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协商共建“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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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参加“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动机制专家研讨会

人大法学院参加“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动机制专家研讨会

人大法学院参加“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动机制专家研讨会2015年4月17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创新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联保投资集团在北京召开了“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动机制专家研讨会。

来自4家主办单位及中国环境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所、哈尔滨医科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的领导和专家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食品评估中心主任助理李宁主持。

会议邀请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食品评估中心首席科学家吴永宁、南开大学教授李秀芳及联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小平分别从环境安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保险保障等方面作了专题报告。

与会专家从技术层面就如何建立“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动机制,推动我国食品安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新模式进行了充分讨论。

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提出,国家的执政理念已经发生了明显改变,我们的发展方式和目标要更加重视人本主义。

只有保障生命健康和安全,经济技术发展的追求才更有意义。

解决环境和食品安全问题,技术和法律都很重要,协同治理是实现路径上的必然选择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表示,环境污染是食品安全风险的首要来源。

真正做到把食品安全和健康安全从源头和环境的角度控制住、治理好意义重大。

做好环境安全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衔接应从制度上做好设计,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

联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小平认为,建立城市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城市风险管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将是我国城市管理的一次革命。

保险业作为社会风险管理的辅助手段,正在积极参与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城市风险管理与预防,推动创新城市的管理机制,降低管理成本,分担社会责任,联保投资集团作为保险产业的一员,必将在此发挥重要的作用。

食品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总结指出,食品安全需要协同共治,让政府、技术机构、行业企业、社会与民间力量和消费者平等参与到食品安全治理中。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举行食品安全问题、管理和研究研讨会暨报告发布会在人大法学院召开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举行食品安全问题、管理和研究研讨会暨报告发布会在人大法学院召开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举行食品安全问题、管理和研究研讨会暨报告发布会在人大法学院召开2014年2月22日,“食品安全研究:为了一个更为整合的议程——食品安全问题、管理和研究研讨会暨报告发布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举行,此次会议由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与美国社会科学研究协会中国健康、环境与发展论坛(FORHEAD/SSRC)联合主办。

本次会议旨在使从事食品安全方面不同学科研究或实务工作的专家汇聚一堂,共同探讨目前研究现状,思考研究成果如何更有效地传播,并在跨学科和跨国合作的视野下找出未来研究的优先关注点。

出席会议的领导和嘉宾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仕春,中国人民大学法院院长韩大元,社会科学研究协会中国代表、中国健康环境与发展论坛(FORHEAD)联合主任Jennifer Holdaway。

来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法学会、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农业政策研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等学术机构的研究人员和实务部门的专家也出席了会议。

上午9时,开幕式正式开始,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社会科学研究协会中国代表、中国健康环境与发展论坛(FORHEAD)联合主任Jennifer Holdaway先后致欢迎词。

韩大元院长在致辞中表示,食品安全关乎人类健康,世界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

他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精神,建议应当率先在食品安全领域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正是从协同的角度,依靠多方面力量,文理交叉结合,将环境、食品科学与法治等人文社会科学因素有机结合起来,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人大法学院召开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召开第二期学术沙龙

人大法学院召开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召开第二期学术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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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召开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
中心召开第二期学术沙龙
10月30日下午,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召开第二期学术沙龙,研讨完善转基因食品的监管体制。

出席本次食品安全治理协同中心学术沙龙的专家学者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教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一部主任徐海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生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教授、李教授、王副教授,公共管理学院王副教授、刘副教授。

会议由胡教授主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一部徐海滨主任首先介绍了我国转基因食品的研发、生产、流通和监管的现状;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生吉萍教授介绍了转基因技术的原理,转基因产业的发展状况;法学院刘教授、杨教授、李教授、王副教授等就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消费者选择权、转基因食品监管体制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公共管理学院刘副教授、王副教授也分别结合自己专业对转基因食品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

