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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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海运提单解读

第五章、海运提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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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有关国际法规对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1,《海牙规则》关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每件或每单位货物的
赔偿限额为100英镑。
2,《维斯比规则》关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每件或每单位
10000金法郎或毛重每公斤30金法郎,以其高者为准。 经过1979年对《维斯比规则》的修订,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计算单 位由金法郎改为特别提款权,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为每件或每单位为 666.67特别提款权或毛重每千克2特别提款权, 以二者中较高者为准。 3,《汉堡规则》关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每件或每单位为835 特别提款权或毛重每千克2.5特别提款权,两者以较高者为准。 特别提款权:缩写为SDR。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给全体会员国的 一种国际货币储备单位,是一种新型的国际货币形式。可以代替黄金用于 国际支付。又称纸黄金。 1970年最初发行时每一单位等于0.888克黄金,与当时的一美元等值。 1974 年7 月,基金组织正式宣布特别提款权与黄金脱钩,改用“一篮子” 货币作为定值标准。现在 “一篮子”货币由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组成, 加权”比例为:44%、3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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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船名(Ocean Vessel)即由承运人配载的装货的船名。班 轮运输一般会加注航次(Voy.No.)。 5、装运港(Port of Loading) 6、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原则上,L/C项下提单卸 货港一定要按L/C规定办理。 7、唛头(shipping Marks )。如果信用证有明确规定,则 按信用证缮打;信用证没有规定,则按买卖双方的约定,或由 卖方决定缮制,一般都是打上“N/M”。 8、包装与件数(No. & kind )。一般散装货物该栏只填“In Bulk”(散装;大量;整批),集装箱货物,单位件数与包装 都要与实际货物相符,并在大写合计数内填写英文大写数目。 如果货物包括二种以上不同包装单位(如纸箱、铁桶),应分 别填列不同包装单位的数量,然后再表示件数。 9、货物描述( Description of Goods )。原则上提单上 的商品描述应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并与发票等其他单据相一致。

海运提单分类

海运提单分类

海运提单分类海运提单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用于确认货物的承运人、船名、货物数量和质量等信息。

根据其用途和性质的不同,海运提单可以分为几种类型,包括泛提单、指示提单、正式提单和空白提单等。

本文将针对这些不同类型的海运提单进行分类介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海运提单。

一、泛提单泛提单是最常见的一种海运提单类型,也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

泛提单是指由船东或船代签发的提单,上面列有多个收货人的名字。

由于泛提单上列有多个收货人,因此可以在目的港口由任何一位收货人进行提货。

泛提单的灵活性和便利性使其成为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提单类型。

二、指示提单指示提单是由货主或货代在船东或船代的指示下签发的提单。

与泛提单不同,指示提单只列有一个收货人的名字,货物只能由该收货人进行提货。

指示提单在货物交付方面更为严格和安全,因此在一些对货物安全要求较高的贸易活动中较为常见。

三、正式提单正式提单是在船舶实际离港后由船东或船代签发的提单。

正式提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可以作为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正式提单上列有详细的货物描述、数量、尺寸和质量等信息,收货人在目的港口需要凭借正式提单才能提取货物。

正式提单的使用可以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四、空白提单空白提单是指在船东或船代签发的提单上没有填写收货人信息的提单。

空白提单具有很高的灵活性,可以在目的港口由任何人进行提货。

空白提单的使用方便了货物的转手和转运,特别适用于一些中转贸易和多式联运的情况。

总结起来,海运提单根据其用途和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泛提单、指示提单、正式提单和空白提单等几种类型。

每种类型的提单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货主或货代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单类型。

海运提单作为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对于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可追溯性具有重要意义,货主和货代在使用提单时应十分重视。

