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就业再出发——落实“十件实事” 挖掘自身潜力 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果丰硕——2009年河南省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11.18•【文号】教学[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1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努力实现就业更加充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
当前,国内经济趋稳的基础还不够稳固,全社会宏观就业压力增大。
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99万人,比2012年增加19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作部门)和普通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迎难而上,全力以赴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各省级工作部门、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大工作和政策力度,积极拓展就业领域,加强就业指导服务。
2013年要继续保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基本稳定,实现就业人数持续增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更加充分;鼓励更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和自主创业;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的就业。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工作部门和高校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和深化“一把手”工程,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切实保证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
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3.27•【字号】粤就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各普通高校:《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已经省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3月27日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行,千方百计挖渠道、优服务、兜底线、强保障,努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
二、主要措施(一)市场岗位拓展行动1.强化民营企业拓岗激励。
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壮大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百城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市场主体按规定落实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
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属于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可按规定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8号](https://img.taocdn.com/s3/m/41e034db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24dd16e.png)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8号)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大事来抓,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体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有效地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但目前我省就业形势仍然严峻,扩大就业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一些地区还存在工作进展缓慢、责任不够明确、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最近国务院在南昌召开了部分省区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对做好下一步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这次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
就业是民生之本。
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四川的客观要求,也是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花最大功夫,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不断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下更大力气,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尽最大努力,确保年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完成。
要认真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通过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一把手对就业再就业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
继续把就业再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的一级责任目标进行管理,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政府和社区。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https://img.taocdn.com/s3/m/c8ddecef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1b.png)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国办发〔201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3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一)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好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落实,并对现行政策进行梳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切实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加大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二)结合经济发展开发就业岗位。
各地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在安排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制定产业规划时,要制定人才培养、吸纳、引进计划,并把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内容,发挥投资对就业的带动作用。
围绕我省十大重点产业发展,结合产业园区建设,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智力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拉动作用。
重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产业园区就业,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
(三)鼓励各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1.09•【字号】陕教〔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各普通高校: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第一资源”。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教育部“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2024届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大局稳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强化高校就业工作主体责任(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就业是民生之本,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关系发展稳定和民生福祉的大事。
各高校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高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条件,调动一切可调动的积极因素,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抓实抓好。
(二)层层夯实工作责任。
各高校要落实好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充分认识到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是事关教育强省建设战略顺利实施、学校教育教学评价综合改革、稳定办学基础与落实社会责任的大事。
要进一步深化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各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分工负责、辅导员和专业教师人人有责、毕业生朋辈引领互助的就业工作机制。
要切实发挥“校—院(系)”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作用,运用考核机制分级分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任务到领导、到部门、到院系、到专业,责任到个人,形成党政部门齐抓共管、全员促就业的工作格局。
(三)精心谋划部署安排。
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开展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会议,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先导、社会全产业链需求为目标、企业用人需求为抓手,科学谋划、前置部署、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是民生之本。
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今年高校毕业生将达727万人,要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实施不间断的就业创业服务,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
加大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做好淘汰落后产能职工安置和再就业工作。
统筹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就业工作。
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使劳动者生活更加体面、更有尊严。
多措并举守住就业“红线”新华网北京7月25日电(记者樊曦、徐博)全国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数据出炉。
在经济增速放缓形势下,725万的新增就业人数来之不易,也难掩巨大的就业压力。
直面严峻就业形势,牢牢守住就业“红线”,容不得丝毫掉以轻心。
经济形势越错综复杂,保持就业稳定增长越具有重要意义。
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的就业任务非常繁重,不少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一些地方仍存在“GDP至上论”,没有围绕创造就业岗位为中心来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一些地区职业培训不到位、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一些地区就业市场服务尚处于初级阶段,不能为就业供需双方提供很好的桥梁作用??守住就业“红线”,必须逐个破解难题。
当前,一是要保持政策稳定,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就业岗位总量上保持一定规模。
抓住经济结构调整的机遇,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吸纳空间。
同时,还要重点突出,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政策上要有针对性措施,行动上要优先安排。
守住就业“红线”,还要在就业岗位结构上下功夫。
国务院决定从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这对小微企业发展可谓是一大利好。
中小企业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机会。
扶持中小企业,就是守住就业岗位。
完善就业环境和就业服务同样必不可少。
要把就业培训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上,支持社会机构和职业院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辅导员在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的角色及作用

辅导员在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的角色及作用辅导员在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的角色及作用摘要: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是高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
随着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辅导员在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但是,在就业指导工作的开展过程中,部分辅导员出现了较多的问题。
基于此,本文将高校辅导员作为重点研究对象,在阐述辅导员工作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析辅导员的优势、角色与作用,以供借鉴。
关键词:辅导员;大学生;就业指导;角色;作用近年来,社会经济转型速度明显加快,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高等教育的深化改革,同时,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也开始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蓬勃发展的就业市场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途径及机会的同时,也使竞争愈加激烈。
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性显现出来,而辅导员作为高校教师队伍中的特殊群体,在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辅导员在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 未全面认识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性目前,大学生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但部分辅导员错误地认为就业指导工作与自己无关,忽视自己在就业指导工作中的重要性。
有的辅导员虽然能够认识到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性,但缺少必要的工作技能,不能及时给学生提供就业信息,也难以正确指导学生求职。
2. 理论与实践相脱节就业指导工作对大学生的就业有重要作用,因此,辅导员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理论知识,熟知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然而,大部分高校辅导员的社会实践经验比较匮乏,难以对学生的职业生涯进行设计和规划。
3. 全程化思想有待强化辅导员工作内容繁杂,很难利用大量的时间对所有学生进行就业指导,通常仅针对毕业生开展相关工作,尚未形成涵盖学生入学至就业整个过程的系统化与规范化的就业指导机制,这严重影响了就业指导工作的开展。
二、辅导员在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的优势1. 容易被学生接受一般情况下,高校辅导员都是由刚毕业的研究生或本科生担任,在年龄、学习经历、思想观念、知识结构等方面都与在校大学生比较接近,能够从学生角度考虑择业问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豫人社[2009]508号【发布部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09.12.30【实施日期】2009.12.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豫人社〔2009〕508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有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6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于2010年在全省继续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活动总体安排(一)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继续以就业困难人员、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三个重点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组织开展专项服务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
(二)2010年我厅联合有关部门、团体,组织“2010·春季就业援助行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等5个全省性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各地在统一时间内,按要求集中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
(三)各地在组织参加全省性专项活动的同时,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增加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满足当地各类就业群体的就业需求。
二、全省统一活动安排(一)开展“2010·春季就业援助行动”。
一季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本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及残联,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集中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落实困难人员就业扶持政策和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