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课-法理学-4-2
综合课-法理学绪论、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起源与演进、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二)

综合课-法理学绪论、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起源与演进、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二)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2,分数:22.00)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必须紧抓统治阶级意志性、物质制约性两方面。
A项不符合法的统治阶级意志性。
C、D两项不符合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既执行政治职能即阶级统治的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即社会公务职能。
2.对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起最终决定作用的因素是______。
A.国家的历史传统B.国家的阶级结构C.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D.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本题考查法的两个本质之间的关系,法的第二层次的本质(物质制约性)是法的第一层次本质(阶级意志性)的决定因素。
这里要特别注意法的两层次本质之间的内在统一性是同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但并非是并列的,存在反映与被反映、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
3.下列关于法的第一层次本质——国家意志的体现,理解不正确的是______。
A.法律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这说明法不可能是全民意志的体现,一定具有阶级性B.统治阶级的意志必须要变成国家意志,才能被视为法律C.表现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都是和其根本经济利益相关的意志√D.虽然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但法的内容也反映被统治阶级以及统治阶级的同盟阶级的某些要求和愿望法律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这说明法不可能是全民意志的体现,一定具有阶级性,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偏向性、倾向性。
因此,A项说法正确。
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直接等同于法律,统治阶级的意志必须要变成国家意志,才能借助国家机器来保证法律的施行。
因此,B项说法正确。
表现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具有下列特征:(1)整体性、统一性,即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不是统治阶级内部各党派、集团及个人的意志,而是经过一定斗争形成的一个整体,具有统一性;(2)相关性,即体现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是与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和根本经济利益相关的意志;(3)非单一性,即法体现统治阶级意志,要经过一个复杂的过程,它取决于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阶级斗争状况,故在一定情况下,法的内容不仅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也反映被统治阶级以及统治阶级的同盟阶级的某些要求和愿望。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104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104(总分:6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7,分数:34.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以下列举的法律渊源属于非正式法律渊源的是( )(分数:2.00)A.判例√B.制定法C.判例法D.国际条约解析:解析: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的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例如:习惯、判例、宗教规则、法律学说、道德规范等。
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此法条反映了我国法律渊源的哪一形式( )(分数:2.00)A.法律B.国际条约C.国际惯例√D.国际法解析:解析: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一些习惯做法和先例,通常是不成文的,最初被某些国家长期反复使用,后来为各国所接受并承认其法律效力,并成为国际法的主要来源之一。
民法通则的这一条款明确表示了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即肯定了国际惯例可以作为我国的法律渊源。
4.按照法律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 )(分数:2.00)A.成文法和不成为法B.实体法和程序法C.根本法和普通法D.国内法和国际法√解析:解析:国内法和国际法是按照法律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而作的分类。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是以法律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
实体法和程序法是以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
根本法和普通法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而对法律进行的分类。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下列不属于大陆法系别称的是( )(2013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题) A.民法法系B.日耳曼法系C.罗马法系D.盎格鲁法系正确答案:D解析: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日耳曼法系、法典法系、成文法法系。
答案为D。
知识模块:法理学2.人们能根据法律预见自己和他人行为的法律后果,这体现了法律规范作用中的( )(2008年综合课单选第5题)A.评价作用B.指引作用C.预测作用D.强制作用正确答案:C解析: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
本题应选C。
知识模块:法理学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是( )(2010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6题)A.制定法B.习惯法C.国际惯例D.国际条约正确答案:B解析:ACD项是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习惯法不是。
本题应选B。
知识模块:法理学4.下列关于法律效力等级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1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5题)A.新法优于旧法B.一般法优于特别法C.普通法优于根本法D.下位法优于上位法正确答案:A解析:关于法的效力等级,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16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16(总分:7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作用,该作用是指( )。
(分数:2.00)A.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C.预测作用D.教育作用解析:解析:法的作用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之分。
法的规范作用又分为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五种作用。
其中,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的作用。
故选B项。
