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大实施方案将公布公立医院可获专项补助.doc
2015-05-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发布时间:2015-05-17 浏览次数:来源:字体大小:【大中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2010年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启动以来,各试点城市积极探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拓展深化改革试点的基础。
但是公立医院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有待破除,外部治理和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有待健全,结构布局有待优化,合理的就医秩序还未形成,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依然较重等,迫切需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要求,为加强对城市公立医院(地级市辖区及以上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
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构建合理就医秩序、推动社会办医、加强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为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联动。
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促进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强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与社会办医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公立医院改革环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国务院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12.24•【分类】其他正文国务院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2018年12月24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刘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家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财政医疗卫生资金投入和使用的基本情况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有关要求,坚持把医疗卫生放在重要位置,健全投入机制,加大保障力度,优化支出结构,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投入机制不断健全,保障范围逐步明晰。
根据医疗卫生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特点,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渠道筹措医疗卫生经费的体制机制。
对公立医院,其运行成本主要通过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进行补偿,政府主要承担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等支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政府主要承担其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支出,以及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办法核定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政府承担其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并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等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
同时,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地方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改革承担主要投入责任,中央政府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鼓励多渠道筹集医疗卫生资金,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坚持政府主导,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激发市场活力,充分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26•【字号】鄂政办发[2014]50号•【施行日期】2014.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5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9月26日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4〕12号)要求,为巩固扩大改革成效,加快推进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治本与治标、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队伍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和医院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2020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报告.doc

2020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XX年度工作安排,为破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公立医院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议。
教科文卫工委制定了详细的调研方案,部分区人大代表对改革情况进行分散调研。
9月1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军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集中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区人民医院和区第二人民医院,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区公立医院改革成员单位和两家医院的工作汇报,并对个别问题进行了讨论。
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落实方案。
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编办、财政、人社、卫计等12个部门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各方力量,统筹推进改革工作。
拟定了我区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了《巴州区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巴州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补偿实施办法》《巴州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保支付调整实施办法》《巴州区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院管理运行实施办法》《巴州区公立医院院务会章程》《巴州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方案,为推动医改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
(二)加强医院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供应,严格实行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降低了药品和医用耗材购进价格。
通过改革医院人事分配、管理和激励制度,深化了招人管人用人机制,优化了人员队伍结构,XX年以来共引进5名硕士研究生、62名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择优聘用30名护理人员。
加强了绩效考核,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将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的依据。
全区4个二级以上医院分别与4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定了双向转诊协议,并按照转诊程序和标准,做了一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工作。
(三)有序推动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2021年新医改方案_2021年医改新政策

2021年新医改方案_2021年医改新政策第一、推广医疗改革经验《通知》中第一项就要求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厅字〔2021〕36号),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地方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也就是说各地要学习典型医改试点经验,进行推广,在这里给大家简单复习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所涉及的8项典型经验:1.深化医改工作由地方各级党政一把手负责2.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提高医务服务费3.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增长4.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5.落实公立医院运营自主权,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变为行业管理6.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7.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基层医疗机构可将收支结余作为员工奖金8,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疗联合体为重要抓手,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第二、2021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下面这一点将是医院管理者的痛了,2021要限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增长。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21〕89号),2021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各省(区、市)设定2021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结合实际分解到各地市、县(市)和公立医院,并于5月15日前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备案。
国家将对2021年各省(区、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
排名!排名!排名!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如果医院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排名靠前,那很可能就被通报了。
虽然医疗费用不能长的太快,但医院员工工资还得涨,医院也是很艰难。
第三,9月30日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这点就不多说了,此前发改委也已经透漏了9月底前所有公立医院要实施药品零差率,而此次红头文件已经坐实了这一说法,《通知》中提到:9月30日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才支撑促进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发展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才支撑促进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25•【字号】宿政办发〔2020〕71号•【施行日期】2020.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才支撑促进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我市持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是全面实现医疗质量高水平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健康需求的重要载体,是加快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依托。
为更好履行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发展,发挥在全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根据《宿迁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宿医改发﹝2017﹞1号)、《宿迁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宿政办发﹝2019﹞61号)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援建合作为依托,以高水平等级医院建设为抓手,加大各类资源和要素的配置力度,加快推动市第一人民医院在新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目标通过五年的努力,将市第一人民医院初步建设成全市高水平三甲医院、科研型教学医院和区域性中心医院。
高水平三甲医院——建设高水平三级甲等医院,医护队伍不断壮大,人才结构更加合理,医疗技术水平和内涵建设明显提升,能有效满足全市人民生命健康服务需求。
科研型教学医院——充分发挥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优势,加快推进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专科实验室建设,教学和科研水平快速提升,努力成为全市各级各类卫技人员培养培训的重要平台,创成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理顺医药价格增加财政投入逐步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_新医改政策解析_许光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简称《医改意见》,下同)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简称《实施方案》,下同)最近已经正式公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
这两个重要文件确立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框架和长远目标,并明确了今后三年的中心任务,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价值。
本文结合这两个文件和医疗卫生改革的实践,对如何理顺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体系以及增加财政投入等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正确认识医疗卫生服务的性质,是理顺医药价格体系的出发点多年来,“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我国社会的热点问题。
这个问题的形成既有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不完善,患者就医需要个人和家庭支付的现金比例过高的原因,也有药品价格和医疗检查费用过高的原因。
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过高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就涉及到如何认识医疗卫生服务的性质。
如果把医疗卫生服务等同于一般的消费品或服务,那么,就可以认为药品价格和医疗费用上涨,是供求关系决定的结果。
换一个思路,如果把医疗卫生服务看成是公共产品,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准公共产品”,那么,依靠市场机制是无法实现医疗服务的均衡,依靠市场机制,会使那些低收入的群体居民的基本就医需求得不到满足,那些外部性较强的公共卫生服务就会严重短缺。
因此,政府需要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适当干预,实现“人人病有所医”的社会目标。
从理论上说,医疗卫生服务由医疗和公共卫生两部分构成的。
公共卫生是针对人群,为了预防疾病的流行,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但难以向个人收费,是典型的公共产品,具有显著的外部性。
至于基本医疗服务,也具有一定的外部性和准公共产品的性质。
而特需医疗则属于典型的私人产品。
对于这些不同的服务,市场机制所能够发挥的作用是有差别的,政府应当采取不同的干预方式。
药品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的派生需求产品,虽然其本身不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但是由于很多医疗服务是离不开药品的。
基于新医改方针的公立医院发展研究

