)推出'非q'(非马),这违反联言推理分解式公式的规定。
”[2]”白马”是一个单独的概念,它虽然具有”白”和”马”两种性质,但是不能片面地把其拆解为”白并且马”,这既不符合形式逻辑的思维方法,也不符合汉语的语言习惯,我们平时说话时肯定不会把”白马”说成”白并且马”,因此,这种批判是毫无道理可言的。
按照公孙龙的原文解释,虽然”马”和”白马”具有共性,即都有着马的外形,却又有”包涵各色”与”仅只白色”的区别,这样就从内涵上指明了”白马”和”马”两个种属概念的区别。
白马非马什么意思

白马非马什么意思根据公孙龙的分析,"非"在"白马非马"这一命题中只是作 "有异"、"不等同" 解,并不作"全异"、"不包含于"解。
《迹府篇》也曾明确指出,公孙龙的 "白马非马",即是"异白马于所谓马" 之意。
因此,"白马非马"这一命题也明确揭示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
但有些学者认为 "非"只是作 "不属于"或"全异于"解,"白马非马"就是指"白马不属于(全异于或不包含于)马",因而是一个割裂个别与一般的诡辩命题。
哲学含义:哲学追求事物的真实,面对“白马非马”的论述,首先要明白其本意,不然会落入掩耳盗铃似的逻辑谬误。
这里“白马”就是白色的马,一种有特定属性的动物。
“马”就是马这种动物,是范围限定到“种”这一层次的一个生物类群的总称。
理解这一论述的关键在于理解其逻辑连词“非”,这里的“非”即“不是”,而“是”的含义是有多重的,其中有“属于”、“等同”等意思,也就有“包含于”和“等价于”的逻辑关系。
从心理学角度讲,“白马”的称谓在普适认知里暗示出它与“马”的联系,而“非马”的判断则违背逻辑惯性,让接受者加以注意,同时借助“巴纳姆效应”式的安慰原则读者自己对“非马”论述找到合理支撑,从而使常识和理性判断产生逻辑矛盾。
而且词语本身读来耳目一新,易记顺口,而且还有哲学韵味,能一定程度上显示运用者有思考的倾向,所以作为一个著名的诡辩哲学命题固定了下来且流传开来,实质上是哲学中逻辑学范畴里“语义谬误”的体现。
白马非马的错误在于

白马非马的错误在于试题:中国古代哲学家公孙龙提出“白马非马”之说的错误在于割裂了。
A。
矛盾统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B。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c。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关系D。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关系答案:(B)。
解析: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它们在必须条件下能够相互转化,普遍性是同类个别事物的共同本质,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普遍性也只能透过特殊性才能显示出来。
马的毛色有很多种,但无论什么颜色的马都是马,“白马非马”即割裂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故选B。
相关阅读:白马非马,这是中国古代伟大的逻辑学家公孙龙(约公元前320--250年)提出的一个著名的逻辑问题,出自《公孙龙子·白马论》。
原文“白马非马,可乎?”曰:“可。
”曰:“何哉?”曰:“马者,所以命形也。
白者,所以命色也。
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
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
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
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
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
故黄、黑马一也,而能够应有马,而不能够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曰:“以马之有色为非马,天下非有无色之马也。
天下无马,可乎?”曰:“马固有色,故有白马。
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
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曰:“马未与白为马,白未与马为白。
合马与白,复名白马,是相与以不相与为名,未可。
故曰:白马非马,未可。
”曰:“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白马为有黄马,可乎?”曰:“未可。
”曰:“以有马为异有黄马,是异黄马于马也。
异黄马于马,是以黄马为非马。
以黄马为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此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此天下之悖言乱辞也。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者,离白之谓也。
是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马也。
白马非马辨析题

白马非马辨析题
白马非马是一种经典的辨析题,起源于古代中国哲学家公孙龙提出的问题。
题目的意思是在给出的描述中,判断白马是不是马。
这个问题实际上考察的是分类思维和语义理解能力。
在一般的认识中,白马属于马的一个子类,因此白马也是马。
然而,这个问题同时也暴露了人们对于概念界定的模糊性和主观性。
在逻辑学上,白马非马问题可以被视为师夷长技的一种表现形式。
该问题展示了对于概念的不确定性和分类的模糊性,在哲学上也可以引发对于概念本质的思考。
要正确回答白马非马问题,需要深入思考概念的本质属性以及分类的标准。
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回答一系列相关的问题,例如“白马与马是否具有相同的属性?”、“是否存在一定的条件
使白马不再是马?”等等。
最终,正确的回答应该在一个合理
的分类系统基础上,以确定的标准来界定白马是否为马。
需要注意的是,白马非马问题并非一个单一的、确定性的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辩论话题。
不同的哲学家和学者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也可能没有绝对的正确与错误之分。
精彩辩论

