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2024年关于集中开展整治乱补课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2024年关于集中开展整治乱补课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2024年,为有效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学生负担管理,我国教育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乱补课专项活动。
活动旨在规范校内外课外补课机构,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实施方案如下:
1、建立健全整治乱补课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整治乱补课活动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建立健全整治乱补课督导检查机制,设立专门督导组,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4、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查处乱补课行为,打击教育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5、推进课业负担减轻工作,优化学习资源配置,推动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学习质量。
6、加强家校合作,建立家长学校社区协同育人机制,共同关心学生成长,共同努力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7、加强师资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更多教书育人的优秀教师,更好地服务学生发展需求。
8、推动教育公平,落实教育资源均衡化发展,让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实现教育公平。
9、加强数据监测和分析,建立健全数据统计体系,及时掌握整治乱补课活动的进展情况,为优化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10、开展评估考核,对整治乱补课活动开展专项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通过以上方案的贯彻实施,相信整治乱补课专项活动将取得良好成效,为促进教育公平,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做出积极贡献。
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方案

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和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减轻学生课外负担,教育部决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规范和监管。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系列措施和政策,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合法合规经营,遵守教育法规,积极配合学校教育,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立法和政策保障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各地培训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教育实际情况,教育部将加快修订《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应遵守的基本管理要求,规范其经营行为。
同时,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明确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要求,加大对违规机构的处罚力度,促进校外培训机构的良性发展。
2.加强政策扶持对于合法合规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鼓励其提供优质课程和教学服务,扶持其积极参与课外教育,鼓励其进行教育创新和改革,以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加强监管和评估1.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管理,建立统一的登记注册制度,并对注册机构进行分类管理,不同类型的机构具体承担不同的教学任务和责任。
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建立教育社会监管平台,实现教育部门、学校和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和评估。
2.完善评估机制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的师资、教学设施、教学质量等评估机制,设立专门评估机构,对机构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检查。
对于评估合格的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评估不合格的机构,采取处罚措施,并启动整改程序。
三、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内部管理1.完善内部机构和管理对校外培训机构内部管理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流程和规范,保障师生权益和教学质量。
严格要求机构领导履行管理职责,强化机构内部监督,维护校外培训机构的正常秩序。
2.建立优质教师队伍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促进教师专业化、精细化。
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其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
严格把关和管理教师的招聘和流动,建立相应的激励和奖惩机制。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持续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减轻学生课外负担,保障小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全乡校外教育培训有序发展,我中心校按照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严格监管,着力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整顿群众关切的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广告泛滥、收费过高、非法办学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贯彻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工作举措,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责、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动态长效的管理机制。
通过规范、整改、取缔,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规范办学行为,基本消除擅自办学现象。
二、组织机构组长:(中心校校长)副组长:(中心校副校长)成员:(小学校长)(小学校长)(小学校长)(园长)(园长)(园长)(园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祝婷同志担任。
三、责任分工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以下分工,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密切配合。
(一)中心校:1、负责做好辖区内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与统计,建立全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台账,加强联络,及时做好与各学校的信息沟通工作;2、收集各成员单位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工作推进建议。
3、联合政府、派出所、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存在治安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办学场所查封取缔(二)各小学、幼儿园:1、负责对辖区内小学生、幼儿园报班参加各类培训的情况进行全面普查。
2、重拳治理公办学校教师违规参与培训机构办学活动和带课的行为。
3、坚决纠正和查处已审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级考试及竞赛、培训结果与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不良行为。
四、治理步骤:专项治理工作分宣传部署、摸排统计、整治取缔、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一 )宣传部署阶段 (2019年 6月 20日一6月 25日 )。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迅速遏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XX〕80号)、XX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XX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教基字〔XX〕11号)和《XX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XX教基字〔XX〕11号文件的通知》(XX教发〔XX〕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摸清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分类治理行业乱象,规范办学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校外培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主要任务(一)治理违法违规举办的培训机构主要规范治理:1.无证无照实际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
2.有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实际从事教育培训经营活动的机构。
3.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从事教育培训活动的机构。
(二)规范办学行为主要规范治理:1.办学方向、教学内容、办学行为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2.管理混乱,提供虚假资质、发布虚假广告或进行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抽逃办学资金、非法集资等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3.开展语文、数学等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幼小衔接”等不良行为。
4.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三)消除安全隐患主要对存在消防、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房屋建筑质量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规范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存在上述三类问题的,要严肃查处、严格整改,甚至停止办学。
三、职责分工成立以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和各镇街相关负责人任成员的“XX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治理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并完成各阶段任务以及做好信息汇总等工作。
校外机构专项整治方案

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的快速发展,一些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办学、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学生身心健康和家庭教育环境。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深入排查校外培训机构,严厉打击违规办学、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2.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升培训机构服务质量。
3.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环境。
三、工作内容1. 深入排查,摸清底数(1)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培训机构名录。
(2)重点排查违规办学、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2. 严格执法,打击违规行为(1)对存在违规办学、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培训机构,依法予以查处。
