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6消耗量定额标准(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doc

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说明莂总薁一、《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基价表)以下简称本“消耗量标准”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装饰装修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计量标准。
羁二、本消耗量标准是装饰装修工程计价统一项目划分、统一项目编号、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依据;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价、合理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 指标 ) 、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蚆三、本消耗量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装饰装修。
蚆四、本消耗量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羂五、本消耗量标准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蒈六、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虿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螆1. 本消耗量标准采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莂2. 本消耗量标准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膀 3. 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次要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其他材料费按材料费的3%计取。
蒇4. 施工工具用具未列出消耗量,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工具用具使用费内考虑。
袆八、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螃1. 本消耗量标准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测算确定的。
薈2. 机械原值在 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 2 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考虑。
膆九、本消耗量标准均已综合了搭拆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脚手架摊销材料,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第七章装饰装修脚手架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造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建造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楼地面工程一、整体楼地面面层按主墙间的实铺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突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轨道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附墙烟囱、间壁墙及0.3m2 以内的孔洞等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份亦不增加。
阳台楼地面按净尺寸以“m2”计算。
二、块料面层楼地面按饰面的实铺面积以“m2” 计算,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拼花部份按实贴面积计算。
三、楼梯面层工程量按楼梯分层水平投影面积(包括踏步、平台)以“m2”计算。
计算时以楼梯楼层水平梁外侧为界,水平梁外侧以外部份套用相应楼地面子目。
宽度大于500mm 的楼梯井面积应扣除。
四、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连接地面的一个暗台(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300mm 计)应并入台阶工程量。
五、整体面层踢脚线的工程量按房间主墙间周长以延长米计算。
不扣除门洞及空圈所占长度,附墙垛、门洞和空圈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
非成品块料踢脚线按实贴长度乘以高度以“m2”计算。
成品块料踢脚线按实贴长度以“m”计算。
楼梯踏步段踢脚线均按相应定额乘以1.15 系数。
六、点缀按“个”计算。
计算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七、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八、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九、弯头按“个”计算。
十、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4 个侧面面积,以“m2”计算。
墙柱面工程一、外墙面装饰抹灰按外墙的不同部位、不同饰面以图示展开面积计算。
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面积,不扣除0.3m2 以内的孔洞面积,门窗洞口及空圈侧壁的面积也不增加。
外墙裙抹灰面积的计算方法同外墙面。
二、内墙面抹灰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尺寸计算,其高度为:无墙裙的,以室内地面或者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的距离计算;有墙裙的,以墙裙上平面至天棚底面之间的距离计算;有吊顶天棚的,其高度按吊顶高度增加100mm 计算。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大全

