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部员工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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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中心员工奖罚制度

洗浴中心员工奖罚制度

洗浴中心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制度
1. 全勤奖励:员工每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记录,给予全勤奖金。

2. 优秀服务奖:顾客满意度调查中,获得好评次数最多的员工,给予月度服务之星奖励。

3. 业绩奖励:个人业绩达到或超过部门平均水平的员工,根据业绩排名给予相应奖金。

4. 创新提案奖:员工提出的改进措施或创新方案被采纳并实施,根据效果给予奖励。

5. 安全生产奖: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如预防事故、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等,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
1. 迟到早退:员工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规定次数,将按次数递增扣除相应工资。

2. 旷工处罚:未经批准擅自缺勤者,将根据旷工天数扣除相应工资,并视情节严重性可能面临解雇。

3. 服务态度不良:被顾客投诉服务态度不佳,经核实后,给予警告并扣除当月部分奖金。

4. 工作失误: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根据损失程度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5. 违反规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盗窃公司财物等,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解雇处理。

6. 安全事故:因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事故严重性及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奖罚执行
1. 奖罚决定应由部门经理或以上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2. 所有奖罚事项应公开透明,确保全体员工知晓奖罚原因及标准。

3.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4. 奖罚制度定期评估和修订,确保其公平性、有效性,并与公司文化及发展目标相一致。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奖罚制度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制定。

洗浴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洗浴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洗浴中心员工的纪律性,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洗浴中心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洗浴中心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洗浴中心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

第五条精神奖励:1. 对表现突出、服务质量高的员工,给予口头表扬或颁发荣誉证书。

2. 对在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在年度评优活动中给予优先考虑。

第六条物质奖励:1. 对完成工作任务优秀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如奖金、购物卡等。

2. 对在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加班费补贴。

第三章罚则第七条罚则分为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八条警告:1. 对违反劳动纪律、工作效率低下的员工,给予警告。

2. 对在服务中存在明显问题的员工,给予警告。

第九条罚款:1. 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的,根据迟到、早退、旷工时间长短,分别处以10元至50元的罚款。

2. 穿着不规范、不整洁的,处以50元罚款。

3. 未按规定使用客用品的,处以50元罚款。

4. 未经批准上班会亲友的,处以50元罚款。

5. 不按规定打饭、吃饭的,处以50元罚款。

第十条降职:1. 因工作失误导致客户投诉,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处理。

2. 因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处理。

第十一条辞退: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的,予以辞退。

2. 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辞退。

3. 携带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的,予以辞退。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洗浴中心设立奖罚委员会,负责对员工奖罚工作的审核和监督。

第十三条奖罚委员会成员由洗浴中心管理层和员工代表组成。

第十四条奖罚委员会每月对员工奖罚情况进行一次审核,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洗浴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洗浴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洗浴规章制度洗浴奖罚

洗浴规章制度洗浴奖罚

洗浴规章制度洗浴奖罚洗浴规章制度:1. 员工守则: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2. 卫生管理:保持洗浴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确保顾客使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干净卫生。

3. 服务标准:员工应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对顾客的咨询和需求给予耐心解答。

4. 安全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洗浴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 顾客隐私保护:尊重顾客的隐私,未经顾客同意,不得泄露顾客的个人信息。

6. 紧急情况处理:制定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如遇突发状况,员工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

洗浴奖罚制度:奖励:1. 优秀员工奖:每月评选优秀员工,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和表扬。

2. 创新提案奖:鼓励员工提出改进服务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创新提案,一经采纳,给予奖励。

3. 顾客满意度奖:根据顾客满意度调查结果,对服务得到高度评价的员工给予奖励。

4. 安全记录奖:对连续一定时间内无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惩罚:1. 迟到早退惩罚:对迟到、早退的员工进行警告,情节严重者扣罚工资。

2. 服务态度惩罚:对服务态度差,影响顾客体验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罚款。

3. 卫生违规惩罚:对未按规定保持卫生的员工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时,可解除劳动合同。

4. 安全事故惩罚: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员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5. 泄露隐私惩罚:对泄露顾客隐私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奖罚制度旨在激励员工遵守规定,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确保洗浴中心的运营安全和顾客满意度。

洗浴中心奖罚制度模板

洗浴中心奖罚制度模板

洗浴中心奖罚制度模板洗浴中心奖罚制度模板:一、奖励制度1. 优秀员工奖:每月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金或礼品奖励。

2. 服务之星奖:对提供卓越服务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3. 创新提案奖:鼓励员工提出改进意见或创新方案,一经采纳,给予奖励。

4. 团队协作奖:对团队协作精神突出的部门或小组给予奖励,以促进团队合作。

5. 安全运营奖:对在安全运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或团队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1. 迟到早退罚款:员工迟到或早退,根据迟到早退的时间长短,给予相应的罚款。