(2)对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3. 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1)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收费标准的审查。
(2)督促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3)引导培训机构开展优质服务,提升教育质量。
4. 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
(2)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理性对待校外培训。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整治工作,形成共治合力。
四、工作步骤1. 准备阶段(1周)(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2)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步骤等。
(3)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2. 深入排查阶段(2周)(1)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名录。
(2)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制定整改措施。
3. 专项整治阶段(3周)(1)对违规办学、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对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3)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督促其整改到位。
4. 总结评估阶段(1周)(1)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整治效果。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校外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
然而,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安全隐患等,给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带来了损害。
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我国政府决定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本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是:通过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严格监管等手段,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广大青少年和家长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推动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工作内容1. 整治无证无照经营。
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查处,要求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
2. 规范办学行为。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教学内容、师资力量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防止出现违规办学行为。
3. 加强安全管理。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场地、设施、消防、食品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4. 严格监管。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收费管理、合同签订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措施1.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由政府相关部门、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
2. 开展全面排查。
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建立档案,确保不漏掉任何一个培训机构。
3.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如电视、报纸、网络等,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提高广大青少年和家长的认识,引导其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4. 严格执法。
对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罚,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五、工作步骤1. 启动阶段。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
2. 排查阶段。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嘿,各位看官,今儿个给大家带来一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这可是咱们结合了十年方案写作经验,紧跟网络热门方案写作风格的大作。
话不多说,咱们直接开整!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一方面丰富了孩子们的课余生活,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市场,保障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咱们必须出重拳、下狠手,来一场专项整治行动!二、总体目标1.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
2.保障孩子们身心健康,减轻家长负担。
3.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监管机制(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合力。
(2)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2.严格审批程序(1)提高审批门槛,对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坚决不予审批。
(2)加强对培训机构师资力量的审核,确保培训质量。
3.加强日常监管(1)加大对培训机构的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抽查。
(2)建立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4.整治违规行为(1)对存在安全隐患、违规办学、虚假宣传等问题的培训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2)对存在违规收费、诱导家长消费等行为的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
5.强化政策宣传(1)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政策,提高家长和社会的知晓率。
(2)加强对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政策培训,确保他们依法依规办学。
四、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阶段(1个月)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底,了解基本情况,为整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2.整改落实阶段(3个月)针对摸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进行整改,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3.巩固提升阶段(6个月)对整治成果进行巩固提升,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五、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3.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4.完善制度,长效管理。
5.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注意事项:1.加强沟通协作,避免各部门间信息孤岛。
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构建健全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治理体系,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保障学生的权益。
2.原则:(1)依法合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手续,并接受政府的监管与指导。
(2)公平公正:校外培训机构应公开课程信息、收费标准等,保障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3)教育优先:校外培训机构应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首要目标,确保教学质量。
(4)多元发展:校外培训机构应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三、具体措施1.建立机构备案制度: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供详细的教育教学计划、师资情况等信息。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拥有正规的师资队伍,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与资质。
相关教师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培训与考核。
3.设置课程质量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课程质量进行评估,发布评估结果,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激励或惩罚措施。
4.公开课程信息及收费标准:校外培训机构应将其课程信息、收费标准、教材等公之于众,确保学生和家长对课程内容和费用了解的透明度。
5.强化课堂监管: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课堂监管,确保教学环境安全,教师教学行为合规。
定期抽查教学质量,并对不合格的教师或课程予以整改或停止开展相关业务。
7.加强学生权益保护:建立学生投诉和申诉制度,对学生的投诉和申诉进行调查,并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权益。
8.强化机构监督和惩罚措施: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予以处罚,并纳入失信名单,取消其办学资质。
四、预期效果通过本实施方案的落实,预期达到以下效果:1.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逐步规范,教师队伍质量不断提高。
2.学生和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选择更加明晰,费用透明度提高。
3.机构教学质量得到监督和保障,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得到提升。
4.学生权益得到保护,投诉和申诉得到及时解决,建立良好的校外培训机构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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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迅速遏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字[2018]11号)和《烟台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鲁教基字[2018]11号文件的通知》(烟教发[2018]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摸清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分类治理行业乱象,规范办学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校外培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主要任务(一)治理行业乱象主要规范治理:1.无证无照实际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
2.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教育培训等相关内容,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实际从事教育培训经营活动的机构。