《食品安全法》修改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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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 页 《食品安全法》修改研讨会在人大法学
院举办
为了有效聚集社会创新要素和资源,研究探索食品安全治理的途径和方法,加快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精神,中国人民大学在各学院原有食品安全相关的研究机构、人员基础上整合成立了“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并与清华大学以及中国农科院、环保部、中国科学院、中国法学会等所属的科研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协同创新中心在培育过程中,得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大力支持,2013年8月12日下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大学关于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暨《食品安全法》修改专家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世纪馆举行,双方将展开实质性的合作。

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同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同志,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教授,教育部社科司张东刚司长,清华大学谢维和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冯惠玲常务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等出席会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综合司、法制司、食监一司、食监二司、食监三司、新闻宣传司等司局负责人,清华大学文科处、法学院、环境学院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科研处、法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学院、经济学院、新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等院系负责人,食品安全治理领域的各位专家学者以及新华社、人民日报、正义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出席了会议。

人大法学院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为学术支持单位

人大法学院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为学术支持单位

人大法学院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为学术支持单位9月15日,第十一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在成都举行,年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验总局、海关总署、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主办,中国食品安全报社和四川博览事务局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支持举办,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是本届年会的学术支持单位。

本次会议级别高端,规模宏大,阵容强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胡锦光教授、刘俊海教授等出席并发表学术观点。

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历经10年发展,已成为我国食品行业的一项重要活动和企业高端交流的重要平台。

前十届年会,共有30多位国家领导人出席,近百名政府官员先后在会上宣讲政策,3000多家企业参会交流。

此次年会以“食品安全保民生共筑美丽中国梦”为主题,以“让企业尽到责任,让民生得到改善”为本届年度主题,紧紧围绕国务院的相关部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的中心工作,主要就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监控管理体系、标准和法规管理体系、科学技术支撑和成果转化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全社会监督体系等内容展开研讨。

部分国家领导人、国务院相关部委主管领导、各级地方政府代表和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著名食品企业、新闻媒体等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匈牙利国会副主席等国际友人共计五百余人齐聚成都,共商食品安全大计。

15日上午,全国政协副主席齐续春宣布大会开幕,四川副省长甘霖致欢迎词。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在会上作出重要指示。

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佩智致开幕词。

全国人大财经委原主任委员、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石秀诗会长作年会主题报告。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陈啸宏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作重要讲话。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签约暨食品安全面临挑战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签约暨食品安全面临挑战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签约暨食品安全面临挑战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来源:中国人民大学作者:佚名日期:2013年08月12日浏览:209为积极响应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号召,有效聚集社会创新要素和资源,中国人民大学与清华大学以及中国农业科学院等所属科研机构签约共建“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2013年8月9日下午,“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签约暨食品安全面临挑战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

清华大学姜胜耀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冯惠玲常务副校长、中国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验技术研究所钱永忠副所长、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暨法律信息部李仕春主任、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陈同斌主任等出席会议。

清华大学法学院、环境学院的领导和专家;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研究所的代表;中国农科院、中国科学院、中国法学会等所属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科研处,法学院、农业和农村发展学院、环境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新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以及新华社、光明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出席了会议。

下午2:30,“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签约正式举行。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贺耀敏主持签约仪式。

首先,冯惠玲常务副校长和姜胜耀副校长分别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和清华大学签约。

接着,中国人民大学分别与中国农科院、中国法学会、中国科学院所属的科研机构签署协议。

签约仪式过后,中国人民大学冯惠玲常务副校长发表致辞,她表示,为落实教育部2011计划,有效聚集社会创新要素和资源,研究探索食品安全治理的途径和方法,加快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中国人民大学与清华大学以及中国农科院、中国科学院、中国法学会、环保部等所属的科研机构,将共同开展实质合作,共建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在此之前,我们和各兄弟院校、机构已经有着良好的沟通协作,通过今天举行的签约仪式,更是将这一合作制度化。

“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学术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成功举办

“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学术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成功举办

“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学术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成功举办3月13日,由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办的“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

