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中心与QF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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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规章制度

合伙人规章制度

合伙人制度1 什么是合伙人制度?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

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法律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通过,1997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二号公布,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合伙是一种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最初是起源于加足够该有的一种经营形式,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

在公元前18世纪的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就规定了合伙原则,在罗马共和国,合伙高度发达,法律对合伙人的性质以及权利义务已有了相当明确的规定。

2 职业合伙人这个概念由杭州宏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首创(下简称宏创)。

职业合伙人是合伙创业的个人,与宏创企业是合伙关系,宏创企业提供全新的创业平台、资源及股份。

合伙人与客户是协作关系,合伙人的事业就是协作客户事业成功,创造价值、分享利益。

职业合伙人以收益、个人发展和回馈社会为目标,通过建立商圈,创新,专业服务,与宏创企业、客户协力合作,共创和共享财富。

2.1职业合伙人事业职业合伙人事业包括以下方几方面:2.1.1建立商圈签约50家客户:根据宏创职业合伙人事业制度的规定,所有加盟职业合伙人,都要签约50家直接协作的企业或个人,并亲自服务和维护客户关系。

长期合作,以锤炼能力和稳定收益,作为安身立命的基础,犹如自耕农。

2.1.2服务客户服务5种客户:1、50家直接签约的客户,那是衣食父母;2、职业合伙人的客户,那是你个人产品的销售通路;3、职业合伙人团队,那是你的师爷、徒弟、伙计;4、你的亲朋好友,那是你帮助他人,获得成长和快乐的源泉;5、社区居民,是你学习和成长的人文伙伴。

我们每一个职业合伙人直接服务的人是有限的,但是,通过我们创造的产品和文化,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帮助和影响很多的人,1万,10万,百万,或者更多。

C17078S 私募股权(PE)投资及运作流程精编版

C17078S  私募股权(PE)投资及运作流程精编版

单选题(共3题,每题10分)1 . 尽职调查准备工作包括:尽调清单、尽调模板、()、对接人员安排。

A.尽调经费B.尽调报告C.尽调时间表D.交易方案2 . 私募股权投资,从广义上来看,通过非公开形式募集资金,并对企业进行各种类型的股权投资。

这种股权投资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以及上市后的私募投资(如Private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PIPE)等。

A.种子期B.休眠期C.青春期D.朝阳期3 . 私募股权投资,狭义上讲,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

A.收入B.稳定现金流C.利润D.净利润多选题(共3题,每题10分)1 . 私募股权基金从广义上分类,有()、()、()、()、夹层基金、重振资本、上市前资本、上市后股权基金。

A.天使基金B.风险投资C.成长基金D.并购基金3 . 私募股权基金募资的资金来源有()、()、()、()及其他来源。

A.富有家族及个人B.母基金C.保险公司D.养老基金2 . 常用的估值方法有()、()、()、()。

A.可比公司法B.可比交易法C.现金流折现D.资产法判断题(共4题,每题10分)1 . 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的整体设计与募集发行。

对错2 . 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模式有公司制、合伙制、契约制。

对错3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只能以私募方式(非公开方式)向特定的机构或人定向募集对错4 . 私募股权投资,狭义上讲,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

对错单选题(共3题,每题10分)1 . 尽职调查准备工作包括:尽调清单、尽调模板、(b)、对接人员安排。

A.尽调经费B.尽调报告C.尽调时间表D.交易方案2 . 私募股权投资,从广义上来看,通过非公开形式募集资金,并对企业进行各种类型的股权投资。

QFLP可行性研究报告

QFLP可行性研究报告

QFLP可行性研究报告一、项目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对外贸易和投资也日益增长。

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动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为吸引外国资本,提高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程度。

去年,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了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项目,这一举措有望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参与中国的私募股权市场。

二、项目目的本报告的目的是对 QFLP 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研究和评估,为政府机构、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决策支持和参考。

具体包括 QFLP 试点项目的政策背景和未来发展趋势、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及投资环境的影响,以及 QFLP 对国内私募股权市场的促进作用等方面的分析和探讨。

三、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了文献综述、实地调研和量化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

通过收集和整理相关政策文件、行业报告、调查数据等资料,对 QFLP 项目的政策背景、外国投资者的需求和中国私募股权市场的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通过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了解外国投资者的态度和看法。

