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完整版)
仓储保管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

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第二条仓储保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存货方和保管方为加速货物流通、妥善保管货物、提高经济效益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同委托储存货物的法人之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
第二章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第四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根据存货方的委托储存计划和保管方的仓储能量,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由双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的经办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即成立。
如法定代表授权本单位经办人员代理签订合同,应事先出具本单位的委托证明。
法人之间代订合同时,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事人一方在接到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后十五日内或合同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
第七条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货物的品名或品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9.合同的有效期限;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第八条与仓储保管有关的货物检验、包装、保险、运输等事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或另订合同。
第三章货物入库第九条入库计划的执行:保管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议定的品名(品类)、时间、数量接货,应承担违约责任;存货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议定的品名(品类)、时间、数量入库(含超议定储存量储存),应承担违约责任。
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3)_合同大全.doc

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3)_合同大全7对危险品和易腐货物,如不按规定操作和妥善保管,造成毁损,则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8一旦接受存货方的储存要求,保管方应按时接受货物入场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4存货方应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5对危险品货物,必须提供有关此类货物的性质,注意事项,预防措施,采取的方法等6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退仓、不能入库场,存货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保管方7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发货,由存货方赔偿逾期损失仓储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问题在仓储合同中,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未经核准登记而擅自从事仓储业务的,属超越其经营范围的经济活动。
因此,存货人在寻找仓储合同的对方及订立合同时,应首先查明对方是否具有从事仓储的资格,并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上写明。
凡是营业执照上没有仓储业务的,存货人不可与之订立仓储合同。
对方的现有的、实际的经营状况也是签约前审查的重要内容。
经济生活中存在大量的虽有主体资格但经营状况不佳有不能履行合同之虞的企业或单位。
为减少或杜绝被诈欺的可能性, 签约时应通过信函、电报、电话或直接派人到对方单位进行资信调查,或借助于当地工商机关、公安机关、该企业的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了解其信用及履行能力。
在对对方资信情况了解确切后,才决定是否签约。
仓储合同的标的物应是合法的。
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
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人所存放的是什么物品,防止存货人利用仓储公司存放违法物品。
凡是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以及未经正式批准而被存货人占有的限制流通物,保管人不得为其提供仓储场所。
这要求保管人加强对入库仓储物品的验收工作。
合同范本之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

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篇一:仓储保管合同】仓储保管合同保管方(甲方):存货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包装。
1.货物品名:2.品种规格:3.货物包装:按国家标准包装第二条货物验收出货的内容、标准。
根据乙方要求按时验收入库,凭乙方提供的销售凭据出货,每月盘点提供购销存报表进行核对。
第三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按规定3%以内合理损耗。
第四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甲方提供1000㎡仓库存储保管乙方xx,200㎡仓库存储保管乙方xx,合计1200㎡,每季收取仓储保管服务费 25000 。
(其中化肥20000 农药 5000 。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货物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存货方的责任(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货物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3 %的违约金。
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
(2)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3)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六条保管期限。
从2016年 1 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

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仓储保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存货方和保管方为加速货物流通、妥善保管货物、提高经济效益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同委托储存货物的法人之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
第二章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第四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根据存货方的委托储存计划和保管方的仓储能量,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由双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的经办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即成立。
如法定代表授权本单位经办人员代理签订合同,应事先出具本单位的委托证明。
法人之间代订合同时,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事人一方在接到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后十五日内或合同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
第七条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货物的品名或品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9.合同的有效期限;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第八条与仓储保管有关的货物检验、包装、保险、运输等事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或另订合同。
第三章货物入库第九条入库计划的执行:保管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议定的品名(品类)、时间、数量接货,应承担违约责任;存货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议定的品名(品类)、时间、数量入库(含超议定储存量储存),应承担违约责任。
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

