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政府2011年工作报告
中牟县计时工程招标公告(3篇)

第1篇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批准,现对中牟县XX项目计时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中牟县XX项目计时工程2. 项目地点:中牟县XX区域3. 项目规模:XX平方米4. 项目投资:XX万元5.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计时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等。
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计时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
四、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 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经验,并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5.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在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9: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9:3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十、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XX万元。
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缴纳。
3.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
十一、其他事项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3. 本公告发布后,招标人将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
4. 招标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中牟文旅发展现状分析报告

中牟文旅发展现状分析报告概述中牟县地处中国河南省中部,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资源的地区。
近年来,中牟县政府积极推动文旅产业的发展,希望通过发展文化旅游,提升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
本报告将对中牟文旅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1. 中牟文旅发展的成就中牟县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
其中,璧山、云台山等景区以其秀美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人文历史吸引了众多游客。
政府加大对这些景区的保护和开发力度,引入了一些专业的旅游开发公司,大力推进旅游设施建设和旅游宣传。
由此,中牟的旅游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同时,中牟县政府还重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鼓励本地文化企业的成立和发展。
如今,中牟县已拥有多家具有影响力的文化企业,为中牟的文化旅游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2. 中牟文旅发展的问题尽管中牟的文旅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中牟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水平亟待提升。
目前,中牟的一些景区设施陈旧,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
同时,旅游服务业的水平也有所欠缺,导致游客体验不佳。
这给中牟的旅游形象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其次,中牟的文化旅游宣传力度不够。
虽然中牟的文化旅游资源丰富,但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并不高。
对外宣传工作不足,导致许多潜在游客并不了解中牟的旅游资源,限制了游客数量的增长。
此外,中牟的文化创意产业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与一些地方相比,中牟的文化创意产业规模较小,企业数量有限。
政府应鼓励并支持文化企业的成立和发展,提高中牟的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3. 对策和建议针对中牟文旅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和建议:首先,加大对旅游设施和服务水平的投入。
政府可以与专业旅游开发公司合作,进行景区设施改造和升级,提供更好的旅游设施。
同时,还需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水平,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
其次,加大对文化旅游的宣传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互联网等,宣传中牟的文化旅游资源,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郑州市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郑州市科技进步奖获奖
项目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6.09
•【字号】郑政文[2011]137号
•【施行日期】2011.06.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
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郑州市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
通报
(郑政文〔2011〕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经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政府决定授予“粉状钎料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等92个项目为2011年度郑州市科技进步奖,其中一等奖7项,二等奖85项。
希望各获奖单位继续发扬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的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和产业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名单
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2011年度郑州市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名单。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行政执法卷宗的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行政执法卷宗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2•【字号】郑政文[2012]155号•【施行日期】2012.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行政执法卷宗的通报(郑政文〔2012〕1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11年,我市推行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狠抓制度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行政执法卷宗。
为推动工作,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对中原区人民政府等30个先进单位、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办理的张永林乱停乱放车辆行政处罚案等10卷优秀行政执法卷宗予以表彰。
对于2011年度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较差的单位,已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郑政文〔2012〕133号)中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推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目标,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取得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成效,为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郑州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30个)2.郑州市2011年度优秀行政执法卷宗(10卷)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附件1:郑州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30个)中原区人民政府金水区人民政府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巩义市人民政府登封市人民政府惠济区人民政府国家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郑州市地方税务局郑州市卫生局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水务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国家税务局郑州市粮食局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林业工作总站郑州市西黄刘木材检查站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郑州市公路管理局郑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郑州市知识产权局郑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郑州市森林公安局郑州市地方海事局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附件2:郑州市2011年度优秀行政执法卷宗(10卷)1.