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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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201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新

关于评选2010-201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新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各系: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学生奖励条例》(长师字[2008]32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10-2011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2010—2011学年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评选标准见《学生奖励条例》有关规定。

三、评选比例和指标分配(一)三好学生电子信息工程系18人(二)优秀学生干部电子信息工程系 12人(三)先进班集体电子信息工程系1个四、注意事项(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系的评选、推荐工作。

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宁缺勿滥。

(二)评选工作要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三)上交材料的要求:1、需交的材料内容:(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审批表。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典型先进事迹材料各1—2份(以第三人称撰写材料,字数约为3000字);(3)先进班集体佐证材料一套。

2、上交材料的时间:2011年9月26日前。

3、上交材料的方式:各项材料(作证材料除外)均需以电子稿和纸质稿形式上交。

4、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长沙师范学校三好学生申报表2、长沙师范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3、长沙师范学校先进班集体申报表4、2010—2011学年校级三好学生基本信息统计表5、2010—2011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基本信息统计表6、2010—2011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基本信息统计表长沙师范学校学生工作处二○一○年九月十六日长沙师范学校三好学生申报表姓名喻小春所在系、班级电子信息工程系09电子303班政治面貌:预备党员综合测评综合表现情况时间学业成绩(平均分)体育成绩是否有不及格科目思想品德考核等级欠费情况得分班内排名第一学期79.33 83 无优无第三第二学期85.33 89 无优学年82.33 86 无优本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大学生志愿者进社区活动”、“义务维修活动”、“电子技术乡村惠民进社区活动”、“擦亮城市窗口义务活动”等本学年主要获奖情况获得长沙师范(专科)学校第九期党校培训“优秀学员”荣誉称号;获得校“弘扬学校优良革命传统,争做四有新人”演讲比赛三等奖;获得电子信息工程系“首届荷花杯电子设计大赛”二等奖;获得长沙师范(专科)学校“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申报理由本人在思想上热爱祖国、热爱集体、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始终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

关于评选表彰中小学2010——2011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中小学2010——2011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中小学 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各区属中小学、各民办中小学: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表彰和鼓励先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评选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活动。

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优良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理想远大,有进取精神,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公益性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体育锻炼达标,体育成绩良好;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品学兼优,任班委(团支部)或校学生会(团委)干部一年以上;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班主任有着良好的思想和工作素质,善于在新的形式下探索和改善班级工作,爱生乐教,循循善诱,工作受到学生、家庭及社会的普遍赞誉;班、团(队)干部热爱班集体,能主动参与集体管理,在各方面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全班同学学习风气浓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好,同时注重能力培养和全面发展;全班同学有着良好的行为习惯,团结友爱,互帮互助,集体荣誉感强,积极主动参与各项有益的活动;班集体积极组织参与教育部门开展的各类教育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二、评选对象与名额评选对象为二年级以上中小学在校生。

根据各中小学在校生数,确定全区共评出市级“优秀学生”42名(其中,中学20名,小学22名);“中学优秀学生干部”12名;“先进班集体”5个(其中,中学3个,小学2个)。

天津大学2010-2011学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天津大学2010-2011学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天津大学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要求,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2010~2011学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具体安排如下:一、评选范围“先进集体”在学生班集体、校院有突出贡献的学生社团或组织中产生。

“先进个人”在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和专科生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1.先进集体(1)集体成员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集体,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经常组织理论学习和讨论,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2)集体学习空气浓厚,学风严谨,学习成绩优良,能互相帮助;在学习过程中,大部分同学能够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有特色,遵守课堂纪律,无旷课和考试作弊现象。

(3)集体成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讲文明、讲礼貌,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自觉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没有发生打架斗殴、盗窃等违纪行为;爱护公共财产,无乱涂乱画、损坏公物等不良现象,各宿舍基本上达到文明宿舍标准。

(4)能经常开展有易于身心健康的文体、科技、勤工助学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为活跃学生生活做了大量工作。

(5)班级干部团结,工作积极,作风正派,能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同学,并享有较高的威信,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2.先进个人(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社会活动,思想上要求进步,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有先人后己、助人为乐的精神。

(2)自觉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能搞好宿舍的文明整洁建设。

(4)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关心集体、自觉参加并协助组织有益的集体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011】07号-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1)

【2011】07号-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1)

