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质量标准 全面提高志书质量
从四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志书编纂质量

从四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志书编纂质量从四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志书编纂质量发布时间:2013-01-24 21:04:06 来源:作者:丰县史志办公室丰县二轮修志工作启动于2006年10月份。
两年多来,历经组织准备和思想发动,资料长编编撰,2008年下半年已全面进入初稿试写阶段。
2008年底基本完成初稿试写任务。
我们在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精品意识、加强督促考核和强化分类指导等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不断摸索新方法,探索新路子,破解新难题,修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培养行家里手,是提高志书质量的基础一是调配有能力的年轻人,提高政治待遇。
2006年以来,为充实史志编修力量,培养梯级队伍,先后选拔了4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文笔较好的年轻干部任史志办副主任,享受副科级待遇,极大地调动了史志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稳定了修志队伍。
同时面向社会聘请了20余名修志经验丰富、热心修志工作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
全县158个承编单位,根据要求也成立了修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确定主笔人员。
这些都为县志续修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近年本县史志队伍变动较大,参加本轮修志的人员几乎都是新手,使编修工作在启动伊始就面临着重重困难。
为此,2006年以来,我们不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班。
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互动交流等方式对修志人员进行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着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教育引导他们淡泊名利,敬业奉献,埋头苦干。
同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自编教材,自己授课,采取讲课和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对撰稿单位主笔分批学习修志理论,交流工作经验,初步掌握了修志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方法。
三是好中选优,定好主笔人员。
修志伊始,我们要求承编单位高度重视修志队伍建设,落实专司其职的主编或主笔,抽调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同志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必要时聘请社会贤达或者离退休老同志参与修志工作。
保障和提高志书年鉴质量的措施

保障和提高志书年鉴质量的措施
保障和提高志书年鉴质量的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人员素质:培养专业的编辑人员和撰稿人员,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和分析能力,熟悉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文献资料,确保编辑和撰写的内容准确、全面、权威。
2. 内容策划:制定明确的年鉴内容和结构规划,确保覆盖全面、内容丰富、有深度。
同时,根据不同读者的需求,定位目标读者群体,确定内容的切入点和重点。
3. 核心数据采集:科学、规范地采集年鉴所需的核心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采用多种信息来源,如调研、统计数据、学术研究、行业报告等,进行数据的交叉验证和比对。
4. 内容审核:设立专门的审稿团队或委员会,对编辑和撰写的内容进行审核和校对,确保内容的准确性、逻辑性和严谨性。
同时,注重对敏感和争议性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和论证,确保内容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5. 技术支持: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工具,如图表、图像处理、数据可视化等,提高年鉴的信息呈现形式和直观性。
同时,借助科技手段提高编辑和撰稿的效率和质量。
6. 定期更新:年鉴作为一种信息汇编和梳理的工具,需要定期进行更新和修订,及时反映新的发展和变化。
建立完善的更新机制,保持年鉴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7. 多样化的读者反馈渠道:建立多种反馈渠道,收集读者对年鉴的评价和建议。
根据读者的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年鉴的内容和形式,提高读者的满意度和参与度。
论《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学术内涵

论《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学术内涵导读:本文是关于论《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学术内涵,希望能帮助到您!志书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政治标准、体例标准、内容(资料)标准、记述(行文)标准和出版印刷标准等各个方面。
同时,地方志记地方事,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如何把握地方特色,成为志书重点。
另外,志书不是某一个人的专著,它内容丰富,牵涉的单位多,志出众手。
如果没有一个志书质量标准及质量保障机制,想要使志书成为合格的文化产品,都非常困难,更不要说是精品名志。
20xx年11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对志书质量提出具体标准,为志书质量标准化奠定基础。
作为一部行政性文件,《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对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谈到的方志定义进行进说明,广泛吸收方志理论精要,带有较强的学术性。
