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
关于评选XX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先进班集体评选

关于评选XX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先进班集体评选XX大学X学字[20XX]6号关于评选20XX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各学院: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协调发展,为广大学生树立身边的先进榜样,在全校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按照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XX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全体在校生二、评选类别、评选条、评选办法参照《学生手册》“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
三、评选程序1、各学院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组织评选,并通过评选活动树立良好的学风、班风、院风。
2、X月9日前为班级初评阶段。
按有关规定各班审查综合素质测评表及相关材料,将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初评名单及材料上报学院。
3、X月16日前为学院评审及公示阶段。
学院根据评选办法,对各班级的评选名单进行认真评审,在参评比例要求内并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X、X月19日,各学院将参评校级、院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结果报学生处学生工作科。
其中,校级提交推荐表、成绩单及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附电子版;院级提交名单报学生处备案,推荐表、成绩单及事迹材料无需上报,由学院自行组织表彰。
5、X月20日--X月23日为学生处及教务处审核阶段,拟定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名单。
6、X月24日—26日,学生处发文在全校公示。
7、X月27日学生处将评优名单上报学校审批,表彰及奖励具体安排另见通知。
四、评选要求1、评优工作是我校加强学风建设、进行正面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在参评比例要求内,把真正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评选出来。
2、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包括一份文本稿和一份电子稿(800—1000字),且应当围绕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来撰写,要突出本班级的特点,评选材料包括封面、目录、正文。
山东师范大学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推荐标兵候选人(单位的通知栏目:重要通知发布于:2012年09月25日17:23:57来源:xulanqin各学院:为做好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和标兵候选人(单位的推荐工作,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评定的条件、范围、比例1 、评选、评定对象为具有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2012级新生除外普通本专科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按学院参评学生总人数6‰评选,优秀学生按学院参评学生总人数2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学院参评学生总人数6%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包括:班委、团支部、学生党支部、校院学生会任职满一年的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按德育学分前40%、学习成绩前4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德育学分前40%、学习成绩前50%评选。
2 、普通本专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一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奖励1200元;二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12%评定,每生奖励900元;三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18%评定,每生奖励450元;单项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奖励200元。
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选总数不得超过50%。
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按德育学分前40%、50%、70%的学生中按学习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产生。
3 、学生专业学习成绩测评方法平均学分绩=∑(i科成绩×i科学分/∑(i科学分说明:⑴计算平均学分绩的课程包括学生当年所选的全部必选课与限选课。
⑵重修课程获得的学分不计入平均学分绩。
⑶当课程学分之和小于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时,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计算。
二、评选、评定的组织、程序1 、评选、评定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严格程序,抓好总结、交流、推荐、审核等环节的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评定的过程中受到教育,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
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各教学系(院)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深入挖掘、发现我院的先进典型,树立青年学生学习的榜样,激发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热情,不断推动我院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学院决定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2014、2015级全日制在校大专学生(含成教和技师学院)二、评选、表彰的指标各系(院)部向学院推荐的指标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严格按2013年学生手册评选要求推荐。
“先进班集体”按本系班级总数(不含2016级)的20%推荐(推荐班级必须符合评选条件)。
三、评选、表彰的条件1、三好学生:政治思想稳定,道德品质优良,言行举止文明;自觉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无旷课(迟到不得超过2次),该学年内未受处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该学年内无补考,学科平均成绩必须在75分以上(平均绩点在2.5分以上);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生活习惯,体育成绩必须在75分或优以上。
推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全班的前5%以内评选,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学金(含励志奖学金)。
2、优秀学生干部:政治思想稳定,道德品质优良,言行举止文明;自觉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无旷课(迟到不得超过2次),本学年内未受处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该学年内无补考,学科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平均绩点在2分以上);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生活习惯,体育成绩必须在70分或良以上)。
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同学服务,完成老师交办的任务较好;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模范带头作用好,在学生中威信高。
推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全班的前10%以内评选。
3、先进班集体:有健全的班级管理规章制度,班委、团支部等组织机构健全,开展工作得力,发挥作用较好;学习氛围浓厚,班级团结,班风正,全班学生人均成绩70分以上,纪律处分人数小于班级人数的2%,补考人数不超过全班总人数的10%;能积极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学生热爱所学专业,思想稳定,流失率低;管理教育措施得力,没发生过严重违纪问题。
关于做好20__-20__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__-20__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__-20__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__-20__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培养和树立我校大学生的先进典型,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现将20__-20__学年评奖评优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奖项及人(个)数:1、评选范围: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2、奖项:(1)个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宿舍卫生先进个人、早操先进个人、纪检先进个人、信息宣传先进个人。
(2)集体: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
(3)单项奖(单科成绩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文体卫生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科研创新奖、精神文明奖)由学院评选并表彰。
3、评选人(个)数:见附表(四舍五入)。
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标兵:1、勤奋学习专业知识,从三好学生中评选;2、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3、在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1、操行测评成绩优秀,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居班级前20%,单科成绩优良,基础素质测评排序居班级前30%,再按发展素质测评排序情况确定候选人;2、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有一定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取得突出成绩;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三)二、三等奖学金:1、操行测评成绩良好,未获得一等奖学金,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居班级前50%,单科成绩无不及格现象,基础素质测评排序居班级前50%,再按发展素质测评排序确定候选人;2、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有一定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四)优秀学生干部:1、操行测评成绩优秀,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居班级前50%,基础素质测评排序居班级前50%,发展素质测评居班级前列;2、以身作则,办事公道,能积极主动地为同学服务;3、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能顺利完成所承担的工作,成绩显著。
