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最新)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024两篇)

(最新)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二)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二)一、引言二、基本原则1. 法律合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内部制度。
2. 效率优先:合同管理工作应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合同风险为优先目标。
3. 公平公正: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4. 全员参与:合同管理工作是全员参与的,不仅仅是合同管理部门的责任。
三、合同管理流程1. 合同签订阶段:(1) 规划与准备:确定合同签订的目标、范围和时间,并准备相关文件、资料。
(2) 洽谈与协商:与对方进行洽谈与协商,确保合同条款的公平合理。
(3) 编制与审批:由相关部门编制合同草案,经过内部审批流程,并由法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核。
(4) 签署与备案:由权责明确的人员进行合同签署,并将合同归档备案。
2. 合同履行阶段:(1) 履行过程监控:明确合同履行进度和要求,并进行监控和管理。
(2) 变更与调整:在需要变更或调整合同条款时,遵循相应的流程,经过内部审批与对方协商后进行变更。
(3) 履行结果评估: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合同结束阶段:(1) 结束确认: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进行相应的确认程序,并进行归档备案。
(2) 评估与总结: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与总结,为以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四、合同管理要求1. 合同审查:(1) 全文审查:对合同的内容、格式、法律条款等进行全面审查,并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2) 风险评估:评估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3) 内部审批:对于涉及重大金额、重要业务的合同,需经过内部审批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与合理。
2. 合同存档:(1) 归档要求:约定合同的存档方式、期限和责任人,确保合同的安全可查。
(2) 合同查询:设立合同查询系统或档案室,以便随时查询合同内容与状态。
3. 合同履行监控:(1) 履行计划:制定合同履行计划,明确履行目标、进度和责任人。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的流程,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
第三条合同管理部门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整个流程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程序任何合同的签订,都必须经过以下程序:1. 合同需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2. 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签订;3. 合同签订应按公司的授权范围进行。
4. 合同签订需由公司指定的授权人员进行。
第五条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准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合同的类型、名称和编号;2. 合同的签订各方及其;3. 合同的有效期限;4. 合同的履行责任和义务;5. 合同有关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条款。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六条合同执行责任合同的执行责任由合同双方共同承担,各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七条合同变更和解除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过协商。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八条合同档案管理公司设立统一的合同档案管理系统,对所有合同进行分类、归档和保管,确保合同的安全和完整。
第九条合同监督和评估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合同管理办法的责任对于违反合同管理办法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合同管理部门可采取如下措施:1. 警告;2. 给予通报批评;3. 调整工作岗位;4. 经济处罚;5. 职务调整或撤销。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修订和解释对于本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所有,并经公司领导审定。
第十二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公司领导审定之日起生效。
(完)。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和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包铝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三条签订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公司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根据公司授权、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各单位各部门不得以本单位本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依法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和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营权的单位除外。
第五条签订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应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订立重大的、特殊的合同不宜使用示范文本时,可另行书写。
书写合同内容要完备、责任要明确、文字要严密。
签订合同除按《合同法》规定写明主要条款外,还应针对不同性质的合同写明其他必要条款。
第六条签订买卖合同,买入时一般应采用先验货后付款的方式结算、卖出时应按有利于货款及时收回的方式结算。
第七条签订重大合同一般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委托其他经办人签字的,经办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交对方。
第八条曲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的重大合同,应曲业务部门负责人副署。
由业务部门负责人代表公司签字的合同,应由本部门经办人副署。
第九条签订合同时,如该项业务涉及公司内部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应由一个主要业务部门牵头事先协商一致。
第十条签订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十一条签订合同的经办人应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因超越代理权限签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山经办人和本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签订合同的经办人,山于工作失职或恶意串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经办人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的《授权委托书》由法律事务室管理,使用时由法定代表人签发。
第十三条签订重大合同,法律事务室应参加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有限公司之间的合作也越来越频繁。
而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对于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具有重要的约束和规范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公司的合同权益,制定了本《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二、合同管理的目标1.确保合同的签订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3.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精确度,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4.建立健全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方便合同查阅和监督。
三、合同管理的组织结构1. 合同管理部门公司应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执行和监督。
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咨询和指导公司各部门关于合同管理的问题;•监督公司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过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建立并实施合同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组织合同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员工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和认识。
