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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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省一级建造师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22年浙江省一级建造师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22年浙江省一级建造师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今年的十一月十九日,各位考生就要正式踏入2022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场了,目前各位考生对于考试的具体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是否熟悉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2年浙江省一级建造师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考试定于 11 月 19 日至 20 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11 月 19 日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 月 20 日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 个专业)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市政公用、水利水电、机电、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矿业工程等 10 个专业,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

考点设在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 2022 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免二科”)。

一级建造师证书年检规定

一级建造师证书年检规定

一级建造师证书年检规定一级建造师证书是对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造价等方面的专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的证书。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对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年检有着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介绍一级建造师证书年检的相关规定。

一、年检时间根据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年检时间应在每年的证书发证日期之后30天内进行。

即使一级建造师在过去一年内没有参与任何工程项目,仍然需要按时进行年检。

因此,一级建造师在每年的发证日期后需尽早完成年检程序。

二、年检流程1. 提交材料:一级建造师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常见年检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近期年检申报表等。

具体所需材料以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准。

2. 缴纳年检费用:一级建造师在进行年检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金额可根据当地收费标准确定。

3. 参加考试或培训:在某些地区,一级建造师年检还需要参加相应的考试或培训,以检验其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与提升。

参加考试或培训的内容可能包括建筑法律法规、工程管理、施工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4. 承诺书填写:一级建造师需要在年检时填写一份承诺书,承诺在下一个年检周期内主动遵守相关法规和准则,履行工程管理职责。

三、年检注意事项1. 注意年检时间:一级建造师应该密切关注自己证书的发证日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检。

逾期未检会导致证书失效,影响其从事相关工作。

2. 材料准备全面:一级建造师在进行年检前要确保所需材料的准备齐全,包括个人身份证件、照片以及相关的工作证明文件等。

3. 及时更新知识:一级建造师要关注行业的新政策,及时学习和更新相关知识,以适应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和要求。

4. 诚信守法:一级建造师在进行年检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准则。

任何虚假陈述或不诚实行为都可能导致证书失效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四、证书失效1. 未参加年检:如果一级建造师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检,其证书就会失效。

一级建造师经济时间点汇总

一级建造师经济时间点汇总

1、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技术方案资本金总额的20%。

2、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应付票据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支付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3、铺底流动资金是指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为保证生产和经营正常进行,按规定应列人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的铺底流动资金,一般按流动资金的30%计算。

4、利润在税前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比重可按不低于5%且不高于7%的费率计算,利润应列人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

5、如概算总投资超过原批准投资估算10%以上,应进一步审查超估算的原因。

(15单)6、(1)招标人仅要求总包人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施工现场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材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服务时,总承包服务费按发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 5%左右计算; (2)招标人要求总包人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既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又要求提供相应配合服务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按发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价值的1%计算。

7、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工程造价机构2个工作日内审查,在受理投诉的10天内完成复查,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并作出书面结论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

8、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士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9、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承包人在7天内提意见,发包人7天内复核并通知承包人。

10、合同价格的调增调减均为14天。

1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因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024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科目及时间

2024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科目及时间

2024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科目及时间2024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2024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将于5月18日、19日、25日举行。

2024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科目: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设计》《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作图题)》《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和《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9个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1.考生拥有大学专科的学历,是工程类或者是工程经济类专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工作满4年者;2.考生拥有大学本科的学历,是工学,管理科学和工程类专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工作满3年者;3.考生拥有大学硕士及以上学历,是工学、管理科学和工程类专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工作满2年者;4.考生拥有博士学位,是工学门类,管理科学和工程类专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工作满1年者。

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的区别1、考试科目及难度不同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级建造师的考试科目明显比二建多了一项《建设工程经济》,可见一级建造师的考试难度也大于二建的考试难度。

2、专业科目的区别一级建造师专业科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级建造师专业科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含金量怎么样注册建筑师含金量是非常高的。

注册建筑师分为一级和二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含金量要比二级高很多。

注册建筑师是建筑领域高含金量证书之一,当然考取难度也相当大。

有数据统计显示,一次性通过一科到四科的比率大概在13%左右,而一次性通过5-6门的比率还要降低,一般处于6%左右的水平,而一次性能通过7-9门的人数更是少之又少,具体的通过率处于2%-3%的超低水平。

一级建造师注册程序法定办结时间

一级建造师注册程序法定办结时间

一级建造师注册程序法定办结时间一级建造师注册程序的法定办结时间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的。

根据国家规定,一级建造师注册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时限要求。

首先是申请环节。

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程序一般是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请人需要提交一系列的资料和证明材料,包括个人id明、学历证书、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一般行政审批程序的法定办结时间为20个工作日,对于一级建造师注册程序,如果所有申请材料齐全,依法受理后,申请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得到行政许可决定。

其次是审查环节。

在受理申请后,建设主管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一级建造师的审查工作,并提交审查结果。

如果审查结果符合相关要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发放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进行相应的登记。

最后是决定环节。

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不符合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则建设主管部门将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如果申请人对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时限要求仅作为法定办结时间的参考,实际办理时间可能会因各地行政管理机关的工作效率、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因素而有所变化。

此外,审批程序可能因特殊情况而延长或者提前,因此在具体办理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行政管理机关的规定来确认办结时间。

