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之家制度、登记薄参考式样---将台
“人大代表之家”挂牌筹办方案

“人大代表之家”挂牌筹办方案
为了解决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没有固定场所的问题,给人大代表提供履行职责和权力的场地,把闭会期间的代表联系起来,组织起来,并通过开展卓有成效的活动,促使其履行代表职务,推动地方经济不断发展,塔城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各乡镇和三个街道办事处设立“人大代表”之家。
一、“代表之家”执行职务的功能:
1、开展代表接待选民工作。
2、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
3、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
4、组织代表和选民开展各项活动
二、“代表之家”的作用。
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要经常联系人民群众,接受选民的监督,并向选民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
人大代表可以以“家”为平台,真正把闭会期间的代表职务履行好。
依托“代表之家”,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和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可以使选民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实现政治参与找到一条有效的途径,从而使选民与人大代表之间建立起持久而稳固的直接联系,使代表真正成为联系人民群众和政
府的桥梁和纽带,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出重要作用。
三、“代表之家”挂牌必备条件
1、可利用各单位部门会议室,开展活动,进行挂牌。
2、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和工作期间,会议室正面居中必须要悬挂国徽。
以显示人大代表工作的权力和庄严性。
2、人大代表工作的制度和职责以及相关履行职责权力的条例规定要上墙公示。
各“代表之家”必须要有上墙制度和公示栏。
4、“代表之家”必须挂牌,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授牌。
五、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代表之家”验收组,对“代表之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并评出“优秀代表之家“进行表彰奖励。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1、凌源市人大代表活动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每季度组织人大代表到“代表之家”活动至少一次。
2、活动内容:组织代表学习;开展“三查(察”)活动;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接待选民来信来访;交流履职经验;约见、问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工作部门负责人等活动。
3、每次代表活动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确定活动时间、内容、方式等事项,代表不得无故缺席。
4、代表在活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一起参加。
5、“人大代表之家”建立“一档四簿”,“一档”即:《代表履职档案》;“四簿”即: 《代表活动情况记录簿》、《代表接待选民来信来访登记簿》、《代表活动考勤登记簿》、《代表办实事登记簿》,由“代表之家”管理人员及时记载活动情况和内容。
6、人大代表参加活动时要有活动记录,参加学习时要记学习笔记。
7、每次代表活动结束后,要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凌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
人大代表小组视察调研制度1、人大代表小组可以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
2、视察和调研方式可以采取集中视察调研、专题视察调研和个人持证视察调研等形式,每季度各代表小组组织一次视察调研,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当增加视察调研次数。
3、视察和调研前要制定活动计划,确定活动内容和方式,要做到精密细致无误。
进行视察调研时,事先要通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由其负责联系和安排。
4、代表视察调研不直接处理问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或者代表小组组长整理汇总后,报凌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交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5、视察要注重实效,支持和催促有关国家机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人大代表学习宣传制度1、凌源市人大代表以小组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方式组织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 次。
2、学习内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方针和政策;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等。
公司“人大代表之家”简介

公司“人大代表之家”简介
XXXXX“人大代表之家”简介
XXXX“人大代表之家”位于XXXX公司二楼,于5月份,面积140平方米,现有40名人大代表,其中市级人大代表18名。
我公司把创建“人大代表之家”作为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硬件高标准,软件过得硬,活动有成效,创新有特色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深入推进。
“人大代表之家”配备有电脑,投影仪,会议桌椅等设备,完善了学习资料、人代表主要职责、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人大代表学习制度、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制度、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基本情况一览表等相应的资料,促进规范运作,编印“五薄一册”,即代表小组会议登记薄、代表小组活动登记薄、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登记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登记薄、走访群众登记薄、代表手册等。
自“人大代表之家”建成以来,希望通过这个载体,开展学习交流、参政议政、接待选民、向选民述职等活动,为经济建设献言献策提出宝贵建议,联系选民征集意见,为群众解决困难办好事,既密切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又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下一步我们要在提高水平、丰富内涵、发挥作用、讲求实效方面下狠功夫,成分发挥好“人大代表之家”这一平台,进一步搞好接待选民和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进一步增强代表意识,履行代表职责,提高代表活动的质量。
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代表机构登记办法一、代表机构定义代表机构,指的是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境内设立,以从事与该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业务相关的非营利性活动为目的的机构。
其主要职能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业务联络、技术交流、产品推广等。
二、设立条件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应符合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在我国境内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有明确的业务范围和可行的活动计划。
设有负责人,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三、名称规范代表机构的名称应准确反映其所属的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并遵循我国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名称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住所要求代表机构应在我国境内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该住所或营业场所应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我国的土地使用和房屋租赁法规。
能够满足代表机构开展业务的需要。
五、业务范围代表机构的业务范围应明确、合法,并与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的主营业务相符。
代表机构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六、申请文件申请设立代表机构应提交以下文件:设立代表机构的申请书。
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的合法经营证明文件。
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任命文件。
