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首问责任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4篇)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第一条首问负责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办事人)到本中心(窗口)办事或通过电话、网络等其他形式咨询、办理事务时所遇到并问及的第一个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应负责任的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度适用于本中心(窗口)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首问负责人的责任:(一)首问责任人首先应向办事人告知自己的姓名和职责或窗口《办事须知》,并认真听取所咨询、办理事务的内容,必要时做好记录。
(二)办事人办理、咨询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予以答复和办理,一次性告知其所有有关事项,不得拖延,必要时可提供有关的资料。
首问责任人对所咨询、办理的事项不清楚、不了解或暂不宜及时答复、办理的,应作出必要的合理解释,并及时请示领导或相关部门,尽快予以妥善解决。
(三)办事人咨询、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做好解释工作,并主动帮助其联系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或部门(单位)领导指定的工作人员来负责答复、办理,相关责任人员即按照第(一)、(二)项规定操作。
如相关责任人员不在或联系不上,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并尽早转交相关责任人,由其及时处理;或者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予以妥善解决。
(四)办事人咨询、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中心(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做好解释工作,并主动告知其应办理的窗口或联系的部门、单位及联系方法。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的工作要求(一)首问责任人接待办事人时,应态度亲切热情,举止礼貌大方,服务耐心周到,使用文明用语。
(二)首问责任人要想办事人所想,急办事人所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刁难设卡。
(三)首问责任人的答复、办理必须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必须具备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熟悉有关业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自己所在岗位的职责、办事流程和业务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2024年开发区首问首接责任制

2024年开发区首问首接责任制2024年开发区首问首接责任制是指在开发区治理体系中,确立了首问负责、首接负责的责任制。
即在居民和企业在开发区有需求或问题时,他们可以直接向开发区政府或工作机构咨询、反映,首问负责的工作机构承担着第一时间接待、协调、解决问题的责任。
这种责任制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开发区的治理效率,减少居民和企业的烦扰,构建更加和谐、高效的开发区社会治理体系。
首先,首问责任制的实施可以提高开发区政府的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
传统的政府机构往往需要将问题层层上报,导致问题的解决周期较长,而首问责任制可以减少层级,减少信息传递的时间,一方面可以加快问题的处理进度,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信息传递中的偏差和失误,提高问题解决的质量。
其次,实行首接责任制可以加强政府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
在传统体制下,不同部门之间的界限模糊,经常出现各自推诿责任的情况,导致问题无人负责、无人解决。
而实行首问首接责任制后,各部门之间形成了明确的责任边界,同时也要求各部门之间进行协调配合,以更好地解决问题。
这种协调机制可以避免政府机构之间的分散和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再次,首问首接责任制也可以增强居民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居民和企业作为开发区的重要成员,他们的需求和问题应该得到及时解答和解决,而不应该被漫长的流程所耽误。
通过实行首问首接责任制,他们可以直接向政府机构反映问题,获得及时的解答和支持,提升了他们对开发区治理的信心和满意程度。
这对于促进居民和企业的参与和支持至关重要,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最后,实行首问首接责任制也可以提升政府机构的工作效能。
在这种责任制下,工作机构需要承担起第一时间接待居民和企业的责任,同时也需要积极地协调其他部门参与问题的解决。
这种工作模式不仅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沟通能力,也可以增强工作机构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通过不断地接触居民和企业,政府工作人员可以更好地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从而更好地为他们提供服务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能。
首问责任制度

首问责任制度第一条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包括临时聘请的工作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是指服务对象到辖区内各单位(部门)办事,或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方式咨询、举报、查询等有关事项,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乡(镇)党委对本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总责,乡(镇)纪委具体负责全乡(镇)首问责任制的督促、考评、问责等工作,定期对全乡(镇)首问责任制工作的执行、受理、办理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职责1、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对服务对象及其他组织申请办理的事项进行受理,对重要事情要做好书面记录。
2、首问责任人应当场对申办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提交文件、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
3、对本单位(部门)职能范畴内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立即办理。
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并引导服务对象到承办人处;该承办人承接首问责任。
如衔接中与有关人员联系不上时,首问责任人应当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做好登记,并负责转交有关职能部门或其工作人员;有关职能部门阅知后应尽快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
如果有关人员不在岗或者暂遇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负责给予对方合理答复。
4、对本单位(部门)行政职能范畴外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具体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提供指导和协助。
第五条办理时限: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咨询,能当场答复或回复的,应当当场答复或回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限时答复或回复。
第六条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事项办理过程中未一次性告知、超时限办理、未及时回复办理结果等违反首问责任制的情形,造成负面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以下规定追究责任。
首问责任制制度官方版(四篇)

