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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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公司工程投资项目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烟草公司工程投资项目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烟草公司工程投资项目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烟草行业“三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烟工业公司工程投资项目的管理监督,根据国家局《2016年烟草行业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要点》(国烟办〔2016〕89号)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三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烟办〔2016〕149号)文件精神,结合**中烟工业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烟草行业“三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专项检查,切实增强规范意识,明确规范主要任务,完善规范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工程投资项目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构建投资项目监管的长效机制,为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领导组织为切实开展好“**中烟工业公司工程投资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中烟工业公司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三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中烟工业公司工程投资项目专项检查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工程投资项目专项目检查组职责:在**中烟工业公司“三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所属各企业工程投资项目专项检查和省公司复查工作,检查结果汇总后,统一上报江苏中烟工业公司“三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检查范围各卷烟厂、直属公司2016年7月1日至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实施”的内涵包括:实际动工、在建、投产或竣工验收的项目。

“工程投资项目”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含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含交通工具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检查内容(一)各卷烟厂、直属公司工程投资项目在立项审批、项目管理、招标投标、比价采购、工程监理、过程审计、竣工验收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国家局、省工业公司有关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情况。

各卷烟厂、直属公司根据国家局、省工业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制定的工程投资的有关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2020年(烟草行业)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试行)

2020年(烟草行业)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试行)

(烟草行业)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烟草X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试行)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进壹步加强云南省烟草X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烟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且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云南省烟草X公司系统及投资控股X公司的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均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在项目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工程项目全过程,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招标投标情况、工程建设成本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概算(预算)调整情况,以及各种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的审计监督、管理。

第四条工程建设投资项目,投资金额50万元之上(含50万元)的须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既能够进行项目全过程的审计,也可进行项目部分环节的单项审计。

第五条省局审计处、各审计派驻办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云南省烟草X公司系统各单位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

第二章审计范围、依据及职责第七条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范围,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重建、迁建、维修、装修等项目,无论采取何种承建形式、超过50万元之上(含50万元)的,均应进行审计监督。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依据包括:1、国家、云南省及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烟草行业有关规定;3、工程项目资料: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预算)及招标投标资料、工程承包及设备器材采购合同、协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工程项目决算、竣工资料等。

第九条审计职责。

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的原则,结合云南省烟草X公司审计委派制的实际情况,具体职责如下:1、国家局审计的项目投资总额在1亿元之上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在2亿元之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国家局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审计。

烟草专卖局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局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局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省烟草商业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实施中的管理行为,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缩短建设周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与行业规章制度,结合全省烟草商业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实施是指项目申请报告经批准后,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各阶段。

第三条本办法中项目审批程序按照《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组建必要的项目实施管理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五条项目实施管理机构要紧职责:(一)负责项目立项、报批、报建与年度投资预算的编制、申报工作;(二)负责对建设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操纵工作;(三)负责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制定、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合同签订与执行工作;(四)负责项目现场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包含对工程监理、审计、施工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五)负责会同设计、监理、审计单位对施工预算、竣工决算、工程数量等内容进行审核;(六)负责权限内的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工作;(七)负责工程资料收集、档案整理及其他有关工作。

第六条项目实施管理机构人员应熟悉国家与行业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沟通、协调与组织能力,其中派驻工地现场代表务必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成立独立的项目实施监督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管理机构的工作监督。

第八条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务必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实施管理机构与监督小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与监督;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决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事宜。

第三章资金预算与拨付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全面、准确编制项目年度资金预算,并按省局(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容及时上报审批。

严禁随意扩大或者缩小预算,严禁预算外实施项目。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根据省局(公司)下达的资本性支出预算计划,合理安排资金支付,严禁超预算支付建设资金。

