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规范化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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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合理用血规范【检验科】 ppt课件

临床合理用血的重要性
01
02
03
保障患者安全
合理用血可以避免血液浪 费和滥用,降低输血相关 风险,提高输血治疗效果 ,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提高医疗质量
合理用血可以确保医疗质 量和医疗安全,减少医疗 纠纷和诉讼,提高医院的 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
促进医学发展
合理用血可以促进医学研 究和临床实践的发展,推 动医学技术的进步和创新 。
、储存、运输、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03
CATALOGUE
检验科在临床合理用血中的职责
血液检测前的职责
血液标本采集与接收
确保血液标本采集方法正确,标识清 晰,无混淆;接收时核对信息,确保 标本无破损、无污染。
检测项目申请与审核
根据医生申请,审核检测项目的合理 性和必要性,避免不必要的检测。
血液检测中的职责
结论与建议
结论
临床用血需求持续增长,而血液资源 有限,因此需要加强临床合理用血规 范。
当前临床用血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 ,如不合理申请、输血指征掌握不严 格等,需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检验科在临床合理用血中扮演着重要 角色,需要确保血液检测的准确性和 可靠性。
建议
01
加强临床医生对合理用 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 输血指征的掌握能力。
临床合理用血规范概述
临床合理用血的定义
临床合理用血是指在诊断、治疗和抢救过程中,根据患者的 病情和医疗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临床诊疗规范, 科学、合理、安全地使用血液及其制品。
临床合理用血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和临床诊疗规范,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根据患 者的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用血方案。
02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检验科在 临床合理用血规范中需要不断更 新和完善相关标准和流程。
临床科学合理用血课件

血小板的生成:主要 在骨髓中,需要蛋白 质、维生素和矿物质
等营养物质
红细胞的生成:主要 在骨髓中,需要铁、 叶酸和维生素B12等
营养物质
血液的生理特性
血液由血浆和血细胞 组成
血浆的主要成分是水、 蛋白质、脂质和电解 质
血细胞包括红细胞、 白细胞和血小板
红细胞负责运输氧气和 二氧化碳,白细胞负责 免疫功能,血小板负责 止血和凝血功能
01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血型 选择合适的输血方式
02
考虑患者的年龄、性别、 体重等因素选择合适的 输血方式
03
考虑患者的疾病类型和 治疗方案选择合适的输 血方式
04
考虑患者的过敏史和药 物反应选择合适的输血 方式
监测输血效果和反应
监测指标:血红蛋白、 血小板计数、凝血功
能等
监测方法:实验室检 查、临床观察、患者
01
02
03
04
2
科学合理用血原 则
遵循循证医学原则
01
遵循循证医学原 则,根据临床证 据制定用血方案
02
遵循循证医学原 则,根据患者病 情和个体差异制
定用血方案
03
遵循循证医学原 则,根据患者病 情和治疗需求制
定用血方案
04
遵循循证医学原 则,根据患者病 情和治疗效果制
定用血方案
遵循个体化原则
临床科学合理用 血课件
目录
01. 血液基础知识 02. 科学合理用血原则 03. 临床用血策略 04. 用血安全与质量控制
1
血液基础知识
血液的组成和功能
01
血液由血浆和血细胞组 02
血浆的主要功能是运输
成
营养物质和代谢废物
03
等营养物质
红细胞的生成:主要 在骨髓中,需要铁、 叶酸和维生素B12等
营养物质
血液的生理特性
血液由血浆和血细胞 组成
血浆的主要成分是水、 蛋白质、脂质和电解 质
血细胞包括红细胞、 白细胞和血小板
红细胞负责运输氧气和 二氧化碳,白细胞负责 免疫功能,血小板负责 止血和凝血功能
01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血型 选择合适的输血方式
02
考虑患者的年龄、性别、 体重等因素选择合适的 输血方式
03
考虑患者的疾病类型和 治疗方案选择合适的输 血方式
04
考虑患者的过敏史和药 物反应选择合适的输血 方式
监测输血效果和反应
监测指标:血红蛋白、 血小板计数、凝血功
能等
监测方法:实验室检 查、临床观察、患者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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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用血原 则
遵循循证医学原则
01
遵循循证医学原 则,根据临床证 据制定用血方案
02
遵循循证医学原 则,根据患者病 情和个体差异制
定用血方案
03
遵循循证医学原 则,根据患者病 情和治疗需求制
定用血方案
04
遵循循证医学原 则,根据患者病 情和治疗效果制
定用血方案
遵循个体化原则
临床科学合理用 血课件
目录
01. 血液基础知识 02. 科学合理用血原则 03. 临床用血策略 04. 用血安全与质量控制
1
血液基础知识
血液的组成和功能
01
血液由血浆和血细胞组 02
血浆的主要功能是运输
成
营养物质和代谢废物
03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PPT35页

13% ➢ 输血相关性急性肺损伤:占输血反应死亡率30% ➢ 输血后紫癜 ➢ 血小板输注无效 ➢ 细菌性输血反应 ➢ 其它输血不良反应:
❖ 为了千万个幸福的家庭,请安全输血!
