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度优秀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2.31•【字号】豫教政法〔2012〕227号•【施行日期】2012.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各省辖市教育局,各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民办教育得到较快发展,为扩大教育总量,增强教育发展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提高全省人口素质做出了积极贡献,全省涌现出了一批办学规范、特色鲜明、规模较大、质量较高的民办学校。
为充分肯定民办学校为我省教育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树立典型,正确引导,鼓励支持民办学校做大做强,经各地推荐和评选,省教育厅决定对郑州市富基明亮外语学校等55所优秀民办学校、开封市教育局等45个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和张理琳等185名民办教育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同时,对获得优秀民办学校称号的学校给予教学设备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优秀民办学校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各民办学校要以受表彰奖励的民办学校为榜样,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狠抓质量,办出特色。
希望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引导民间资金投资发展教育的意见》(豫政办[2011]30号)等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促发展、促规范、促提高”的工作方针,继续关心和支持民办学校的发展,努力培育一批质量较高、特色突出的民办学校,推动全省民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2012年度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河南省教育厅2012年12月31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自治区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自治区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1.31•【字号】宁建[规]发[2013]4号•【施行日期】2013.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自治区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通知(宁建(规)发〔2013〕4号)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为鼓励技术进步,繁荣设计创作,提升我区城乡规划和勘察设计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自治区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宁建规字〔2012〕5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自治区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对各设计单位申报的141个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了评选。
经各专业专家评审组初评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宁夏电力公司、移动公司、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宁夏规划勘察设计协会等部门技术负责人和专家共同组成了“自治区2012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终评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了终评审查,共评出银川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发现代城、宁夏银行办公大厦工程勘察、神华宁煤集团羊场湾煤矿安全系统改造设计、宁夏扶贫扬黄灌溉一期工程水利骨干工程设计等自治区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获奖项目73项,并于2012年12月31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予以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现将获奖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表),并对获奖单位和获奖人员进行表彰,颁发奖状和证书。
各获奖单位对获奖人员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奖金由各获奖单位在技术开发费中列支。
希望各获奖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努力,积极鼓励广大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为提高我区工程勘察设计水平,科学指导城乡建设健康快速发展,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进步作出新贡献。
关于评选表彰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12(1)

关于评选表彰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各镇街道中心初中、区直各学校:根据市教育局通知精神,为做好2012年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标准(一)三好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思想品德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2.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动选修数量较多的— 1 —选修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B级以上(含10B)。
3.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生活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二)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劳动,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动选修数量较多的选修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计达到8B2C(含8B2C)以上。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生活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4. 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1.5个学年。
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三)省级优秀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本年度被评为省级“三好”或“优干”。
2.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计达到7A3B以上(含7A3B)。
3.参评学生需在学籍所在高中就读一年以上(即应于2011年2月28日前转入)。
二、名额分配普通高中省级“三好”、“优干”评选范围为高二、高三年级应届在校学生,其总数按照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在校生总数的千— 2 —分之三评选,其中“三好”、“优干”的比例为1:1;另外,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每校增加1名省级“优干”名额(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关于评选优秀的通知

关于XXX开展2012年度“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2012年度工作中,公司涌现出许多工作业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团公司决定开展2012年度“创先争优”活动。
本次活动注重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和全体员工工作实绩的考核,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和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要切实按照评选条件做好评选工作。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优秀个人:(一)评选范围及名额:1、评选范围:公司全体人员(公司高、中层领导除外;本年度受过重大处分的人员除外;入职时间不满半年的员工除外)。
2、候选人名额:以满足评选要求人数的30%上报候选人名单。
3、特别突出的可申请特批。
(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为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尽心尽力,并具备以下一些条件者:1、在日常工作中,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本职工作范围内取得显著成绩者;2、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带来良好效益者;3、在开拓市场方面取得显著业绩者;4、在平凡而艰苦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成绩突出者;5、在维护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保护企业财产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6、在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三)评选规则:由分管领导根据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提交的候选人名单进行联评,最终根据候选人名单确定优秀个人。
(四)奖励办法:公司年终大会上由公司高管领导现场颁发证书、奖金,进行公开表彰。
(五)其他事项1、申报部门、子公司必须如实填写相应的《申报表》,一式一份;2、请各子公司、各部门务必与2013年1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优秀个人”申报表》上报 XXX(处)。
二、先进集体:(一)评选范围: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各项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2、科学管理,具有开拓创新精神;3、全年工作业绩完成较好;4、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设备、环保和治安等事故;5、部门人员无违法、违纪、违规情况;6、部门人员团结协作,工作关系和谐,员工凝聚力强;7、部门人员整体素质良好,业务能力强。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2012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和广东省中学“三好学生”的决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2012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和广东省中学“三好学生”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2.02.13
•【字号】粤教思[2012]1号
•【施行日期】2012.0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2012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和
广东省中学“三好学生”的决定
(粤教思〔2012〕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有关省属中等学校:
在2011-2012学年度,全省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涌现了一大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中学生。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省青少年学生学习先进、奋发向上,经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评选、推荐,我厅组织审核、公示,决定授予柯均洁等111名同学广东省优秀学生称号,授予黄展翔等303名同学广东省中学“三好学生”称号。
希望广大青少年学生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
1.2011-2012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名单
2.2011-2012学年度广东省中学“三好学生”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附件1:
附件2:。
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表彰2012年度优秀公务员的决定