2. 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部门应配置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参与合同的谈判和签订,确保合同的内容和条款的合理性;•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各方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协调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需要,撰写合同相关的报告和文件。
四、合同管理流程1. 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签订是合同管理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步骤之一。
在签订合同前,需进行完整的合同谈判,确保各方对于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认可。
具体的签订流程如下:•双方确定合同的签订目的和内容;•双方派出代表进行合同谈判,商讨合同条款;•经过谈判达成一致,签订正式的合同文书;•合同签订后,由双方分别保留一份合同原件。
2. 合同的履行和监督•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不断对合同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合同履行问题,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并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问题,可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明确合同管理责任与审批流程,规范合同的起草、签订、履行、变更及解除等事项,提高合同管理效率,明确权利责任,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含协议,下同),包括但不限于股权交易类合同、资金财务类合同、专业服务类合同、租赁类合同、采购类合同、建筑工程类合同、战略合作协议、保密协议等。
第三条合同的起草、审批、签订、履行、变更及解除等过程均需得到公司授权。
第二章合同规范第四条合同的签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须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方能成立并依据生效条件生效。
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第五条合同有附件的,应在合同正文中明确约定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确认的合同附件必须与合同正文的签署方式相同。
第六条合同的内容及其履行过程涉及到或可能涉及到公司拥有的技术或商业机密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
必要时,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保密工作。
第三章合同管理责任第七条合同签订的申请部门指具体承担合同的起草、签订和履行等各项活动的业务部门。
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合同承办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提出合同意向,调查对方单位及当事人的资格、信用情况,初步评估合同风险,并收集所需证明材料;(二)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就合同内容进行讨论或协商;(三)负责草拟合同文本或审查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并提交公司综合办公会审批;(四)依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合同需办理批准、公证、登记等手续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五)负责合同的履行以及对履行情况的监督;(六)负责落实合同的变更、冻结、终止、解除与完成;(七)依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负责收集整理合同相关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妥善进行存档登记、保管;(八)必要时参与合同纠纷引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行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合用于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公司及其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订立与签订第四条有限公司合同订立应基于平等原则,在充分商议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要求,应编制合同正本和副本,合同正本由双方共同持有,副本由各方保留。
第六条合同签订应明确合同的名称、缔约双方、履行地点、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履行标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七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履行,需经过双方商议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补充协议。
第八条有限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履行内容,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如无法按期履行或者需要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商议解决。
第九条对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有限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对方履行、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等。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条双方允许变更合同的,应按照合同变更的程序进行,并及时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有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一)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动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二)对方浮现严重违约行为;(三)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变化,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合同争议解决第十二条有限公司与合同相对方有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包括诉讼、仲裁、调解等。
双方可自行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也可约定使用特定的争议解决方式。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四条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进行监督与管理。
第十五条有限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提供合同备案、合同履行情况等相关信息。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两篇)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二)一、引言合同是企业运作的基石,有效的合同管理对于保障企业利益、规避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完善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执行效率,特制定本《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二)》。
二、合同管理责任1. 公司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组织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成立公司内合同管理专门小组,负责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合同管理的领导和监督,在合同签订、执行等环节确保合同管理规范。
3. 公司高层领导要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在决策层面上提供支持和指导。
三、合同签订及备案1. 合同签订应符合下列原则:a. 合同应经过公司法务部门的审核,并获得法务部门的书面意见;b. 合同签订应按照公司内部规定的授权程序进行;c. 合同中的条款应明确、合理、合法,不得违反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相关法律法规。
2. 合同备案流程:a. 合同签订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备案;b. 未备案的合同不得执行。
四、合同执行1.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要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争议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如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合同权益的实现。
3. 合同变更需按照公司内部规定程序进行,并经过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五、合同档案管理1. 合同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和存储。
2. 合同档案应定期备份,并保证合同档案的安全可靠。
3. 合同档案的保密工作十分重要,公司员工不得将合同档案、内容或信息泄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
