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24年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公司注册地为XXX市XXX区XXX大街XXX号XXX室。
第三条公司性质和业务范围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设立和登记,身份独立,具有法人资格。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XXX、XXX、XXX等相关范围。
第四条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与解释本公司章程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如需修改或解释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任何人均应当遵守。
章程的修改需要董事会超过三分之二的同意通过。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五条公司的董事会本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董事数为X人。
其中一人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董事的产生、选择、任期和责任1.董事的产生:董事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任命,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2.董事的选择原则:在保持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的前提下,境外股东或境外股东代表不得当选为董事。
3.董事的责任: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应当在权力范围内认真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选举任命,任期三年,可以连任,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和日常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汇报工作。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公司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所有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权益,监督企业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公平、公正、公开地运营。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代表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三章公司经营与财务第九条公司管理公司应该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规定,科学合理地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
第十条经营目标的确定公司应当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确定合理的经营目标,确保经营稳健、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开展财务管理,做到财务透明,确保财务稳健、合理。
第十二条营业收入的处理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在确认营业收入时,应该遵循会计准则和财务规定的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是一种常见的企业法律实体形式,它允许企业主享受有限责任的好处,同时又能够灵活地管理和运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重要文件之一,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和运营规则等重要事项。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供参考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填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的注册地为(填写注册地)。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填写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期限本公司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填写注册资本金额)万元整。
第七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为(填写股东名称和持股比例)。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八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股东会行使最高权力。
第九条股东会(一)股东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组成。
(二)股东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三)股东会议的召集通知应提前(填写通知期限)向所有股东发出,并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四)股东会议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按照表决权比例决定事项。
第十条董事长(一)本公司设立董事长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并代表公司签署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董事(一)本公司不设董事。
第十二条监事(一)本公司不设监事。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经营决策(一)公司经营决策由股东会议决定。
(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董事长负责。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管理(一)公司财务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财务报表应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编制。
第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一)公司利润分配应由股东会议决定,并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如何制定有限责任公司?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股东甲:股东乙: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3、查阅股东和财务会计权;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股东甲:,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乙:,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英文名称为【公司英文全称】,简称为【公司简称】。
第二条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人民币,分成【注册资本分成方式】。
第六条分红方式为【分红方式】。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包括【股东名称及股权比例】。
第二章公司章程的修订与解释第八条公司章程的修订需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
第九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董事会/股东大会】。
第三章股东第十条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如下:1. 公司盈利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股东分红;2. 有权参与公司事务的讨论和决策;3. 有权进行股权转让;4. 有义务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在【比例范围】之间的股东,享有【特殊权益或待遇】。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的召开与决策方式如下:1.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2. 召开股东大会需提前【天数】通知股东;3. 股东大会决策需获得股东【股东会议决策比例】的同意。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
第十四条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力如下:1. 审议并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2. 监督公司经营活动;3. 选举和罢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4. 制定和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开与决策方式如下:1. 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 召开董事会需提前【天数】通知董事;3. 董事会的决策需获得【董事会成员人数】的同意。
第五章高级管理人员第十六条公司设立【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由【高级管理人员人数】名人员担任。
第十七条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如下:1.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2. 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决策方案;3. 汇报和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
第十八条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方式如下:1. 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为【任期】。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 公司注册地:×××(市/区/县)(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地)。
第三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详细公司经营范围,例如生产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
第四条 本公司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和比例如下:(详细各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例如股东A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第五条 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二章股东与股权第六条 本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共同承担本公司的债务,没有出资的股东不享有任何股东权益。
第七条 本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程序。
第八条 本公司的股东可以进行股东定期会议和股东特别会议,其中股东特别会议可由股东提出股东决议,决议结果需经股东定期会议通过方可生效。
第九条 本公司的每一股东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并享有相应的利益分配。
第十条 本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1. 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为×年,连任不超过两次。
董事会主要负责公司经营决策、财务监督和公司法律事务的合规性。
2. 监事会:本公司监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的任期为×年,连任不超过两次。
监事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公司的合规运营。
3. 经理层:本公司设立经理层,由董事会选聘产生,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运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1、网络科技开发及服务;2、信息技术咨询服务;3、市场调研服务;4、商务信息咨询服务;5、广告制作、代理、发布服务。
第二章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方式第四条公司的组织机构:1、股东大会;2、董事会;3、监事会;4、总经理;5、职能部门。
第五条公司的管理方式:1、实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制;2、落实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的职权;3、制定公司预算并组织实施;4、定期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分析;5、制定公司经营规划和经营战略。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六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第七条股东大会的召开:1、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股东大会应于每年的4月30日前召开;3、本公司企业合同的重大变更,应当召开全体股东会议进行审议。
第八条股东大会的表决原则:1、股东大会的表决采用股份持有比例原则;2、如有不同意见,投票所持股份多者胜出;3、对于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能实行。
第四章董事会第九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董事选举:1、董事人数不少于三人,不多于九人,股东大会选举产生;2、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
第十一条董事会的职权:1、实行公司经营方针和战略;2、制定公司运营计划及预算;3、决定公司重大项目或投资事项;4、任免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5、审议公司资金的决策;6、决定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董事会的召开:1、董事会定期召开,每年至少开两次会;2、董事会会议的召集,须在会议召开前至少三日通知董事;3、如遇重要事项,可由董事长或一半以上董事联名,提出召开额外会议。
第五章监事会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第十四条监事选举:1、监事不少于三人,股东大会选举;2、监事任期三年。
(完整版)公司章程模板

XXX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公司情况第一节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第五条公司住所:第六条公司类型:第七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条登记机构:第九条法定代表人: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 [也可总经理]担任。
第十条营业期限:公司经营期限自执照签发之日算起,经营期满前 6 个月应视情况办理继续经营或解散手续。
第二节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第十一条注册资本: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共有股东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
第十三条股本结构:公司股东共个,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第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如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或者高估、低估作价的情况,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该名股东缴足所认缴的出资,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范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组织和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简称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万元,实收资本为_______万元。
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公司的住所地址为____________,经营场所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八条本公司的公司组织形式为________。
第九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经营策略、决策重大事项等。
第十条本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本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本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公司权益与股东出资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十四条股东可以通过出资方式投入资本,出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
第十五条股东的出资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
第十六条股东对公司的经营不得干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限制和规定。
第四章公司盈利与分配第十七条公司的利润依法依规进行分配。
第十八条分配利润时,股东根据其出资比例享受相应的权益。
第十九条公司分红应经过董事会决议,并依法及时向股东支付。
第五章公司的变更与解散第二十条公司出现变更情况时,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公司解散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六章公司章程的修改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股东大会通过,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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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八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四)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决议、监事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取红利;(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转让出资额;(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八)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九)公司终止后,依法应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十)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五)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股东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七章股东会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执行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于每年月份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出资最多的股东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将会议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四条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五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二十六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八章执行董事产生办法、职权第二十七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其他职权。
第三十条公司设总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各部门的其他管理人员;第九章监事产生办法和职权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监事名,成员。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公司股东书面请求,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五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年,由股东会全体股东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章股权转让第三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出资。
第三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全部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九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