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淀区法院等实务部门,中国法学会、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河北经贸大学等高校和学术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行业企业代表和多家新闻媒体参加了研讨。

研讨会开幕式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陈副司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张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韩教授分别致辞。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管委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教授主持开幕式。

国家食药总局司长首先强调了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食药监管部门在这种新的环境下也面对着更多的新机遇。

有关部门应当把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加强监管质量。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张旭东副主任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角度提出,“互联网+”为风险监测及评估工作提供了技术与科学上强有力的保证,应当进一步探讨如何通过管理来促进行业规范更好、更科学的发展。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院长在发言中提出,国家食品安全战略、“健康中国”理念的提出,为我们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如何发挥互联网作用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消费形式,制定更加有效、切合实际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办法是政府、企业、消费者以及学界共同关注的问题,“互联网+”网络食品监管问题需要用社会共治理念来解决。

会议主题演讲环节,国家食药监管总局食监二司刘洪彬处长表示,目前食品安全法明确对于网络第三方提供商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网络销售在人们的日常生活消费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网络食品销售的形式与领域不断的复杂,网络第三方平台的身份和角色定位的不断调整,针对这些问题需要政府部门提供及时转变管理观念,建立规则,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人大法学院王副教授参加全国政协“《食品安全法》(修改草案送审稿)意见”座谈会

人大法学院王副教授参加全国政协“《食品安全法》(修改草案送审稿)意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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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
10月29日上午,受法学院副院长、食品安全法研究所所长胡锦光教授委托,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法学院王旭副教授赴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应邀参加了“征求《食品安全法》(修改草案送审稿)意见”专题座谈会。

会议由全国政协社法委副主任、原国家外专局局长(正部长级)季同志主持。

参加会议的还有全国政协社法委副主任、原国家食药局局长邵明立,原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葛志荣,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鉴保卫,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部级专委杨振江,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严卫星,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李教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马勇,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等。

王副教授重点从修订稿确立的监管体制、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衔接与配合、行政问责制的建立、细化和加强以及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的行政法视角等方面进行了观点阐述。

与会专家还围绕着国家食药总局拟提交的《食品安全法》(修改草案送审稿)中的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意见交流。

会后,全国政协社法委将对大家的意见进行汇总后回函国家食药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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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为了对我国食品安全治理领域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跨学科、多领域、综合性的研究,从法律、技术和标准等方面强化食品安全治理力度、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中国人民大学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于9月12日召开座谈会商讨共建“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分别带队参加了会议。

双方就如何合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理论和法律法规研究、联合培养复合型研究生、建设食品安全治理案例数据库等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教授介绍了食品安全治理协同中心建设情况,为积极响应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号召,有效聚集社会创新要素和资源, 2013年8月,中国人民大学与清华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单位签约共建“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参与共建“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能够发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技术优势,对“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双方应共同推进以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为导向的跨学科研究格局,提升双方学科、人才和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

刘主任表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作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国家队,承担着“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技术支撑任务,在食品安全监测、评估、标准、交流等方面发挥着技术核心作用,但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理论和法律法规研究方面存在短板,在复合型食品安全人才培养尤其是研究生培养方面遇到了瓶颈,亟需强化政策法律意识,开展公共政策风险评估研究。

双方合作将把技术层面的工作与政策法律导向相结合,提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依法履职能力,提升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技术支撑水平和实际效果。

双方讨论了《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合作框架协议(征求意见稿)》,并就开展合作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

一是合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理论与对策研究,实现文理融合、理论与实践的无缝对接。

二是联合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尤其是食品安全标准基础性研究,增强食品安全标准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是共同推进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平台设置和运作,在研究人员队伍建设、课题攻关、人才培养、信息交流等方面形成有效、畅通的合作机制,尽快落实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

四是双方积极推动资源共享,以协同创新中心为载体,在所有共建单位之间建立资源协作共享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搭建合作平台,纵深推进战略合作,将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更强有力的科技保障和人力支持,推动形成食品安全协同共治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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