3.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分数:2.00)A.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唯一方式√B.法的物质制约性和阶级意志性是法的不同层次的本质属性C.片面强调法的阶级意志性,可能导致法的“唯意志论”D.法的调整对象是人们的交互行为解析:解析:法律并非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唯一方式,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方式还有其他方式,比如执政党的政策。
可见,A项表述错误。
故选A项。
4.下列关于法的规范作用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分数:2.00)A.评价作用针对的是本人的行为B.指引作用针对的是他人的行为C.教育作用针对的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D.评价作用的主体既包括法律专门授权的机关、组织及其成员,也包括普通主体√解析:解析: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本人的行为,评价作用的对象是他人的行为。
可见,A、B项表述颠倒了指引作用和评价作用针对的对象,故A、B项表述错误。
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
可见,C项表述混淆了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针对的对象,故C项表述错误。
综合课法理学-1_真题-无答案

综合课法理学-1(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罗马法复新时期出现的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法学流派是A. 罗马法学派B. 社会法学派C. 注释法学派D.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2. 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正确的是A. 人类社会自从有了法或法律现象,就有了研究这一社会现象的法学B. 法学在西方发源于希腊,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已经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C. 我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法家、儒家等许多专门研究法律问题的法学派别D. 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前者承认法是永恒的和超历史的3. 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A. 法学在我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律学”B. 所有法律现象都在法学研究范围之内C. 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后,法学才成为一门独立学科D. 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因此有了法就有了法学4. 发源于德国,强调法律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体现的法学流派是A. 自然法学派B. 社会法学派C. 历史法学派D. 分析法学派5. 下列关于各主要法学流派基本观点的说法,错误的是A. 自然法学派强调永恒不变自然理性是法的来源,法律应当与之相符B. 注释法学派主张通过对古罗马法的研究、注释和恢复来打造新的适合资本主义发展的法律C. 分析实证法学派强调对现实的法律文本以及法律实践进行实证分析来认识法律D. 社会法学派认为法是社会控制的手段,凡是社会控制的手段都是法的具体表现形式6. 下列关于法学的说法,错误的是A. 法学作为社会科学,是因为它研究法律现象,以及法作为社会制度的内部构成及特征,还研究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联系,区别和相互作用等B. 法学的产生与职业法学者阶层的产生密不可分,有了职业法学者阶层来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实践,也就有了法学C. 在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法律思想传人以前,我国是没有法律思想的D. 法学体系是法学研究各分支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知识体系,因此是法学发展的较高级形态7. 法学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在A. 古希腊时期B. 罗马帝国时期C. 罗马共和国时期D. 我国春秋战国时期8. 下列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说法,正确的是A.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和法学归根结底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决定的。
法理学课程

法理学课程
法理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法律的本质、目的、价值、规范以及法律规则的适用等问题。
法理学课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哲学概论:介绍法律哲学的基本概念、历史演变和主要思潮,探讨法律的本质和价值等问题。
2. 法律逻辑学:介绍法律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和方法,探讨法律规则的适用和解释等问题。
3. 法律伦理学:介绍法律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和主要观点,探讨法律规范与道德标准的关系等问题。
4. 法律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介绍法律形式主义和实质主义的基本观点以及它们的优缺点,探讨在具体案例中如何权衡法律形式与实质的关系。
5. 法律解释学:介绍法律解释学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方法,探讨法律解释的标准和原则等问题。
6. 法律规范的分类和层次:介绍法律规范的种类和层次,探讨不同层次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正确理解和应用它们。
7. 法律教育与法律文化:介绍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和基本内容,探讨法律文化的特点和作用等问题。
通过学习法理学课程,可以帮助学生深入了解法律的本质、规则的适用和解释等问题,提高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素养水平,为日后的法律实践和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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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4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4(总分:7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事件的是( )。
(分数:2.00)A.甲、乙两单位签订一份技术转让合同B.丙到某商店购买了一台空调机C.丁因遇大雨无法履行建筑工程合同√D.戊因小事打架被治安处罚解析:解析:法律事实可以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
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并且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或现象。
法律事件如大雨、地震等自然原因,以及人的出生、死亡等。
法律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如签订合同、授权委托、执法行为以及适用法律的行为等。
不作为如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中的义务人的不作为等。
区分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关键要看是否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本题中,只有C项表述的情形属于事件,故选C项。
3.甲虽然只有9周岁,但身高已经超过1.5米。
春节后独自用“压岁钱”买了一辆价值300元的自行车。
对此,下列说法中,能够成立的是( )。
(分数:2.00)A.甲具有权利能力√B.甲不具有权利能力C.甲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D.甲具有行为能力解析:解析:公民从一出生就具有权利能力。
就本题而言,甲具有权利能力而不具有行为能力。
故选A项。
公民具有权利能力,但不一定具有行为能力,就本题而言,甲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购买自行车的行为能力。
4.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不能成立的是( )。