四、 QFLP 项目的政策背景和未来发展趋势作为中国金融改革的一部分,QFLP 试点项目的出台旨在吸引更多的外国私募基金机构进入中国市场,促进国内私募股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通过 QFLP 试点项目,外国私募基金机构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股权投资和管理活动。

据中国证监会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超过 50 家外国私募基金机构获得 QFLP 许可。

未来,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开放和私募股权市场的国际化趋势,QFLP 项目有望迎来更多的外国投资者。

这将为中国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促进国内产业的升级和转型。

五、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及投资环境的影响QFLP 项目的出台对外国投资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首先,通过 QFLP 项目,外国私募基金可以利用中国市场的发展机会,寻找更多的投资机会,实现利润最大化。

其次,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和改革,QFLP 项目将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更加便利的投资渠道和政策支持。

(2024年)PE培训教材

(2024年)PE培训教材

2024/3/26
44
06
PE行业监管政策与法律法规解 读
Chapter
2024/3/26
45
中国PE行业监管政策概述
01
监管机构及职责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和
执行相关监管政策,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02
监管政策演变
中国PE行业监管政策经历了从无序到有序、从宽松到严格的发展历程,
市场反应不确定
回购可能导致市场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和前景产生不确定性。
2024/3/26
法律和监管限制
回购可能受到法律和监管机构的限制和约束,如回购价格、时间等 。
43
不同退出方式下收益比较和策略选择
要点一
收益比较
要点二
策略选择
不同退出方式的收益因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来说,上市退 出的收益最高,但风险也最大;并购退出的收益相对稳定 ,但可能低于市场价值;回购退出的收益则取决于回购价 格和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
2024/3/26
国际化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加速 ,PE机构将积极拓展海外 市场,实现国际化布局。
创新化
面对新技术、新模式的不 断涌现,PE机构将积极拥 抱创新,探索新的投资机 会和盈利模式。
8
PE投资策略与盈利模式
2024/3/26
成长资本
投资于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初创企 业或成长型企业。
并购资本
通过收购或兼并方式,整合产业 链上下游资源或实现跨行业扩张 。
9
PE投资策略与盈利模式
夹层资本
提供介于股权和债权之间的融资服务 ,满足企业短期资金需求。
PIPE投资
投资于已上市企业的私募股权融资行 为。

合伙人规章制度

合伙人规章制度

合伙人规章制度【篇一:合伙人制度概述】合伙人制度1 什么是合伙人制度?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

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法律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通过,1997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二号公布,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合伙是一种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最初是起源于加足够该有的一种经营形式,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

在公元前18世纪的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就规定了合伙原则,在罗马共和国,合伙高度发达,法律对合伙人的性质以及权利义务已有了相当明确的规定。

2 职业合伙人这个概念由杭州宏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首创(下简称宏创)。

职业合伙人是合伙创业的个人,与宏创企业是合伙关系,宏创企业提供全新的创业平台、资源及股份。

合伙人与客户是协作关系,合伙人的事业就是协作客户事业成功,创造价值、分享利益。

职业合伙人以收益、个人发展和回馈社会为目标,通过建立商圈,创新,专业服务,与宏创企业、客户协力合作,共创和共享财富。

2.1职业合伙人事业职业合伙人事业包括以下方几方面:2.1.1建立商圈签约50家客户:根据宏创职业合伙人事业制度的规定,所有加盟职业合伙人,都要签约50家直接协作的企业或个人,并亲自服务和维护客户关系。

长期合作,以锤炼能力和稳定收益,作为安身立命的基础,犹如自耕农。

2.1.2服务客户服务5种客户:1、50家直接签约的客户,那是衣食父母;2、职业合伙人的客户,那是你个人产品的销售通路;3、职业合伙人团队,那是你的师爷、徒弟、伙计;4、你的亲朋好友,那是你帮助他人,获得成长和快乐的源泉;5、社区居民,是你学习和成长的人文伙伴。

QFLP试点方案及现状

QFLP试点方案及现状

QFLP试点方案及现状
摘要:
2004年,中国银监会推出了证券发行与交易自律管理机制
(QFII/RQFII与境外QDLP),为海外投资者提供了通过投资中国资产负
债收益的机会。