浅议烟草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审计风险控制

浅议烟草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审计风险控制

损失的. 要追 究有 关人 员责 任 。要严格 审计 工作 责 任 制 度 . 行统 一 领 导下 的 分工 负 责 制 . 计人 员 对 所 实 审 审事 项 负责 . 主审 人员 对 主 审项 目负责 , 审计 组 长 对 审计项 目全 面 负责 要把 审计 责任 贯穿 到整个 审计 工
作 中去 . 反 映的 情况 不 够 清楚 、 对 提供 的证 据不 够 充
分 和 问题 线 索没 有 查 清 的 . 限期查 实 ; 审计 中发 要 对 现 的重大 违纪 违规 问题要 一查 到底 ,查个 水落 石 出 , 并责 成 有关 部 门 和单 位 采取 措施 , 限期 整 改 , 好 落 抓 实 : 因 l 作 失误 造 成重 大 损 失 的 , 追 究 有关 人 员 对 T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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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烟 叶生产 基础 设施 建设 项 目检查风 险是 指 审计 主体未 能 审计 出建设 项 目过程 中的 重 大 漏洞 而分 担建设 项 目风 险 的可 能性 。检 查
叶生产 基础 设施 建设 项 目而言 .烟 草企业 所 坚 持 的“ 划 立项 以我 为 主 ” 实 际 上就 是 针 规 .
对 固有 风 险的控 制措 施 .因此 审计人 员可 以 通过检 查 规划立 项 资料 的完整性 、 规性 , 合 合 理 判 断建设 项 目的固有风 险 ( 实施过 程跟 踪 审计 , 二) 降低控 制 风险 。 在通 常 的 审计 项 目中 。 制风 险对 审计 人 员而 言属 于不 可控 风 控 险, 国际 审计 准则甚 至将 固有 风 险与 控制 风 险合并 成 为重 大舞 弊风 险 。 但是笔 者认 为 , 在建设 项 目审计 中 . 审计 人员 是可 以通 过事前 、 中和事后 相 结合 的 审计 事 方法 , 时发 现项 目建设 的控 制 漏洞 并采 取措 施予 以 及 纠正 . 而影 响建设 项 目的控 制 风险 这 也是 建设 项 从 目审 计 与其他 类型 审计 在风 险控制 方面 的 区别 在 烟 叶生 产 基 础设 施 建 设 项 目审 计 中 .审 计 人员 可 以从

烟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国烟审〔2009〕485号20160428

烟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国烟审〔2009〕485号20160428

烟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烟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指导作用,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印发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以及国家局《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烟计[2009]14号),结合烟草行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是指审计部门从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活动开始,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前,对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及效益性进行审计。

第三条烟草行业工业企业、商业企业、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职责第四条烟草行业各级内部审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项目批复以后,各级内审部门即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第五条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不含烟草专卖设备)的工程建设项目(含新建项目、恢复项目、改扩建项目和修缮项目等)以及国家局、总公司机关投资的项目由国家局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以授权省级局(公司)审计部门;低于以上限额的建设项目由省级局(公司)审计部门组织实施,各省级局(公司)审计部门可以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项目的审计;各省级局(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的审计项目要及时向国家局审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建设项目要坚持先审计后开工、工程价款要先审计后结算、竣工决算要先审计后验收。

工程款项在没有经过审计的情况下,财务部门不得付款。

第七条建设单位内审部门组织实施日常的审计工作,设计概算、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拦标价)、竣工(结)决算按第五条规定执行。

凡未按照第五条规定,自行对外委托审计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审计结果不得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有关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完善有关领域专项规划,为各地做好项目核准工作提供依据。

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要充分发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对投资活动的规范引导作用。

把发展规划作为引导投资方向,稳定投资运行,规范项目准入,优化项目布局,合理配置资金、土地、能源、人力等资源的重要手段。

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为企业投资活动提供依据和指导。

“三项工作”培训考试试题

“三项工作”培训考试试题

页眉内容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三项工作”培训考试试题考生姓名:单位: 得分:一、填空题(每空0.5分,共10分)。

1. 按照国家局《烟用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烟用物资包括卷烟材料,,。

2. 按照国家局《烟用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烟用物资采购要遵循、、公正原则和原则。

3. 烟用物资的主要采购方式是。

4. 按照国家局《关于低于30万元物资采购的补充规定》,烟用物资定点供应商原则上每隔通过招标确定。

5. 按照国家局《关于低于30万元物资采购的补充规定》,年采购额10万元—30万元(不含30万元)的,采购主体需在定点供应商中选取家以上进行,具体选取办法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6. 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和,经财务部门审核后付款。

7. 工程建设投资超出项目的,必须对超支情况进行审计,报原项目审批单位批准。

采购实施过程中,采购数量或采购金额超过原批准总额的须经采购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相应调整采购项目预算。

8. 按照国家局《烟用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要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批准。

