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

毛泽东指出,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 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 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矛盾的普遍性
指矛盾存在 于一切事物的发 展过程中,事事 有矛盾;每一事 物的发展过程中 存在着自始至终 的矛盾运动,时 时有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
一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 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 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 用。
地 震
海啸
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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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和质变的含义
质变有两种基本形式:
二是非爆发式飞跃
物种的演变、猿 到人的转化、人们世界 观、人生观的改变等都 是非爆发式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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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和质变的含义
事物的质变采取什么样的飞跃形式, 取决于事物的性质及其所处的条件。
事物的质变“依事物 本身的性质和条件,经过 不同的飞跃形式,一事物 转化为他事物。” 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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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量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 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 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 数量关系表现的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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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量
量是事物本质所固有的,量同 事物不可分离。事物总是具有一定 量的事物,量总是一定事物的量。
数和形的概 念不是从其它任何 地方,而是从现实 世界中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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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量
注意:量和事物不 是直接同一的。
2、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矛盾推动了事物的发展。一般来说,内 部矛盾称为事物发展的内因。外部矛盾称 为事物发展的外因。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 系主要表现在: 第一,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 位的原因。 第二,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外部条件,是 第二位的原因。 第三,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的主要问题:一、如何全面理解和把握对立统一规律?答:(一)对立统一规律概述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它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它的基本内容是: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矛盾双方又同一又斗争促成对立面的转化,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矛盾既是客观的、普遍的,又各有其特殊性。
它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发展的实质,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二)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深刻本质在于事物的矛盾性,强调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3、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最根本的方法。
4、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对立和斗争的焦点。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它揭示一切事物内部对立面的又同一又斗争,是一切事物联系的实质内容和发展的根本动因,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三)矛盾及其基本属性1、什么是矛盾?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就是既对立又统一。
它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的性质和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简而言之,矛盾就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1)矛盾的同一性—-又称统一性、一致性,都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之间内在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体现着对立面之间的互相吸引、互相转化的趋势.第一,矛盾着的对立双方互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彼此相消;矛盾的矛盾双方必须是共处于同一个统一体之中;第二,矛盾双方具有某种共同点。
矛盾双方之所以能够相互联结在一起构成一个同一体,就是因为矛盾双方具有某种共同点。
没有共同点就构不成矛盾,也就不可能相互依存。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唯物辩证法之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的原理及其意义
原理
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矛盾,其发展是不平衡的。
意义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实践中,要善于抓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同时要学 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与矛盾特殊性的关系
关系: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与矛盾特 殊性是相互联系的。
特殊性是相对的,而矛盾发展的不平 衡性则是绝对的。
唯物辩证法之对立统一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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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对立统一规律的概述 • 对立面的相互作用 •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 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 • 对立统一规律与质量互变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关系
01
对立统一规律的概述
对立统一规律的定义
01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 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发展 的内在动力和源泉。
矛盾的特殊性
01
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 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02
矛盾的特殊性决定了事物的性质。
03
同一事物中的这种特殊的矛盾规定着事物的特 殊本质。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就是矛盾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矛盾的共性指矛盾的普遍性,是 绝对的、无条件的;矛盾的个性 指矛盾的特殊性,是相对的、有
02
它指出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对立 的矛盾双方,矛盾双方既对立又 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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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普遍性
事物内部都存在着矛盾,矛盾无处不在,贯穿于事物发展的 始终。
矛盾的特殊性
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不同阶段的矛盾各有其特点,要具体问 题具体分析。
矛盾的转化
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和作
用
1.揭示事物本质和动力: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也就是说,事物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由于其内部包含的对立面之间的斗争和统一推动着事物不断地向前发展和变化。
2.阐明普遍联系的实质:
-对立统一规律说明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也就是通过矛盾来实现的。
这种矛盾性的存在使得事物间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构成了整个世界的普遍联系网络。
3.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阐述了事物发展的实质,即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体现了事物内部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的对立统一。
这一规律指导我们理解和把握事物发展的方向、道路和形式。
4.贯穿辩证法体系:
-对立统一规律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例如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都是对立统一规律在特定条件下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应用。
5.方法论意义:
-矛盾分析方法是基于对立统一规律提出来的,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运用这种方法,我们可以深入研究事物的内在矛盾,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从而正确制定战略策略。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考研政治考点: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

考研政治考点: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来源:智阅网考研政治在还剩不到20天的时间里,你最需要背的就是最有效的考点,我们为大家整理了考研政治不同章节的必背考点,本文为大家带来的是唯物辩证法中的三大规律之一:对立统一规律敬请关注。
一、对立统一规律1、对立统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
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原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
(原理)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因为矛盾的同一性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是包含差别和对立的同一;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坚持一分为二全面的看问题。
(方法论)Ps:如果在材料和题干中出现两个明显对立的词语或事件,一般情况下就会体现对立统一这个原理。
如果材料或题干中又强调了从负面向正面转化,往往会体现真理与谬误、成功与失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此外,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等等也是体现了对立统一。
此外,如果涉及如何正确的评价一个事件或事物,例如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文化,也可以回答对立统一,一分为二看问题。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就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斗争、又同一,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
同一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条件,矛盾双方可以利用对方的发展使自己获得发展;②由于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③由于矛盾双方彼此相通,矛盾双方可以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
斗争性对事物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造成事物的量变;②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地位或性质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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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指出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并通过
矛盾的斗争而推动事物的发展。
这一规律反映了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下面对对立统一规
律进行简要阐述。
对立统一规律认为,任何一个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相
互作用的。
每一个事物内部也存在着对立的两个方面,即对立面。
这些对立面相互对立,
又相互依存,构成了事物的内部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强调了事物内部矛盾的普遍性和必然性。
事物内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
动力和源泉。
这种矛盾不仅存在于自然界,也存在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对立统一规律
的核心思想是“矛盾着的事物内部有一个统一体”,即矛盾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转化,并最终达到新的发展阶段。
对立统一规律在自然界具有普遍适用性。
自然界中的寒暑、潮汐起落、昼夜交替等都
展现了对立统一的规律。
在社会领域,阶级斗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等也遵循了对
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指导着实践活动,促进事物发展。
对立的对立面在相互斗争中形成新的
事物和新的发展阶段。
了解和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对于实现事物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立统一规律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着对立的矛盾,这种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
它不仅适
用于自然界,也适用于社会领域。
了解和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有助于把握事物发展的趋势,
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