2024年,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发起了“QFII/RQFII-”计划,开放了审批上市证券公司发行和交易的途径,发行上市公司对境外投资者
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以及发行和交易相关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制度等。

2024年,证监会推出了“境外QFII产品流通示范项目”(QFLP),进一
步放宽了投资者的投资限制,并开放了全a球境外投资者可以购买中国上
市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新机遇。

本文以对QFLP试点方案及现状进行综述,
对涉及的QFLP方案及现状进行分析和总结,发现本领域的投资者行为潜力。

关键词:QFLP;试点方案;现状
一、QFLP试点方案
202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推出了“境外
QFII产品流通示范项目”(“QFLP”),以试点方式,开放了全球境外
投资者可以购买中国上市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新机遇。

qflp设立流程

qflp设立流程

qflp设立流程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指的是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一种外资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以下是关于QFLP设立的流程。

一、前期准备1.确定QFLP基金的类型和策略:投资者需确定基金的类型和策略,包括可投资的资产类型、投资范围和目标回报等。

2.寻找合格合作伙伴:投资者需与境内的合作伙伴合作,如中国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证券公司等。

3.准备相应的资料:投资者需准备相关的文件和材料,包括基金业绩、投资策略和风控措施等。

二、初步申请三、法务尽调和合同签订1.进行法务尽调:投资者和合作伙伴需进行法务尽调,包括对合作伙伴的资质和信用的评估,以确定合作伙伴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2.签订合作协议:投资者和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合作关系和责任。

四、开展实质性申请1.提交申请材料:投资者将QFLP设立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的政府部门,包括基金的投资策略、合作协议、合作伙伴信息等。

2.履行审批程序: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对投资者资质和合作伙伴的调查核实,并进行实地考察。

五、获得批准和登记1.获得批准:如果审查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将发放QFLP设立的批准函。

2.登记注册:投资者需根据批准函的要求,在中国相关的登记机构完成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注册登记程序。

六、获得投资额度1.申请投资额度:在QFLP设立完成后,投资者需向中国地方外汇管理局进行申请,获得投资境内的外汇额度。

2.配额分配: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政策规定,外汇管理局将根据申请的投资额度进行配额分配。

七、基金运作和监管1.设立投资基金:投资者在获得投资额度后,可以根据批准函的要求,设立相应的投资基金,并进行运作。

2.日常运营:投资者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进行基金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包括投资决策、风险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维护等。

3.监管合规:投资者和合作伙伴需定期向中国相关的金融监管机构报送报告,如投资情况、基金账户信息等,以满足监管要求。

QFLP试点方案及现状

QFLP试点方案及现状

QFLP试点方案及现状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试点方案是中国政府为鼓励外国投资者参与私募基金市场而推出的政策试点。

该政策试点于2024年启动,旨在吸引更多的外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的私募基金市场,并通过与中国合作伙伴合作的方式促进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

以下将详细介绍QFLP试点方案的内容和现状。

一、QFLP试点方案的内容1.资格要求:外国机构投资者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和专业投资经验,满足特定的管理要求和监管要求。

2.投资范围:外国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参与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的私募基金产品,投资于中国的非上市企业股权、债权和衍生品等金融工具。

3.合作模式:外国机构投资者可以与中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合作,以作为出资人参与资金投资和风险管理。

二、QFLP试点方案的现状1.试点地区:目前,中国的QFLP试点主要集中在上海市和天津市。

在这些试点地区,各级政府主动出台政策,提供一系列的支持和优惠措施,吸引外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当地的私募基金市场。

2.试点效果:自试点启动以来,已有许多外国机构投资者获得了QFLP资格,并与中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合作。

他们通过参与私募基金产品的筹集和管理,向中国的非上市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推动了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

3.政策支持:为吸引更多的外国机构投资者参与QFLP试点,中国政府还逐步改善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

例如,宽限期延长、税务优惠、海外机构进一步参与等,都对加强QFLP试点的吸引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4.发展前景:QFLP试点方案的实施为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随着外国机构投资者对中国市场的兴趣不断增加,预计未来QFLP试点将会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总结起来,QFLP试点方案为外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私募基金市场提供了便利和支持。