总之,一级建造师注册程序的法定办结时间主要受到行政许可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影响,涉及到申请、审查和决定等环节。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申请材料,建设主管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查和决定,并依法发放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建设工程法律基础考点1.民法商法:《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经济法:《建筑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行政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社会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考点2.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具体可分为七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

尾巴是规定、办法的,有地名为地方政府规章,没地名为部门规章;尾巴是条例的,有地名为地方性法规,没地名为行政法规。

考点3.效力等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

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1.2建设工程物权制度考点4.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交付生效。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可以不登记)。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1)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政府的征收决定,物权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生效时生效。

(2)合法建造、拆除房屋,自事实行为成就时生效。

考点5.所有权是对自己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其中处分权是核心。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2023年一建考试科目安排

2023年一建考试科目安排

2023年一建考试科目安排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合并)、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合并) 10个专业类别。

一级建造师各科考试时间:
9月9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0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复习计划及方法

一级建造师复习计划及方法

一级建造师复习计划及方法《篇一》一、复习目标1.掌握《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经济》和《建筑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三门课程的核心知识点。

2.提高解题能力,熟练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工程问题。

3.熟悉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题型和评分标准,提高通过率。

二、复习时间安排1.总复习时间:三个月(从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

2.每周至少安排三天复习时间,每天复习时长为4小时。

3.每门课程的复习时间分配:–《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60%–《建筑工程经济》:20%–《建筑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20%三、复习方法1.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每日、每周、每月的学习计划,确保按部就班地进行复习。

2.教材和辅导书:以教材为主,辅以辅导书,全面掌握课程知识点。

3.做题练习:通过做题,巩固所学知识,提高解题能力。

可以从网上下载历年真题和模拟题进行练习。

4.交流与讨论:加入一级建造师复习交流群,与其他考生互相分享学习经验,讨论疑难问题。

5.定期检测:每月进行一次模拟考试,检验复习效果,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及时调整复习策略。

6.复习笔记:做好笔记,将重要知识点、易错点、疑问点记录下来,便于随时查阅和复习。

四、复习策略1.循序渐进:按照教材的章节顺序,由浅入深,逐个击破各个知识点。

2.重点突出:重点复习教材中的重要章节和难点内容,确保这些部分能够熟练掌握。

3.灵活运用:学会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程问题中,提高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

4.保持更新:关注一级建造师考试动态,了解最新考试要求,及时调整复习计划。

五、考前冲刺1.最后一个月:将复习重点放在做题和总结上,提高解题速度和准确率。

2.考前一周:进行模拟考试,适应考试氛围和节奏。

3.考试前一天:调整心态,保持充足的睡眠,为考试做好准备。

通过本计划和方法,相信大家能够顺利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成为一名合格的一级建造师。

祝大家复习顺利!《篇二》一、复习目标1.深入理解《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经济》和《建筑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核心概念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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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5 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汇总 一级建造师法规中的时间汇总 1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 。

2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 3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 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 。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的用工形式。

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 报 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 现场,并在 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 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 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 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 2 / 15

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 书面 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 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 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 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 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 时内作出裁定。

3 日 (工作日) 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 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 之日起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不得少于3 日。

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 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受理投诉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5 日 1、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 于5 日。 3 / 15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不得 少于5 日。

3、未中标人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日内。 4、质量监督机构:于工程竣工验收后5 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 。

5、劳动仲裁 (商事仲裁)的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 日内受理;受理后5 日内送达仲 裁申请书副本;10 日内提交答辩状。

7 日 1、建设工程工期:承包人不能近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 形式向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2、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 日内, 3、民事诉讼的受理:收到起诉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4、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 报 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 现场,并在 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5、生产安全事故补报时间: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 7日内补报。 10 日 1、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在变更后 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2、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投诉时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5 日 4 / 15

1、澄清或修改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的 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 标文件收受人。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 。

3、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 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4、拆除工程在施工15日前进行备案。 5、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 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 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6、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期: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 日内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 日。 8、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9、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受诉法院应当在 受理异议之日起15 日内作出裁定。

0、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 日内,将保证 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部门备案。

1、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 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0 日 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 日。 30 日 (工作日)(1个月) 5 / 15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事故处理时限:特大事故:30 日;其他:15 日;最长可延长30 日。 3、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经济性裁员: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5、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工商变更手续后30 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6、举证时限:普通程序的举证时限不少于30 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 日; 简易程序的举证时限可以少于30 日。

7、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 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30 日。

8、投诉处理的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 定。

9、安全事故补报时间:一般事故30 日内补报。 0、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 。 2、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 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 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

3、、企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个月。 4、施工起重机械,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 检验要求。

2个月(60 日) 6 / 15

1、事故调查期限:事故发生之日起60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最长可延长60 日。

2、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内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 日的除外。

3、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期满前60 日办理延续手续。 3个月(90天) 1、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2、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注:最长9个月不开工,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企业可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4、试生产: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5、一审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6、发包人原因时缺陷责任期的确定: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 90天后,工程自 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7、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8、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9、行政争议未经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经过行 政复议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 日内起诉。 7 / 15

0、不良行为公布的最短时间: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 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 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1、试车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否则应另加收保险费。 12、合同解除提出异议的时间:异议期限没有约定时最长为3个月。 1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20天 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工超过 120天 (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6个月 1、开工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3、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5、试用期: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4、经济性裁员: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申请再审的时间: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6、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 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7、再申请执行: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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