院团字[2011] 07号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各院级学生组织:一年来,我院各级团组织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团员紧密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建立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团内争先创优的浓厚气氛,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和表彰在团学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奖项:1、集体奖项: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学生会、先进工作单项奖、先进团支部、十佳社团、标兵学生团队2、个人奖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宣传通讯员、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二、评选条件:(一)集体奖项1、“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条件(参照《团总支量化考核评估细则》执行)(1)思想引领工作:开展学年思想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党团基本知识和形势政策等各项教育全面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按期开展、形式多样、全员参与;重视并有效开展团干部培训和“青马工程”培训;学生团员比例较高;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

(2)组织建设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健全;对各团支部开展组织工作指导得力;团费收缴及时、足额;团关系转接、团籍注册手续办理及时、规范;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认真规范,资料记录、保存完整;团干选拔、使用、考核制度完善,团干整体素质较高。

(3)宣传报道工作:团总支、学生会网站建设完备,更新及时;团总支工作信息、动态上报及时;重视系内模范典型的树立;积极利用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校报等宣传阵地开展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方法。

(4)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者服务工作:积极寻求企事业单位支持,各种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广泛,深入指导学生日常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较好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的宣传、组织工作;有稳定的志愿者服务项目;假期社会实践组织动员得力、成绩显著。

教基[2011]9号

教基[2011]9号

教基[2011]9号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县(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各中心学校、局属学校、民办学校: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树立青少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加快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文明创建,使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县教育局、团县委决定开展评选表彰一批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活动,同时推荐一批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2011年7月前,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民办学校的班级和在籍生。

二、评选标准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力所能及的社会工作。

②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有较强的学习运用知识能力,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①必须担任班级和班级以上职务,具备“三好”学生条件。

②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富有朝气和开拓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团、队、学生会和班级的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③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

3、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①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②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③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

④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教室和个人卫生,积极组织同学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表彰和奖励凡被评选为县(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个人或集体,由县(市)教育局和县(市)团委联合颁发证书和奖状。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评优通知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评优通知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关于2010年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各院、各学生班: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的精神,鼓励我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在建设优良学风校风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学工处现组织各院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0年“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学习标兵”“校级优良学风班”“红旗班集体”和“五好宿舍”的评选评定工作。

此次评选对象为07、08、09级全体在校已注册学生,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评选标准(一)校级三好学生第一条思想品德好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关心时事,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思想教育课,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热爱劳动,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礼貌习惯。

3.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不断加强组织纪律性,上学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课余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予的各项工作。

5.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报到注册。

第二条学习好1.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本专业,立志成才。

2.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严肃对待各个教学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学习),重视自学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的培养。

3.学年综合考评分数在班级前十名。

4. 获得各类奖学金、四六级成绩优异、各类学习竞赛成绩优异、各类等级考试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第三条体育好1.认真上好每次体育课。

2.坚持参加课外锻炼,积极参加其他文体活动。

3.爱清洁、讲卫生、身体健康,身体素质好。

(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第一条具备校级三好学生的要求条件。

第二条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肯干,工作成绩突出,能密切联系群众,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第三条至少连续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一年以上,工作期间没有中途辞职或者被辞退。

