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知识交流
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培训

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培训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安全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各行各业都开始重视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
本文将介绍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和重要性,并提供一些培训的建议。
一、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1. 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首先应包括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
员工需要了解国家安全环保政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只有了解这些基本知识,才能正确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环保管理。
2. 企业安全环保制度和规范企业安全环保制度和规范是保障员工和环境安全的基础。
培训中应向员工宣传和解释企业的安全环保制度和规范,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管理、废气废水处理等。
同时,还应加强对相关规章制度的理解和遵守,保证员工的安全和环境的安全。
3. 安全环保应急处理与事故防范安全环保培训应包括应急处理与事故防范的内容。
员工需要学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如火灾、泄漏、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对措施。
只有在事故发生时,员工才能迅速做出正确反应,减少事故损失。
4. 安全环保检查和监测员工需要了解安全环保检查和监测的方式和方法。
培训中应传达并解释公司对安全环保的检查和监测要求,让员工明白检查和监测的目的和重要性,并学习相关的技术和方法。
二、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的重要性1. 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的潜在危险和风险。
只有掌握了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员工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自身的人身安全。
2. 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培训有助于员工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意义。
培训可以教育员工正确处理废弃物、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和排放等环保行为,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 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可以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
员工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减少企业因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诉讼和赔偿责任。
环保安全培训内容

环保安全培训内容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加剧,环保安全成为了当今社会不可忽视的议题。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并且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环保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环保安全培训的内容进行详细分析,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该培训领域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
首先,在环保安全培训中,重点关注的内容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各国都有自己相应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如中国的《环境保护法》,美国的《清洁空气法案》等。
培训内容将涵盖这些法律法规的要点,包括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法规执行的程序、处罚与奖励机制等。
了解并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是企业和个人履行环境责任的基本要求。
其次,环保安全培训内容还包括环境现状及影响因素的介绍。
培训人员将详细解释不同环境问题的来源,如空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并介绍这些污染对健康和生态系统的影响。
通过了解环境污染的成因和后果,人们能够更好地意识到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从而更积极地参与到环境保护行动中来。
第三,环保安全培训还将重点强调环保技术和设备的应用。
这些技术和设备包括污染物减排技术、废物处理技术、环境监测设备等。
培训人员将向参与培训的人员介绍这些技术和设备的原理、应用场景以及使用方法。
通过学习和应用这些环保技术和设备,我们能够更有效地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系统的健康。
此外,环保安全培训还会关注企业和个人的环保责任。
这包括企业责任和个人责任两个方面。
对于企业来说,培训课程将教授企业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实践经验,包括环境审计、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等。
对于个人来说,培训将提供环保意识的培养和人们应该做到的环保行为,如节约能源、垃圾分类、低碳出行等。
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环保安全的目标。
综上所述,环保安全培训内容涵盖了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现状、环保技术和设备的应用,以及企业和个人的环保责任等多个方面。
通过这样的培训,人们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环保安全的重要性,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为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4版全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生物多样性保护策略实施
生物多样性保护意义与目标
阐述生物多样性对于生态平衡和人类生存的重要性,明确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 标和任务。
保护策略与措施
制定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采取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生物安全保护等 多种措施,加强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和恢复。
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规范
自然保护区分类与建设标准
05
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要求
Chapter
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及运行管理
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建立覆盖全面、布局合理、功能完善 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高环境监测 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强化环境监测运行管理
提升环境监测技术水平
加强环境监测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 提高环境监测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制定严格的环境监测运行管理制度, 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和及时。
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
落实企业自行监测责任
01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
测工作。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02
企业应当定期公开自行监测结果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信