住所或营业场所的产权或租赁证明。
业务范围和活动计划。
七、登记程序提交申请:向我国有关主管机关提交完整的申请文件。
审核:主管机关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在法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登记注册:准予登记的,发给登记证;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
公告:主管机关定期公告代表机构的登记情况。
八、活动开展代表机构应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并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
如需变更住所、业务范围、负责人等重要事项,应及时向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代表机构的活动情况应定期向主管机关报告,接受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主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主管机关名称]负责解释。
建设完善“人大代表之家” 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

建设完善“人大代表之家” 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作者:边瑞栋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7年第24期任丘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推动建设和完善“人大代表之家”,强化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打造人大代表履职平台。
目前,已经在全市2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高标准建设完善了“人大代表之家”,实现“人大代表之家”全覆盖。
一、高度重视,动员部署,掀起建设完善“人大代表之家”热潮河北省、沧州市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召开后,任丘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市委汇报,并召开主任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9月28日,任丘市召开了市乡人大工作会议,传达沧州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对市乡人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与会人员收看了石家庄市长安区阜康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专题片,备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大主席(联络员)、开发区人大负责人汇报了本单位人大工作开展情况。
任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吉堂讲话强调了做好县乡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了任丘市市乡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就如何贯彻落实好省、沧州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讲了意见。
他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县乡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中发(2015] 18号文件、冀发[2015) 26号文件和《河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条例》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市乡人大组织机构建设,理顺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工作实效,推动市乡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乡镇人大按照省“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和沧州人大指导意见,将建设“人大代表之家”作为打造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抓手,在全市抓紧建设和完善。
会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迅速行动,在本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抓紧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全市掀起建设完善“人大代表之家”热潮。
二、压实责任,强力推进,推动“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提质增效为规范和完善全市“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在经过对全市备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任丘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下发了《任丘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的权利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人大代表的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一、“人大代表之家”是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场所。
“人大代表之家”召集人由乡镇人大主席兼任,配备一名联络员。
“人大代表之家”下设若干个活动小组,每个活动小组配齐配强组长、副组长、记录员。
“人大代表之家”各代表活动小组在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人大代表之家”职责(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根据县、乡(镇)人大的工作部署和计划,结合乡(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三)组织代表学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的民主权利和应尽义务;与代表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等。
(四)开展视察、调查。
每年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1-2次,围绕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本级人代会的议程和议题以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开展活动、督促政府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等。
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考勤和履职信息登记制度

代表小组活动考勤和履职信息登记制度
1、代表小组对开展的各项活动和代表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建立《代表小组活动情况记录薄》、《代表参加活动出勤情况记录簿》、《代表履职情况记录簿》。
2、代表小组的活动情况记录由组长指定专人填写,并及时录入《黄山市人大代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3、小组活动的记录要内容详实、书写规范。
小组活动的时间、内容、方式、参加人员、提出的建议、报送承办单位及办理情况等内容要记录准确、清晰。
4、代表应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及履行职务的其他各项活动,如确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因向代表小组组长请假。
5、代表小组每年年底前将各位代表的考勤记录进行公示,并记入代表的履职档案。
“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作用,保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活动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人大代表之家”是人大代表学习、交流、活动的平台,是议政、议事,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重要活动场所。
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代表之家”活动。
二、“人大代表之家”开展活动要有计划,代表参加活动有考评,年终有总结;“人大代表之家”设立人大代表活动登记簿、学习登记簿、建议和意见登记簿、考勤登记簿等簿册,由代表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活动并做好各项簿册的记录工作;人大代表参加“人大代表之家”活动作为考评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
三、代表小组开展活动,重点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一)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及本级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二)组织代表围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
(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及全镇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活动;