1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城环学院2016级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学金的通知无论是评先进个人还是评奖学金,基本原理都是平均学分绩+综合素质奖励分+班级测评分+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测评分—扣分项,这其中,综合素质奖励分、班级测评等都需提前进行。
为更好做好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学校和学院往年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16级评优具体事宜预通知如下:一、评选类型(一)校先进集体校先进班集体(根据大二学年的班级展示结果和学院班团考核结果予以奖励)(二)校先进个人校三好学生、校学习积极分子、校学生工作积极分子(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在三好学生中择优推荐)(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博雅奖学金、树人奖学金、韩晓利奖学金等。
二、评选要求1.做好宣传动员。
认真学习《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管理办法》在学生中做好各项评优的宣传动员工作。
2.坚持标准公开。
根据2016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试行)进行。
3.严格评选程序。
先进个人评选按照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年级(专业)综合评审、学院审核的程序开展;先进集体评选按照自主申报、年级(专业)推荐、学院审核的程序开展。
先进个人年级内分配:专业人数比例三好学生名额学习积极分子名额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名额地理科学104 53.33%按人数比例分配各专业参与学生工作的情况有差异,由年级根据从事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兼顾人数比例来确定。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21 10.77%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20 10.26% 旅游管理30 15.38% 地理信息科学20 10.26%合计195 100% 奖学金年级内分配:专业人数比例国奖国励博雅金桂博雅银桂博雅丹桂树人金桂树人银桂树人丹桂韩晓利奖学金地理科学104 53.33%名额少,不分配到专业,年级统筹年级统筹学院统筹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21 10.77%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20 10.26%旅游管理30 15.38%地理信息科学20 10.26%合计195 100%注:以上各项人数均按去年的情况预计,仅供参考,实际名额以学校、学院通知为准。
评选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除具备三好学生评选1、2、3、4条外, 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学院团委、学生会、班委、团支部成员。 2、曾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的学生干部,热心承担社 会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积极主动创造性地 开展学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 成绩。 3、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 有较高的威信。 4、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前15名。
先进班集体 三好学生 奖学金 优秀班干部
一、先进班集体
• 评选条件: 1、班级不及格率 2、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团委备案 3、各种评比按考核细则进行
二、三好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 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 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学生行为 准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学科技能竞赛、科技开发与创新 等活动中成绩突出。(特:按学院竞赛成绩给予,一等奖3分,二
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3、无旷课、违纪及处分记录。(违纪自动除外)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声 誉。(各学生组织,部长3分,副部长2分,干事1分,没参加一次学校
组织的活动0.1分)
5、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前15名。(综合素质排名保留一
位小数)
6、一学年获三等奖学金以上。 7、对符合条件者,由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选, 并具体写出意见,汇总报经学工组审核后,由主 管领导批准,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8、 “三好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颁发“三好学 生”证书,记入学籍档案。 9、“三好学生”名额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5%。 (30人以下包含30人的班级二个名额,30-60人 的班级三个名额)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海师学函〔2019〕43号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及社会设立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了做好2018-201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及社会设立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专业奖学金和社会设立奖学金的评选规定和要求,现就2018-201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及社会设立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2018-2019学年度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教学行政班级。
二、评选时间:2019年9月25日—10月20日9月25日-10月10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10月11日-10月17日学校审核10月18日-10月21日全校公示10月23日学校发文三、评选名额(一)先进班集体按各学院教学行政班级总数的5%推荐(名额见附表一)。
(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按相关评选办法规定的比例评选(名额见附表二)。
(三)社会设立奖学金按相关评选办法评选(名额见附表二)。
四、评选条件(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海师办[2007]24号)规定的条件推荐。
(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和社会设立奖学金的评选按照《海南师范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和各类社会设立奖学金规定的条件评选(以2018年3月编印的《学生手册》为准)。
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按以下条件评选:1.本年度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2.当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50%,思想品德和文体表现分均在80分以上,当年度重修(补考)科目不超过2门。
五、评选程序和奖励办法评选采用网上系统申报审批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生须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校园网链接栏内http://210.37.0.39:8091/unisys/app)进行奖学金申请,各学院要认真审核本院学生的申请及纸质材料,结合民主评议等相关情况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批,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务必完成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学院审核。
成教字[2003]60号
![成教字[2003]60号](https://img.taocdn.com/s3/m/3e920279a8956bec0975e3a3.png)
成教字[2003]60号
关于表彰2002-200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科室、各班级:
根据中矿大学生字[2003] 29号文件《关于评选2002-200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成人教育学院评优具体实施办法》,在各班级推荐的基础上,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评选出电商01等19个班集体和张云峰等889名同学为2002-200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
希望广大同学以受表彰的先进班级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努力学习,开拓创新,争取更大的进步。
附:2002-200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成人教育学院
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决定
成人教育学院院长办公室2003年11月17日印发
2002-200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班集体:
二、优秀学生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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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各学院: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的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本、专科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XX]43号)、《武汉大学本、专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XX]42号文件),《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条例》(武大学字[XX]39号文件)的精神,学校决定进行XX-XX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XX年9月1日至今具有武汉大学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普通本、专科学生(不含XX级新生),且具备评选资格者均可参加评选。