马非马论马是指实物,颜色不是实物,实物不是颜色,所以说颜色后面不宜跟着实物,实物前面不能加上颜色。
把二者合起来当做一个物体是错误的。
如果引到马厩里找白马,没有找到,而是一匹黑色的马在马厩中,那么所找的马就没有了。
既然没了白马就不是马了!梁之辩:庄周能言善辩,口如悬河,是战国著名的思想家和文学家。
有一次,庄子和惠施结伴同游,走到一桥上,看到水里的鱼,庄子说,小鱼儿在水里游来游去,多快乐呀,惠施说,你又不是鱼,你怎么知道鱼是快乐的呢?庄子反驳道,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呢!惠施仍然不服,我不是你,当然不知道你,同样你不是鱼,你也不知道鱼是否快乐呀,庄子反驳道,要是这么兜来兜去,当然谁也不知道谁了。
请让我从根本上说,我只是说我在桥上信步漫游很快乐,所以推想桥下的鱼自由自在的在水里游来游去一定也很快乐,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干嘛要故弄玄虚呢?桥悖论:从前有个国王,在桥头立了一块碑,上面写着,凡是过桥的人,必须先说一句话,如果是真的,可以过桥,如果是假的则要杀死在桥头,有一天,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说了一句话, 我要死在这里,这句话让国王左右为难,无所适从。
勒科特拉悖论:古希腊的智者常用一种方法来捉弄别人,他们把一个人的兄弟藏在幕后,然后把这个人找来,问他,你认识你的兄弟吗?这人回答,当然认识咯,然户指着幕布说,你认识里面的人吗?这人说,不知道,幕布掀开,他们说这个正是你的兄弟,你刚刚又说你认识你的兄弟,而现在又不知道你的兄弟,可见你这人极不老实。
发师悖论:从前,有一个名叫萨维尔的理发师,他给自己制定了一条看似极符合常规的店规:本店只给村里那些自己不刮脸的人刮脸,而且也只给这些人刮脸。
理发师自信的开店以来一直遵守着这条店规,然而有一天,一个精明的顾客。
问他这条店规是否同样适用自己,理发师便陷入了极其窘困的境地。
这就是著名的理发师悖论。
白濠 过 厄 理于诡辩之诡辩:有两个中学生找到教他们希腊文的老师的办公室。
白马非马的矛盾哲学原理

白马非马的矛盾哲学原理白马非马矛盾哲学原理:学术与现实的冲击白马非马矛盾哲学原理是中国古代哲学家墨子所提出的悖论问题,意思是:白马不是马,非马不是马。
这个问题听上去似乎是矛盾的,无法用逻辑方式进行证明或否定。
在哲学领域中,这个问题被称为悖论,代表了现实世界中破解矛盾以及逻辑中推导错误的困难难题。
这个问题的存在使得哲学家们思考:逻辑是否一定可以解决所有问题?人类思维能否解决所有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哲学家们提出了多种看法。
有些哲学家认为,这个问题只是语言的游戏,没有实际意义。
其他哲学家则认为,这个问题揭示了逻辑系统的局限性,以及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性。
然而,这个问题并不仅仅存在于哲学领域中。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很多类似的问题。
比如,一些经典的推理故事,如瑞克和莫蒂,关于真话和谎言的故事,都存在类似的问题。
这表明,白马非马矛盾哲学原理已渗透到现实生活中,挑战我们的认知和思维状态。
对于个体来说,面对矛盾问题,有时候我们也会遇到困惑。
我们需要考虑问题本身的含义和逻辑,深刻掌握问题的本质,然后进行判断和分析,再通过归纳和推理得出正确的结论。
从社会、群体的角度考虑,矛盾问题的解决也离不开深入的分析和思考。
对于广泛的社会问题,需要抛开个人固有思路,进行多方面的观察和分析。
同时,全面的思维和多角度的思考也应成为社会中充满智慧的常态。
因此,我们需要深度思考白马非马矛盾哲学原理,并将这种启示应用于我们的生活中。
人类对于自身认知能力的限制和社会群体中存在的冲突现象,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解能力和分析思维,确保在解决这些问题中达到正确的结论,从而推进社会发展的实现。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小论文

