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和其他环境问题的产生,在建设项目中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1. 环境管理目标和原则:明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环境的目标和原则,如减少排放、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等。
2. 环境评价: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在环境方面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3. 环境管理责任:明确项目各方的环境管理职责和责任,建立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并指定环境管理负责人。
4. 环境管理计划: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包括环境保护目标、控制措施、监测方法和频率等。
5. 建设过程管理:对建设过程中的土地利用、排放控制、噪音防治、水资源管理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6. 污染防治和治理: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进行污染防治和治理,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7. 环境监测和评估: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环境保护目标。
8. 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突发事件,并及时处理事故和纠正问题。
9. 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项目工作人员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10. 监督和执法:加强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督和执法,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以上是一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的内容和措施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二)1. 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一套完整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者和项目参与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环境风险评估、环境保护措施等。
2. 环境影响评估:在项目前期规划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土壤、水资源、空气质量等。
3.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建设必要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等,确保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针对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环节中对环境进行保护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总则:明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目标,确定相关管理原则和责任。
2. 环评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确保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后获得合法的审批手续。
3. 设计阶段:要求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并编制环境管理计划书。
4. 施工阶段:明确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要求,包括施工场地环境保护、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控等方面的要求。
5. 运营阶段:规定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的处理和管理。
6. 监测评估: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环境问题。
7. 应急管理: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明确各环节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应对可能出现的环境事故。
8. 环境监管:明确建设单位、环保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强化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督和管理。
9. 法律法规遵守: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保护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高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二)一、前言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但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环境保护管理的必要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环境风险评估及治理措施、环境监测、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提出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相关建议。
二、环境保护管理的必要性建设项目的实施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必要性十分重要。
1.保护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三、术语定义1. 建设项目:指在建设工程领域开展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工业项目等。
2. 环境保护管理:指对建设项目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监测、管理和防治的过程。
3. 监督和管理机构:指依法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行政部门。
四、环境影响评价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在项目立项前进行,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环境风险分析、环境影响预测等。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制,报告的编制应确保科学、客观、真实。
五、环境保护方案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案应在项目获得批准或备案后编制。
2. 环境保护方案应包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监测计划等内容。
3. 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工程施工和运营管理,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六、环境监测与评估1. 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方案和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监测,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水质、土壤等环境指标。
2.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监督和管理机构。
七、环境应急预案1. 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应在项目施工前编制,并报监督和管理机构备案。
2. 环境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预警、应急处置流程、应急材料、应急工作人员安排等内容。
3. 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保证应急工作的及时响应和有效执行。
八、环境监督和管理1. 监督和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对于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督和管理机构应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九、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建设单位应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依法进行处理。
(完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

(完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有:1. 环境保护优先,预防为主;2. 综合协调,全面管理;3. 确保公众参与,保障信息公开;4. 责任明确,追究有关方责任。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四条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地理环境等因素确定评价范围和层次。
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根据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并提出环境影响预防、减轻和修复措施。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召开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并将听证会记录纳入评价报告。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具备如下内容:1. 项目概况;2. 环境基础状况;3. 环境影响评价;4. 环境保护措施建议;5. 公众参与情况。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提交主管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复决定。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九条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环境污染;2. 强制安装和使用污染治理设施;3. 采取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4. 没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建设。
第十条建设项目应当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应当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监测与评估、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二条主管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环境监测与评估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监测与评估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客观的方法进行。
(完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

(完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的数量不断增加,环境保护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维护环境,保护生态,保障居民的健康,建立合理、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变得尤为重要。
2017年6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是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为,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相协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建设单位和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协作与联动,配合监管机构依法实施监管,保障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应当依据“预防、控制、治理”原则,优先采用可持续发展技术、新技术和节能减排技术,科学合理配置环境保护设施。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其真实可信,符合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工作研究的要求,有效规避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风险。
第六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充分考虑区域环境特征、生态系统敏感性、环境设施的相互影响等因素,合理预测和评估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危害及其影响范围。
第七条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应当遵循《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其他相关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程序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建设。
第三章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规划和设计方案,充分考虑环境风险和环境变化对工程设施的影响,建设合理,确保符合法规要求。
第九条环保设施应当在建设项目前立即建设并达到环保要求。
如因建设程序原因无法立即建设,应当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
环保设施的建设应当落实到位,操作工艺应当优化改进,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十条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环境污染源的排放,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铺设管道、操作设备、原材料、危险废弃物的堆放、采砂采石和爆破作业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污染源减排。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根据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第四条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五条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六条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七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公众等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布.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建设项目概况;(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四)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五)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正)国务院令第682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正)国务院令第682号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建设项目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应当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保护需要进行合理优化设计和合理布局。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
第二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进行。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依法进行,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建设项目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资源的影响;(二)建设项目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三)建设项目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影响。
第九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科学合理,真实准确,不得虚假陈述或者隐瞒事实。
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根据评价结果确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纳入项目建设方案。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建立评价报告的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评价报告。
第三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标准。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技术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技术手段,确保项目建设后的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环境保护措施的监测和评估。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依法依规开展,遵守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污染治理、资源合理利用、综合防治”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采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管控的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建设项目开展前对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系统预测、评估和控制的过程,是保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法定程序,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基础情况、环境敏感性、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等进行调查研究。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间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可能的应对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准确、真实、全面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预警措施。
第九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经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开展建设。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其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控制措施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包括预防污染、减少排放和治理污染三个方面。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治理。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应建立环境保护设施,配备环境保护设备,做到污染分类收集、妥善处置。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应加强环境监测,定期进行环境数据的采集、分析和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附件: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模板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控制措施指南附件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规范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对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具有指导性作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基地新建、改扩建项目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1、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2、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5、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6、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7、有建设项目时,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8、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9、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1、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12、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13、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14、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15、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