息,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03
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完善
02
企业环保责任与义务解读
Chapter
企业环保责任界定
明确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 源节约等方面。
强调企业环保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推动 环保事业发展。
确立企业环保法律责任,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承 担相应法律后果。
排污许可制度及执行标准
实施排污许可制度,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总量和浓度。
辐射安全及防护环保法律法规培训

辐射安全及防护环保法律法规培训一、辐射的定义及危害性辐射是指发射出的能量,可以分为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
电离辐射包括α、β、γ射线以及X射线等,这些辐射具有较高的能量,能够通过电离过程对生物组织产生损害。
非电离辐射包括可见光、红外线、紫外线等,对生物组织的损害较小。
然而,长时间接触非电离辐射也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细胞损伤:辐射可以直接破坏细胞的基因物质,导致细胞损伤,进而引发遗传性疾病或肿瘤。
2. 生殖系统问题:辐射对男性精子和女性卵子的发育和功能都有一定的影响,有可能导致生殖系统的异常和不育问题。
3. 癌症风险:长期接触辐射会增加患白血病、甲状腺癌等恶性肿瘤的风险。
4. 其他健康问题:辐射还可能引起视觉障碍、免疫系统紊乱、神经系统损害等各种其他健康问题。
二、辐射安全及防护法律法规为了保障公众和职业人员的辐射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下是关于辐射安全及防护的主要法律法规:1.《辐射防护法》:该法律法规规定了对辐射作业和辐射源的管理要求,包括控制辐射剂量、监测辐射源、建立辐射防护设施等。
2.《职业病防治法》:该法律法规规定了从事辐射作业的职业人员的健康防护要求,包括进行定期体检、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等。
3.《环境保护法》:该法律法规规定了对环境中辐射的监测和管理要求,包括限制辐射源的排放、加强辐射源的管理等。
4.《核心安全法》:该法律法规规定了核能安全的管理要求,包括核电厂的设计、运营、废物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以上法律法规为辐射安全及防护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指导,对于保障公众和职业人员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三、辐射安全及防护培训内容为了提高公众和从业人员对辐射安全及防护的认识和理解,开展培训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辐射安全及防护培训的主要内容:1.辐射基础知识:培训应包括辐射的基本概念、种类和危害性等基础知识,以增强学员对辐射的认识。
2.辐射防护原理:培训应重点介绍辐射防护的原理和方法,包括时间、距离、屏蔽等措施,帮助学员了解如何进行安全工作。
安全环保知识培训

环保技术
1 节能技术: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2 减排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环境污染 3 循环经济技术: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4 绿色建筑技术:采用环保材料和设计,降低建筑对环境的影响 5 生态修复技术:修复受损生态系统,恢复生态功能 6 污染治理技术: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培训成果
04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
和环保管理水平
03
降低企业安全事故
和环境污染风险
02
增强员工安全操作
技能和环保技能
01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和环保意识
持续改进
定期评估:定期对安全环保知识培训效果进行评 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收集员工对培 训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
培训优化:根据评估结果,对培训内容和方法进 行优化,提高培训效果
安全环保 可以保护 生态环境, 提高生活 质量
安全环保 可以促进 技术创新, 推动产业 升级
01
02
03
04
2
安全环保知识培 训内容
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安全 生产的基本原则、生产经 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职 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职 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职 业病防治的法律责任等
4
安全环保知识培 训效果评估
考核方式
01
笔试:安全环保知识测试,评估员工对安
02
实际操作:模拟实际工作环境,评估员工在
全环保知识的掌握程度
实际操作中的安全环保意识和技能
03
案例分析:提供实际案例,评估员工在解决 04
团队协作:通过团队协作任务,评估员工在
安全环保知识培训

污染物排放监测与报 告
定期监测与报告排放 数据,确保符合标准
污染物治理设备的选择 与运行
考虑设备的效率、成本 以及维护等方面
绿色生产与清洁能源
绿色生产的理念与实践
01 推动企业生产过程更加环保
清洁能源在生产中的应用
02 如太阳能、风能等的利用
环保产业的发展趋势与前景
03 环保产业将成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紧急救援与应急预案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健全的 应急机制和制定完善的预案,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员工生命财 产安全,第4章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Chapter
环境保护法规概述
环保法律的基本原则与内容
01 包括法律条文和法规要求
环保法规对企业的影响
02 企业需遵守的法规和责任
02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03
总结
安全环保知识培训对每个人都非常重要,它不仅关乎个人安全,还关系 到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保护。通过培训,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环保 和安全知识,做好预防措施,共同建设更美好的未来。
● 02
第2章 安全生产常识
Chapter
安全生产基本概 念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预防和减少 事故,保护劳动者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系列管理 和技术措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体现在保障员 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生产秩序和 社会稳定,提高企业效益和形象。事故的分类 主要包括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机械事故等, 预防事故需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排查隐患和 建立应急预案等措施。
环保法规的具体执行
03 实施细则和执行方式
废物处理与管理
废物处理与管理是环保的重点之一,包括废物 分类、运作、法律规定等。企业需严格遵守相 关法规,确保废物处置环保安全。
企业员工安全环保知识培训
企业员工安全环保知识培训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员工的安全和环保意识日益引起关注。
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对环境的保护意识,企业需要进行员工安全环保知识培训。
本文将就企业员工安全环保知识培训的重要性、内容、方式和效果进行探讨。
二、重要性1.保障员工安全:员工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保障员工的安全是企业的责任。
通过安全知识培训,可以帮助员工提高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促进环境保护: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通过环保知识培训可以增强员工对环保的重视,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3.提高企业形象:重视员工安全和环保的企业将获得更多消费者和合作伙伴的认可,从而提高企业形象,带来更多商业机会。
三、培训内容1.安全知识:包括工作场所安全、设备操作安全、火灾防范、紧急疏散等方面的知识。
2.环保知识:包括资源节约利用、废物分类处理、环保意识培养等内容。
3.法律法规:介绍相关的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引导员工合规经营。
四、培训方式1.线下讲座:邀请专业讲师进行现场讲解,结合案例分析,生动形象地传达安全环保知识。
