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概算方案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7.15•【字号】怀审改发〔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怀化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管委会,中央、省在怀单位:《怀化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怀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7月15日怀化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方案为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营造更加便利的营商环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5号)及《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市州推进方案》(湘政务函〔2019〕5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市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一事一攻关、一步一突破,2019年12月底之前,全面落实省首批公布的100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到2020年底,全市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重点任务(一)梳理事项清单。
1.公布责任清单。
依照湖南省首批100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公布市本级与各县市区事项清单。
8月底之前,县市区落实单独的50件“事”(第51-100项)改革,10月底之前市本级完成50件“一揽子事”(第1-50项)改革,其中,8月底前完成12件试点(见附件1:市本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12个试点项目责任清单)。
2.再造办事流程。
聚焦每件“一件事”,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要全环节、全链条、全要素进行梳理,打通关节、归并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新的流程规程和办事指南。
怀化市城市总体规划

怀化市城市总体规划总则第 1.01条为了正确指导怀化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地规范怀化城市的建设行为,满足怀化城市健康持续发展的建设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第 1.02条本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国务院1996年第18号文件《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结合怀化城市发展建设的实际情况,在怀化市人民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由城市规划专业设计单位汇总各系统、各单位的发展要求而制定的。
第 1.03条本规划是怀化城市跨进世纪发展的战略部署,是怀化城市建设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怀化市人民政府依法管理好、建设好怀化城市的依据。
第 1.04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怀化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与土地利用开发,都必须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本规划的义务,都有对违反本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 1.05条怀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对怀化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开发行为,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及"一书两证"的核发。
要坚决维护怀化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严肃性;要大力宣传怀化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项规划管理制度;要自觉遵章守法,严格依法办事。
第 1.06条本规划所称的城市规划区,是指怀化城市因建设和发展需要进行统一控制的区域。
怀化城市或城区是指怀化城市建设的用地区域;怀化市域是指怀化市地级市行政所辖的区域。
第 1.07条因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怀化城市总体规划的应按《城市规划法》和《湖南省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规定报批,下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应继续保持规划的科学性和延续性,确保怀化城市健康合理地持续发展。
指导思想及规划期限第 2.01条高起点构筑具有怀化特色的现代化中心城市发展宏图,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将怀化建成环境优美、经济发达、市容整洁、文明礼貌、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城市。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0.11•【字号】怀政发[2015]50号•【施行日期】2015.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怀政发[2015]50号市直机关各单位:《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5年7月2日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0月11日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以及国家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政府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其资金来源包括:(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二)政府性融资;(三)其他财政性资金。
政府投资100万元以上项目的预算评审、结算审计适用本办法。
100万元以下项目的预(结)算由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介机构是指具备资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从事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实行“管、评、审”相分离。
(一)财政部门履行中介机构监督管理职责,具体负责确认中介资质,制定委托程序,明确评审标准,严格时限管理,实施考核评价。
(二)工程预算实行委托社会中介评审和财政直接评审相结合。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实施的国有土地项目征收费用预算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委托中介机构评审;市征收安置办公室实施的集体土地项目征拆、市国土资源局实施的土地储备项目成本费用预算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中介机构评审;市融资平台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交通建设投资公司、水务投资公司、市林业投资公司等,下同)实施的项目工程预算由市融资平台公司委托中介机构评审。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19•【字号】怀政办发〔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怀政办发〔2019〕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体制,切实堵住管理漏洞,实现概算精准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3号)精神,在严格执行《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怀政办发〔2017〕21号)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强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报请市人民政府审议决策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本通知所指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按照怀政办发〔2017〕21号规定执行),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主管部门须先报分管副市长原则同意后,由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具备相应资信等级的工程咨询机构,按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如实规范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科学研究提出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合理提出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局出具资金安排意见或资金来源审核意见,严禁违规举债),并提交市发展改革委审核。
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不得为规避相关决策程序,授意工程咨询机构故意压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搞“钓鱼”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组织评估或评审后,按程序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决策,未经评估或评审的项目,不得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决策。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人民政府审议决策意见,履行后续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核准手续,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须明确项目建设工期(含报建环节),投资估算原则上不得突破市人民政府审定的投资额度,并以此投资估算作为开展初步设计、编制投资概算的依据。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05•【字号】怀政办发〔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怀政办发〔2023〕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5日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规范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资金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和《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以及国家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政府性资金为主体(占项目总投资50%及以上)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其资金来源包括:(一)中央、省级投资补助资金;(二)市本级预算资金;(三)主权外债资金;(四)以本级财政性资金为还款来源的政府债务资金。
以上资金来源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项目(含土地收储项目中工程项目),各融资平台公司10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工程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项目预算评审、结算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适用本办法。