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
例2,来证要求:Bill Of lading should mark freight payablea as per charter party,evidencing ship-ment from whampoa,china tO U.S.gulf port”.
这是要求强调运费根据租船契约支付,并强调装运由中国的黄埔至美国的哥尔夫波特港的特殊条款。在填写提单时,不应因这两项的内容已注在栏目中填写而放弃重复写一次,应在提单空白处打上”Freight has been payable as per charter party””The ship menthes been made from whampoa,China tO U.S Gulf port.”
第2栏收货人(Consignee)
这一栏的填写和托运单“收货人”一栏的填写完全一致,是根据买卖信用证(L/c)在记名收货人、凭指示和记名指示中选择一个。
例1,来证要求:“Full set of B/L consigned to A.B.C.Co.”提单收货人一栏中填写:“Consigned tO A.B.C.CO.”
例3,来证要求://Terms as intended in relation to name of vessel,port of loading and port of arrival are not acceptable./,
这是不允许在有关船名、装运港、目的港表达中出现“预计”字样的条款。在具体制作提单
第12栏
本栏包括三个栏目,但无需分别填写。填写的内容包括:第一,商品名称;第二,最大包装的件数;第三,运费条款。
详细解释
1.商品名称。这一列项目内容的填写应与托运单完全一致,不得有任何增减。在使用文字上要求严格按信用证要求。在没有特殊说明时全部使用英文。对于某些港澳、新马地区来证要求货名用中文表达时,应遵守来证规定,用中文填写。有时来自欧洲、南美洲国家(尤其是法语作为官方语言的国家)要求使用英文和法文两种文字描述货物的内容,对于这样的要求。出口公司应该接受。在缺少法语人才的公司,制作单据时完全可以依样画葫芦地照搬信用证中有关货物内容的法文描述。通常这些国家的来证都用英、法,或英、法、德两种或三种文字同时说明。

海运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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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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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的概念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

海运提单内涵
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签发,并应明确表明签发人身份。

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成立和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或已将货物装船,并保证至目的地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也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

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提单内容由正面事实记载和提单背面条款两部分组成。

各船公司所制定的提单,其主要内容大致相同。

海运提单作用
1.货物收据。

∙提单是承运人前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

2.运输契约证明。

∙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

∙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

3.货权凭证。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海运提单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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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的当事人、种类、基本内容及相关国际惯例和规则。

海运提单的当事人、种类、基本内容及相关国际惯例和规则。

海运提单的当事人、种类、基本内容及相关国际惯例和规则。

介绍如下:
海运提单涉及的当事人一般有三方: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

1.承运人:负责运输货物的当事人,通常是船公司。

2.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的人,通常是发货人或卖方。

3.收货人: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有权提取货物的人,通常是进口
商或买方。

海运提单的种类可以根据不同标准进行分类,例如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可将提单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按签发时间不同可分为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等。

海运提单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
1.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等;
2.运输费的计法、支付方式;
3.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字的日期、地点和印章;
4.收货人凭指示的记名指示、凭发货人指示的不记名指示、凭银
行交付货物指示等;
5.货物表面状况良好等。

相关国际惯例和规则包括《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等,这些规则对承运人的责任、免责、赔偿限额等方面做出了规定,是处理海运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提单种类大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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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种类大全范文在商务和贸易领域中,提单(Bill of Lading)是一种重要的贸易文件,用于确认货物的收发和运输情况。

不同的贸易和运输方式通常会有不同类型的提单。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提单种类的介绍:1.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海运提单是应用最广泛的提单种类之一,用于确认海洋货物的收发和运输情况。

海运提单包括全套提单(Full Set Bill of Lading)和半套提单(Short Form Bill of Lading)两种形式。

2. 空运提单(Air Waybill):空运提单是用于确认航空货物的收发和运输情况的文件。

与海运提单不同,空运提单通常是一份非谈判性的文件,无需被提货人持有以领取货物。

3. 陆运提单(Truck Bill of Lading):陆运提单是用于确认陆地货物的收发和运输情况的文件。

它常用于货物由陆路运输或集装箱从港口运到目的地的过程中。

4. 铁路提单(Railway Bill):铁路提单是用于确认铁路货物的收发和运输情况的文件。

它通常由铁路运输公司或承运人提供给货主或收货人。

5. 内河运输提单(Inland Bill of Lading):内河运输提单是用于确认内河货物的收发和运输情况的文件。

它通常适用于由内河船只或驳船运输的货物。

6. 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Bill of Lading):多式联运提单是一种综合性的提单,用于确认多种运输方式组合运输的货物的收发和运输情况。