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篇一:仓储保管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保管方(甲方):。
存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货物包装:按国家标准包装。
第二条货物验收出货的内容、标准。
根据乙方要求按时验收入库,凭乙方提供的销售凭据出货,每月盘点提供购销存报表进行核对。
第三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按规定3%以内合理损耗。
第四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甲方提供1000㎡仓库存储保管乙方XX,200㎡仓库存储保管乙方XX,合计1200㎡,每季收取仓储保管服务费 25000。
(其中化肥 20000 农药5000。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1/2 —— 1/2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货物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货物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3 % 的违约金。
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
(2)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3)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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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4)_合同大全.doc

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4)_合同大全陷阱不填或漏填验收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防范(1)要逐项认真填写存、取仓储物的验收,草率或没有订明以何标准、用何方法、在多长时间内与哪些资料、数据相符的,保管责任不宜分清,索赔困难。
(2)要注意写明仓储物的验收期限,验收时间与仓储物实际入库时间应尽量缩短,对易发生变质的仓储物,更应注意验收时间(按照《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规定,国内仓储物的验收不超过10天,国外仓储物不超过30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必须注明超过验收时间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仓储物验收期限,自仓储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政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3)要写明保管人应按合同规定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质量、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
如果发现入库仓储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存货方。
保管人验收后,如果发生仓储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仓储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方面陷阱不填入、出库手续和运输方式。
防范(1)要将入、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写全、写清,这关系到风险责任的承担。
另外,有运费时还应写明运费由谁承担。
(2)合同中要注意明确仓储物的出入库手续的办理方法,确立仓储物入库时间,双方当事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在没有存货方在场的情况下,仓储物的出库应当与存货人原指定的第三者办理,不能直接与仓储物的买方办理。
另外,仓储物在出库后,原合同约定由保管人代为发运的,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仓储物的运输方式,是公路运输还是铁路、水路运输,抑或是所有运输方式都可以,要规定清楚。
必须订明如果合同规定不明确的,所造成的仓储物迟延到达的责任,由合同双方承担。
再次,合同规定了发运方式后,还必须规定送达目的地的时间,否则,所引起的纠纷双方均应承担责任。
5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方面陷阱不写损耗或不实写损耗而任意填写。
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