基于新医改方针的公立医院发展研究摘要:新医改的公布对公立医院发展有深刻的影响,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直接影响未来公立医院的发展走向。
文章结合新医改中关于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补偿机制、医疗服务、运行机制等相关论述,提出公立医院在新形势下的发展思路。
关键词:公立医院公益性补偿机制医疗服务运行机制中图分类号:f294.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7-024-02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实施方案(2009-201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相继发布,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基本框架和政策措施,改革的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已基本确定。
{1}在我国,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领域的主力军,也是我国卫生事业单位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资源,其改革的成败、发展的好坏,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成败具有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在《意见》和《实施方案》中对公立医院改革方向有详细论述。
笔者根据《意见》和《实施方案》中为公立医院改革设定的政策环境,提出对公立医院在新医改形势的发展思路。
一、坚持公益性是公立医院发展的前提1.公立医院改革的简要回顾。
1985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提出了发展卫生事业的新思路:鼓励多渠道办医;对卫生医疗机构实行放权、让利、搞活,实行鼓励创收和自我发展的政策。
随后我国公立医院通过“放权让利、扩大自主权和分配制度改革”,有效调动了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大幅度增加,缓解了“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等突出矛盾。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卫生投入的不足,公立医院创收动力趋强,居民医疗费用快速上升,“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渐显现,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热点问题。
2003年“sars”危机后,中国医疗卫生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受到人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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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五大实施方案将公布公立医院可获专项补助-
新医改方案修订最终稿的公布已经进入读秒阶段。
医改五大重点实施方案也即将对外公布,备受关注的公立医院改革(也是五大医改重点之一)也给出了基本思路。
据消息人士透露,在公立医院改革相关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深层次领域改革方面,如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等,实施方案并没有给出细节操作路径,只有原则性意见,留给地方试点与探索。
但在公立医院改革的另一些领域,实施方案给出了明确的改革方向。
如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最令人注意的是,实施方案明晰了财政对公立医院投向,即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
财政补助公立医院的范围已划定
政府财政拿出多少钱投给公立医院,怎么投,一直是新医改制定者们最难回答的环节。
从实施方案来看,财政补助公立医院的范围已经清晰厘定。
即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制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药、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给予倾斜。
财政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对医院而言是个好消息。
一位参与方案制定的专家分析,由于有各种专项投入项目,近些年公立医院在基建、设备购置方面,能逐年获得财政投入,但医院人员经费却一直未能得到财政充足的补助,成为医院平衡收支的负担。
大多数公立医院的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政府财政只能补助50%。
北京市某三甲医院院长对记者表示,公立医院都养着为数不少的离退休人员,这些人员的50%工资都得靠医院现在的医疗服务收入补偿。
据记者查阅《2007年卫生统计年鉴》发现,在2007年政府办医疗机构收入与支出的统计信息中显示,政府办的医疗机构中,离退休经费在2007年达到126.3亿元。
如果财政补足这一部分经费,意味着各级政府在这项的投入要多增加60多亿元。
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将获专项补助
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也将得到财政相应补助。
政府赋予医疗机构大量的公共卫生任务同时,没有建立相关的补偿机制,对医院机构自身发展、继续承担任务的能力和积极性都产生了一定影响。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副院长尚红对记者分析,公立医院在各种公共卫生事件,如四川地震、奶粉事件、手足口病防治、禽流感患者救治,包括艾滋病等常规公共卫生项目等方面,都作出了贡献,但没有得到足够的经济补偿。
再如,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各级财政只提供抗病毒药品和部分监测试剂,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则由医疗机构自行解决。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责任,对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补偿,并将其固定为一项制度。
尚红的建议,已经体现在新医改实施方案中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