(分数:2.00)A.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B.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D.义务设定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解析:解析:权利和义务在价值意义上具有主次关系,其中,权利处于主导地位,而义务居于次要地位。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单选题-试卷1_真题-无答案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单选题)-试卷1(总分50,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选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 法的特征之一: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这里关于“法的普遍性”的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B. 法律的内容与人类的普遍要求相一致C. 法律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效力D. 法律面临着全球化、一体化的趋势,我国的法律要与国际接轨2. 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刑法在有无溯及力问题上采用( )。
A. 从旧原则B. 从轻原则C. 从旧兼从轻原则D. 从新兼从轻原则3. 以下关于大陆法系,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大陆法系渊源于古罗马法,最后于19世纪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法系B. 大陆法系分为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两个支系C. 大陆法系法律基本结构是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传统上公法指宪法、行政法、刑法及诉讼法,私法主要指民法和商法D. 大陆法系法官通常采用归纳法,即将法典中的高度概括的法律原理具体化,然后适用于案件4. 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法律可分为( )。
A.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 一般法和特别法C. 实体法和程序法D. 国内法和国际法5. 关于法律溯及力,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 刑事法律若具有溯及力可能导致国家权力的滥用和扩张,也违反正义的原则B. 法治社会要求法律具有可预测性和确定性,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符合这一要求C. 在某些现代民事法律中,为了保障公民权利,一定程度上承认法律有溯及力D.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属于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6. 下列关于法与政治相互作用的关系中,哪一个选项是错误的?( )A. 由于在上层建筑中政治居于主导地位,因此法依附于政治,并完全服务于政治B. 法律离不开政治,政治也离不开法律C. 法可以对政治组织、利益集团等政治角色的行为和活动进行程序性和规范性控制D. 政治运行的规范化、政治发展中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离不开法律的运作7.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4条: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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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课-法理学-4-2(总分:99.01,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4,分数:29.00)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______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的内容受礼会存在这个因素的制约,立法者不是在创造法律,而只是在表述法律D.近代以来的法律虽然与一定的国家紧密联系,具有民族性、地域性,但是,法律的内容始终具有与人类的普遍要求相一致的趋向A. √B.C.D.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有两重本质,即法的国家意志性(阶级性)和物质制约性。
其中法的阶级性是指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故A项错。
2.当代中国法的本质属性是______。
A.法的国家强制性 B.法的规范性C.法的公平性 D.法的人民性A.B.C.D.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首先在于它的阶级本质,即它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全国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既体现了它的鲜明的阶级性,又体现了它的广泛的人民性,两者是统一的。
3.根据法的创制与适用主体的不同,法可以分为______。
A.根本法与普通法 B.一般法与特别法C.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D.国内法与国际法A.B.C.D. √国内法是指由特定国家创制并适用于国家主权所及范围内的法律,其法律关系主体一般是个人或组织;国际法是指由参与同际关系的国家通过协议制定或公认的,并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法律,其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国家。
故选D项。
4.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的划分主要是从______角度出发的。
A.保护权益 B.法律规则内容是否确定C.法律效力的强弱 D.不同行为模式A.B.C.D. √按照规范的不同行为模式,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有权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规范,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范;义务性规范,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范,可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5.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这一规定属于下列哪一个选项?______A.权义复合性规则 B.确定性规则C.委任性规则 D.准用性规则A.B.C.D. √准用性规则是没有具体规定某一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是规定可以参照或援引其他法律规则的规定来加以明确的法律规则。
6.孙某早年与妻子吕某离婚,儿子小强随吕某生活。
小强15岁时,其祖父去世,孙某让小强参加葬礼。
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吕某阻挡,未参加葬礼。
从此,孙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
吕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孙某承担抚养费。
在法庭上,孙某提出不承担抚养费的理由是,小强不参加祖父的葬礼属不孝之举,天理难容。
法院没有采纳孙某的理由,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决吕某和小强胜诉。
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______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不考虑某些道德观念C.法的适用过程完全排除道德判断D.法对人们的行为的评价作用应表现为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A.B.C. √D.法律与道德的调整范围既有交叉,又有分工,比如在二者共同调整的领域,二者的侧重点和调整方式有所不同。
本案涉及亲属关系,法律和道德都加以调整,但法律在认定受抚养权时,并不考虑受抚养人尽孝义务的履行,而道德则似乎考虑受抚养权与尽孝义务的关联性。
本案中,小强不参加祖父的葬礼,有违道德,但是这并不影响其依法对父亲享有的抚养请求权。
从此角度看,法院的判决体现了法与道德的非完全重合性。
故选项A正确。
虽然道德对立法具有指导作用,是评价法律善与恶的标准,但二者仍有不一致的地方,法律仅仅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故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不考虑某些道德观念。