软件工程092854 赵亚明白马并非非马——从矛盾的普遍性(共性)和特殊性(个性)来看辩证法前言:公孙龙的著名辩论“白马非马”论是通过割裂共性和个性达到的,他忽略了矛盾的特殊性和一般性原理,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想,犯了客观唯心主义的错误,是一种错误的看法。
一、何谓“白马非马”。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仅仅是逻辑上的一个贡献。
从他的角度出发,“白马”的内涵只是马形的一种颜色,“白”的内涵仅是一种颜色,马之名的内涵仅是马的形,“白马”、“马”、“白”三种外延明显不同且内涵也不同的概念,所以在他眼里,三者互不相同,“白马”也就肯定非“马”。
其次,他认为马这个一般、白这个一般和白马这个一般也不相同。
马这个一般只是一切马所具有的性质,其中并没有颜色的性质,马只是马,有马形的一种性质,仅此而已。
而白马的一般却是马的性质又加上白的性质,从这两个观点出发,他认为“白马非马”。
二、“白马非马”的命题错在何处?从根本上说,是因为他割裂了一般与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是主观任意地混淆和玩弄概念的结果。
“白马”和“马”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这两个概念在逻辑上而言是蕴含关系。
他们各自代表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即共性,特殊性即个性。
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是对矛盾普遍性的简明表述。
矛盾普遍存在,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
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复杂的事物都是由诸多矛盾构成的系统,都包含着自身特殊的矛盾,从而与其他事物区别开。
只有如实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才能采取正确的方针和办法去解决矛盾,所以我们对待一切事物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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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非马论”的对与错
相传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天公孙龙子骑着一匹白马要进城,该城门的看守官说,依照规定马不可以进城。
于是公孙龙就开始他的论证–白马非马,最后它说服了守城官,于是就骑着他的(不是马的) 白马进城去了。
公孙龙的理由有三:
1.从内涵来说,白是一种颜色,马是一种动物,白马是一种颜色加一种动物,所以白马非马
2.从外延来说,白马也是马,黑黄马也是马,那岂不是白马也是黑马,黑马也是黄马了?
3.从性质来说,马这样东西所包含的特征,包括四条腿一个脑袋一条尾巴甚至是基因序列,但绝不会包括白色这个特征。
判断公孙龙“白马非马”论正确与否的关键在于我们对其中“非”的理解上。
“非”是“不是”,而“是”可以被表达成“等于”,也可以被表达成“属于”。
一、如果我们将“非”理解成“不等于”,那么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就是正确的。
白马与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代表的意义自然是不一样的。
白马是一个具体的个体,而马是对所有个体综合特征后的抽象表达,指马的本质属性,和白马这个名词所代表的概念是有区别的,即白马这个概念不是马这个概念,那么也就是说白马不等于马,公孙龙以此为依据是有效的。
二、如果我们将“非”理解成“不属于”,那么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就是错误的。
上文提到马是对所有个体综合特征后的抽象表达,那么马这一概念中就包含着白马。
如果将白马非马理解成白马不属于马,那么公孙龙在辩解中只看到一般与个体的差别,而否认了一般与个体之间的统一和相互联系。
即将一般与个体相互对立起来,一般可以脱离个体而存在,一般可以不包括个体,个体可以不必列入一般。
从这个角度来看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是一个辨证法的问题,但是公孙龙在解决问题的方式和结论中,则是形而上学的。
其实,在我们面对“白马非马”这一命题的时候,我们已经应用了分析和抽象的方法,把具体的活生生的“白马”加以分析,区分为现象(白)和本质(马)两方面,然后舍弃“白”的现象(舍象)抽取“马”的本质(抽象)而下一个断定,说白马的本质(类别)是马。
这也是人类特有的抽象思维活动。
而公孙龙在整个辩论过程中的特长是“为守白之论”,“以守白辩”。
由于“不离”,由于“守白”,坚持着白马与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样,这场白马非马论就形同“鸡同鸭讲”,讨论的就不是相同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