它能够覆盖货物从起运地到目的地的整个运输过程。

7. 仓库提单(Warehouse Receipt):仓库提单是确认仓库中存储货物的证明文件。

它通常由仓储公司或物流公司提供给货主或收货人。

8. 分单(Split Bill of Lading):分单是指在一份主提单下提取多份分运单的过程。

当一个主提单上载有多个运输目的地的货物时,货主可以请求拆分成多个分提单以便对每个运输目的地的货物进行独立处理。

海运提单的用法(一)

海运提单的用法(一)

海运提单的用法(一)海运提单一份海运提单是一种重要的航运文件,用于证明货物的所有权和海上运输合同的存在。

它是国际交易中货物承运的关键文件之一。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海运提单进行详细解释,包括其定义、种类、用途和重要性。

定义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简称B/L)是由船运公司或其代理人发给承运人的一份承载着货物的证明书。

它是一种合同的证据,证明船运公司已经收到货物,并同意按照收货人或其指定人的要求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种类海运提单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直接提单(Straight Bill of Lading):直接提单是最常见的一种类型,指定了货物的最终收货人,只有指定的收货人才能收取货物。

2.转让提单(Order Bill of Lading):转让提单是可以转让给其他人的一种提单类型,在国际贸易中更常用。

持有转让提单的人可以将货物所有权转让给其他人,使得货物的交易更加灵活。

3.空白背书提单(Blank Endorsed Bill of Lading):空白背书提单上没有指定最终收货人,可以在任何时候进行背书,将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其他人。

4.海上提单(Sea Waybill):海上提单是一种电子提单,不需要实质性的纸质文件,更加便捷和高效。

相比于传统提单,海上提单是一种无记名的提单,货物收取并不需要提供具体的提单文件。

用途和重要性海运提单具有以下用途和重要性:1.货权证明:海运提单作为货权交接的证明,确保货物的合法所有权得到保护。

只有持有正确的提单才能取得货物。

2.运输合同:提单是双方签订运输合同的法律文件,详细规定了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货物按照约定运输。

3.结算凭证:提单是支付运费的凭证,在到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必须出示提单以完成运费的支付。

综上所述,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既是货物运输的凭证,又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确保货物的安全运送和交接。

以上就是海运提单的一些用法和详细讲解。

第二篇第三章 海洋运输单据(海运提单和海运单)

第二篇第三章  海洋运输单据(海运提单和海运单)

五、提单格式 1、全式提单(long Form B/L) 2、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六、提单使用的有效性 1、正本提单(Original B/L) ◆性质:凭1份提货,其余的作废,为防 止冒领,要求提供“全套”提单 2、副本提单(Copy B/L) ◆性质:仅供参考
七、船舶经营性质 1、班轮提单(Liner B/L) 2、租船提单 (Chapter Party B/L) ◆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一种提单,受租船合 同条款的约束 八、收费方式 1、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 ◆ CIF、CFR 2、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 to Collect B/L) ◆ FOB
海洋货物运输单据
海运提单和海运单
海运提单 (Bill of Lading, B/L)
第一节 提单概述
一、含义: ◆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 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 付货物的单证
二、当事人与关系人
1、当事人:承运人与托运人 ◆承运人:利用提单保护本身的利益 ◆托运人:货物已为承运人收讫的收据 2、关系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收货人 和货物所有人 ◆提单持有人可凭提单提取单上所列货物 3、除此之外还涉及进出口商、银行、保险 人和运输代理等
第四节 提单的内容及主要条款
(一)正面内容 1、必要记载事项 ◆法定记载事项 (1)内容 ◆货物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 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 的说明 ◆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
◆船舶名称(内陆签发的多式联运提单) ◆托运人的名称 ◆收货人的名称 ◆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收货物的日期 ◆卸货港 ◆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交付 货物地点(海运提单) ◆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运费的支付 ◆承运人或者其代表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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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任期限条款(DURATION OF LIABILLITY)--规定承运人对货
物灭失或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间的条款。一般海运提单规定承运人
的责任期限从货物装上船舶起至卸离船舶为止。集装箱提单则从承运 人接受货物至交付指定收货人为止。
(4)包装和标志(PACKAGES AND MARKS)--要求托运人对货物提供 妥善包装和正确清晰的标志。如因标志不清或包装不良所产生的一切
(十)背面条款
• • • • 1、管辖权条款 2、留置权条款 3、自由转船条款 4、选港条款
提单背面印定的条款规定了承运人与货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 任豁免,是双方当事人处理争议时的主要法律依据。各航运公司的提 单大都规定按承运人所在国家的法律处理。
在全式(LONG TERM)正本提单背面,列有许多条款,其中主要有:
(1)定义条款(DEFINITION CLAUSE)--主要对“承运人”,“托运 人”等关系人加以限定。前者包括与托运人定有运输合同的船舶所有
人,后者包括提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2)管辖权条款(JURISDICTION CLAUSE)--指出当提单发生争执时, 按照法律,某法院有审理和解决案件的权利。
• • • • • • •
15、运费支付情况 预付:Pre paid ( P.P ) 到付:Collect ( C.C ) 16、收货地点 Place of Receipt 17、交货地点 Place of Delivery 18、箱号 Container No. 19、封号 Seal No.
• 20、不知条款 • ①“Shippers Load and count and seal” SATD TO CONTAIN:113 ps of × × × • ②“S.L.C” said to contain:113ps of × × × •
海运
海运提单
• 一、提单(Bill of Lading B/L)的定义
• •
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 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 物的单证。
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 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 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