一、《地方志书质量规定》是对《地方志工作条例》方志定义的说明目前方志理论研究尚处于一个百家争鸣的阶段,对于方志定义、志体把握、记述方式有着各种各样的不同看法。
来新夏认为:“方志,或称地方志,是记载一定地区(或行政区划)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
”1王晖提出“方志是记述地方古今各个方面或某一方面情况的科学文献,它既是纵述历史的地方史书,又是横陈现状的地方百科全书。
”2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出:“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应该说,《地方志工作条例》所概括的志书定义,最科学,也最权威。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正是在《条例》定义的基础上,做出的明确规定。
体现了志书的地方性,即《条例》所说的“本行政区域”;广泛性,即《条例》所说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内容;系统性,即《条例》所说的“历史与现状”;资料性,即《条例》所说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五章第十五条规定“越境不书”体现地方性。
关于着力提升二轮志书编纂质量

着力提升二轮志书编纂质量扬州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刘训扬我市二轮修志工作自2006年2月启动以来,进展总体顺利,截至目前,在二百一十二家承编单位中,已完成初审百分之九十,复审百分之六十,终审达三分之一。
在编纂的各个环节,我们始终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以精品为目标,多方举措,多环节互动,着力打造精品良志,特别是中指组出台《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以来,我们将提升编纂质量贯穿了修志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采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积极调动责任编审和承编单位的主观能动性,抓好各个环节,以发展的眼光考虑和解决修志难题,将全市的修志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充分准备,夯实基础,从自身入手提升编纂质量只有准备充足,建立明确的志书质量标准体系,才能保证在编纂过程中有较为完整、统一的尺度,规范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保证志书质量有章可循。
一是提高认识,全面提升编纂质量意识。
自编修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始终将提升编纂质量意识放在突出的重要位置,坚持每周一次的编修人员研讨会议,在“挂图作战”、强调进度的同时,重点研讨编修质量,切实处理好进度和质量的关系。
二是精研篇目,为提升质量提供重要保证。
二轮修志工作开展初期,我们及早准备,广泛调研,制定框架,经省内各方专家论证,初步拟订包括有“篇、章、节”三个层次的基本篇目。
在此基础上,和所有承编单位逐一对接,按照“布局合理、主体突出、特点鲜明、领属得当”的原则,结合承编单位反馈的意见,一方面综合考虑全志框架,对局部篇目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另一方面细化节以下目录,至目、子目。
随着编纂工作的不断推进,我们还针对志稿资料的翔实程度、逻辑关系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适当微调篇目,以更好地契合历史原貌。
三是编印资料,全面提升编修人员业务素质。
我们先后编印《志鉴编纂实用手册》,《扬州市二轮修志资料选编》(一)、(二)等业务参考资料,讲解修志基本知识,收录我市二轮修志工作启动以来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分门别类地辑录一些名志佳作中的出色片段,汇集编校工作的规范标准。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书,确保质量,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国家关于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方志书(以下简称“志书”),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志书。
第三条志书质量的总体要求: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制规范。
第四条本规定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准。
第二章观点第五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第六条记述社会主义时期的内容,应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风貌,全面反映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程和成绩,正确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曲折和问题。
第七条志书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赌博、暴力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善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法律、法规及政策未作规定的,经由有关部门审查把关,正确把握记述尺度。
第三章体例第八条坚持志体。
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内容记述的要求。
第九条凡例关于编纂志书的指导思想、原则、时空范围、体裁、人物收录标准、资料来源、行文规范、特殊问题处理等要求,清楚明确。
第十条志书名称以下限时的本行政区域名称冠名。
其中,市辖区志书在本行政区域名称前冠以上一级行政区域名称,如“X X市X X区志”。
续修志书名称标明上下限年份,如“X X县志(X X X X—X X X X)”。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志书质量规定是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书,确保质量,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国家关于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繁地方志书,确保质量,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国家关于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方志(以下简称“志书”),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志书。