随着政策的逐步完善和市场的不断发展,QFLP试点的成果不断显现,为促进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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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上下正刮起一股强劲的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 里旋风,各地争夺建设
“中国股权投资中心”的号角已经全面吹响,其中,京、沪、深、津、渝、甬六大城市关
于这场战役的政策博弈正在升温。 大中华区著名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研究机构清科研究中
心发布的《2010年创业投资暨私募股权市场政策环境剖析专题研究报告》 指出,在这场
全国股权投资中心”争夺战中,地方政府各具特色,在吸引 VC/PE落户方面都煞费苦心。

北京:’投资资源”为亮点
北京在资金方面,聚集了银行、证券、保险三大类骨干金融机构,具有发展股权投资
的资金优势;在人才方面,北京每年吸引众多国内优秀人才和海外归国人士的涌入,因此 拥有丰富
的专业人才资源。在投资资源方面,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作为中国最早一批建立 的高新技术产业园
区,培育了一大批高素质的创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拥有 2万多家高
速成长的优质中小企业,是理想的投资对象。北京投资资源丰富的优势明显,据清科研究 中心数据
显示,自2001年以来,历年北京市投资案例数和投资总额均高居首位,以
2009
年为例,北京地区共发生 117起投资,占全年中国大陆地区投资总数的 24.5%,而总投资
额为5.93亿美元,占总数比重也高达 22.0%,遥遥领先于其他省市地区。

天津:优惠政策尤为突出
天津是最早提出建设 全国股权投资中心”的城市,凭借国家对滨海新区先试先行的政 策东
风,目前天津在发展股权投资业方面已经非常成熟。据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的数据 显示,截止到
2009年9月底,落户天津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公司共计 221
家,其

中,有限合伙基金达 70多家。有限合伙基金之所以扎堆天津,主要因为其最早推行有限 合伙基金
先分后税”的做法,有效避免了合伙人双重征税的问题。
尽管天津在推动股权投资方面动作很大,也取得了明显成果,但就市场环境而言仍然 有所欠
缺,民众利用资本的意识依然不及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地。另外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是注册与经营分
离”的局面,即部分机构因看中天津的优惠政策而选择在天津注册,但日 常经营却在外地,分析其
中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天津的企业对于资本的认识还不够充分, 致使外界认为天津中小企业资源不
及其他地区。
上海:力争吸引国际资本

上海在将建设 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确定以后,在吸引外资投资机构发展上大做文章, 有针对
性地出台了鼓励外国投资者在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相关办法, 在吸引海外投
资机构落户上形成自己的特色,走在其他城市前面。

深圳:起步早、起点高
深圳是最早开始创业投资发展的城市之一,具有深厚的市场基础,早在 2003年就出
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随后在2004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发展资 本市场工作
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表示要继续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机构,研究制定优惠 政策,扶持创业投资
机构的发展。
近年来随着全国各地区政府引导基金建设工作的风生水起,深圳相对于天津、上海等 城市略显
沉寂,在政策扶持力度上相对逊色,存在起步早、起点高但后劲不足的问题。另 外,深圳在吸引外
资股权投资基金进驻方面会受到香港因素的影响,一些大的外资机构可 能会将香港作为设立珠三角
地区分支机构的首选。

重庆:长江中上游金融中心
重庆这个西部开放的高地,对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公司落户提供税收等多种优惠政策, 建立快
速注册通道,有望成为投资沃土。为发展股权投资迈开大步的重庆,目标是要到 2015年初步建成长
江上游金融中心。重庆启动长江上游金融中心建设的优势在于其拥有中 国西部地区最为扎实和完善
的产业基础体系。同时,关于金融中心的建设路径,重庆市政 府提出三六三”发展战略,即银行、
证券、保险三类金融机构均衡发展,集聚六类金融机 构,发展三大金融市场体系。所谓发展三大金
融市场体系,即全国电子票据交易中心、全 国场外交易市场体系(OTC )和畜产品远期交易市场。
除这三类金融市场体系之外还将吸 引六类金融机构:包括把信托公司做大做强、和多家国有大型企
业合资成立金融租赁公司、 打造融资担保体系、发展私募股权机构、扩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村镇
银行和农村小额资 金互助组织等。