2.在线课程:利用互联网技术,开设在线培训课程,方便员工随时随地学习。
3.实地演练: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演练,让员工在模拟环境中学以致用。
五、培训效果1.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减少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2.增强员工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3.塑造企业良好形象,提升员工满意度,增强企业凝聚力。
六、总结企业员工安全环保知识培训是保障员工安全、促进环保、提升企业形象的重要举措。
通过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可以有效提高员工的意识水平,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希望企业能够重视员工安全环保知识培训,不断完善培训机制,为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心得
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环境安全教育培训。
通过参加此次培训,我对环境安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现将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二、培训内容概述此次环境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环境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参训人员对环境安全法律法规有了全面了解。
2.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培训介绍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基本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使参训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技能。
3. 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培训讲解了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措施和技巧,使参训人员能够在发生环境事故时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4. 环境保护技术:培训介绍了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环境安全中的应用,使参训人员能够了解环保技术的发展趋势。
5. 环境安全文化建设:培训强调了企业环境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参训人员树立环保意识,积极参与企业环境安全文化建设。
三、心得体会1. 提高环保意识,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培训,我深刻认识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公民,我们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2. 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培训使我了解到我国环保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完善,我们要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3. 提高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技能,防范事故发生培训中,我们学习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方法和技巧,使我掌握了如何识别和防范环境安全隐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运用所学知识,积极参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企业环境安全。
4. 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环境事故培训中,我们学习了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和措施,使我掌握了应急处置的基本技能。
安全环保知识培训资料
安全环保知识培训资料在当今社会,安全环保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无论是个人的生活,还是企业的生产经营,都离不开对安全环保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为了提高大家的安全环保意识,增强应对相关问题的能力,下面为大家带来一份全面的安全环保知识培训资料。
一、安全知识(一)消防安全火灾是生活和工作中常见的灾害之一,了解消防安全知识至关重要。
首先,要知道如何预防火灾的发生。
保持工作和生活场所的整洁,不随意堆放易燃物品;定期检查电器设备,避免电线老化、短路等问题。
其次,要了解火灾发生时的应对方法。
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采取正确的灭火措施。
对于小火,可以使用灭火器、灭火毯等进行扑救;对于大火,要迅速撤离现场,按照疏散指示标志逃生,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避免吸入浓烟。
(二)电气安全电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但如果使用不当,也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在使用电器设备时,要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且要按照说明书正确操作。
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
对于长期不用的电器,要拔掉插头,避免漏电引发事故。
在进行电气维修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三)机械安全在工厂、车间等工作场所,机械设备的使用非常频繁。
为了确保机械安全,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在操作设备前,要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护装置完好无损。
同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手套等。
(四)交通安全交通安全是每个人都应该重视的问题。
无论是驾车、骑车还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规则。
驾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
骑车时要佩戴头盔,走非机动车道。
步行时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
(五)高处作业安全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挂好安全绳,确保作业平台牢固可靠。
同时,要避免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如大风、雷雨等。
环保意识提升及环保法律法规培训
17、珍珠奶茶 吃珍珠等于吃塑料
七、三致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 1.致癌作用:能引起或引发癌症的作用。 • 2.致突变作用:环境污染物能引起生物体细
胞的遗传信息和遗传物质发生突然改变的 一种作用。 • 3.致畸作用:污染物通过人或动物母体影响 胚胎发育和器官分化,使子代出现先天性 畸形的作用。致畸因素有物理、化学和生 物学因素 。
实施日期 2003年9月1日 1989年12月26日 2000年9月1日 2008年6月1日 1997年3月1日 2005年4月1日 2008年4月1日 2003年1月1日 2009年5月1日 2000年3月20日 2002年10月1日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7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18 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 19 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 20 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 21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22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规范固体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通知
六、生物污染与人体健康
• 生物性污染主要是由有害微生物及其毒素、 寄生虫及其虫卵和昆虫等引起的 。
• 当人们一次大量摄入受污染的食品时,可 引起急性中毒,即食物中毒,如细菌性食 物中毒、农药食物中毒、霉菌毒素中毒等。
• 食品化学添加剂的污染正逐渐受到人们的 重视。
• 目前食品安全问题令人堪忧,人们处于‘食’面埋伏下,
远轻铝业(中国)有限公司