首问责任制制度官方版为更好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是指外来人员来公司办事,被询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负责首问责任。
首问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聘用试用期人员)。
(二)首问人的责任:1、办事人来我公司咨询或办理有关事宜,首问人要主动热情解答办事人的咨询,属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事,应当即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
2、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本部室职责范围内其他责任人的事,首问人应主动为对方告知或联系有关经办责任人。
若有关责任人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人应向对方说明情况;若对方有需要转告或日后继续帮助其联系的,首问人应将前来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进行登记,并负责转交(告)经办负责人;若遇经办责任人出差或暂无责任及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人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给对方答复。
3、属于本公司其他部室职责范围事项,首问人要主动告知对方所办事项的部室,必要时帮助对方联系相关部室或责任人。
4、办事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公司职责范围能解决的,首问人应向对方作解释,并尽自己所知情况给予指导和帮助。
5、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不得冷漠待人,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推诿。
(三)首问责任制要求全体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职业务,了解公司各部室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四)对遵守首问责任制的个人,群众评价好的,单位将予以表扬鼓励。
(五)对违反首问制被投诉查有实据的,视情节将给予批评教育、通报、直至扣发奖金等处理。
首问责任制制度官方版(二)(一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机关效能建设,遵循便民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是指在“中心”范围内第一个被上门办事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本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治理理念的进步,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在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这一制度的核心理念是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下面是一份针对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的范本,展示了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式。
二、首问责任1. 任何涉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问题,首问责任由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工作人员承担。
2. 执法执勤、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对人民群众咨询的问题,首问责任由接待人员承担,接待人员应熟知本部门或单位的职责、服务流程及相关政策。
3. 接待人员应提供专业、准确、全面的回答,对于接待范围以外的问题,应及时引导、转接相关部门进行解答。
三、限时办结1. 对于一般性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当在接待时就能够提供满意的回答;若需要进一步的调查、核实,限于实际情况,相应的回复时间不应超过3个工作日。
2. 对于需要多部门协作或存在一定复杂性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设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并在收到问题后及时转办、协作解决。
相关部门应在接到问题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查,形成初步结论并予以回复。
3. 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协作的问题,各部门应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协同解决问题。
涉及行政审批或涉密事项的问题,各部门应及时办结,不超过规定的办理期限。
4. 对于情况紧急、公共安全等重大问题,相关部门应采取主动应对措施,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工作流程1. 问题接待:接待人员应设立专门接待处所,对前来咨询问题的人民群众进行接待,并认真记录问题的内容和反映人的基本情况。
2. 问题分流:接待人员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复杂程度进行初步分流,并将问题及相关材料转交给相关部门。
3. 问题转办:接待人员应迅速将问题和相关材料转交给相关部门,并告知相关部门限时办结的要求和目标。
4. 问题调查核实:相关部门应根据问题的复杂程度,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断,并形成初步结论。
护士首问负责制度

护士首问负责制度
一、目的: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完善医疗秩序,加强护理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
二、内容: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接待病人及家属咨询、疑问的人或科室作为首问负责的人或科室,负责接待、联系相关科室解决病人在就医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受理病人或家属咨询、疑问的形式包括面谈和电话咨询。
三、首问负责公约:接待病人,周到热情;问明情况,详细解答;本职范围,当场解答,相关范围,及时转达;第一首问,责任不推;有问而来,满意而归。
四、首问负责制的工作制度:
1、对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科室的范围,首问负责的科室和个人必须主动热情为其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病人及家属。
2、护士接到病人的咨询后要亲自作答,亲自联系,直至解决问题,病人满意。
3、首问负责的人或科室借故推诿病人及家属,引起的纠纷或投诉,一经核实,对当事责任人进行处罚。
医院院首问责任制度(4篇)