2. 工作失误处罚: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根据失误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罚款。

3. 服务态度处罚:对服务态度不佳,遭到客户投诉的员工,给予警告或罚款。

4. 违反操作规程处罚: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5. 违反公司规定处罚: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如偷盗、泄露公司机密等,将依法依规处理。

三、考核标准1. 工作表现: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进行考核。

2. 客户反馈:通过客户反馈来评估员工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3. 团队协作:评估员工在团队中的协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4. 遵守规章:员工是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考勤、着装、卫生等。

5. 安全意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在安全方面的执行情况。

四、执行细则1. 奖励发放:奖励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并发放。

2. 惩罚执行:惩罚由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共同执行。

3. 申诉机制:员工对奖罚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4. 定期审查:定期审查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5. 制度更新:根据公司发展和员工反馈,定期更新奖罚制度。

请注意,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洗浴场所奖罚制度

洗浴场所奖罚制度

洗浴场所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优秀员工奖- 每月评选出服务之星,奖励金额为200元,并颁发“服务之星”荣誉证书。

2. 创新提案奖- 员工提出的改进措施或创新方案被采纳,根据影响程度奖励100-500元。

3. 安全生产奖- 连续三个月无安全事故,奖励全体员工每人100元。

4. 团队协作奖-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表现出色,团队协作解决问题的团队,一次性奖励500元。

5. 客户满意度奖- 每季度客户满意度调查中排名前三的员工,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6. 忠诚服务奖- 为公司服务满五年的员工,颁发忠诚服务奖章,并奖励1000元。

二、惩罚制度1. 服务态度不良- 被客户投诉服务态度问题,经核实后,首次警告,再次罚款100元。

2. 工作失误- 因个人疏忽导致客户不满或公司损失,根据情况严重程度罚款50-200元。

3. 迟到早退- 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三次,每次罚款50元。

4. 违反操作规程- 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或安全隐患,根据情况罚款100-500元。

5. 工作期间饮酒- 工作期间饮酒被发现,罚款200元,并记过一次。

6. 盗窃行为- 任何形式的盗窃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 旷工- 未经批准擅自缺勤,每次旷工罚款200元,并记过一次。

8. 破坏公共财物- 故意破坏公司财物,需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罚款100-500元。

注:所有奖罚事项需有明确的证据支持,并经过管理层审议决定。

奖罚制度旨在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确保洗浴场所的运营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洗浴场所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洗浴场所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洗浴场所员工奖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洗浴场所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洗浴场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洗浴场所,包括桑拿、按摩、水疗等场所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分明,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第四条洗浴场所的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晋升奖励。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奖励:(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洗浴场所的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二)在工作中,积极进取,创新工作方法,取得显著成绩的;(三)保护洗浴场所的财产,防止损失,有显著成效的;(四)在工作中,互相帮助,团结协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五)在其他方面,为洗浴场所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第七条奖励的实施:(一)精神奖励:给予表扬、颁发荣誉证书等;(二)物质奖励:给予奖金、奖品等;(三)晋升奖励:给予晋升机会。

第三章惩罚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罚:(一)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洗浴场所的规章制度的;(二)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三)盗窃、损毁洗浴场所的财物,或者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洗浴场所的财物的;(四)恶意串通,损害洗浴场所利益的;(五)在其他方面,给洗浴场所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九条处罚的实施:(一)警告:对员工进行警告,记录在案;(二)罚款:根据员工的违规程度,给予相应的罚款;(三)停职:暂停员工的工作,进行调查;(四)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规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组织实施第十条洗浴场所的经营者应当设立员工奖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员工的奖惩工作。

第十一条员工奖惩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奖惩标准,并向员工公布。

第十二条员工奖惩机构应当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员工举报违规行为。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洗浴场所的经营者。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洗浴场所的实际情况处理。

洗浴中心技师奖罚制度

洗浴中心技师奖罚制度

洗浴中心技师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顾客满意度奖励:每月根据顾客满意度调查结果,对排名前三的技师给予奖金奖励。

2. 业绩提成:根据技师的业绩完成情况,给予相应比例的提成奖励。

3. 创新服务奖励:鼓励技师提出创新服务项目,经采纳实施后,给予创新奖励。

4. 团队合作奖:对团队协作表现突出的技师,给予团队合作奖励。

5. 优秀员工奖:年度评选优秀员工,给予荣誉证书及奖金奖励。

二、惩罚制度1. 服务态度惩罚:对服务态度差,被顾客投诉的技师,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2. 迟到早退惩罚:对迟到早退的技师,按次数累计,给予相应罚款。

3. 工作失误惩罚: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失误,影响顾客体验的,给予罚款或停职处理。

