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六大举措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多措并举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政策)

多措并举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政策)多措并举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当前正值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期,昨天(5月24日),教育部组织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主任委员联席会议,部署推进各项促就业政策加快落实。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要组织开展“就业宣传月”活动,推动政策进校园、进就业指导课、进招聘活动,指导毕业生用好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应征入伍、指导帮扶等政策。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要发挥紧密联系行业企业的优势,宣传解读国家和地方出台的社保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组织分行业就业指导委员会专家进企业、进校园、进高校、进社区,发挥就业政策红利作用,激励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
要着力挖掘岗位资源,建设好分行业就业市场;加强就业指导研究和服务,推动高校提升就业育人实效。
目前,就业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正在研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帮助高校开展就业工作“把脉问诊”,提升就业工作水平。
共青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帮扶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共青团中央将深化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抓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帮扶,尤其是精准帮扶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
截至5月22日,共募集到包括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在内的5.2万家企业提供的89.7万个岗位,3.6万名团干部与2023届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和20__届离校未就业学生“一对一”结对,已成功帮助其中3.5万名学生找到工作。
促进就业的措施1、是促进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主要是加速“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加大社区就业岗位开发,扩大基层服务岗位供给,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积极兑现抗疫稳岗扩岗奖补;2、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主要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广就业,促进农民工本地就业,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3、是强化企业用工服务。
主要是持续推进保障企业用工服务,建立人力资源协作机制,实施技能提升行动;4、是落实落细五项支持政策。
促进就业的政府举措及效果评估

促进就业的政府举措及效果评估近年来,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于政府而言,积极促进就业已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对政府采取的一些促进就业的具体举措进行评估,并分析这些举措所取得的效果。
一、加强职业培训为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政府加强了各类职业培训项目的建设与推广。
通过投入资金和资源,政府不仅提供了各类培训机会,还提升了培训质量与水平。
同时,政府还积极与企业合作,推动定制化职业培训,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这些举措的效果是显著的。
首先,职业培训改善了劳动者的就业技能,提升了他们的竞争力,降低了就业难度。
其次,通过与企业合作,政府培养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劳动者,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发展。
因此,政府加强职业培训对于促进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支持创业就业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为欲创业的人群提供资金支持、税收减免等各方面的帮助。
此外,政府还设立了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办公场所、技术支持等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便利条件。
这些政府举措带来了明显的效果。
一方面,创业扶持政策激励了更多人选择创业就业,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
另一方面,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创业环境和资源,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业务。
因此,政府对于创业就业的支持不仅促进了就业增长,也激发了创新创业的活力。
三、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政府还通过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来促进就业。
积极引导和支持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鼓励发展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此外,政府还加大在基础设施建设、环保等领域的投资,为就业创造更多的岗位。
这一系列政府举措为经济结构调整注入了新动能,进而促进了就业增长。
一方面,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为就业提供了新的增长点,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选择空间。
另一方面,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带动了就业需求的增长,吸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口。
因此,政府通过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对于促进就业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就业服务政府还加强了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与管理,提升了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力促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力促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公布日期】2022.02.08•【文号】发改高技〔2022〕187号•【施行日期】2022.0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力促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通知发改高技〔2022〕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共青团委、妇联,有关中央企业: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和国资委,依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以下简称示范行动),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现就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落细落实行动组织、政策扶持、宣传推广等工作,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关于深入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1〕244号)的部署落到实处,发挥示范基地带动作用,力争2022年为高校毕业生提供200万个高质量就业机会,为全国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做示范。
二、突出年度重点(一)聚焦高校毕业生群体。
2022届全国高校毕业生预计1076万人,他们是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主力军。
“六举措”保八成毕业生就业

六大措施确保 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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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今明两年还将 实施 “ 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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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 。强 化 对 家庭 经 济 困难 毕业 生的 就 业 援助 ,具 体措 施 包 括 :家庭 经 济 困难 高 校 毕 业生 享 受免 费 求职 政 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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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吉 林 省 各 高 校 初 步 统 计 情 况 会 她 看 ,目前 应 届 毕业 生 实 际平 均 签 约率
促进就业主要措施