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办理的张永林乱停乱放车辆行政处罚案(分管领导:成才旺承办人:贾少军王斌)2.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办理的郑州弘润华夏大酒店有限公司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案(分管领导:汪海承办人:游阳秦丽敏)3.郑州市公安局中原第三分局办理的张九盗窃行政处罚案(分管领导:李国柱承办人:李东良苗云占)4.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办理的郑州三江华宇物流有限公司偷税行政处罚案(分管领导:王继恒承办人:杨晓杰姬瑞金)5.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的郑州市奥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确权案(分管领导:耿光跃承办人:楚艳玲许艳艳)6.郑州市林业工作总站办理的郑州市东湖人造板有限公司申请植物检疫证书许可案(分管领导:王桂林承办人:赵斌王珂)7.郑州市卫生局办理的河南省森达贸易有限公司卫生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行政处罚案(分管领导:张智光承办人:胡卫江李宏伟)8.中原区人民政府办理的须水镇孙庄村二组孙治宽宅基地登记案(分管领导:袁聚平承办人:张俊申伟)9.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的新密市岳村镇康盛源医药超市《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案(分管领导:李竖亚承办人:裴广战侯铁振)10.郑州市水务局办理的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郑州市穿河管道工程行政许可案(分管领导:刘德坡承办人:张桂芳李晓霞)。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牟县201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牟县201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9•【字号】豫政土〔2011〕1136号•【施行日期】2011.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牟县201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1〕113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牟县201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郑政土〔2011〕315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中牟县转用并征收城关镇等6个乡镇尚庄村等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6.5670公顷、园地0.0158公顷、林地5.6751公顷、其他农用地3.1136公顷,征收城关镇等5个乡镇尚庄村等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23.6949公顷、未利用地0.5093公顷,转用国有耕地0.8697公顷、林地1.8950公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1791公顷,共计62.5195公顷(其中耕地27.4367公顷),作为该县201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
同意该县国土资源局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
二、你市和中牟县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27.4367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你市和中牟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
五、你市和中牟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并按照规定将供地情况经郑州市国土资源部门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就业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11]6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就业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11]62号](https://img.taocdn.com/s3/m/930afdff9a89680203d8ce2f0066f5335a8167fa.png)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就业工作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就业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11〕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就业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1年目标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以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为主线,以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为重点,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为依托,完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努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为加快构建中原经济区和促进郑州都市区建设、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3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3万人(含就业困难人员1.3万人,公益性岗位就业6500人)。
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创业培训5500人(失业人员3000人,农民工2500人),再就业培训3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全市确保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亿元。
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达80%以上。
三、主要工作与措施(一)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继续落实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城镇新增13万人就业再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发放15亿元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5500人、再就业培训3万人”作为2011年市委、市政府向市民承办的“十大实事”内容,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就业目标任务,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年终进行考核。
落实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对目标完成好的县(市、区)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目标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目标任务分解见附表)。
李凤兰与中牟县人民政府等房屋拆迁行政强制及行政复议纠纷上诉案

李凤兰与中牟县人民政府等房屋拆迁行政强制及行政复议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房屋拆迁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12【案件字号】(2020)豫01行终30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岩张志立赵晓涵【审理法官】李岩张志立赵晓涵【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凤兰;中牟县人民政府;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当事人】李凤兰中牟县人民政府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李凤兰【当事人-公司】中牟县人民政府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樊刚杰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王桐艳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樊刚杰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王桐艳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樊刚杰王桐艳【代理律所】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李凤兰【被告】中牟县人民政府;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程序合法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行政机关作出任何行政行为,均应按照相应的法定程序进行。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合法违法可撤销行政赔偿基本原则共同被告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8-31 13:16:36李凤兰与中牟县人民政府等房屋拆迁行政强制及行政复议纠纷上诉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豫01行终309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凤兰,女,1926年6月2日生,汉族,住河南省中牟县。