二、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一)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1、全班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循宪法确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出勤率高,效果好;思想积极上进,要求进步的同学多。
2、全班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诚实谦虚,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公共道德。
3、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同学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能认真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4、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全班同学必修课学习成绩优良达70%以上,不及格率低。
5、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和文体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90%以上。
6、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1、符合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示范作用,受到公认和好评。
2、前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的荣誉称号。
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并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2)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3)专业学习和课外活动成绩优异。
三、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循宪法确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勇于创新,学风严谨,评选年度内考试考查科目全部合格,成绩优良;应当参加大学英语四级(CET-4级)的,考试成绩合格以上。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合格。
5、评选年度获得乙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等同于乙等以上的专项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优异,其中甲等奖学金获得者一般应为三好学生。
(二)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三好学生标兵除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中的1、2、3、4、条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获得公认与好评。
2、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年度内平均成绩90分以上并获得甲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等同于甲等的专项奖学金。
3、前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
(三)、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中的1、2、3、4条的规定。
2、评选年度内获得丙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等同于丙等以上的专项奖学金。
四、奖学金评选条件(一)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quot;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积极上进;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评奖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2、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道德品质优良;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必修课不及格;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自觉锻炼身体,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5、综合考评优良,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6、评奖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资格获得奖学金。
(1)保留入学资格的;(2)休学或保留学籍的;(3)退学试读的;(4)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5)必修课不及格的;(6)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二)专项奖学金的评选:专项奖学金是由社会各界在我校捐资设立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学生的奖学金,包括纪念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个人奖学金和其它奖励、资助学生学习的奖金、基金等。
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同时进行。
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才有资格申报同等级专项奖学金,但不能重复获奖,只可获得较高一项奖金。
(三)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资格的学生才可申报国家毖Ы穑咛灏旆矶ā?br>五、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一)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比例: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为参评学生班级总数的10%,全校评选先进班集体标兵10个。
(二)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比例:三好学生评选人数为参评学生总数的8%;三好学生标兵全校评选30名,由学生所在学院依照评选条件和学校分配的名额差额提名推荐,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限报1名,1000人以上的学院限报2名,经学生工作部审查和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后,由学校批准;优秀学生的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5%。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10%、15%,奖金分别为人民币XX元、1200元、700元。
2、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哲学、历史学(含世界历史、考古学)、经济学等基地班、人文科学试验班学生评选基础学科优秀学生奖学金。
其中甲等、乙等、丙等的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该类学生总数的5%、15%、30%,奖金分别为人民币XX元、1200元、700元。
3、农业水利工程专业、测绘工程专业等本科专业学生评选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
其中甲等、乙等、丙等的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该类学生总数的5%、10%、35%,奖金分别为人民币XX元、1200元、700元。
六、评审程序(一)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由班级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填写"武汉大学XX-XX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审表"择优推荐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后,由学校批准。
(二)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程序:由学院在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基础上,从先进班集体中择优向学校推荐1个班级,准备详尽推荐材料并提供相应证明,填写"武汉大学XX-XX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表"报学生工作部审核,经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后,由学校批准。
(三)先进个人、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的基础上,按照《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评选,先由学生本人计算得分,填写"武汉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经导师、团支部和班委会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议和核查,根据得分和奖励比例确定初选名单,由导师签名并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填写"武汉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报学院评审小组评审,于10月14日前张榜公布初选名单,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名单,于10月20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单位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指工作日,下同)向所在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
如学生对所在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3日内向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综合审查后,在10日内作出意见,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学院。
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七、评选要求1、评奖评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一定要加强领导,做好动员工作和思想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的有关文件,明确学校各项评奖评先的要求和规定,指导学生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2、评奖评先工作涉及面宽、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依照本通知精神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
3、要把评奖评先工作同校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评奖评先工作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
同时,要积极帮助后进学生分析落后的原因,指导他们克服不足之处,争取先进。
4、各学院提名推荐先进班集体标兵、三好学生标兵,必须进行全面总结,提交详细的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并交软盘)。
5、学习成绩班级前N名且具有奖学金评选资格者,必须获得奖学金。
(N=班级人数×10%,N若为小数,则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如班级人数34人,N =34×10%=,则取N=3;班级人数35人,N =35×10%=,则取N=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