4. 违反规定惩罚:违反公司规定,如私吞小费、泄露顾客信息等,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解雇。

5. 安全事故惩罚:因疏忽大意导致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考核标准1. 顾客评价:顾客满意度调查结果作为技师考核的重要指标。

2. 业绩完成情况:技师的业绩完成情况,包括服务次数和销售额。

3. 工作纪律: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考勤情况。

4.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检查,包括服务态度、专业技能等。

5. 团队协作:团队合作精神,包括协助同事、共同完成任务等。

四、实施细则1. 奖罚标准:明确各项奖罚的具体标准和金额。

2. 考核周期:设定月度、季度、年度的考核周期。

3. 申诉机制:设立申诉机制,确保奖罚制度的公正性。

4. 培训与指导:定期对技师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5. 公示透明: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以上奖罚制度旨在激励技师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同时确保洗浴中心的运营秩序和服务质量。

浴池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浴池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浴池员工的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浴池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奖惩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浴池全体员工。

二、奖励制度1. 奖励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奖励与绩效挂钩原则;(3)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2. 奖励种类(1)优秀员工奖:对工作表现突出、业绩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2)服务之星奖:对服务质量高、顾客满意度高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3)创新奖:对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浴池发展有积极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4)安全奖:对安全生产无事故、积极参与安全培训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奖励标准(1)优秀员工奖:根据员工年度考核成绩、工作表现、顾客满意度等因素综合评定;(2)服务之星奖:根据顾客满意度调查、员工服务质量考核等因素综合评定;(3)创新奖:根据创新成果的实际应用效果、对浴池发展的贡献等因素综合评定;(4)安全奖:根据安全生产记录、安全培训参与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

三、惩罚制度1. 惩罚原则(1)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2)责任追究原则;(3)公开透明原则。

2. 惩罚种类(1)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2)罚款:对违规行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罚款;(3)降职或辞退:对严重违规、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员工,给予降职或辞退处理。

3. 惩罚标准(1)警告: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等因素综合评定;(2)罚款:根据违规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违规次数等因素综合评定;(3)降职或辞退: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浴池的影响等因素综合评定。

四、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浴池管理层负责解释和实施;2. 奖惩事项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和上报;3. 奖惩结果应及时公示,接受员工监督;4. 员工对奖惩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浴池管理层提出申诉。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浴池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3. 本制度由浴池人事部负责归档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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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部员工奖罚制度
为加强管理,保证正常良好的营业秩序,创造文明、高效的环境, 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对违纪行为进行相应处理及罚款,对有突出表现的给予奖励。

奖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酌情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在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改进酒店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

2、被评为年度店级和部门先进的。

3、努力钻研业务技术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并在重要的业务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忠于职守,认真负责,自觉奉献,表现突出的。

5、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证明有显著成效的。

6、发现并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使浴场和客人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7、见义勇为,保护酒店和客人财产及生命安全的。

& 励行节约,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9、拾金不昧的。

10、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的。

处罚:
凡有下列违纪行为者,给予处罚,罚款以记分形式,每分罚款5元。

具体规定:
批评教育:
对不足轻度过失者,部门主管有责任给予批评教育。

二、轻度过失: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部门领班扣除1~6分的处罚。

A、扣除1分的处罚:
1、迟到或早退一次;
2、上班时间挖鼻孔、掏耳朵、易厅、剪指甲、照镜子、抓头
发、打哈欠、哼小调、伸懒腰、靠墙壁、打喷嚏对着客人
等不文明举止的;
3、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等;
4、上班时间玩弄饰物或表现不耐烦的样子;
5、不走员工通道,穿行营业区;
6、着便装进入营业场所和工作岗位;
7、不按规定穿企业制服、工牌佩带不当的;
& 下班后在营业区无故逗留;
9、违反仪容规定:化浓妆、怪头发、脸不净、身体口腔有异
味等;
10、违反仪表规定:工装不整,不穿袜子或袜子破洞;
11、违反仪态规定:走姿不正、站姿不稳、倚靠墙柱、壁柜、
鞠躬不到位、斜视、漠视、偷视向宾客递送物品不规范不
用双手等;
12、卫生工具不摆在规定位置,如吸尘器、垃圾桶、抹布、
拖把、垃圾袋等;
13、拖布、抹布不干净使用,并且当着客人面前;
14、各部门单据、工作记录、交接本等摆在明面且杂乱无章;
15、前厅茶几台面、吧台台面、坐浴台面、淋浴墙面、池浴台
面、梳妆台面、餐厅台面、休息厅台面、卫生间台面等物
品摆放杂乱有积水有杂物;
16、前厅报刊、书吧书刊摆放不整齐;
17、在营业场所高声喧哗、传递工作声音过高;
18、在营业场所内跑动,除特殊情况外;
19、在营业区明面存放个人衣物、水杯等;
20、卫生间必须一客一看、一客一冲;
B、扣除2分的处罚
1、上班时间看书报、电视、听音乐;
2、上班时间带食品进营业区、吃零食、嚼口香糖;
3、上班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用电话聊天;
4、不佩带工牌;
5、串岗、脱岗、扎堆聊天、并行闲聊;
6、不按规定时间就餐、就餐拖延时间;
7、身穿公司制服外出;
& 不按规定时间洗澡;
9、不按规定时间就寝,违反寝室制度;
10、服务询问被客人拒绝,有再次征询;
11、站姿不标准,上班时间坐着,走姿左摇右晃,甩手摇臂。