(四)联系人民群众、走访选取,听取并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选举单位述职,接受选举的监督;
(五)学习和交流代表工作经验。
四、“人大代表之家”设立“代表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为代表接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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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工作室有关制度
2015年
目录
1、人大代表工作室工作职责 (3)
2、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制度 (4)
3、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 (5)
4、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6)
5、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制度 (7)
6、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8)
7、人大代表工作室开展活动登记簿 (10)
8、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登记簿 (12)
9、人大代表述职登记簿 (15)
10、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登记簿 (17)
11、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簿 (19)
人大代表工作室工作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代表学习贯彻全国、省、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采取代表接访日、选民座谈会、回访原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选民预约会见代表等形式,认真听取和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县(区)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开展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活动。
四、在人代会召开前对提交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进行讨论,提出审议意见,并准备大会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制度
一、“人大代表工作室”是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场所。
“人大代表工作室”推选召集人一名,负责组织本代表之家的活动。
二、年初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对全年的活动进行安排。
每季度由代表之家召集人组织代表到“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1至2次,全年不少于4次。
三、可采用组织代表学习、听取代表意见、接待选民来访、交流履职经验、开展调研视察等方式开展活动。
四、利用“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阵地,通过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加强与选民的联系,认真听取选民的建议和意见,努力做好群众的“代言人”。
五、每次代表活动前,活动召集人应将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先通知本小组所有代表,代表不得无故缺席。
六、代表小组活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有关上级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
七、代表参加活动、学习要在履职手册和学习笔记上做好记录;“人大代表工作室”开展代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
一、学习由“人大代表工作室”召集人组织。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心得交流活动。
二、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大工作理论,代表履职业务知识和现代科学知识等。
三、学习采取集中组织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经验交流与考察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按时参加学习,做好学习笔记;联系实际、积极思考、参与讨论;每年撰写学习心得及专题调研材料1至2篇。
一、代表应积极主动地深入选区,走访选民,听取选民的建议和意见,代表每年联系选民不能少于2次。
二、每月确定一天为代表接待日,由各级人大代表轮流参加接待。
三、代表接待选民活动的地点一般安排在“人大代表工作室”,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他地点。
四、在每月的代表接待日前五天,分别在各社区(村)发布代表接待日公告,告知具体的接待时间、地点和代表名单。
五、代表在接待选民时要佩戴代表证;在接待过程中,要认真听取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做好书面记录,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六、代表在接待选民过程中,对于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进行解释和说明的,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工作,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或者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代表可以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形式,促进问题得到解决。
七、每个人大代表每年至少提1—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反映1—2条社情民意,为人民群众办1—2件有影响的实事。
一、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活动是代表履行职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大代表应积极参加视察调研活动。
二、代表视察按年度视察调研计划进行,也可根据上级人大安排和工作需要适当增加视察调研次数。
三、认真做好视察调研前的准备工作,并提前通知代表和被视察调研单位做好准备。
四、代表视察调研主要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同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一府两院”中心工作,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
五、代表视察时必须遵守视察纪律,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六、视察要注重实效,既要督促政府及其部门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实际困难,又要支持、协助政府推进工作。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一、人大代表述职按选区进行,每位代表在本届任期内向原选区的选民至少述职一次。
代表述职会议要组织选民代表参加,选民代表人数一般应在20人以上。
二、人大代表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二)会议期间审议议案和各项工作报告,以及提出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
(三)参加闭会期间各项代表活动的情况;
(四)联系群众,走访选民,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选民办好事实事的情况。
三、述职代表应当按照述职内容的要求,认真总结履职情况,撰写好述职报告。
四、代表向所在选区选民述职时,由选区选民或选民代表对代表述职情况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
选民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应汇总后书面反馈代表本人及所在单位。
五、代表述职由各代表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代表的述职报告、选民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等材料应及时汇总归档,并报县(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备案。
人大代表工作室开展活动
登记簿
2015年
人大代表工作室开展活动登记簿
附:活动的有关记录和其他材料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登记簿
2015年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登记簿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一份留存。
人大代表述职登记簿
2015年
人大代表述职登记簿
记录人: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登记簿
2015年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登记簿
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簿
2015年
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