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仓储保管合同是指仓储人与存储人签订的,约定存储人将货物交付仓储人,并由仓储人保管的合同。
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下面将从合同的签订、货物的交付、保管期限、保管费用以及合同违约等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签订是合同实施的首要步骤。
双方应当明确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存储人的姓名(名称)、仓储人的姓名(名称)、货物的名称和数量、仓储期限、保管费用等内容,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同时,合同还应明确仓储人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存储人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二、货物的交付存储人应将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给仓储人。
在交付货物时,存储人应对货物进行清点,并与仓储人签订货物交接单,明确交付的货物名称、数量和状况。
仓储人在接收货物后,应及时核对货物的数量和状况,并记录在仓储管理系统中,以保证货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保管期限保管期限是指存储人委托仓储人保管货物的时间。
在合同中,应明确保管期限的起止时间,并约定超过保管期限后的处理方式。
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限为一定的时间,如三个月、半年或一年。
如果存储人需要延长保管期限,应提前书面通知仓储人,并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事宜。
四、保管费用保管费用是仓储人提供货物保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在合同中,应明确保管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
保管费用的计算一般是按照货物的种类、数量和保管期限进行计算,可以是按天、按月或按年计算。
存储人应按时支付保管费用,否则仓储人有权拒绝提供保管服务,并要求存储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五、合同违约如果存储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货物给仓储人,或者存储人未按时支付保管费用,视为存储人违约。
仓储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之一或多种措施来应对存储人的违约行为:1. 要求存储人立即履行合同义务,如交付货物或支付保管费用。
2. 暂停保管服务,直到存储人履行义务为止。
3. 要求存储人支付违约金,作为存储人违约的经济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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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YT-FS-1457-57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 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完整版) 专业合同模板 | PROFESSIONAL CONTRACT
第2页/总11页 合同书编号:YT-FS-1457-57 编订:****** 批准:******
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 第二条仓储保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存货方和保管方为加速货物流通、妥善保管货物、提高经济效益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同委托储存货物的法人之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 第二章 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专业合同模板 | PROFESSIONAL CONTRACT 第3页/总11页 第五条根据存货方的委托储存计划和保管方的仓储能量,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由双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的经办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即成立。如法定代表授权本单位经办人员代理签订合同,应事先出具本单位的委托证明。 法人之间代订合同时,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一方在接到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后十五日内或合同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 第七条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货物的品名或品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专业合同模板 | PROFESSIONAL CONTRACT 第4页/总11页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 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 9.合同的有效期限;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第八条与仓储保管有关的货物检验、包装、保险、运输等事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或另订合同。 第三章 货物入库 第九条入库计划的执行: 保管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议定的品名(品类)、时间、数量接货,应承担违约责任; 存货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议定的品名(品类)、时间、数量入库(含超议定储存量储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货物入库交接: 由存货方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送货到库的,或专业合同模板 | PROFESSIONAL CONTRACT 第5页/总11页 由保管方负责到供货单位、车站、港口等处提运的货物,必须按照本细则 第十一条或国家有关规定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交接中发现问题,供货方在同一城镇的,保管方可以拒收;外埠或本埠港、站、机场、邮局到货,保管方应予接货,妥善暂存,并在有效验收期内通知存货方和供货方处理;运输等有关方面应提供证明。暂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第四章 货物验收 第十一条保管方的正常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第十二条保管方未按合同或本细则规定的项目、专业合同模板 | PROFESSIONAL CONTRACT 第6页/总11页 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合同议定按比例抽验的货物,保管方仅对抽验的那一部分货物的验收准确性以及由此造成所代表的那一批货物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存货方未提供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由存货方负责。 第十三条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十天,国外到货不超过三十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五章 货物保管 第十四条保管方的责任: 一、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 二、货物在临近失效期(只限外包装或货物上标明了有效期或合同上申明的)六十天前应通知存货方,合专业合同模板 | PROFESSIONAL CONTRACT 第7页/总11页 同另有规定者除外;发现货物有异状,应及时通知存货方; 三、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危险品和易腐货物。 第十五条存货方的责任: 一、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 二、及时处理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货物。 第十六条货物在储存期间,保管方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保管要求,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自然因素或货物(含包装)本身的性质所发生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第十七条货物在储存保管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无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货物发生盘盈盘亏均由保管方负责。 第六章 货物包装 专业合同模板 | PROFESSIONAL CONTRACT 第8页/总11页 第十八条货物的包装由存货方负责。其标准,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第十九条货物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因保管或操作不当而使包装发生毁损,由保管方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造成货物损坏,由保管方负责。 第二十条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七章 货物出库 第二十一条货物出库须按照先进先出或易坏先出(易坏只限合同中申明或货物外部显露出来的)原则发货,否则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第二十二条由存货方或用户自提或保管方送货上门的责任划分: 一、当面办理交接手续; 二、保管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应承担违约责任;存货方已通知货物出库或合同期已专业合同模板 | PROFESSIONAL CONTRACT 第9页/总11页 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库,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存货方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第二十三条由保管方代办运输的责任划分: 一、由保管方负责向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发运手续; 二、保管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发货或发生错发到货地点、收货人等差错事故,应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收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四条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发生数量、质量异议时,除合同另有规定者外,由保管方负责处理,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凡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包装或货物上标明的品名、规格、数量、花色与实际不符时,除专业合同模板 | PROFESSIONAL CONTRACT 第10页/总11页 合同规定应开箱(拆捆)检验而未检验或验而不准者由保管方负责外,发生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其它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处理。 第八章 违 约 责 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细则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三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三倍的劳务费,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其它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关联法规:立法、司法解释(2)条 第二十六条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