先进工作者公示通告的相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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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工作者公示通告的相关范文篇一:2010-2011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公示通知研究生学院2010-2011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公示各研究生班级,全体研究生:根据《关于评比2010-2011学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评定学生奖学金的通知》、《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的相关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过班级评选、学院审核,现已完成本年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奖学金评比工作。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10月18日-10月20日公示电话:860 57846860 57174接待地点:J5-118J5-116研究生学院团委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先进集体硕研09-03硕研09-05硕研09-18硕研09-08硕研09-17硕研10-01硕研10-02硕研10-14硕研10-16硕研10-19硕研10-26先进个人一、优秀学生干部(共 169 人)付立娟、杨玉虎、张思明、张杰、杨晓梅、徐喜真、薛蓓、王群、高艳山、朱志红、王坤、李京雷、张文浩、曹曙明、张绪帅、董宜臣、王文超、袁博、崔宁、郭娜娜、李叶林、肖峰、刘涛、李迪、王磊、吕晨、李佳、高营、王亚南、陈丹、车栋栋、马伟宏、边洪宁、徐磊、刘杰、亓亮、栾文静、张煜、于中磊、李晓方、吕言新、陈金光、杨飞霞、史明臣、王瑞瑞、董锡同、韩娜、张晓刚、李雷、周伟莉、徐文坤、张静、史德杰、李彦君、郭婷婷、王俊祥、曹智琨、孙维凤、鹿峰宾、赵洪刚、周嵩、崔浩浩、陈永涛、赵娟、殷允彬、卢晓玲、刘姗姗、陈琳琳、王凯、李锦秀、张金虎、江志博、冯倩、马允俨、刘瑞雪、赵联振、刘柯、朱云、陈强、丁守山、贺淼、周凯振、张俊、匡经子、王峻斌、于艳玲、李阳、王猛、孙龙霄、吴萌萌、李强、魏中衡、吴洪越、王茜、杜彬、王福丽、赵传华、刘文龙、范克楠、王一、段剑威、李佳佳、吴复柱、贾传洋、刘勇、崔非非、张淼、刘云娟、江贝、刘霄霄、吴义伟、朱英、郭帅、丁文、张晓琳、尹明强、伊晓丽、牛峻松、李国亮、朱义凯、马振、王成宝、李瑾、成琰、李之鹏、姜雪梅、栾庆聪、王庆飞、秦敬平、康莉莉、杨峰、何成松、王玉凯、李磊、李雷、冯程程、占发旺、李猛猛、曲玲玲、吴宣俊、刘扬、张强勇、李洁、李睿、张尚华、王丹、颜敏、谢永强、魏晓东、王世刚、马金玉、郝文祥、王道岩、王文斌、张露露、吴力民、王雪琴、高志敏、纪祥贞、孙慧、赵玉晓、刘纪生、李娜、葛志伟、赵凯、李聪聪、武斐斐、张泽、田禹二、三好学生(共 304人)赵强、高善丽、刘娜、朱永帅、王有展、武洪丽、刘晓雪、周宏森、朱立伟、李田艳、曹前前、项萍、王丽丽、张琎、孙本文、薛晓媛、杜浩铭、苏杰、孙炜晨、董升、许宗岭、张婷婷、李远杰、高超、侯新涛、宋玉壁、贾祥省、郭海、董超、常龙、王元军、高绪杰、刘超、林琳、牛占蕊、李大伟、郑帆、李英成、唐述刚、贾斌、郑帆、张心、王加奎、王鑫、韩春萌、王德勇、李永明、张计芬、尹兴彬、赵媛、刘治文、裴晓雷、李良、蒋刘洋、蔡芹光、周云锋、王晓超、董雪燕、程大伟、左青香、史连、伊莉娜、曹立雪、张秋华、邢雪阳、燕永峰、韩宾、张颖、邵长军、高新丽、李海娟、杨绍山、黄晓阳、董春敏、张艳亭、刘鑫、王星、李龙、张现峰、陈俊卿、薛晓、卢文虎、延芳芳、吕言利、仇海亮、张光伟、王涛、朱纪芹、杨辉、史俊高、张红凤、刘霞、郭颖、陈晓燕、于剑锋、于文杰、于婷婷、胡炳忠、赵学升、孙红玺、于帅、刘慧慧、孔松、张清涛、史俊伟、刘庆龙、王瑞芳、张明明、冯远健、王寅、李杨杨、乔鹏聪、许春兆、张铭宁、孙剑、闫淑军、高鹏钊、李光双、温华琴、郝建、王振华、陈华靖、李向琴、高斌、沈扬、王静、王刚、牛海丽、王熙、田丰、魏冉、孙瑞雪、董家秀、宋玉青、马宗元、刘洁、胡宝琳、孙平、穆太革、曹夏康、赵丽丽、岳姗姗、葛雅群、张鹏、潘晓群、董欣、苑慧玲、李明强、李国栋、袁兴、谭成、毕晓清、张帅、张鲁、张静、张永俊、张文文、孙晓伟、赵