六、合同风险评估与控制1. 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全面的合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
2. 对于重要合同,应建立合同履约监控制度,监测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进行风险预警。
七、合同终止与报废1. 合同履行完毕或到期后,应及时进行终止手续,包括:验收、结算、审核等环节。
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精编版】

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精编版】标题: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精编版】目录:一、总则二、合同的分类与编号三、合同的起草与审批四、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六、合同的归档与保管七、合同的纠纷处理八、附则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1.3 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保密的原则。
二、合同的分类与编号2.1 合同分为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类别。
2.2 合同的编号采用统一格式,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编制。
三、合同的起草与审批3.1 合同的起草应当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条款应当具体、明确、完整。
3.2 合同的审批按照公司内部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通过后方可签订。
四、合同的签订与履行4.1 合同的签订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进行,签订前应当核对合同各方的身份和资质。
4.2 合同的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履行过程中应当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5.1 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5.2 合同的解除应当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六、合同的归档与保管6.1 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对签订的合同进行归档,建立合同档案。
6.2 合同档案应当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
七、合同的纠纷处理7.1 合同纠纷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7.2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理合同纠纷。
八、附则8.1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8.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合同审批表2. 合同签订授权书3. 合同变更协议模板4. 合同解除协议模板说明:1. 附件1的合同审批表用于合同审批过程中的记录和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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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主要职责第三章合同订立与履行第一节合同谈判与起草第二节合同审查第三节合同签订第四节合同履行第四章合同档案管理与监督检查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晋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法律风险管控体系,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行为,防范、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国资委《山西省省属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依法治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集团公司“公司化治理、板块化运营、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为原则,结合《晋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山西煤销集团依法治企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2012——2014年法制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等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管理部门按照集团公司“规划、指导、服务、监督”的职能定位履行合同管理职责,全面管控合同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的合同以及板块公司、市公司及直属控股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的重大合同、重要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档案资料保管等行为。
第五条集团公司、子公司的总法律顾问或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其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集团子公司实行分级管理、归口审查和合同承办部门及承办人负责制相结合的合同管理体制。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主要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包括合同主管部门和合同承办部门,集团法律事务部为合同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各业务部门、子公司为合同承办部门。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主要职责:(一)审查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和资质资信情况以及履约能力进行,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二)组织合同、项目谈判;(三)起草合同文本;(四)负责合同的业务审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合同的审批手续,并负责合同文本审查、签批流转;(五)办理授权委托申请事项;(六)负责合同的履行,及时报告合同履行风险,及时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处理合同纠纷;(七)指定专人负责所承办合同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八)制定和落实合同保密措施;(九)根据法定代表人的指示或者本部门职责确定合同承办人。
第九条法律事务部门主要职责:(一)制定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合同管理总体规划,全面提升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水平;(二)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三)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合同谈判,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查及备案;制作发布合同示范文本,建立集团公司合同示范文本库。
(四)指导、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五)参与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六)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统计分析,提出加强合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七)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合同的法律审查档案、台账、报表等基础性工作;(八)负责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有关的外聘律师工作;(九)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合同管理知识的培训学习;(十)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订立与履行第一节合同谈判与起草第十条合同订立前应当进行与拟定合同有关的背景和风险分析,包括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资信资质情况、履行能力的调查,合同对方承办人员资格审查等。
第十一条根据法律法规及集团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招投标的项目,其合同的订立应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承办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组织集团企业管理部、计划发展部、项目部、财务部、资本运作中心、资金中心、审计部、法律事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人员参加谈判。
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文本的起草、修订,有关部门予以协助。
适用示范合同文本时,应优先参照国家、行业、集团公司的示范文本。
第十三条重大合同的谈判应当有相关技术人员和法律顾问或外聘律师参加。
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重大合同经承办部门提请,由法律事务部外聘律师起草或配合起草合同文本。
第十四条合同承办部门要妥善保管合同谈判过程中的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