▪
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卢梭
▪
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四、输血过程中临床医生 应注意的问题
➢ 医生签名:主管医生必须对申请单的内容负责, 无论是从医学角度还是法律角度,输血申请单都 应有医生签名,没有医生签名的输血申请是不应 该执行的。
➢ 特殊情况下的输血申请:输血科常规保存的血液 有Rh阳性的红细胞悬液、血浆、冷沉淀。洗涤 红细胞及血小板需要预约,洗涤红细胞因为开放 操作,效期只有24小时,需要时才制备。血小板 因效期短,血源采集困难,需要提前三天预约。
❖ 输血治疗后,临床医生要对输血的疗效作 出评价,还应防治可能出现的迟发性溶血 性输血反应,并作好病程记录。
三、临床护士在输血中承担的职责
❖ 在输血前由2名医护人员对输血申请单、输血记 录单和血袋标签上的内容仔细核对,并检查血袋 有无破损及渗漏,血袋内的血液有无溶血、浑浊 及凝块等。
❖ 临输血前,护士应到病人床边核对受血者床号、 住院号,呼唤病人姓名以确认受血者。
❖ 输血依据: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 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但如果血红 蛋白大于70g/L而小于100g/L时,如果机体 状况良好,骨髓代谢正常,则可不输血。
❖ 有无其它替代措施
四、输血过程中种和血量 ➢ 全血:主要用于急性大量失血伴有低血容量或存在持续
▪
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 为了千万个幸福的家庭,请安全输血!
▪
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卢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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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四、输血过程中临床医生 应注意的问题
➢ 医生签名:主管医生必须对申请单的内容负责, 无论是从医学角度还是法律角度,输血申请单都 应有医生签名,没有医生签名的输血申请是不应 该执行的。
➢ 特殊情况下的输血申请:输血科常规保存的血液 有Rh阳性的红细胞悬液、血浆、冷沉淀。洗涤 红细胞及血小板需要预约,洗涤红细胞因为开放 操作,效期只有24小时,需要时才制备。血小板 因效期短,血源采集困难,需要提前三天预约。
❖ 输血治疗后,临床医生要对输血的疗效作 出评价,还应防治可能出现的迟发性溶血 性输血反应,并作好病程记录。
三、临床护士在输血中承担的职责
❖ 在输血前由2名医护人员对输血申请单、输血记 录单和血袋标签上的内容仔细核对,并检查血袋 有无破损及渗漏,血袋内的血液有无溶血、浑浊 及凝块等。
❖ 临输血前,护士应到病人床边核对受血者床号、 住院号,呼唤病人姓名以确认受血者。
❖ 输血依据: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 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但如果血红 蛋白大于70g/L而小于100g/L时,如果机体 状况良好,骨髓代谢正常,则可不输血。
❖ 有无其它替代措施
四、输血过程中种和血量 ➢ 全血:主要用于急性大量失血伴有低血容量或存在持续
▪
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临床合理用血课件.ppt

心脏病和有低氧血症的病人,输血指征设在 100g/L左右是合理的,关键是观察病人的代偿 和耐受情况。
18
输注红细胞的指征
2.急性失血的输血指征:大量失血后, 必需输
注红细胞, 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 才能纠正组织 缺氧。
急性失血超过血容量的20%~30% 急性失血少于血容量的20%(相当于失血 800~1000ml) 经晶体液扩容后,如果循环稳 定、HCT> 0.30, 不必输血。
• 血液管理与提高医疗质量相结合---改善病人转归 • 减少出血和输血,减少并发症和医疗费用 • 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宗旨
4
血液的认识
没有血是最不安全的 不输血是最安全的
5
目前血液供应紧张(血荒)的成因
6
血荒面临的问题
• 临床指责采供血机构采不上血来 • 采供血机构指责临床滥用血 • 输血科的职责:是协调临床用血而不是保
16
输注红细胞的适应症
• 急性失血
• 贫血
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 低于30%的属于输血适应症
17
输注红细胞的指征
1.围手术期输血指征:
10/30指征 ( Hb<100g/L 或 HCT < 0.30 )
目前认为,输血指征应根据贫血程度、心肺 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病人年龄等因 素综合考虑。70g/L
障临床用血
7
目 的:
• 树立血液是人类稀缺资源,临床需 要安全有效输血的理念
• 建立安全有效用血的保障体系 • 健全临床用血质量监控和改进机制
8
合理输血
• 所谓合理输血就是严格按照输血指
征给病人进行输血治疗。
具体地讲就是根据病人的病情需要 而又不能用其他办法替代的输血治疗。 需要输血时必须用血,不需要输血时坚 决不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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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注红细胞的指征
2.急性失血的输血指征:大量失血后, 必需输
注红细胞, 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 才能纠正组织 缺氧。
急性失血超过血容量的20%~30% 急性失血少于血容量的20%(相当于失血 800~1000ml) 经晶体液扩容后,如果循环稳 定、HCT> 0.30, 不必输血。
• 血液管理与提高医疗质量相结合---改善病人转归 • 减少出血和输血,减少并发症和医疗费用 • 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宗旨
4
血液的认识
没有血是最不安全的 不输血是最安全的
5
目前血液供应紧张(血荒)的成因
6
血荒面临的问题
• 临床指责采供血机构采不上血来 • 采供血机构指责临床滥用血 • 输血科的职责:是协调临床用血而不是保
16
输注红细胞的适应症
• 急性失血
• 贫血
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 低于30%的属于输血适应症
17
输注红细胞的指征
1.围手术期输血指征:
10/30指征 ( Hb<100g/L 或 HCT < 0.30 )
目前认为,输血指征应根据贫血程度、心肺 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病人年龄等因 素综合考虑。70g/L
障临床用血
7
目 的:
• 树立血液是人类稀缺资源,临床需 要安全有效输血的理念
• 建立安全有效用血的保障体系 • 健全临床用血质量监控和改进机制
8
合理输血
• 所谓合理输血就是严格按照输血指
征给病人进行输血治疗。
具体地讲就是根据病人的病情需要 而又不能用其他办法替代的输血治疗。 需要输血时必须用血,不需要输血时坚 决不输。
临床用血技术规范 ppt课件

血液离体后即发生“保存损害” 4℃ 4℃ 血小板 12h 丧失大部分活性 24h 4℃ 中性 4℃ 丧失大部分活性 粒细胞 4-8h 24h 4℃ FV、FVIII 1d-3d
丧失全部活性 丧失全部活性
活性丧失50%
全血输注的缺点
大量输全血可使循环超负荷(250ML每袋); 输入越多,患者代谢负担越重;
广义成分输血
广义的成分输血除了上述五类外,还包括:
血浆蛋白制品:如人血清白蛋白、血浆蛋白溶液、正 常免疫球蛋白、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球 蛋白(抗狂犬病、抗破伤风、抗乙肝等),凝血酶原 复合物、抗血友病球蛋白、血红蛋白溶液及珠蛋白和 某些酶类等 从白细胞中分离的转移因子、白细胞介素、干扰素、 免疫核糖核酸。 从血小板中制备的血小板β球蛋白、血小板第4因子、 血小板反应蛋白等。
1907年-Hektoen建议献血者和受血者之间的交叉配血
1908年-法国外科医生卡雷尔用外科缝合线将献血者的
血管动脉和受血者的血管连接起来,这一并不可行的 输血方法却为后来成功的器官移植奠定了基础。
1915年美国纽约的卢因森论证了使用柠檬酸钠作为抗
凝血剂,把当时受血者和献血者必须在同一时间、同 一地点的输血操作转变为我们今天使用的血库系统。 还证明加了抗凝血剂的血液进行冰冻储存的可行性。