七 提单业务
• 1、集装箱国际海运业务中,提单是 由船公司或船代公司签发的。 • 2、提单的签发日期为装船完毕的日 期,提单的签发地点在船公司或船代 办公处。

• 3、提单的份数:提单有正本,副本 之分。 • 正本(Original)提单一式三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 副本(Copy)提单一般也为三份,不 具法律效力,只做联系工作用。
提单,但由于客观需要仍可自由转船,并不须经托运人的同意。转船
费由承运人负担,但风险由托运人承担,而承运人的责任也仅限于其 本身经营的船舶所完成的那段运输。
九 提单的正面内容
• • • • • • • 1、发货人 Shipper 2、收货人 Consignee 3、被通知人 Notify Party 4、提单号 B/L No. 5、船名 Name of Vessel (Vessel Name) 航次 Voyage No. (Voy. No.) 6、装船港 Port of Loading
八 提单流转程序(信用证结汇 下)
• 1、进口货运代理人在货物装船后到船公 司船代或处领取正、副本全套提单。 • 2、货代将正、副本提单交发货人。 • 3、发货人凭全套正本提单在提单签发后 21天内及信用证有效期内到结汇银行议 付。(全套正本提单交银行 ) •
• 4、银行审单。 • 5、结汇银行将全套单证(包括提单)寄 至进口商开证行。 • 6、收货人到开证行“付款赎单 ”。 • 7、收货人凭一份正本提单到船公司或其 代理人处换取“提货单”、“交货纪录”、 “设备交接单”,然后报关,报检,办理 港口提货手续提货。
• 3、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 • 《联合国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United Nations on the Carriage by Sea》 • 1978年3月通过 1992年11月生效 • 4、《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 of Good》 • 1980年5月签定
• 定义:指在收货人栏具体填写收货人 名称的提单。 • 特点:记名提单不得转让。
• 2)不记名提单(空白提单)
(Open B/L)
• 定义:指提单收货人栏 为空白的提单。 • 特点:空白提单转让不需要背书,交 付即完成转让。
• 3)指示提单(Order •
B/L)
定义:指在收货人栏内填写“To Order” 或“To Order of ××××”的提单。 • To Order――凭指示即凭发货人指示。 To Order提单的第一背书人为发货人。 • 指示提单可以转让,转让需背书。 • “To Order of ××××”——凭某人指示, 一般银行为第一背书人。
• 二、提单的特点
• 1、提单是国际间周转的单证。 • 2、提单仅适用于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业务。 • 3、提单是进出口业务中最重要的单证, 出口商凭提单结汇,进口商凭提单提货。