第三条志书质量的总体要求: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制规范。
第四条本规定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准。
第二章观点第五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沦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土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第六条记述社会主义时期的内容,应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风貌,全而反映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程和成绩,正确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曲折和问题。
第七条志书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反对宪法确定的綦本原则的;危害图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豳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宜扬邪教、迷信、赌博、暴力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台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法律、法规及政策未作规定的,经由有关部门审查把关,正确把握记述尺度。
第三章体例第八条坚持志体。
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内容记述的要求。
第九条凡例关于编纂志书的指导思想、原则、时空范围、体裁、人物收录标准、资料来源、行文规范、特殊问题处理等要求,清楚明确。
志书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村志》,确保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村志》,是指村民委员会编纂的以本村的名称冠名的志书。
第三条志书质量的总体要求: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制规范。
第四条本标准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准。
第二节观点第五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第六条记述社会主义时期的内容,应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风貌,全面反映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程和成绩,正确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曲折和问题。
第七条志书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赌博、暴力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谐等重大问题,法律、法规及政策未作标准的,经由有关部门审查把关,正确把握记述尺度。
第三节体例第八条坚持志体。
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内容记述的要求。
第九条凡例关于编纂志书的指导思想、原则、时空范围、体裁、人物收录标准、资料来源、行文规范、特殊问题处理等要求,清楚明确。
第十条志书名称以本村村民委员会的村名冠名。
志书名称之前冠以市、区(县)、乡(镇)行政区域名称,如“北京市××区(县)××乡(镇)××村志”。
第十一条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一)述根据志书内容层次的不同,合理设置,概述事物发展全貌和特点等。
提升志书质量的重要环节

行 以工 作绩 效 为标 准f 以“ 绩取 人 ” 即 实 为导 向) 的竞 争
机制 , 形成 “ 能者 上 , 者让 , 者下 ” 庸 次 的优 胜 劣 汰格局 ,
使 编纂 人员 在 地方 志业 务 和学 术 领域 的正 确 见解 、 创
造 和成果 , 都能 受到应 有 的肯定 和尊 重 。这样 , 才能 营 造 出一 种 “ 以人 为 本 ” 的和谐 自然 氛 围 , 集起 积 极进 聚 取 的群 体 观念 , 激励 大家像 “ ” 人 字造 型似 地相 互支 撑 ,
践检 验证 明是行 之 有效 的一种 质检 手段 。我 国历 史 上
创 造性 , 之产 生 一个 质 的飞跃 , 到 “ 使 达 源于史 料 、 高于
史 料 ” 全面 性 : 。 地方 志作 为 一方 之全 史 。 当全 面反 映 应
一
个 地 区的历史 和现状 全貌 。全 面性 包 括资 料 的广 泛
1 巴砀夷志・02j 8 2 1 ・・
续馅志书 f 1 |
量 前提 下 , 时完 成编 纂任 务 。 准 误 ; 字精 练 , 繁 就简 , 避 假 、 、 、 话 , 简 意 文 删 力 大 空 套 言
赅 , 约事 丰 等方 面 , 否 达到 : 文 是 结构 谨 严 、 实准 确 、 史 详 略得 当 、 文理 通 畅 、 点鲜 明f 出时代 特点 、 方 特 特 突 地 色、 专业 特点) 等质量 标准 。
l版前 质检 诸方 面作 些思 考探 索。 ;
【 关键词】 提升 志书质量 重要环节
j
优 化 队伍
.
创 新 机 制
的削弱 。
所 以 , 续 志进 人 初纂 、 在 总纂 程 序 后 , 化 编纂 队 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 2 巴蜀炙志 .002 2 1 ..
续志探 修 书 索
握 住 ‘ j本 地 的 联 系 。 疆 域 问 题 涉 -
定
Hale Waihona Puke “ 目设 置符 合 篇‘ 以 类 聚 ’ 事 、
即 志 书 的 篇 目 。 篇 目设 置 科 学 合
及 到 的 不 仪 仪 是 人 物 , 还 涉 及 到 事 件 、事 业 发 展 、 建 筑 和 文 化 古
f 二1质 量要 求 明确 具 体 。 既
有 总 体要 求 , 有 具 体 要 求 。 第
三条 规定 了志 书质量 的总体 要求 : “ 点 正 确 , 体 例 严 谨 , 内 容 全 观 面 , 特 色 鲜 明 ,记 述 准 确 , 资 料 翔 实 . 表 达 通 顺 , 文 风 端 正 , 印
续 垒 鲎 查 攫 坚持质 量标准 全 面提高 志书质量
口 唐 文 波
20 8年 1 月 . 中 国 地 方 志 指 0 1
轨 迹 、 改 革 开 放 的 成 果 、 创 新 变 革 的 经 验 ,一 定 要 突 出 发 展 的 特
文 化 、 社 会 的 历 史 和 现 状 ”, 第 四
“ 修 志 书 处 理 好 与 前 志 续 “ 映 反
提 出 具 体 标 准 , 为 志 书 质 量 标 准 化 奠 定 基 础 。 《 定 》 的 印 发 有 利 规
于 建 立 地 方 志 书 质 量 标 准 体 系 .