红细胞悬液
定义:是全血中尽量移除血浆后的较高浓缩红细胞。 容量:150ml-200ml
RBC压积:0.50-0.65,血红蛋白15克/100ml(不少于45克/单位) 碎屑比全血少,不良反应少。
绝大部分抗凝剂和“保存损害产物”去除,所含 WBC 与 PLT 适应症:同时需纠正贫血和血容量的患者
除RBC外,其余成分均达不到治疗浓度;
丧失全部活性 丧失全部活性
活性丧失50%
全血输注的缺点
大量输全血可使循环超负荷(250ML每袋); 输入越多,患者代谢负担越重;
广义成分输血
广义的成分输血除了上述五类外,还包括:
血浆蛋白制品:如人血清白蛋白、血浆蛋白溶液、正 常免疫球蛋白、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球 蛋白(抗狂犬病、抗破伤风、抗乙肝等),凝血酶原 复合物、抗血友病球蛋白、血红蛋白溶液及珠蛋白和 某些酶类等 从白细胞中分离的转移因子、白细胞介素、干扰素、 免疫核糖核酸。 从血小板中制备的血小板β球蛋白、血小板第4因子、 血小板反应蛋白等。
1907年-Hektoen建议献血者和受血者之间的交叉配血
1908年-法国外科医生卡雷尔用外科缝合线将献血者的
血管动脉和受血者的血管连接起来,这一并不可行的 输血方法却为后来成功的器官移植奠定了基础。
1915年美国纽约的卢因森论证了使用柠檬酸钠作为抗
凝血剂,把当时受血者和献血者必须在同一时间、同 一地点的输血操作转变为我们今天使用的血库系统。 还证明加了抗凝血剂的血液进行冰冻储存的可行性。
红细胞悬液
定义:是全血中尽量移除血浆后的较高浓缩红细胞。 容量:150ml-200ml
RBC压积:0.50-0.65,血红蛋白15克/100ml(不少于45克/单位) 碎屑比全血少,不良反应少。
绝大部分抗凝剂和“保存损害产物”去除,所含 WBC 与 PLT 适应症:同时需纠正贫血和血容量的患者
除RBC外,其余成分均达不到治疗浓度;
临床输血规范管理ppt课件

二、输血申请
• 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 交输血科(血库)备用。 •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 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 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 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 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 3、根据陕西省卫生厅文件,即陕卫医发[2004]363号:《陕 西省医疗机构输血科基本标准》,要求对受血者输血前进行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HIV抗体、梅毒检测。用血同时采 两管血,一管用作以上病毒检测,一管用作交叉配血。 • 4、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 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 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 血液。
输
血
• 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血前将血袋 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 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 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 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血小板保存及功效
■血小板在新鲜血中,特别是在4 ℃储存时,活性很 快下降,6小时后还有约40%的活性,12小时后活 性仅剩20%;< 2 0℃时,血小板会发生显著改变 并导致血小板治疗无效。(200ml全血中含有0.2 ~ 0.6×1011 血小板,是机采血小板的十分之一。) ■ 22 ℃持续振荡保存,能够维持血小板活力的稳定 性。保存24小时的血小板具有与新鲜血小板相同的 效果,保存120小时仍具有止血效果。 ■深低温冰冻保存血小板输注疗效与新鲜血小板基本 相同。除了含有即刻止血功能增强的血小板外,还 有效保存了等体积血浆的全部凝血因子。融化后直 接输注到受者外周循环血液中,可同时提供血小板 和全部凝血因子。
临床用血管理.ppt

• • • •
• • •
第六章
发血
• 第二十四条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 第二十五条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 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实验 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方可 发出。
第六章
• • • • • • • • • •
保存期 ACD:21天 CPD:28天 CDPA:35天
与受血者ABO血型相同 (同CRC) 24小时内输注 解冻后24小时内输注 24小时(普通袋) 或5天(专用袋制备) 同PC-1 24小时内输注
第五章 血液入库、核对、贮存
• 9.新鲜液体血浆(FLP) 4±2℃ 24小时内 输注 10.新鲜冰冻血浆(FFP) -20℃以 下一年 11.普通冰冻血浆(FP) -20℃以 下四年 12.冷沉淀(CRYO) -20℃以 下一年 13.全血 4±2℃ (同CRC) 14.其他制剂按相应规定执行 当贮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和报警装臵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 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第二十三条 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 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 8CFU/10分钟或<200CFUm2为合格。
临床用血管理
主管检验技师:安全
临床用血管理
1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 临床紧急用血预案
2
3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施 行)制定本规范。 • 第二条 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运用,避免浪费,杜绝 不必要的输血。 • 第三条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的适应症, 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 和自体输血。 • 第四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设臵单独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 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 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PPT幻灯片课件

规范情况。
5
第二章 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第十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 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
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第十一条、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 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
方进行逐项核对。
6
第三章 输血科交叉配血
3
第三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 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 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