3.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从事教育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规范办学行为主要规范治理:1.办学方向、教学内容、办学行为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2.管理混乱,提供虚假资质、发布虚假广告或进行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抽逃办学资金、非法集资等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3.开展语文、数学等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4.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三)消除安全隐患主要对存在消防、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房屋建筑质量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规范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存在上述三类问题的,要严肃查处、严格整改,直至停止办学。
三、职责分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以市政府联系教育工作的副主任牵头的“莱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治理小组”),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为市治理小组的成员单位。
市治理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并完成各阶段任务以及做好信息汇总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市教体局:负责牵头指导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治理工作,会同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研判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并给予处置;加强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治理、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指导、家校合作共育等工作。
市公安局:配合市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和无证校外培训机构的查处等工作;维护工作现场秩序,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排公安消防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对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合格情况进行鉴定,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行为。
市民政局:负责牵头指导登记为民办非企业法人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治理工作,会同市教体局等相关部门研判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并给予处置;负责对获准办学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进行登记。
市人社局:负责牵头指导人社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治理工作,会同市教体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研判相关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并给予处置。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指导在市场监管(工商)部门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治理工作,会同市教体局等相关部门研判各种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并给予处置。
各镇街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政府是专项治理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主管副镇长(主任)牵头、相应部门、社区、辖区中小学参加的治理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
各镇街辖区内中小学校负责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和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市治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各成员单位要分别安排1名分管领导和1名骨干力量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名单(附件2)于6月30日前报市治理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269967;联系人:孙淑荣,邮箱:lyzjk@。
四、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全面部署、排查统计(2018年6月底前完成)(一)安排部署(2018年6月上旬)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治理小组成员单位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安排部署。
(二)广泛宣传(2018年6月中旬)以市治理小组名义,通过市电视台、《今日莱阳》等媒体,发布公告,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统一社会思想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摸排统计(2018年6月底)各中小学对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进行统计登记。
市治理小组牵头,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情况,全部登记造册,梳理汇总各种隐患问题,建立工作台账,作为进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的基础性数据。
第二阶段:专项治理、集中整改(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市治理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按照“办摸排、边治理”的原则,针对不同情形分类整治、对账销号。
(一)对办学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消防、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房屋建筑质量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
(二)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在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虽然取得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但尚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三)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市教体局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市教体局要督查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政策落实情况,严查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查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要加大查处力度,直至停止办学。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完善机制(2018年底前完成)(一)加强舆论宣传,为治理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认真组织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备案、登记等标准,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诚信质量办学。
积极宣传中高考改革精神,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负担。
(二)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和工作机制。
建立市级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的信息变化情况。
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发现机制、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和违规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促进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和诚信经营。
(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加强市治理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协同监管信息和黑名单信息的互联共享。
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方力量,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二是严密组织实施。
治理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精心筹划,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方案计划,明确治理行动时间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要对区域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排查一遍,切实摸清培训机构底数,为治理行动奠定基础。
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逐一制定治理措施,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治理任务如期完成。
三是加强风险防控。
要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工作,认真组织预先风险评估,制定好防范预案。
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保护好学生、家长利益和校外培训机构合法权益,防止简单粗暴。
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关注舆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1、莱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小组名单2、市治理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登记表3、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统计登记表附件1:莱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名单组长: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组长:莱阳市教育体育局局长成员:莱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莱阳市民政局副局长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莱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莱阳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各镇街分管教育工作的副镇长(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莱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注:此表请各成员单位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市教体局职教科(邮箱ly zjk@),联系人:孙淑荣;联系电话:7269967。
附件3: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排查登记表写牌匾名称);D具体到门牌号或道路;F填写“学科类”(英语班、奥数班等和学科课程有关的培训均在此类统计)、“体艺类”(舞蹈、体育、琴艺等艺体特长类培训)、“其他类”(书法、围棋等兴趣拓展类培训),涉及多类型培训的,以主要类型为主,不重复计数;G填写“小学”“初中”“高中”“幼小衔接”,涉及多个学段的均应填写;H填写“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涉及多个的均应填写;I填“达标”“不达标”。
主要查看是否有校舍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合格手续,无的视为“不达标”;J填写容纳培训学生总数,非正在培训的学生数;K填写收费许可的依据(如物价部门等的依据,若无,应填写“无”)和收费标准(填写“元/课时”,每课时一般按照1小时或45分钟计算);L填写“是”“否”,指该机构是否组织学生考试、竞赛或参加考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