第二节合同审查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审查,是指合同在起草以后、签订之前,由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文本草案及与合同有关的背景材料送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业务审查和法律审查。
第十六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先对合同技术及商务条款等业务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由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审查意见,报分管领导签批。
针对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相关部门组成会审小组召开会议进行合同审查,也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协助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进行业务审查。
第十七条法律事务部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报分管领导签批。
针对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法律事务部根据需要可以向总法律顾问提出外聘专业律师的申请,由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协助法律事务部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意见。
第十八条集团相关部门在审查合同文本草案时,发现遗漏或风险,应当在审查意见书中予以明确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九条需召开会议审查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将会议纪要及合同谈判中的反馈意见抄送各会审部门。
第二十条集团子公司重大合同是指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的:(一)按规定需报省国资委备案、核准、审批的合同;(二)担保合同;(三)与集团公司承担义务相关的其他配套合同;(四)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合同;(五)需由集团公司审批的其他重大合同。
第二十一条集团子公司重大合同的审查程序如下:(一)子公司法律事务部对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二)经子公司法律事务部签署的“审查意见”连同合同文本等相关资料,上报集团公司对口业务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进行审查。
如合同所涉项目按规定应聘请专项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或提供其他专项法律服务的,还应同时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合同审查意见”或“法律意见书”。
(三)集团公司对口业务管理部门作为合同承办部门负责按本办法合同审查流程组织合同审查。
(四)集团公司审查通过后,由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合同。
第二十二条集团子公司重要合同是指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的标的额在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
子公司重要合同需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子公司法律事务部向集团法律事务部报送合同等备案资料,备案资料包括该合同复印件、子公司内部审查审批单或相关文件资料等。
第三节合同签订第二十三条对外签订合同,应当以公司名义进行,各职能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二十四条非法定代表人代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或者其他与合同事务相关应当授权的行为,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授权委托书,授权权限和授权时限必须明确。
第二十五条被授权人应当按照授权权限履行职责,并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授权事务处理情况。
第四节合同履行第二十六条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一)发生合同收款或付款延迟的,应当在应收或应付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通知分管领导、财务部门,并说明理由和拟采取的措施;(二)如果发生对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情形,合同承办人员除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当及时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将对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情况报告分管领导。
第二十七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承办人员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经营恶化、丧失信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应当及时行使抗辩权,并书面上报分管领导。
第二十八条合同变更包括对合同内容的补充和修改。
合同签订后确需变更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进行协商,双方形成一致意见后,正式签订变更合同的书面协议,变更合同的协议在正式签订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继续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转让应当依法进行。
转让合同权利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转让合同义务或将合同权利、义务同时转让的,应当经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条设有担保条款的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转让的,应当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一条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的,应当签订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正式签订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继续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各方一致同意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立即审查其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
如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按照本办法有关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合同承办部门及人员应当在规定时效内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商谈判,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及法律事务部。
第三十五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有可能发生违约、不能履约或者迟延履约等行为的,合同承办部门或人员应及时发出督促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函件,同时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三十六条合同对方当事人违约的,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应依法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提供担保、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因合同纠纷发生诉讼、仲裁或者可能引起诉讼、仲裁的案件,按照《晋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合同档案管理与监督检查第三十八条合同承办部门在合同签署后将相关文件装订成册送档案部门归档保管。
第三十九条合同档案内容应当包括:(一)合同原件一份;(二)合同审查意见或会审会签表;(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包括相对方);(四)合同对方当事人资质审查清单所要求的内容;(五)谈判、履行、争议解决情况的说明;(六)涉及合同变更、转让、解除合同的相关文件;(七)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
第四十条合同的监督检查包括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的检查。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法律事务部应当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十一条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二)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三)合同纠纷的处理情况;(四)合同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和管理情况;(五)合同管理信息的编制和分析工作;(六)合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七)对于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中,因违反合同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八)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