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四条、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 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
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10
第二十一条、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 的血样保存于2~6°C 冰箱,至少7 天,以便
第十七条、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 科(血库)取血。
第十八条、血液发放时必须附相容性检测记 录。
第十九条、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 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 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 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
签字后方可发出。
9
第二十条、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 出:
和医院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第八条、输血科工作人员认真审核输血申请单,申请单书写 规范,信息填写完整。输血科严格控制用血指征,避免血液 浪费,临床单例患者用全血或红细胞超过10U履行报批手续, 需要科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处批准。 第九条 医务处定期检查输血申请单填写情况,抽查临床用血
5
第二章 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第十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 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
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第十一条、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 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
方进行逐项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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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输血科交叉配血
3
第三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 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 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
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四条、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 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
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10
第二十一条、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 的血样保存于2~6°C 冰箱,至少7 天,以便
第十七条、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 科(血库)取血。
第十八条、血液发放时必须附相容性检测记 录。
第十九条、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 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 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 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
签字后方可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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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 出:
和医院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第八条、输血科工作人员认真审核输血申请单,申请单书写 规范,信息填写完整。输血科严格控制用血指征,避免血液 浪费,临床单例患者用全血或红细胞超过10U履行报批手续, 需要科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处批准。 第九条 医务处定期检查输血申请单填写情况,抽查临床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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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规范化管理
<<卫生部85号令>>
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 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 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 本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3月19 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接收血站发送的血液后,应当对 血袋标签进行核对。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 求的血液入库,做好登记;并按不同品种、 血型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有序存 放于专用储藏设施内。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原料血浆的采集、供应 和血液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依照本条 例第三十条规定的职责实施监督管理。
单采血浆站由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设置或者 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置,专门从 事单采血浆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单采血浆活动。
保证血液质量。
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
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临床输血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临床科室 临床医生填写输血申请单 护士站 输血 反应 或有 血液 质量 问题 护士按医嘱抽血取血标本 输血科(血库) 交叉配血结果阴性的血液制品 两人复核无误后签名 输 血 申 请 单 和 血 标 本
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 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 方可备血。
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
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 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