委托代理人贾五林,男,1985年3月30日生,汉族,住河南省中牟县。
委托代理人樊刚杰,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牟县人民政府,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楚惠东,县长。
委托代理人张豫飞,工作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小庄村人民路1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郑州市十大实事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郑州市十大实事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08•【字号】郑政文[2012]225号•【施行日期】2012.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郑州市十大实事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郑政文〔2012〕2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11年度“十大实事”办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民生的各项政策,创新并完善办理工作机制,齐心协力、克难攻坚,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经研究,决定对郑州市政府办公厅等50个先进单位和张勇等1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全年实事工作进展还不平衡,特别是贾鲁河治理工作进展较慢,影响了整体进度。
希望有关单位在以后工作中能够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十大实事”办理工作中进一步发挥表率作用。
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和敬业精神,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确保实事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一二年九月八日附件:郑州市2011年度十大实事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50个)市政府办公厅巩义市政府新密市政府荥阳市政府中牟县政府惠济区政府上街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委市住房保障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物价局市文物局市园林局市爱卫办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土地储备中心市扶贫办市综治办市畅通办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自来水总公司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市机动车污染检测支队市第二人民医院二、先进个人(100个)张勇雍明轩孙菲李广利李林晓刘胜利张京宁宁陈明哲孙海峰张雯雯詹自琦毋建民乔雅岑张飞闫伟刘凯彭倩马彪王汝立牛立勇马飞杨钧于乐王松伟郭丽娴李炳灿高东华李锦林房志豫陈涛王长江赵丽娟邵家海吕卫军鲁国军岳崇君宋立新禹洁柳宏张捷杨玉平王永杰张保峰张朝阳王正堂赵文启姚建超张磊耿清生崔亚东白军磊李军李军永王凡孙东亮李卫华朱丰晓李栋杨鑫张豪张枫云禹鹏高明周伟赵继光任丽董利平黄庆华冯银堂黄亮张东红陈新玲王志勇王艳辉边义岗闫彦张纳朋余红宾李劲飞王建勋魏慧霞鲁飞李梦王彦亮秦合军申强郑倩芦静李志刚戴新征田波王亚张明峰王露青艳荣魏琳珂王义王晓华安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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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1月17日在中牟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中牟县人民政府县长马锁文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0年及“十一五”工作回顾2010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融入新区、跨越发展”为目标,开拓创新,奋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发展现代产业,提升经济总量,综合实力不断壮大2010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255亿元,同比增长13%(预计,下同)。
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完成40亿元、140亿元、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17%、12%。
工业经济持续增长。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家,完成增加值95亿元,同比增长25%。
深入实施企业服务行动计划,成立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审批中心成为全省首家县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
投入扶优扶强、转型升级项目资金57亿元,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新型装备制造、食品加工、高新技术等主导产业初步形成。
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建成省、市级技术中心4家,中南科莱、海马商务成为全省高新技术企业。
深入实施质量兴县和名牌战略,郑州日产荣获市长质量奖,帅龙红枣、红革幕墙成为全省名牌产品。
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粮食稳步增产,西瓜、大蒜、蔬菜等主导农产品经营效益持续增加。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7000亩,天邦蔬菜基地成为国家标准园。
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持续提升,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8家,培育市级示范合作社8家。
设施农业加快发展,新建日光温室、大中拱棚1765座。
农业技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6个区域中心站投入运行。
现代畜牧业稳步发展,新建、改建标准化养殖小区10个,无公害畜产品企业达到35家。
完成造林面积3.1万亩,建成市级林业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14个,创建省市级绿化模范乡镇2个、市级绿化模范单位1个。
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65%,完成作业面积159万亩。
现代服务业更具活力。
全力配合绿博园建设,保障了第二届中国绿化博览会成功举办。
组建雁鸣湖城市开发投资公司,编制完成雁鸣湖生态文明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成功举办第六届西瓜节暨大蒜贸易洽谈会、第十届大闸蟹美食节。
全年接待游客30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5亿元。
稳步发展房地产业,一批高品位房地产项目相继建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逐步规范。
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新增村级综合服务社150个。
落实家电下乡政策,补贴农民购买家电5.9万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0亿元,同比增长18%。
财政金融稳健运行。
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9.5亿元,同比增长35.4%。
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2亿元,位居全省第9位,同比增长34.3%。
严格规范财政支出,加强财政监管、审计监督,财政支出结构更趋优化,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提高。
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同步增长。
年末,存款余额126亿元,比年初增长47%;贷款余额61亿元,比年初增长46%。
(二)夯实集聚平台,加快项目建设,发展后劲持续增强产业集聚区建设成效明显。
中牟产业园区新开工道路17条,人文路、通商路、杨桥东路、郑汴物流通道西段建成通车;污水处理厂、天然气门站投入使用。
省委党校、华强文化产业基地、中原文化艺术学院等29个项目开工建设,万方科技学院、新联学院、河南财专实现招生。
汽车工业园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建设路南延工程、园区“一纵两横”骨干道路建成通车。
新开工项目8个,东工三期、华达汽配等项目建成投产。
全年汽车产量14万台,同比增长60.9%;完成销售收入120亿元,同比增长50%。