环保意识提升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 现代工业文明给人们带来效率、舒适的同 时,也给人们的生存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 突出的问题: 一、环境问题; 二、健康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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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培训课件培训目的:学习安全法规強化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一、安全生产概述安全生产的涵义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因素,避免和消除劳动场所的风险,保障从事劳动的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以及劳动场所的设备、财产安全。
(即: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人身安全是指:消除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一切不良因素,保障人们安全、健康、舒适地工作。
设备、财产安全是指:消除损坏设备、产品和其他财产的一切危害因素,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即设备安全和产品安全。
二、安全生产法规的基本概念(一)、安全生产法规的性质一定的强制性。
一切有关的企业、机关和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一定的规范性。
规范政府部门、企业、相关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禁止怎样行为、应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的行为规则。
一定的科学性。
一定的稳定性。
安全生产法规所规定的条文是规范化、法律化、定型化的不能随意更改,更不能朝令夕改。
(二)法律法规体系1、专门的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2、其他法律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劳动法》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消防法》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民法通则》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3、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第2号令)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2011年修订)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493号令)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344号令)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1年373号令)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第591号令)7)《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国务院第9号令)4、国家安监总局的行政规章,主要有:1)《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1年安监总局第43号令)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1年安监总局令44号)3)《工作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安监总局47号令)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安监总局令45号)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7年安监总局15号令)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安监总局17号令)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安监总局41号令)8)《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安监总局1号令)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法规、标准有:1)《清洁生产标准(石油炼制业)HJ/T125-2003》(2003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2008年环境保护部)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1996年国家环境保护局)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1996年国家环境保护局)5)《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指标(GB 18597-2001)》(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局)6、山东省人大和政府颁布的法规1、《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0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141号令)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 年山东省人大)3、《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年山东省人大)4、《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8年山东省人大)5、《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11年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安全生产法规主要内容(一)、《安全生产法》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基本制度《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对各行各业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普遍适用的七项基本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三)、《安全生产法》的三套对策体系◆事先预防对策体系(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制,坚持“三同时”,保证安全机构及专业人员,落实安全投入,进行安全培训,实行危险源管理,进行项目安全评价,推行设备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严格交叉作业,实施高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保证租赁安全管理,落实工伤保险等)◆事中应急救援体系(政府和单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单位进行危险源控制,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后处理对策系统(严肃处理事故,严格事故报告,从重行政责任追究,强化经济处罚,明确事故刑事责任追究等)(四)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新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明确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新法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三、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六、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这必将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
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
三是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
(二)、《刑法修正案六》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六)将刑法第134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35条修改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39条后增加一款: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共有6章46条1、生产安全事故分类2、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事故调查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事故处理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