9.依法建立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云南省烟草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成员由单数组成,其中从法定评委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

10. 按照《云南省烟草公司宣传促销管理办法》,宣传促销产品类项目包括和。

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该投标人。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5分,共15分)。

1.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A.2%B.3%C.5%D.1.5%2.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烟草总公司•【公布日期】2007.03.29•【文号】•【施行日期】2007.03.29•【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卖、专营正文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所属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现将《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暂行)》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所属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国烟草总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投资项目要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在报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前须按本规定要求报经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省级公司、省级工业公司、总公司机关二级公司(省级公司、省级工业公司、总公司机关二级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直属公司)批准。

本规定所称批准是指总公司作为出资人对所属工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投资行使的决策权利。

第三条总公司所属企业以下投资建设的项目适用本规定。

(一)烟草专卖品的仓储、配送、物流项目;(二)雪茄烟、烟叶(含再造烟叶)、烟丝、复烤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项目;(三)科研与教学投资项目;(四)计算机软件与信息化工程项目;(五)总公司另有规定的其他项目。

卷烟技改项目、企业中外合资和合作项目及变更事项、境外投资项目及设立代表处事项、多元化经营投资项目、办公楼的审批仍按照国家及国家局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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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烟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及投资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均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在项目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工程项目全过程,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招标投标情况、工程建设成本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概算(预算)调整情况,以及各种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的审计监督、管理。

第四条工程建设投资项目,投资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须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既可以进行项目全过程的审计,也可进行项目部分环节的单项审计。

第五条省局审计处、各审计派驻办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各单位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

第二章审计范围、依据及职责第七条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范围,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重建、迁建、维修、装修等项目,无论采取何种承建形式、超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均应进行审计监督。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依据包括:1、国家、云南省及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烟草行业有关规定;3、工程项目资料: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预算)及招标投标资料、工程承包及设备器材采购合同、协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工程项目决算、竣工资料等。

第九条审计职责。

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的原则,结合云南省烟草公司审计委派制的实际情况,具体职责如下:1、国家局审计的项目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在2亿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国家局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审计。

被授权由省局(公司)审计部门实施审计的,完成审计项目后须及时向国家局审计部门提交审计报告。

2、省局(公司)审计的项目省局(公司)(包括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和报账制单位)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下基建工程项目、投资总额在2亿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由省局(公司)审计处负责组织审计,必要时可以授权审计派驻办办室组织实施审计。

3、所属各公司审计的项目所属各公司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下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在2亿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审计派驻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审计,为便于省局(公司)监督管理,在项目开始实施审计时,要及时向省局审计处备案。

项目审计完成后应及时向省级局(公司)提交审计报告。

第三章审计内容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具体审计内容包括:(一)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审计。

审查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工程项目计划、资金落实情况,招投标情况、开工条件具备情况,以及施工队伍选定、承包合同签定情况等的合法性、合规性。

1、工程投资项目是否列入投资规划、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和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2、所建工程是否经过调研论证,内部决策的痕迹记录是否完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是否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设是否取得用地、环保、规划、消防等部门的批准。

3、项目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行业有关规定(企业自有资金),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到位,使用是否合规;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审计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行业相关规定对招标投标实施审计。

1)会同招标人审核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2)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栏标价的编制情况;3)不招标的工程项目参与施工单位的选择;4)参与审核合同条款。

是否存在中标后投标人又提出与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不一致或相违背的情况,是否存在提高建设标准、增加投资或损害招标人(建设单位)利益的变更设计。

5、监控施工进度,对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主要设备、主要材料加强督促落实。

6、对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完备性进行审计。

审查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达是否清晰,合同对方的违约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有明显不利于建设单位的条款。

是否存在没有详细工程清单的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内容是否与事实相符。

施工合同是否就承包范围、结算方式、价差的调整、措施费及风险费、供材的价格、采保费、总分包之间的配合与责任以及变更部分价款等内容予以明确。

工程监理合同是否明确业务范围和责任、有无对违约责任的追究条款。

7、总、分包之间责任是否明确,分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有无违反规定将分包的工程再转包等问题。

8、审查是否存在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是否存在没有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投标的现象。

9、审查建设项目各参与方(设计、招投标代理、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质,支付的费用是否超过国家或者行业规定的标准。

