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环保
43.排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国务院令第369号,四部委令第31号,财综〔2003〕38号,财税〔2015〕71号,陕财办综〔2015〕76号,发改价格〔2015〕2185号
44.排污权出让收入
缴入地方国库
财税〔2015〕61号,陕财办综〔2015〕173号
十八
体育
45.外国团体来华登山注册费
22.污水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陕财办综〔2015〕46号,陕财办综〔2015〕104号,陕财办综〔2015〕157号
23.城镇垃圾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872号
24.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缴入地方国库
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
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陕价行发〔2006〕120号,陕价行发〔2006〕121号
5.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陕教资〔2006〕53号,陕价费调发〔2002〕70号
6.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陕财办综〔2015〕38号,陕财办综〔2015〕104号,陕财办综〔2015〕157号
十二
农业
33.农药实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
(1)田间试验费
(2)残留试验费
(3)药效试验费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部分项目收费标准的决定-豫政[2003]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部分项目收费标准的决定-豫政[2003]2号](https://img.taocdn.com/s3/m/195b956d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81.png)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部分项目收费标准的决定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部分项目收费标准的决定(豫政[2003]2号)为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营环境,减轻企业和社会的负担,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取消煤炭运销管理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等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标准。
本决定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河南省人民政府二00三年二月十三日附件1 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煤炭部门:乡镇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工本费煤炭运销管理费主管部门集中乡镇煤矿维简费财政部门: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费司法部门:律师资格考试收费公证员资格考试报名费建设部门:构件质量监督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工商部门:工商法规培训费广告管理费教育部门:大中专(研究生)毕业生出省培养费出版部门:内部资料审核登记费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烟草部门:烟草专卖许可证外框制作工本费安全部门:出国人员外保安全教育资料费贸易部门:推销员证书(临时)工本费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北环铁路桥车辆通行费科技部门:技术合同仲裁费粮食部门:居民粮证工本费公安部门:证件遗失声明费特货通行证工本费高速公路安全行车手册工本费化学危险物品准运证工本费林业部门:特许猎捕证、狩猎证工本费安全生产部门: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费卫生部门:医疗机构执业管理费法制办:行政执法证工本费轻工行业办: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费农机管理部门:农机管理费农机事故处理费电力部门:供配电贴费民政部门:城镇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自费收养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广电部门:有线电视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附件2 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教育部门: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将外国人收费标准从每人次100元降低到每人次50元。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湖北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一、湖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
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36号)规定的,可免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时,对符合《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
注: 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2、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3、相关收费文件请在省物价局官网首页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价格文件中查看。
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38 39 40 41
船舶登记费 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 公路设施损坏赔偿费 货物港务费
中央批准 中央批准 省批准 省批准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1992]价费字191号,交财发[1997]93号,财税[2015]92号 库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财综[2003]81号,价费字[1993]17号 库 缴入国库 缴入国库 豫交路[1990]314号,豫财综字[1995]46号,豫发改收费[2008]772号 豫价市字[1989]125号
中央批准 中央批准 中央批准 中央批准 中央批准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计价格[2000]293号 库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财综[2008]9号 库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豫计收费[2002]1056号 库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发改价格[2011]1389号,发改价格[2005]1460号,财综[2005]58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 库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08]924号,财税[2015]68号,豫发改收费[2008]551号,豫政[2008]52号 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价格[2002]121号,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豫财综[2002]17号,豫政[2005]94号令 计价格[2002]872号,豫财办综[2006]10号,豫发改收费函[2006]72号,豫发改收费[2007]1360号,豫计收费[2002]1394号 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 [1992]价费字179号,财税[2015]68号 豫价市字[1989]191号 豫价市字[1989]191号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第 2 页,共 2 页
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海南)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农网还贷资金 教育费附加
11
地方教育附加
缴入地方国库
12 13
文化事业建设费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缴入中央国库
第 1 页,共 2 页
全 国 政 府 性 基 金 目 录 清 单
国办发[1995]57号,旅办发[1991]124号,财外字[1996]396号,财行 [2001]24号,财综[2007]3号,财综[2010]123号 国务院令第299号,国发[2006]17号,财综[2006]29号,监察部、人事部、 财政部令第13号,财综[2007]26号,财综[2007]69号,财企[2011]303号, 财企[2012]315号,财综[2008]17号,财综[2008]29号、30号、31号、32号 、33号、34号、35号、64号、65号、66号、67号、68号、85号、86号、87 号、88号、89号、90号,财综[2009]51号、59号,财综[2010]15号、16号 、43号、113号,财综函[2010]10号、39号 《残疾人保障法》,财综字[1995]5号、财综[2001]16号 《土地法》,《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1985]农(土)字第11号 《森林法》,财综[2002]73号 《森林法》,经重[1988]122号,林财字[1991]74号,(91)财农字第333号 、(93)财农字第144号,财综[2009]32号 国发[1992]66号,财综[2007]3号,财综[2007]77号 国函[1997]8号,财综[2002]23号,财综[2007]3号 财综[2011]115号,财建[2012]102号,财综[2013]89号 财综[2012]33号,交财审发[2014]96号 财综[2010]58号 财综[2012]34号,财综[2012]48号,财综[2012]80号,财综[2013]109号,财 综[2013]110号,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29号
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县人民

每平方米5至10元;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
县国土**和房门XX
5
耕地开XX殖场费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XX殖场或开XX殖场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
占用一般耕地的6—8元/平方米,占用基本农田的,按高于上述标准的40%计征;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
县国土**和房门XX
6
不动产登记收费
**、国家委 财税[2016]79号;、省物价局 财综[2016]1194号;
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国家委 财税[2016]79号;、省物价局 财综[2016]1194号;
县国土**和房门XX
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7
城市道路占用费
计价格[2002]872号,皖价服〔2007〕207号;、**国家物价局建城,[1993]410号;省建设厅、XX厅、物价局建城字[1996]565号;省物价局、XX厅、皖价费[2002]186号,XX厅皖价费[2006]240号;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费[2008]44号文件;省物价局、XX厅、监察厅、纠风办、再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1999]265号,皖价服〔2010〕209号、
3。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其他责任事项.