促进就业主要措施
1. 提供教育培训机会:政府和企业可以提供就业培训项目,帮助提升劳动者的技能和能力,以满足市场需求,并提高他们的就业机会。
2. 支持创业和创新:政府可以提供贷款、税收优惠等支持措施,鼓励创业和创新,促进新企业的成长,从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3. 降低劳动力成本:政府可以通过减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方式,降低企业的劳动力成本,鼓励企业雇佣更多员工。
4. 扩大公共投资:政府可以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资,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5. 鼓励外资引进和对外开放:政府可以提供优惠政策,吸引外资企业来华投资,并积极推动贸易自由化,增加就业机会。
6. 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的发布和匹配:政府可以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就业信息,并促进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有效匹配,提高就业效率。
7. 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府可以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和支持力度,鼓励他们到城市就业,缓解农村就业压力。
8. 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政府可以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其发展壮大,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9. 提供就业保障:政府可以建立完善的失业救助体系,提供一定的失业救助金和职业培训机会,帮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
10. 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就业支持:政府可以制定针对性的就业政策,提供就业援助和培训机会,帮助残疾人、老年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融入就业市场。
国家在促进大学生就业相关政策

国家在促进大学生就业相关政策随着大学毕业生数目的日益增加,我国现阶段的就业形势急剧严峻,未来的状况也不容乐观。
针对这一长期的社会问题,国家颁布了最新的就业政策,旨在为广大应届生和失业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与和谐。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
二、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
三、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
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
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五、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提供便利。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
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本人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六、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1.05.31•【文号】国发[2011]16号•【施行日期】2011.05.3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预计“十二五”时期,高校毕业生数量仍将持续增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进程,积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一)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努力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着力发展既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又具有较强吸纳就业能力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实施有利于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技术战略,带动生产性就业岗位增长,努力扩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
大力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积极鼓励发展服务外包、动漫、现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创造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
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鼓励农业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强化六大措施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强化六大措施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就业服务工作是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为了更好地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可以采取以下六大措施进行强化。
第一,加强市场调查与信息收集。
就业服务机构应加强与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合作,了解市场需求与就业动态,及时收集、整理就业相关信息,包括就业岗位、行业发展趋势、人才需求等,并提供给求职者参考。
同时,要加强对高校、职业培训机构的调查,了解培训质量与学生就业情况,为就业服务工作提供实时、有效的信息支持。
第三,推行导师制度,提供个性化服务。
就业服务机构可以邀请行业专家、成功职业人士等作为导师,为求职者提供就业指导、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帮助,帮助他们了解行业动态、掌握求职技巧、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等。
同时,可以根据每位求职者的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服务,为他们解决就业难题,提高就业率。
第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与提升。
就业服务机构可以与职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等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帮助求职者提升就业竞争力。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行业知识、职业技能、岗位要求等方面的内容,旨在提高求职者的专业素质,增强他们在求职过程中的竞争力。
此外,还可以加强对求职者就业技能的评估,了解其技能短板,有针对性地提供培训与提升措施。
第五,创新就业推进机制。
就业服务机构可以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就业工作的开展。
可以组织就业推荐会、人才交流会等活动,提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的对接平台,促进就业机会的增加。
同时,可以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倡导多元化招聘方式,减少歧视与偏见,为广大求职者提供公平、公正的就业机会。
第六,健全就业政策与法规体系。
就业服务机构可以参与制定就业政策与法规,提出建议与意见,推动就业政策的完善。
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形成政策的衔接与配套措施,确保就业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求职者的权益,为他们提供公正、透明的就业服务。
总之,通过加强市场调查与信息收集、完善人才评估与职业定位机制、推行导师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与提升、创新就业推进机制、健全就业政策与法规体系等六大措施,可以有效地强化就业服务工作,提高就业质量和就业率,为广大求职者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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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六大举措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作者:
来源:《广东教育·职教版》2013年第05期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于如何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
会议指出,今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达699万人,就业压力明显增大。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乎经济升级、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
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应届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
具体来说有六大举措:
一要落实现有政策。
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集中检查。
二要拓宽就业渠道。
开发更多岗位,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和基层就业。
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促进计划”,为他们提供持续的就业帮扶。
三要鼓励自主创业。
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降低自主创业门槛。
四要完善就业服务。
各地可将校园招聘活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适当支持。
毕业生异地求职,可按规定享受当地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
五要开展就业帮扶。
对城乡低保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今年起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适当提高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六要促进就业公平。
严防招聘过程中出现性别、民族、残疾等方面的歧视。
加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监管,切实做到招聘信息、过程、结果“三公开”,鼓励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