12、上班时间佩带手机;
13、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

14、不实行微笑服务,见到客人、领导不施问候礼;
15、不积极推销,不使用规范的推销语言;
16、对客人的问询不回答,或回答不流利;
17、携带贵重物品或现金上班;
18、垃圾不及时倾倒超过1/2,烟灰缸超过3个烟头或有过多
杂物、台面脏乱不及时清理。

19、日常表面卫生清理不及时;
20、不按规定使用员工卫生间,使用客用卫生间;
C、扣除3~4分的处罚
1、不遵守餐厅规定;
2、对上级分派的任务工作迟缓,拖延;
3、带情绪上岗,影响正常工作;
4、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失误;
5、浪费公物情节较轻者;
6、负责区域有异味,有异物;
7、在员工卫生间拖拉、聊天、影响工作;
& 在营业区内洗漱、洗衣物;
9、本部门物品不及时报修的;
D、扣除5~6分的处罚
1、被客人投诉一次并且情节较轻者;
2、被客人投诉部门;
3、员工违纪部门领班不纠正,不制止情节较轻;
4、交接班拖沓,影响正常工作;
5、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的要求和问题,引起客人不愉快;
6、违反规章制度和部门规定,情节不足警告的;
三、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7~20分处罚
A、扣除7~10分的处罚
1、一个月内有2次轻度过失的;
2、没有完成规定的任务,或有意怠工;
3、服务效果差,被客人投诉2次的部门或个人;
4、擅闯客人房间或办公室;
5、上班时间睡觉;或不按照规定休息;
6、工作中缺乏协调合作,致使工作造成中度影响,且引起
客人不满;
7、因为私人问题影响工作,造成不良后果或被客人投诉;
& 违反企业、部门规定,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
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9、旷工1天以内;
10、发现问题不上报,不制止,不闻不问;
11、对下属不严格管理,发现违纪不制止,不批评、不按规
章处罚;
12、故意损坏制服、工牌号,屡次不着装,不戴工牌号;
13、非吧台人员在吧台无故逗留;
14、未经批准使用客用设施、房间;
15、使用客用物品;
16、与客人闲聊影响工作;
17、一个月迟到、早退2次以上;
B、扣除11~20分的处罚
1、由于工作散漫造成经济损失200元以下;
2、在营业区内吸烟、饮酒;
3、在工作时间打闹、吵架情节轻的;
4、工作时间做私事或外出;
5、议论取笑客人、领导、同事,造谣生事的;
6、随便动用客人物品;
7、见到客人物品不及时上缴;
四、记过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21~40分处罚
1、2个月内被2次警告;
2、1个月被3次轻度处分;或2次客人投诉;
3、上班时饮酒或有醉态;
4、擅自让亲戚朋友免费享受服务;
5、拒绝客人合理要求一次;
6、私自接受客人小费或私拿客人遗弃物品;
7、工作时间打扰客人休息;
& 由于个人失误影响企业正常营业;
9、对企业造成400元以下经济损失;
10、用不当手段干扰他人工作;
11、明知公司财务受损而不报不管;
12、私自改动服务单等工作记录;
13、隐瞒客人投宿不上报;
14、无故请假,经查核实;
15、领导纠正错误不改2次以上5次以下;
16、擅自在企业内私自交易;
17、虚报考勤;
18、对客人无礼,争辩;
19、工作中搬弄是非不利团结;
20、遇紧急情况安全事故发生故意躲避;
五、辞退、除名或开除
1、试用期不符合条件;
2、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
3、违反国家法律;
4、连续旷工3天累计5天;
5、盗窃私拿客人、企业或他人物品;
6、酗酒闹事、赌博、打架、恐吓、吸毒;
7、不服从领导指挥、拒绝工作;
& 故意损坏公物,使企业受损;
9、贪污、挪用公款;
10、对外界发表有损企业形象的言论;
11、严重损坏企业声誉、形象;
12、对上司、顾客、员工实施暴力或侮辱行为;
13、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定情节严重;
14、煽动罢工、怠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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