一、执收单位违反收费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XX等部门按照职责追究责任:
1.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的;
2.不实施管理行为或者不提供服务收费的;
3。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收费的;
4。不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或者无票据收费的;
洛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
洛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2006年4月28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第84号令公布)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以成本补偿和非盈利为原则,依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赋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应当坚持优化经济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办事环节、方便人民群众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市、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审计、监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在同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配合下,负责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进行初审;(三)配合同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立项进行初审;(四)负责同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管理工作;(五)定期向社会公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影响较大的重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标准;(六)负责同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执收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七)指导、协调、监督同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八)依法查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市、县(市、区)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在同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立项进行初审;(三)配合同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进行初审;(四)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的管理;(五)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管理;(六)依法查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违法行为。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央定
缴入地方国库
缴入地方国库
3
土地闲置费
缴入地方国库 缴入中央和地 方国库
4
不动产登记费
5 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 6
耕地开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三
污水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第 1 页,共 10 页
7 四 工业和信息化 部门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缴入地方国库
8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缴入中央和地 方国库
9 五 水利部门
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浚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央设立项目)
编制时间:2018年8月 序号 一 部门 公安部门 1 证照费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①号牌(含临时)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③号牌架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 驾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 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 本费 二 自然资源部门 2 土地复垦费
第 7 页,共 10 页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 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 2001〕10号,价费字〔1992〕268 号,豫发改收费〔2005〕610号,豫 价市字〔1990〕27号,豫价市字〔 1990〕148号,豫价市字〔1992〕88 号,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豫 政〔2008〕52号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 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 号
财税〔2015〕21号,发改价格〔2016 〕14号,财税〔2017〕52号 第 9 页,共 10 页
财税〔2015〕22号,发改价格〔2016 〕14号,财税〔2017〕52号 财税〔2015〕20号,发改价格〔2016 〕14号,财税〔2018〕37号 《仲裁法》,财综〔2010〕19号,国 办发〔1995〕44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3.15•【文号】财税[2017]20号•【施行日期】2017.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中央党校、中直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法院、高检院,共青团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二、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缴销手续。
以前年度欠缴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足额征收,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三、取消、停征或减免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
其中,行政单位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纳入相关单位预算予以保障;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的方式予以解决。
中央财政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妥善解决财政困难地区的经费保障问题。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清理规范情况报送财政部。
对确需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实施目录清单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征收范围、征收标准或另行加收任何费用。
五、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45 农药、兽药注册登记费
(1)农药登记费
(2)新兽药审批费 (3)进口兽药注册登记审批、发证收 费 (4)《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 (5)《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 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 (6)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46 农药实验费
缴入中央国库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2)车手等级认定费
缴入中央国库
85 比赛报名费
缴入中央国库
二十四 林业
86 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
缴入中央国库
▲ 87 森林植物检疫费
▲ 88 林权勘测费(含林权证书工本费)
二十五
食品药 品监督
89 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90 药品注册费
(1)进口药品注册审批费
▲
(2)生产药典、标准品种审批费
缴入地方国库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70
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不含出口货物、运输 工具和集装箱检验检疫费)
缴入中央国库
二十
环保
71 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
72 登记费 (1)进口废物环境保护审查登记费 (2)化学品进口登记费
73 核安全技术审评费
▲ 二十一 民航
74 排污费
75 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 76 环境监测服务费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人防办
法院
中直管 理局
海关
58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59 社会抚养费 60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61 诉讼费
62 机要交通文件(物件)传递费
缴入地方国库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缴入地方国库 缴入地方国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5年洛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