的 衔 接 ” 第 二 十 四条 规 定 ,
事 物发 生 、发展 过程 的资 料连 贯 、
《 定 》 一 共 有 9 5 条 , 涉 规 章 O
及 志 书 质 量 的 方 方 面 面 。 第 一 章 总 则 , 说 明制 定 《 定 》 的 目的 、 规
“ 料 性 资
依 据 , 志 书 范 围 ,志 书 质 量 总 体 要 求 ;第 二 至 第 八 章 ,从 观 点 、
《 定 》 还 既 体 现 刚 性 ,又 体 规
现 弹性 。 《 定 》既 有硬性 规 定 , 规
又 有 弹 性 规 定 。对 于 硬 性 规 定 , 必 须 毫 无 条 件 的 执 行 .不 得 以 理 论 探 讨 、创 新 实 践 为 由 。 自 由 发 挥 ; 对 于 弹 性 规 定 ,则 可 在 规 定
体 例 、 内 容 、 记 述 、资 料 、行 文 、
是 越 境 不 书 。 《 定 》 第 规 “ 境不书” 越 。 “ 传 立
十五 条规定
人 物 为本行 政 区域 有重 要影 响 者 .
以 及 本 籍 人 物 在 外 地 有 重 大 影 响 者 。 本 籍 外 籍 都 可 以 ,关 键 是 把 ”
行 政 区 域 内 自然 、 政 治 、 经 济 、
修 志 中 应 该 重 点 把 握 。 《 方 志 地 工 作 条 例 》定 义 地 方 志 书是 “ 资
步 提 高 志 书 质 量 . 促 进 地 方 志
成 绩 。 正 确 反 映 历 史 发 展 中 的 曲
折 和 问 题 ” 。
料 性 文 献 ” 《 定 》 第 六 章 对 此 , 规
导小组 印发 《 方 志 书质量 规定 》 地 ( 下简称 以 《 定 》 , 对 志 书 质 量 规 )
十 条要求 条 规 定
“ 不 断 主 线 ” 第 十 六 纵 .
点 , 彰 显 改 革 的 特 点 。体 现 时 代 的脉 搏 .做 到 既 讲 成 绩 又 记 问 题 ,
既 记 经 验 又 记 教 训 . 既 记 正 面 又
记 反 面 。 让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感 觉 到
系 统 ” 由 此 可 见 , 规 定 》 系 统 。 《 对
性 的 重 视 。这 里 提 到 的
现 状 ” 、
促 进 志 书 编 纂 业 务 的 规 范 化 ;有
利 于推 动 《 方 志 工 作 条 例 》 和 地
志 书 可 读 、可 信 、 可 用 。 《 定 》 规
第 六 条 规 定 志 书 “ 体 现 社 会 主 应
“ 史 和 历
“与 前 志 的 衔 接 ” 是 二 轮
《 川 省 地 方 志 工 作 条 例 》 的 贯 彻 四 落 实 , 促 进 依 法 修 志 : 有 利 于 进
一
义 时 代 精 神 风 貌 .全 面 反 映 发 展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事 业 的 历 程 和
的 范 围 之 内 ,进 行 创 新 发 展 。
关 于几 个重要 的硬性 规定 。
一
二、《 规定》 的特点
( 一)体现 了志书编 纂新 理念 。
第 二 轮 修 志 的 时 限 范 围 正 是 我 国 以 经 济 建 设 为 中 心 、 实 行 改 革 开 放 的重 要 历 史 时 期 , 全 面 、客 观 、 公 正 地 记 载 这 一 时 期 经 济 发 展 的
作 了 详 细 规 定 . 强 调 资 料 的 准 确 性 、 系 统 性 和 权 威 性 。 同 时 ,在 第 八 条 中 规 定 志 书 的 记 述 方 式 是 “ 而 不 论 ”. 这 也 是 对 述
文 献 ” 的一 个 诠 释 。
事业 实现科 学发展 。
一
、
《 定》 规 的基 本 内容
( )体 现 多 “ ” 《 定 》 三 性 。 规
第 十 五条规 定 “ 境 不 书 ” 体 现 越 , 地 方 性 。 第 十 三 条 所 提 到 的 具 体 内 容 范 围 ,体 现 广 泛 性 。 系 统 性 指 志 书 的 横 向 互 相 关 联 . 纵 向 记 述 连 贯 。 《 定 》 四 处 体 现 系 统 规 性 。第 十 三 条要 求 “ 容 反 映 本 内
出版 七个 方 面就 志 书 质 量 提 出具 体 要 求 。 第 十 章 附 则 , 规 定 了 实
制 规 范 ” 第 五 至 四 十 八 条 提 出 了 。 具 体 要 求 。总 体 要 求 简 明 科 学 .
具 体要 求可操 作性强 。
施 细 则 的 制定 和
权 。
《 定 》 的 解 释 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