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表彰2012年度优秀公务员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布日期】2013.01.29•【字号】锡行服发[2013]4号•【施行日期】2013.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表彰2012年度优秀公务员的决定(锡行服发〔2013〕4号)2012年,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坚持求真务实、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有力地推动了行政服务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四个无锡”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中心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为民服务的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行政服务干部队伍,中心党组决定,对2012年度考核评选出的19名优秀公务员以予表彰,并嘉奖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创佳绩。
中心号召,全体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恪尽职守,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上为民便民惠民服务,为全市实现“第二个率先”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附:2012年度优秀公务员名单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附:2012年度优秀公务员名单马雄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副主任科员唐乐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许可服务处主任科员陈芳市公安局行政许可服务处科员周焱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主任科员、兼行政许可服务处负责人董伟市财政局税证法规处科员邹向红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服务处副处长高峰市商务局市场建设处主任科员何鼎贵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与信息处处长杨文飞市规划局行政许可服务处科员汪仁刚市市政和园林局行政许可服务处处长蒋成宏市城管局行政许可服务处副主任科员李涛市物价局行政许可服务处科员季洁萍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处科员纪旭辉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处科员周济华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科员陈波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科员沈朝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处副处长夏慎洁市行政服务中心协调处处长王林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科员。
观风海镇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优秀教师的决定

观风海镇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2年度优秀教师的决定
观风海中学:
在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不断深化课程改革,努力实施高效课堂和素质教育,在教育教学方面涌现出一批优秀的教师。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激发全镇教育战线广大教育工作者热爱教育,献身教育的热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为了鼓励先进、尊重人才、提升师德水平,形成示范,进一步激励观风海教育系统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通过民主推荐,公正评选,镇政府决定授予盛华等 14名同志为“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受表彰个人均颁发荣誉证书一本。
希望受表彰的教师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发扬勤奋认真,无私奉献,努力教书育人的精神,为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做出更大贡献。
同时号召全体教职工要向爱表彰的教师学习,学习他们勤于思考,勇于探索,热爱学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立足岗位,扎实工作,无私奉献,创新业绩的精神,从而在全镇上下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热潮,为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而努力奋斗,为我
镇教育事业再创新高,为观风海镇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优秀教师名单
盛华雷帮才罗清文蔡琴芬安群娥汤勇李爱林马文丽徐宁松施绍洪柳鹏黄爱能班思江刘梅
观风海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五月四日主题词:关于表彰教师决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天津市优秀学生的决定-津教委办[2011]55号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天津市优秀学生的决定-津教委办[2011]55号](https://img.taocdn.com/s3/m/01073f18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88.png)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天津市优秀学生的决定正文:----------------------------------------------------------------------------------------------------------------------------------------------------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天津市优秀学生的决定(津教委办〔2011〕55号)各区县教育局、天铁集团教育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市教委继续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的2011年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天津市优秀学生。
经各区县教育局认真推荐,市教委组织专家评选,委领导批准,决定命名天津一中王蕊等12名同学为2012年天津市优秀学生,并享受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资格,同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学生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争取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附件:2012年天津市优秀学生名单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附件:2012年天津市优秀学生名单王蕊天津第一中学纪晓宇新华中学周一凡天津中学孙一然红桥区民族中学井佩玉滨海新区塘沽第一中学张韵璇滨海新区实验中学徐杰西青区杨柳青第一中学李真毓武清区杨村第一中学姜宇宝坻区第一中学刘鹏蓟县第一中学袁梦静海县第一中学常坤天铁集团第二中学——结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优秀少先大队申报表
申报单位:四家子中心学校林家地小学
少先大队
全称
林家地小学少先大队
少先大队
负责人
侯秀春少先队员人数200名
开展活动情况
我校的少先队各项工作开展得比较顺利,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完善各项制度,切实抓好少先队的基础建设。
狠抓常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重视德育教育,举行主题活动,增强教育实效。
开展各种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获奖情况2012年6月林家地小学少先大队被四家子中心学校评为“优秀少先大队”。
2012年6月艺术节校园剧《守株待兔》二等奖,舞蹈《大家一起来》获得三等奖。
2012年主要工作和活动及取得的效果
学校经常性地开展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少先队活动。
让队员们在活动中大胆实践、在实践中努力进取、在进取中快乐收获。
少先大队把养成教育放在首位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要求每名队员熟记于心 并与雏鹰争章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时刻规范队员言行,让规范的行为伴随童年美好时光。
学校的鼓号队也是开展得有声有色 受到了家长及有关部门领导的一致好评。
每年的六一儿童节也开展得很圆满。
有社会各界人士的参加并一致好评。
以少先队工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主线 加强少先队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阵地建设、活动建设、资料建设 让少先队队员在活动中锻炼自己、充实自己、身心健康地成长。
单位党支
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镇团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青年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侯秀春性别男年龄31
文化程度大学本科毕业院校内蒙古师范
大学
专业汉语言文学
参加工作
时间
2007年12月工作单位林家地小学业务岗位大队辅导员
获奖情况2012年6月,被四家子中心学校评为“优秀大队辅导员”。
2013年1月,被教育局评为“教育技术教学能手”。
先进事迹
该同志在平时工作中能认真学习党的先进理论知识以及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始终不忘人民教师职责,爱学校、爱学生。
作为一名教师,我从自身严格要求自己,通过政治思想、学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的不断提高来塑造自己的行为。
使自己在教育行业中不断成长,为社会培养出优秀的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平时工作中能够团结同志、爱岗、敬业,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从事少先队工作以来,能够以责任心为基础,以事业心为前提,以爱岗敬业和实干精神为动力。
在工作中能够认真负责、刻苦钻研、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老教师请教业务知识,使自身的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熟练地掌握、提高教学技能。
通过学习来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以较强的业务素质。
团(总)支
部意见
(签字)
年月日党(总
支)支
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镇团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