(二)工程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审计。

建设期间审计,是指从投资经济活动开始至项目竣工决算编报之前,审计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与投资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

目的是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进行审查和评价,及时纠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止投资资金流失和浪费,强化项目动态管理,审计主要内容为:1、审查项目调整概算情况,检查调整概算是否合规合理,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经有关机关批准;审计影响项目建设的单项工程投资调整和建设内容变更,是否按规定的管理程序报批,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标准的问题。

2、审查项目建设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问题;有无非法集资、摊派和乱收费问题;对施工单位付款及结算,是否按合同严格执行;有无损失浪费等问题。

3、审查设备及材料购臵情况,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购臵,有关设备的会计资料等是否真实、可靠,设备成本的核算是否正确。

4、审查合同的执行情况。

审查设计单位是否按期提供图纸,是否有因设计考虑不周造成损失;审查监理公司是否按照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是否对隐蔽工程进行了有效记录与影像取证;审查材料、设备是否与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以及技术标准相一致;审查各咨询以及审计等中介机构是否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审查各单项工程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是否有超进度付款的现象,收款单位是否与合同方吻合,对方是否提供了建筑业正式发票等。

5、一般工程备料款是否超过合同价(含水、暖、电)的20%,设备安装工程是否超过安装费的30%,对方是否提供金额相当的银行保函。

是否存在超进度付款的现象。

(国家局此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有相当的难度,是否还保留?)6、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已达合同价的75%后必须停止付款,待单项(位)工程竣工结算后再支付余款;合同必须约定暂扣不低于竣工结算价5%的质量保证金。

(省公司现在执行是到80%,应用多大的比例?)7、设计变更是否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的四方代表签字(一式四联),现场变更是否经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授权的代表签字(一式两联);在变更时,是否书面约定计价方式,变更内容是否真实。

8、内部控制审查。

主要检查项目管理机构是否建立招投标制度、主材、设备采购的比质、比价制度、变更洽商的审批制度、以及其他相关的内控制度和相互制衡的部门,所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当、是否能有效执行。

(三)工程结算审计。

是指对建设项目全部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工程结算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审计工程结算的编制是否真实、准确;审计结算项目是否与设计文件相符,是否控制在概算范围内;审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设备价格的变化、补充合同的内容等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的事项。

单项(位)工程竣工结算重点审核以下内容: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设备、材料是否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利润和税金的计算基数、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

(四)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包括从筹划到竣工投产(使用)全过程的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

必须在所有工程以及前期的设计费等费用审计结束以后才能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中介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审计部门应该审核竣工决算报告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并出具相应的审计复核报告或对项目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审查批复。

1、审查资金投入情况,核准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查明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并分析其原因及影响。

核准实际投资完成额。

审计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核算情况。

2、核准概预算总投资,并审查概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审查概预算调整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的费用。

核实项目超概预算的金额,分析超概预算的原因,查明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概预算外投资情况。

3、审查验收前资料准备工作。

主要包括是否系统整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技术资料、是否已完成竣工图纸的编制、是否汇总整理工程建设的各项记录、各种设备的技术资料是否真实可靠、各类资料是否分类立卷并妥善管理。

4、交付使用资产审查。

主要审查编制的总表和明细表是否正确,实地核对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检查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其他投资支出、待核销基建支出、非经营性项目转出投资支出以及收尾工程。

审查待摊投资的列支及分摊情况,计算方法是否合理。

审核未完工工程量及所需投资,是否有将新建项目作为未完工项目。

5、审查结余资金。

对上级专项拨款的建设项目,应审查有无虚列往来款项,隐慝结余资金;审查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情况;库存物资实存量的真实性、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呆账坏账的处理情况等。

6、审计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的情况。

第四章审计程序及审计方式第十一条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计程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工程规模、工程性质等制定具体审计程序。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按照审计权限,通知内部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开展审计工作。

审计部门接通知后应及时制定审计方案。

第十三条工程投资项目的审计可分为自行审计和委托中介机构审计两种方式。

第五章委托审计及相关付费标准第十四条各级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力量不足、不具备工程造价审计资质或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向委托单位提交审计报告。

第十五条需对外委托工程建设审计的项目,中介机构须具备建设部工程造价甲级资质,并经省局(公司)认可;需对外委托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项目,中介机构须有烟草审计经验,并经省局(公司)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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