相彬、刘景瑞、曹雪娟、李国伟、赵文胜、刘慧娟、麻盛芳、王昆、陈丽、袁学旺、辛全波、李苗苗、宁文峰、肖乐乐、吴苏、张璐、仲崇秋、齐升龙、王圣龙、张帅、张涛、孙路路、毛怀昆、张亮、郭威、王凯、张宏伟、杨聘卿、马智超、方丽芬、孙婷婷、广明超、李伟、禄振国、孙玮、王兴法、姚忠福、张海燕、管聪聪、马动动、李会凯、孙超、袁呈芝、黄慧、宫全帅、孙海燕、周彩华、李伟、闫磊、李微微、王德龙、徐琳、夏文华、张锴、刘建平、马立国、徐新源、管建伟、崔彦平、吴江波、束立柱、丁大钧、王伟、杨光、陈梦、颜静、赵钊、纪鹏、武文娟、曲永康、苗娟娟、狄谦星、王明富、顾士文、杨宝清、张立明、马千里、韩米雪、徐海彬、杨麟、张雨坤、王群、高康宁、李晓龙、尹金龙、卢振、赵从、王洁、邢攸燕、张仪、续文振、张璇、肖倩、吴云、梁建平、许世翔、陈丽蓉、丛丽娟、洪慧林、曹美娟、王通、张顺、吴莎莎、夏春亮、毕恩兵、高增亚、孔儒、白记红、朱于臣、孙祥畅、董静静、李海宁、孙祥正、高龙、宋强、曹树佳、陈雅妮、李岱、于鑫、翟明全、王鑫、赵壮、韩涛、赵凯、朱增辉、郭珊珊、杨兴、闫敏、马本富、周靖、彭小荡、刘小辉、韩云浩、蒲梦、赵阳、孙衍楠、段海宁、苏金锋、马学龙、王子琳、王敬田、陈青、马晓惠、聂文、段鹿杰、王磊三、单项奖(共228人)科研活动奖(共97人)宋明君、彭本朝、钱瑞燕、李凯凯、李烨、于静、刘伟、张康、张栋、苏佩佩、隋鹏、杨磊、杨意、周彦飞、冷凯、刘万斌、李继明、王慧、杨洪骞、张淑溢、田昌英、张福斌、王全会、党超、类红乐、温文、薛修喜、张亮、姜英、冯森、张猛、曹世青、宋言江、孙旭杰、李亚楠、柳泉、孟宁宁、王雅鹏、姚晓静、张磊、陈明全、肖艳丽、李明星、殷天涛、厉峰、郎旭娟、刘亚南、于岩斌、魏夕合、王中华、周瑶、张思远、徐海燕、曲世耀、吕翠香、翟正元、王维克、邱冬冬、尙蕊、谭瑞、王书阳、袁士才、王墉成、邱梅、孙熙振、李伟、曹光全、李鹏、李全兰、王桂申、王利峰、张明明、张兆建、王玉月、杜玉宇、陈曰印、陈朋、张付有、孔凡乐、朱晓莉、苏志磊、吕艳、刘秋媛、李建会、陈继涛、周珊、栾召胜、林月青、刘剑友、毕金强、王文龙、公政、马万银、姜尧伟、曹景怀、杨晓晨、张红燕文体活动奖(共65人)陈金洋、叶露、付三平、李一文、徐士伟、李慧、吕雪停、康传强、宋来勇、王光盈、赵海峰、杜军明、高晓涵、孔德丽、朱天玲、张朋、张超、刘金鹏、管培培、姚谦、张弛、牟倩茹、王静、潘帅、刘奎、孙成强、陈雪、张龙平、王凯、姚松、郭帮杰、吴蔚、张洋、王少波、邹元阳、钱正莲、赵剑、崔纪民、刘洁、李倩倩、篇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员公示的通知宁夏上陵集团汽车板块关于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员公示的通知为了鼓励先进,根据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及报名情况,汽车板块共有14人参与先进工作者评选。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研究生团总支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研究生团总支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委员会师大文团〔2011〕31号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研究生团总支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年级团总支:一年来,我院各级共青团组织紧密围绕学院党政和校团委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五四”光荣传统,经研究,拟评选表彰一批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时间2011年12月二、评选对象我院研究生共青团员三、评选原则坚持标准公平公正树立典型宁缺毋滥四、评选类别(一)先进集体:1、“五四”红旗团支部;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二)先进个人:1、优秀共青团员;2、优秀共青团员标兵;3、优秀共青团干部;4、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五、评选条件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道德、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优秀集体或个人。