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 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 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单采血浆站只能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划定区域内的供血浆者进行筛查和采集血浆。
《单采血浆许可证》应当规定有效期。 在一个采血浆区域内,只能设置一个单采血浆站。 严禁单采血浆站采集非划定区域内的供血浆者和其他人员
的血浆。
单采血浆站必须对供血浆者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的,
单采血浆站必须使用单采血浆机械采集血 浆,严禁手工操作采集血浆。采集的血浆 必须按单人份冰冻保存,不得混浆。
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在原料血浆投料生产前, 必须使用有产品批准文号并经国家药品生 物制品检定机构逐批检定合格的体外诊断 试剂,对每一人份血浆进行全面复检,并 作检测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血袋标签核对的主要内容是: (一)血站的名称; (二)献血编号或者条形码、血型; (三)血液品种; (四)采血日期及时间或者制备日期及时间; (五)有效期及时间; (六)储存条件。
禁止将血袋标签不合格的血液入库。
医疗机构的储血设施应当保证运行有效, 全血、红细胞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 血小板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0-24℃。储血 保管人员应当做好血液储藏温度的24小时监 测记录。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
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 六个月。
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
采集血液。
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
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 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 康。
血站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
不合格
重 新 抽 血
护士接收血液核对无误后签名方可取走
血 型 不 相 符 或 血 标 本 不 符 合 要求
进行交叉配血 电脑录入、打印报告单、记录本上登记
签收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 复验受血者、献血者的血型
选择所需的血液制品
临床输血主要步骤及关键控制点
患者:病情需要输血 告 知 谈话 签 同 意 书 输血
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供血浆证》。
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单采血浆站在采集血浆前,必须对供血浆者进 行身份识别并核实其《供血浆证》,确认无误的, 方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化验;对 检查、化验合格的,按照有关技术操作标准及程 序采集血浆,并建立供血浆者健康检查及供血浆 记录档案;对检查、化验不合格的,由单采血浆 站收缴《供血浆证》,并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监督销毁。 严禁采集无《供血浆证》者的血浆。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
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 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 设,制定本法。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
民自愿献血。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
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 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 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建立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 床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 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观察和记录。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 制度,确保临床用血信息客观真实、完整、 可追溯。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证的评估、 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 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等随 病历保存。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 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
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 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 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
标本 采集
确认受血 者身份并 采到正确 标本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
为了加强血液制品管理,预防和控制经血
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保证血液制品的质量, 根据药品管理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 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
原料血浆的采集、供应以及血液制品的生 产、经营活动。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的原料血浆的
采集、供应和血液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实施监督管理。
<<卫生部85号令>>
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 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 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 本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3月19 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接收血站发送的血液后,应当对 血袋标签进行核对。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 求的血液入库,做好登记;并按不同品种、 血型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有序存 放于专用储藏设施内。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原料血浆的采集、供应 和血液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依照本条 例第三十条规定的职责实施监督管理。