本案中,法院的判决也正体现了这一点,故选项B正确。
选项C的说法本身错误,法的适用过程并不能完全排除道德判断,本题中的事例只是表明,法的适用过程可以排除与案件无关的道德判断。
法对人的行为的评价是一种合法或非法及其程度的评价,一般不涉及善或恶的评价。
故选项D正确。
7.下列不属于执法活动的有______。
A.工商局给某企业颁发营业执照B.人民法院对王某盗窃一案进行审理C.县物价局进行物价大检查D.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收押A.B. √C.D.执法,即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贯彻和执行法律的活动。
B 项属于司法活动。
8.刑事制裁与民事制裁的相同处表现在哪一方面?______A.制裁目的 B.制裁程序C.制裁方式 D.制裁机构A.B.C.D. √刑事制裁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民事制裁的目的在于补救受害人损失;在程序上,刑事制裁一般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民事制裁一般由被侵害人提起诉讼;刑事制裁的方式有限制、剥夺自由或者剥夺生命,民事制裁主要是对受害人进行财产补偿。
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制裁机关都是人民法院。
故选D项。
9.下列关于法的作用,不正确的说法有______。
A.法律规范通过配置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以及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设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在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B.法律的评价作用的特点在于,它是用法律的规范性、统一性、普遍性、强制性和综合性的标准来评判人们的行为,是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其标准和核心是合法或不合法,违法还是不违法C.法律之所以有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律具有规范性、确定性的特点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主要体现着法律的社会性,因此,在本质上与法律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是矛盾的A.B.C.D. √法的作用有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之分,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主要体现着法律的社会性,但在本质上与法律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并不矛盾。
D项表述错误。
10.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规定制定了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这属于______。
A.立法行为 B.执法行为C.司法行为 D.适用法律的行为A. √B.C.D.国务院是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有权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有三种名称:条例、规定、办法。
“办法”属于行政法规的一种。
因此本题中国务院的行为是立法行为。
11.在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为______。
A.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 D.监察机关A.B. √C.D.在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为国家检察机关。
12.就国家对法的作用来说,能影响以至决定法的形式的最主要的因素是______。
A.国家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B.国家管理形式和结构形式C.国家的中心任务 D.国家职能A.B. √C.D.法的形式和法律制度直接受国家形式的影响。
国家管理形式即政体对法有直接的影响。
不同政体往往有不同的法的表现形式。
在法的形式方面,单一制国家一般不存在多种法的体系,因而法的形式也不复杂。
但联邦制国家有联邦法的体系和联邦各组成部分法的体系。
13.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但没有对“性骚扰”予以具体界定。
2007年4月,某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电子信息、肢体等形式对妇女实行骚扰”。
关于该《办法》,下列哪一选项能成立?______A.《办法》对构成“性骚扰”具体行为所作的界定,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解释B.《办法》属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下位法,按照法律高于法规的原则,其效力较低C.《办法》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变通或补充规定D.《办法》对“性骚扰”进行了体系解释A.B. √C.D.立法解释又称法律解释,凡属法律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是为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包括对宪法的解释和对法律的解释两部分,而《办法》是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不属于立法解释,主体不符合。
因此A项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66条的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题中制定《办法》的主体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因此《办法》属于地方性法规,其效力要低于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但不属于变通和补充规定,因为变通和补充规定一般是指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
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办法》对“性骚扰”进行的解释应当属于目的解释而非体系解释。
14.社会主义法律同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共同点,表现在______。
A.调整范围相同 B.要求相同C.规范内容相同 D.历史使命相同A.B.C.D. √就调整范围来说,社会主义道德调整的范围比社会主义法律要广泛。
从对社会成员的要求来说,社会主义道德对人们的要求比法律高,法律体现了道德的最低要求,同时,法律中也有一些规定不直接涉及是否合乎道德。
法律规范一般体现为国家机关制定的成文法,是条文化的,比较具体;而道德一般体现在人们意识或社会舆论中,比较原则、抽象。
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8,分数:24.00)15.下列选项中不符合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理学研究方法的是______。
A.法律应尽量实现公平,平等保护社会各阶级的利益B.法律应尽量实现公正,发生利益冲突时平均分配利益C.法学研究应该保持中立,以对现实法律、法规的正确解释为主D.法学研究应该坚持实用性,以对立法、司法、执法的指导为主A. √B. √C. √D. √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包括阶级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实证分析法。
阶级分析法就是运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法律现象的方法,A选项“平等保护社会各阶级的利益”的说法与此方法相违背。
价值分析法就是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而揭示、批判或确认一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方法,B选项“发生利益冲突时平均分配利益”的说法与此相违背,因而错误。
实证分析法就是通过对经验事实的观察和分析来建立和检验各种理论命题,但不是说法学研究要以解释法律、法规为主,而是要揭示法的一般原理。
因此C项错误。
同时,法学研究也不是以实用为重。
因此D项错误。
16.下列关于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______A.由于法律原则的效力高于法律规则,在裁判具体案件时,法律原则比法律规则具有更加直接的适用性B.在裁判一个具体案件时,某一法律规则要么完全适用,要么完全不适用,不存在第三种选择C.应当承认,当遇到具体案件需要权衡不同原则时,有些原则是具有较高的强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