医院院首问责任制度是指在医院管理中,院首(即医院首席医院长)对医院各项事务负有最终责任和决策权的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院首需要对医院的整体运营和管理承担全面的责任。
医院院首问责责任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院的高效运作,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具体来说,院首负有以下责任:1. 设定医院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制定医院的战略规划和发展计划。
2. 监督和管理医院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确保各个部门的协调合作和高效运作。
3. 确保医院的资源合理配置,并监督医院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管理。
4. 领导和推动医院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患者的安全。
5. 代表医院与外界进行沟通和协调,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形象。
6. 对平时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对医院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和决策。
通过院首问责制度的实施,医院能够明确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使医院的管理更加高效和透明,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医院院首问责任制度(2)是指在医院管理中,院首(也就是院长)承担起首问责任的制度。
其核心思想是,医院的领导层应该在医院的各项工作中起到积极的引领和监督作用,保证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医院院首问责任制度的具体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领导责任:院首应当对医院的各项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对医院发展规划、工作目标、重点项目等进行决策和监督,并对全院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激励。
2. 工作责任:院首应该清楚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医院的工作有序进行。
同时,院首还应当对医院的各项业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3. 绩效评估:院首要对医院的各项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包括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经济效益等方面。
通过对绩效的评估,可以对医院的各项工作进行优化和改进。
4. 安全责任:院首对医院的安全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包括医疗安全、信息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
院首应该建立并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医院的安全环境。
窗口服务四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第一条首问负责制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下统称行政相对人)到各级机关征询或办理有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旳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有关部门旳制度。
初次根据职责接待行政相对人旳各级机关工作人员是首问负责人。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遵照热情积极、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旳原则。
各级机关应当根据业务职能确定责任内容,实行首问负责制受理及处理成果状况登记制,建立登记台账,对重要来访人员旳姓名、单位、时间、征询或办理事项、成果等进行登记。
第三条首问负责人对属于自己承接旳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接旳事项,应将办事人引导至承接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接人;承接人不在岗旳,或承接人一时不明确旳,首问负责人应现代为接受、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并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办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络,办理事项,所收材料旳名称、数量,以及首问负责人、承接人、联络、处理状况等有关信息。
第四条各级机关直接服务于社会旳窗口单位旳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告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以便服务对象理解工作人员身份信息,积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五条根据单位授权,首问负责人对符合条件旳申请,应当场受理。
可以当场办理旳,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旳,应当向行政相对人阐明理由。
对于行政相对人提交旳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旳,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旳所有材料,并予以指导协助。
对把握不准旳,或尤其重大以及紧急旳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六条行政相对人通过征询、反应问题、投诉或举报旳,接听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
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旳,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本部门其他处、科、室旳,应将有关旳告知来电人,尽量地为来电人提供协助。
二、限时办结制第一条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级机关按照规定旳时间、程序和规定处理行政事项旳制度。
第二条限时办结范围包括:各类审批尤其是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和立案事项;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生产安全、救灾赈济、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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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制度
为不断提高办公室服务质量,切实建立科学的服务质量保证
体系,为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首向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待受理来人或来电询问和联系工作
的单位干部、办事人员。
(一)首问责任人的工作要求
1、询问事项属首问责任人分管的,必须当场给予解答。
2、询同事项不属首问责任人分管且回答无把握的,要负责
将询问人引见到有关科(室)或将联系电话及分管人员告知询问人。
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3、属首问人分管但不能给予明确答复的,要负责同询问人
保持联系,并将有关情况向领导汇报,明确后在受理之日起5日
内予以答复。
4、首问责任人在询问交谈时要做到礼貌用语、热情待人。
5、询问涉及本科(室)工作范围的事项,任何人不准以经办
人不在为由而回绝,应设法联系及时给予答复。
(二)首问责任制度的落实
1、首问责任制度是贯彻单位效能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各
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在日常工作中抓好教育检查督促工作。
2、首问责任制度落实与绩效考核相挂钩,使这一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