以2010—2011学年综合考评和表现为主。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1、团支部工作、管理、考核制度健全,模范执行《福建师范大学团支部工作规程》,团支部有战斗力、凝聚力;2、团支委经民主选举产生,职责分明,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发挥榜样带头作用;3、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下达的任务,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活动出勤率达到95%以上;4、支部活动内容丰富、扎实有效,本年度须开展团日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有入选校级或院级团支部立项活动,且活动开展有序、成效良好者优先;5、积极参与学院各项文体活动,认真开展研究生素质拓展工作;6、支部团员申请入党人数、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和党员人数(含预备党员)7、考试通过率、论文发表处于同年级先进行列;8、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建设,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9、团支部成员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佳绩,支部内无团员受到团内外各类违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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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通知
各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精神,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构建和谐校园,学校决定评选2010-2011学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本校全日制在读的2008级本科生、2009级、2010级学生、班级。

二、评选奖项类别
(一)个人奖:学业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工作优秀奖;艺术体育优秀奖;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

(二)集体奖:优秀班集体;优良学风班。

三、评选条件(参见学生手册P41)
(一)个人奖评选条件
个人奖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除基本条件外,各单项个人奖还须具备相应的条件:
1、学业优秀奖评选条件:
年度内各科成绩(除公共选修课以外的课程)在80分以上或在市级以上学习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成绩。

2、精神文明奖评选条件:
同时具备四项条件:(1)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2)积极参与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事迹突出(如寝室被评为校级文明寝室、积极参加义务献血等);(3)积极参加体
育锻炼,身体健康;(4)意志坚强,克难奋进。

3、科技创新奖评选条件:
具备四个条件之一:(1)独著或合著学术著作;(2)在公开期刊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3)在校以上科研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4)获得科技发明专利。

4、优秀社会工作奖评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担任社会工作或组织、策划社会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出色,为学校赢得较好的社会声誉;(2)富有爱心,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3)在校内外的抢险救灾、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和贡献,受到省市主管部门表彰并得到学校认可。

5、艺术体育优秀奖评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凡参加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各类文体竞赛活动中成绩显著,取得名次;(2)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有影响的文艺作品;(3)在各级组织开展的文体活动中做出重大贡献。

6、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同时具备二个条件:(1)符合学业优秀奖和精神文明奖评选条件;(2)符合科技创新奖或社会工作优秀奖或艺术体育优秀奖评选条件。

7、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担任学校各级学生干部或社团组织负责人;(2)在政治思想和学习生活中起带头作用,表现突出;(3)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5)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8、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优秀学生评选条件;(2)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公认与好评;(3)学习成绩在班、年级名列前茅或在学术活动、学习竞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4)体育达标成绩优秀或在各种大型比赛中取得较好名次。

(二)集体奖评选条件
1、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2)全班同学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每次出勤率在90%以上;(3)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全班同学学习成绩优良率占70%以上;(4)全班同学年度内无违纪现象;(5)尊敬师长,自觉服从学校管理,维护公共道德,文明礼貌,讲究卫生,年度内班级学生的寝室在学校组织的卫生检查中无不清洁记录,在学校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中无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没有在公共场所起哄、嘘闹等现象;(6)班级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7)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班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学院各种文体活动,体育合格率在95%以上。

2、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全班同学思想政治状况良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无政治错误事件发生;(2)全班同学无违纪行为;(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上课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4)班级整体学习状况良好,全班每学期考试成绩不及格人数一年级不超过12%,其他年级不超过15%;(5)国家英语考级通过率和技能等级证书获得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6)全班同学健康状况良好,95%以上的学生体育达标。

四、评选办法
1、学业优秀奖和精神文明奖的评选办法:由各班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民主评议确定人选,经各学院学工科审核同意后报学工处,学工处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2、科技创新奖、艺术体育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评选办法:科技创新奖由各学院提名推荐;艺术体育优秀奖由校团委、学工处和相关学院提名推荐;社会工作优秀奖由校团委、学工处(部)和学院提名推荐。

经学工处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学生会干部由学工处、和学生科提名推荐;班干部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民主推荐;学生社团主要负责
人由校团委提名推荐。

所有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均需参加所在班级的民主评议,经所在学院审议后报学工处,学工处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4、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标兵评选办法: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标兵由各学院在征求各班辅导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选名单,经学生所在班级评议后报学院办公会研究,研究同意后报学工处审核,最后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5、优秀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优秀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由各学院学工科根据年度内各班实际情况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前提下择优推荐上报,学工处审核后上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五、具体要求
1、评选工作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科具体实施。

各学院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选和申报工作。

2、各奖项要求在2011年9月30日前进行确认、公示,并整理材料向学工处上报。

3、凡申报奖项的学生须填写《荆楚理工学院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凡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须填写《荆楚理工学院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二);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随推荐表附上事迹材料打印稿一份,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先进集体事迹材料(附图片)要求2000-2500字。

4、凡申报学业优秀奖、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提供加盖各学院教务科公章的2010-2011学年度成绩单(格式见附件三)一份;申报科技创新奖和艺术体育优秀奖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学工处核实后退还)。

5、各学院(部)对各奖项的推荐名额要严格把关,宁缺勿滥,不得超报。

各奖项名额分配见下表(A-优秀学生标兵;B-优秀学生;C-优秀学生干部;D-精神文明奖;E-学业优秀奖;F-科技创新奖;G-优秀社会工作奖;H-艺术体育优秀奖;I-优秀班集体;J-优良学风班。

):
说明: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按班级学生干部和二级学院学生会干部(不含团组织干部)人数的15%计算确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荆楚理工学院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二:荆楚理工学院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
附件三:成绩单
学院:
姓名:年级专业班级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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