由于提单的利害关系人常分属于不同国 籍,提单的签发地或起运港和目的港又分 处于不同的国家,而提单又是由各船公司 根据本国有关法规定自行制定的,其格式、 内容和词句并不完全相同,一旦发生争议 或涉及诉讼,就会产生提单的法律效力和 适用法规的问题,因此,统一各国有关提 单的法规有重要意义。
• 提单由承运人自行印制,无碳复写, 国际货代协会(FIATA)有统一格式, 但目前未得到推广。 • 提货时需提交一份正本提单给承运人 或其代理,其余各份自动失效。 • 4、提单可以更正,也可以补发。
•5 为解决出现货物不良情况时的承, 托运人双方矛盾,目前通常采取“保 函”方式来解决。由托运人向承运人 出具书面“保函”。 • “保函”对承、托运人以外的第三人 无效。承运人不得以“保函”来对抗 善意的提单持有人。
(二)根据提单有无不良批注来分 类
• 1)清洁提单(Clean B/L) • 定义:提单上无有关货物的不良批注的 提单。 • 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 定义:提单上有有关货物的不良批注的提 单。 • 一般情况下,银行只接受清洁提单。 •
(三)根据收货人栏填写内容来分 类
• 1)记名提单(Named B/L)
• 5、《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UCP500 • 6 、国内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 1993年7月1日正式生效
四、 提单的性质(作用)
• 1、 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 据。(Receipt for the Goods) • 2、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Documents of Title) • 基于这一性质,提单可以转让、抵押。 • 3 、提单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 • (Evidence of Contract of Carrier )
(四)按提单内容来分类
• • • • 1、繁式提单 (Long B/L) 定义:指正面有内容,背面有条款的提单。 2、简式提单 (Short B/L) 定义:指正面有内容和主要条款,背面为 空白的提单。 • 集装箱海运提单多为繁式提单。
(五)按运输方式来分类
• • • • • • 1、直达提单 (Direct B/L) 特点:只有装船港,卸船港 2、转船提单 (Transshipment B/L) 特点:有装船港,中转港,卸船港 3、多式联运提单 MT B/L 特点:提单上注明了前程运输方式和目的 地。
(六)几种特殊情况下的提单
• 1、倒签提单 • 特点:提单上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日 期。 • 2、顺签提单 • 特点:提单上注明的装船日期晚于实际日 期。 • 3、预借提单 • 指货物在装船前或装船完毕前,托运人 来为及时结汇向承运人预先借用的提单。
• 倒签提单、顺签提单、预借提单都是既违约 又违法的,签发提单的承运人要承担由此引 发起的后果和责任。 • 4、过期提单 • 在提单签发21天后,才向银行提交的提 单为过期提单。 • 注意:过期提单不是无效提单。

因此,“电放”的法律原理是:在承运 人签发提单的情况下,当收回提单时即可 交付货物(或签发提货单)。由于承运人收回 提单的地点是在交付货物(卸货港)以外的地 点(通常是在装货港),视其为特殊情况,所 以收回全套正本提单。然而,目前有关的 国际公约、各国的法律(如中国的海商法)和 法规中均无“电放”的定义。
五、 提单的种类
• (一)根据货物是否装船来分类
• 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ill of Lading) • 定义:指承运人将货物装上指定船舶后签 发的提单。 • 特点:提单上标注船名,航次和装船日期。 • 一般情况下,银行只接收已装船提单。
• 2 ) 收 货 待 运 提 单 ( 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 定义:指收货后,装船前签发的提单。 • 特点:无船名、无航次、无装船日期。
• 提单的流通性 • 提单作为物权凭证,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就 可以转让,转让的方式有两种:空白背书和记名 背书。但提单的流通性小于汇票的流通性。其主 要表现为,提单的受让人不像汇票的正当持票人 那样享有优于前手背书人的权利。具体来说,如 果一个人用欺诈手段取得一份可转让的提单,并 把它背书转让给一个善意的、支付了价金的受让 人,则该受让人不能因此而取得货物的所有权, 不能以此对抗真正的所有人。相反,如果在汇票 流通过程中发生这种情况,则汇票的善意受让人 的权利仍将受到保障,他仍有权享受汇票上的一 切权利。鉴于这种区别,有的法学者认为提单只 具有“准可转让性”(Quasi-negoti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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