投资额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和各融资平台公司1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工程项目,预、结算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开展审核或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复核),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把关。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怀化市本级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怀化市本级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6.09.05•【字号】怀财监〔2016〕143号•【施行日期】2016.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怀化市本级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怀财监〔2016〕143号各县市区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湘财监〔2016〕13号)精神,结合市本级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怀化市本级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化市财政局2016年9月5日怀化市本级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13号)规定,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湘财监〔2016〕13号)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市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结合市本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检查,促进我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阳光财政和责任财政。
二、检查范围2016年预算和2015年决算,不溯及以前年度。
三、检查内容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举借债务、转移支付资金公开情况。
具体内容及要求以中办发〔2016〕13号和湘财监〔2016〕13号文件为准。
四、检查方式采取自查自纠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查自纠。
按照省厅要求,市州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自查自纠工作。
具体由预算科负责,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及相关业务科室(单位)配合,财政监督检查科归口上报。
主要报送以下报表资料:1.2015年怀化市本级政府决算公开情况检查表和2016年怀化市本级政府预算公开情况检查表。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全口径政府预算和全口径部门预算及其他专项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全口径政府预算和全口径部门预算及其他专项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10.18•【字号】怀财预〔2013〕150号•【施行日期】2013.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怀化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全口径政府预算和全口径部门预算及其他专项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怀财预〔2013〕150号市直各预算单位,市财政局局属各科室(单位):为了科学合理、准确完整地编制2014年全口径政府预算、全口径部门预算及其他专项预算,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和市委、市人大以及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市本级实际,以全口径预算为统领,以编制全口径部门预算和重大专项预算为基本手段,以实行全口径非税收支预算为突破口,以完善办法和机制创新为保障,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保障民生和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效益;落实预算信息公开要求,稳步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编制原则(一)全口径预算原则。
同步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构建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
在此体系下,编制涵盖所有收支的全口径部门预算,并同步编制非税收支预算、国有土地出让基金收支预算、政府投资预算、政府债务预算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收支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全面反映政府收支规模和管理活动。
(二)综合预算原则。
坚持预算内、外统筹原则,加强结余结转收入管理,激活财政资金存量,做好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之间的衔接,统筹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办发[2010]27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办发[2010]27号](https://img.taocdn.com/s3/m/1382a13a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0b.png)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办发〔2010〕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怀化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8月10日第三届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五日怀化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重点、省重点和市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统称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市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市重点建设办公室承担市人民政府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的日常工作。
市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文物、环保等部门,在各自法定的职责范围内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落实重点建设项目领导联系责任制度、项目调度制度,搞好协调服务,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每年10月底前提出下年度本行业、本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书面申请报市发改委,经市发改委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五条市重点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对全市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且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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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概算方案
概论:
怀化市位于湖南省中部,东临江西,南接广东,地理位置优越。
为
了促进城市发展,提升市民生活质量,制定一个科学有效的概算方案
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怀化市的特点和需求,提出一项概算方案,以
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部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怀化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城市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本部分将
从道路交通、水利设施和公共建筑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道路交通:
怀化市作为一个交通枢纽城市,需要加大对道路交通的投入。
拟定
一项道路建设规划,改善主干道路的交通状况,提高通行效率。
此外,还需修建连接市区与周边乡镇的支线道路,方便农村地区的出行。
水利设施:
怀化市丘陵地带较多,尤其在雨季,容易发生山洪灾害。
因此,需
要加强对水利设施的建设和改善。
在高风险区域修建防洪堤坝,提高
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并进行相应的灾害预警系统建设。
公共建筑:
建设一批高标准的公共建筑,包括政府办公楼、文化娱乐设施、医疗卫生机构等。
公共建筑的提升将为市民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同时也有助于拉动城市经济发展。
第二部分:教育和医疗事业发展
教育和医疗是社会发展的两个重要支柱,本部分将从学校建设和医疗设施建设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学校建设:
计划新增一些学校,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学生人数。
同时,改善现有学校的硬件设施,提升教育质量。
增设多样化的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医疗设施建设: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新建或扩建医院、诊所等医疗设施。
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医疗队伍建设。
同时,通过推广智能医疗系统,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部分:文化旅游事业发展
怀化市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和独特的自然风光,发展文化旅游事业具有巨大潜力。
本部分将从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设施建设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文化产业发展:
扶持文创企业,鼓励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与推广。
设立文化产业基金,提供资金支持给有潜力的文创企业。
组织文化节庆活动,增加文化交流和互动。
旅游设施建设:
拓宽旅游交通网络,提升交通出行的便利度。
完善宾馆饭店和民宿设施,提升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
同时,开展旅游宣传活动,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怀化观光旅游。
结论:
怀化市概算方案的制定对于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科学合理地进行投入和规划,才能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我希望该概算方案能够为怀化市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益的指导,并为市民带来更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