宁波:股权投资方兴未艾
对于宁波来讲,发展股权投资业的优势就在于其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金充裕,投资 活动活
跃,股权投资在宁波市有良好的前景。另外,宁波率先规范以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 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引发了市场有关合伙制与公司制的热议。
综上所述,近年来京、津、沪、深、渝、甬等地都把建设“全国股权投资中心”作为 各自的发
展战略,并为此做了多方面的建设。各地政府争相吸引股权投资基金落户,希望 落户基金投资于当
地的中小企业,从而从根本上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并提供管理、 技术、市场等资源,加快地
方优质企业上市进程,以激活当地经济发展。

注:[1]目前国家关于创投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区分创业投资( VC)或私募股权投资(PE),
大多数法律法规都主要以创业投资管理办法等命名,而像北京、天津上海等政府通常说
“打造PE中心”。

QFLP制度,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是比照已经实行多时的 QFII(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前者是针对股权投资,后者是针对证券投资,但都可视为 在现行
中国资本和金融项目不开放的情况下外资投资中国市场的途径。

京、津、沪三地申请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试点的热情居高不下, 争先向
外国机构投资者递“橄榄枝”。但目前看来,出于对游资风险的担忧, 国家层面或对其
推进表现得相当谨慎。

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宗胜10日在第四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间 歇接受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 表示,天津也一直在积极争取 Q FLP政策能在天津试点。
“我们已经向国家发改委递交了申请材料,比如在 天津注册的3、4个外资股权投资基
金进行试点,或者批给天津一定的外资投资 额度,但是目前还没有结果。”陈宗胜说。

除了天津,目前,北京、上海也都在非常积极地推进这项制度,并且对于 其他两方
在这方面的动向也非常关注。北京,国家首都,在政府资源和金融人 才上颇具吸引力;
上海,坐拥中国金融中心,放眼 亚洲金融中心;天津,国家 创新基地,在股权投资政
策上也占据先发优势。这三个城市在促进外资基金在 本地发展方面都不遗余力。“现在
上海内部对于推进这件事情的意见高度统一, 一直没有间断向国家相关部门的申请。”
一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人向《经济参 考报》记者透露。

QFLP制度,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是比照已经实行多时的 QFII(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前者是针对股权投资,后者是针对证券投资,但都可 视为在
现行中国资本和金融项目不开放的情况下外资投资中国市场的途径。

1根据2008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142号文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 资本金
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除另有规定外,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因此, 在现行条件下,
外资LP(有限合伙人)在投资境内企业时需经过 国 家相关 主管部门的“一事一批”,
且投资领域也受到很多限制。而一旦 Q FL P制度破冰,申请到相应额度的外资 L P(有
限合伙人)可在额度的范围内将外汇 结汇成人民币进行境内的股权投资,待遇或等同于
纯内资投资机构。

记者参加最近几次PE行业内会议了解到,外资LP对于Q FLP制度表现出 高度的关
注。长期从事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的美国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律 师陈新告诉《经济
参考报》记者,现在有很多的外国投资者对投资中国非常感 兴趣,这个数量一直在增
加,但是他们中的多数都持“观望”态度,因为目前 关于外资资金流入的渠道问题仍无
定论,比起可能在中国取得的收益,他们觉 得在这方面面临的风险也不小。“这让他们
很犹豫。”她说。

但是据《经济参考报》从各方了解的情况来看,目前这项制度近期就立刻 启动试点
可能存在一定难度。上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人说,就在不久前,上海 的Q FL P看似离
破冰就差“临门一脚”,但还是在推出前夜被国家层面要求 “缓一缓”。

陈宗胜说,QFL P是一个国家资本项下的开放战略问题,需要谨慎推进 如果只是盲
目放开的话,将导致很多问题,推进速度要和我们的监管水平、管 理水平相适应才行。
如果不考虑这些,很可能很大一部分游资进来,就可能冲 击市场,这些是我们绝对要防
范的,因此必须一步步来。

“Q
FLP毕竟还是不同于QFII,在账户管理和资金用途的监管上难度要大 很多,

因此只有将各个方面都理顺了才能平稳推出,大家都要有耐心。”陈新 说。(记者 张
莫 徐岳 实习记者 李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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