单采血浆站由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设置或者 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置,专门从 事单采血浆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单采血浆活动。
保证血液质量。
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
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临床输血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临床科室 临床医生填写输血申请单 护士站 输血 反应 或有 血液 质量 问题 护士按医嘱抽血取血标本 输血科(血库) 交叉配血结果阴性的血液制品 两人复核无误后签名 输 血 申 请 单 和 血 标 本
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 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 方可备血。
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
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 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
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 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 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单采血浆站只能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划定区域内的供血浆者进行筛查和采集血浆。
《单采血浆许可证》应当规定有效期。 在一个采血浆区域内,只能设置一个单采血浆站。 严禁单采血浆站采集非划定区域内的供血浆者和其他人员
的血浆。
单采血浆站必须对供血浆者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的,
单采血浆站必须使用单采血浆机械采集血 浆,严禁手工操作采集血浆。采集的血浆 必须按单人份冰冻保存,不得混浆。
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在原料血浆投料生产前, 必须使用有产品批准文号并经国家药品生 物制品检定机构逐批检定合格的体外诊断 试剂,对每一人份血浆进行全面复检,并 作检测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血袋标签核对的主要内容是: (一)血站的名称; (二)献血编号或者条形码、血型; (三)血液品种; (四)采血日期及时间或者制备日期及时间; (五)有效期及时间; (六)储存条件。
禁止将血袋标签不合格的血液入库。
医疗机构的储血设施应当保证运行有效, 全血、红细胞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 血小板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0-24℃。储血 保管人员应当做好血液储藏温度的24小时监 测记录。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
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 六个月。
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
采集血液。
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
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 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 康。
血站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
不合格
重 新 抽 血
护士接收血液核对无误后签名方可取走
血 型 不 相 符 或 血 标 本 不 符 合 要求
进行交叉配血 电脑录入、打印报告单、记录本上登记
签收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 复验受血者、献血者的血型
选择所需的血液制品
临床输血主要步骤及关键控制点
患者:病情需要输血 告 知 谈话 签 同 意 书 输血
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供血浆证》。
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单采血浆站在采集血浆前,必须对供血浆者进 行身份识别并核实其《供血浆证》,确认无误的, 方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化验;对 检查、化验合格的,按照有关技术操作标准及程 序采集血浆,并建立供血浆者健康检查及供血浆 记录档案;对检查、化验不合格的,由单采血浆 站收缴《供血浆证》,并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监督销毁。 严禁采集无《供血浆证》者的血浆。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
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 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 设,制定本法。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
民自愿献血。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
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 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 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建立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 床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 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观察和记录。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 制度,确保临床用血信息客观真实、完整、 可追溯。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证的评估、 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 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等随 病历保存。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 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
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 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 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
标本 采集
确认受血 者身份并 采到正确 标本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
为了加强血液制品管理,预防和控制经血
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保证血液制品的质量, 根据药品管理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 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
原料血浆的采集、供应以及血液制品的生 产、经营活动。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的原料血浆的
采集、供应和血液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