郑州国际物流园区规划范围覆盖中小企业创业园,新亚钢铁等项目建成投产。
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开展“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形成了项目建设热潮。
47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7.2亿元,是年度计划投资的147%;四港联动大道、新飞小家电等项目如期竣工,郑民高速、紫光科技园等跨年度项目顺利推进。
93个县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87.7亿元,是年度计划投资的102%;河南水泵厂、浩森照明等项目建成投产,金博士种业、华英包装等项目正在建设。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70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30亿元,同比增长25%。
对外开放势头良好。
发挥产业集聚区招商平台作用,新签约项目56个,协议投资500亿元。
中牟产业园区签约辅仁药业、庞大汽贸等项目30个,协议投资310亿元;汽车工业园签约汽车后市场、零部件产业基地等项目11个,协议投资135亿元。
招商质量不断提高,富士康集团富鼎项目顺利入驻,一期、二期建成投产;华丰钢铁、万邦物流等12个超10亿元项目落户中牟。
加强战略合作,引进市外境内资金36亿元,实际利用外资7240万美元,完成外贸出口1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6%、17.6%、49%。
(三)坚持城乡统筹,完善基础设施,城乡面貌明显改善城乡管理逐步规范。
对接郑州新区总体规划,调整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修编完善县城总体规划,启动编制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了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16个乡镇总体规划、55个中心村规划,基本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强力开展村容村貌、路容路貌专项整治,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核验收。
严格土地管理,依法拆除违法建筑6.2万平方米、违章广告塔(牌)75个。
完成47个批次、1698公顷的用地报批工作,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万胜路、西二环南段建成通车,青年路、东风路西段、解放路中段、人民路南段、荟萃路西段等主次干道升级改造工程顺利完成,居民出行条件持续改善。
解放路、陇海路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投入使用,垃圾处理设施不断完善。
荟萃路、府前街等道路行道树补植工程如期完成,29条背街小巷实现绿化硬化,工会、农校、汽车站等3个街心花园完成升级改造,绿化美化水平持续提升。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
完成新农村建设投入1.63亿元,7个村、1个社区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首批2710名移民顺利入住,第二批5个移民新村建设加快推进。
新建农村公路74.5公里,改造县道2条、危桥12座,建成集中供水厂4座,新解决了1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完成农村改厕1.5万座,建成垃圾中转站26座。
实施八岗、古城变电站改造工程,建成电气化村10个。
杨桥灌区5万亩现代灌区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改造机井3000眼、中低产田1万亩,连续20年荣获河南省红旗渠精神杯。
(四)切实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惠民工程成效明显。
认真落实承诺,10件实事全面完成。
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新增城镇就业3709人,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494人。
鼓励自主创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872万元。
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新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9.2万人,成为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
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发放城乡低保金2866万元,为全县敬老院安装取暖设备,残疾人康复站覆盖率达到90%。
强化住房保障,建成经济适用房440套、廉租房190套,发放廉租房补贴140万元。
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45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190元,分别增长10%。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加强科技创新、推广工作,建成市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2个,县奶业协会成为全国“科普惠农”先进集体,九龙镇成为全省科普示范镇,青少年活动中心成为全市科普教育基地。
更新教师办公桌椅5000套、学生课桌椅1.5万套,标准化中小学比例分别达到89.3%和90.6%,成为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
普通高招成绩位居全市第二,职业学校对口高招成绩连续8年稳居全市第一。
成功举办中牟县第二届运动会、第三届农民篮球赛,为213个村建成了“一场两台”,连续两年荣获全国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县。
新建乡镇文化站2个、村文化大院85个、新农村书屋96个,发展农村有线电视7400户,举行广场文化活动400余场,放映公益电影5172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全覆盖,群众文化生活健康丰富。
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医疗机构药品实现零差率销售,“村村都有标准化卫生所”的目标圆满完成。
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食品药品安全得到保障。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大力实施“双提高”工程,人口均衡发展趋势良好。
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建成省级生态镇2个、省市级生态村19个。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扎实开展。
同时,老龄、妇女、儿童、青少年等工作得到加强,物价、档案、气象、民族宗教、国防教育、人民防空、外事侨务、地方史志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
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县政协履行职能,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9件、政协委员提案140件。
完成政府机构改革,深入开展“两转两提”、创先争优活动,行政效能持续提升。
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依法行政监督机制不断健全。
积极开展“争做文明中牟人”宣传教育活动,圆满完成“五五”普法教育,全民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深入推行家庭联户代表制度,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农村“三务”公开、集体“三资”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白沙镇“村治在线”网络平台成为全国首家电子政务向村级延伸的网站。
平安建设扎实推进。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壮大巡防队伍,建成警务室39个,实现县城技术监控全覆盖,有效防范了各类案件的发生。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依法打击各类犯罪行为,营造了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坚持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信访形势总体平稳。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各位代表,2010年各项任务的完成,标志着“十一五”规划目标全面实现。
回顾“十一五”期间,中牟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全国科普示范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县、农业机械化示范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全省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县、畜牧业发展重点县、林业生态县、职业教育强县等荣誉称号,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
主要表现在:一是跨越发展成效明显,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生产总值翻了一番多,年均增长14%。
三次产业结构从“十五”末的27.3:44.5:28.2,调整到15.7:54.9:29.4。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是“十五”末的5.1倍,年均增长26.8%。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十五”末净增9.8亿元,年均增长38.4%。
城镇化率达到37.9%,比“十五”末提高16.1个百分点。
县域经济连续5年保持较快增长,中牟由传统农业大县成功转型为新兴工业大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