湖南省建设⼯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程消耗量标准》解释⼤全湖南省建设⼯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14版《湖南省建设⼯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的通知湘建价建〔2015〕48号各市州建设⼯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建设、施⼯、⼯程造价咨询机构,各有关单位:为了完善建设⼯程计价依据,我站调查收集了2014版《湖南省建设⼯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程消耗量标准》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组织有关专业⼈员研究讨论,编写了相关解释,并召开专家评审会进⾏审查,根据评审会专家意见对解释条⽂进⾏修改补充完善,汇集成2014版《湖南省建设⼯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见附件,以下简称:解释汇编)。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解释汇编与2014版《湖南省建设⼯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程消耗量标准》配套,从2016年1⽉1⽇起执⾏,以前的有关解释与本解释有出⼊的以本解释汇编为准。
尚未办理⼯程结算的,予以调整;已办理⼯程结算的不予调整。
附件:2014版《湖南省建设⼯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湖南省建设⼯程造价管理总站2015年12⽉21⽇附件:2014版《湖南省建设⼯程计价办法》《湖南省建设⼯程消耗量标准》《装饰装修、市政⼯程、安装⼯程、园林与绿化》最新解释汇编⽬录第⼀章湖南省建设⼯程计价办法解释汇编第⼀章附表计价办法附录勘误表第⼆章建筑⼯程消耗量标准解释第⼀节关于总说明建筑⾯积的解释第⼆节岩⼟⼯程部分解释第三节结构⼯程部分解释第四节措施项⽬解释第五节防⽔、保温、室外等其他解释第⼆章附表建筑⼯程勘误表第三章装饰装修⼯程解释汇编第三章附表建筑装饰装修⼯程勘误表第四章市政⼯程解释汇编第四章附表市政⼯程勘误表第五章安装⼯程解释汇编第⼀节关于“第⼀册机械设备安装⼯程”解释第⼆节关于“第⼆册电器设备安装⼯程”解释第三节关于“第六册⼯业管道⼯程”解释第四节关于“第⼋册给排⽔、采暖、燃⽓⼯程”解释第五节关于“第九册空调部分”解释第六节关于“第⼗册⾃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程”解释第七节关于“第⼗⼆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程”解释第六章建筑园林与绿化⼯程解释汇编附录A 相关⽂件摘录A-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程⼈⼯⼯资单价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15]33号A-2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步明确我省建筑⾏业劳保基⾦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2015]6号A-3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计取湖南省住宅⼯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费的通知湘建价[2015]63号A-4 湖南省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建筑垃圾外运计价问题的函湘建价建函[2015]14号A-5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执⾏国家标准《建筑⼯程建筑⾯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通知湘建价[2014]201号A-6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新型智能环保渣⼟专⽤运输车⼟⽯⽅挖运计价标准的通知长住建发[2015]111号A-7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施⼯围挡计价规定的通知长住建发[2015]110号附录B 定额技术知识摘录B-1 规范摘录⼀、岩⼟⼯程勘察规范(节选)⼆、钢筋锚固板应⽤技术规程(节选)三、湖南省住宅⼯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节选)四、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节选)B-2 新材料介绍⼀、⾼强混凝⼟⼆、⾼性能混凝⼟三、泵送混凝⼟B-3 ⼀般计价协调会议纪要实例参考⽂献第⼀章湖南省建设⼯程计价办法解释汇编1、《湖南省建设⼯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省计价办法”)规定了安全⽂明施⼯费计费标准,实际施⼯中是否可按实际发⽣的费⽤调整?安全⽂明施⼯费包括“三通⼀平”后的⽂明措施、安全措施、临时设施费和环境保护费。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2006版

《湖南省2006版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第三章:工料单价法计价附件一措施项目一览表一、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二、施工措施项目费附件二工程量清单格式附件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附件四工料单价法汁价格式附件五建设工程费用取定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发承包计价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均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即综合单价法计价)和工料单价法计价。
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其工程招标投标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是采用工程量清单项目及相应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计价的办法。
本办法所指工料单价法计价是采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市场价格及相关取费标准计价的办法。
第五条本办法工程量清单、标底的编制,应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编制。
工程量清单、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人员应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证书。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签字盖章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凡采用本办法招标的工程,其中标价应经评审后确定,必要时可进行询标。
询标内容可包括投标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工料机单价及数量、费用组成以及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施工项目措施费、规费等。
第七条凡采用本办法招标的工程,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说明该工程所要采用的合同价款形式,投标人承担的风险种类及程度,价款调整的因素、方法第二章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第八条工程量清单(一)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依据本办法统一规定编制的拟建工程项目的明细清单。
简答题

2.根据消耗量标准的规定,如何区分平整场地、挖土方、挖沟槽、挖基坑和挖土方项目?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
挖土方是指图示沟槽度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的挖土。
挖沟槽是指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挖土;挖基坑是指按图示沟槽长小于槽宽的3倍,且坑底面积在20m²以内的挖土。
挖土方是指建筑场地厚度±30cm以上的挖土或自然地面以下的沟槽底宽3m以上、坑底面积20m²以上的挖土。
1、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的作用是什么?答:1)《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装饰装修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的计量标准。
2)消耗量标准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2、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由哪些费用组成?并请写出计算公式。
答:材料预算价格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点的全部费用之和。
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其计算公式如下:材料预算价格=(原件+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或:材料预算价格=原件+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3、建筑装饰工程中的人工费包括哪些内容?答:建筑装饰工程中的人工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4、建筑工程计价办法中施工措施项目费除检验试验费外还应包括哪些内容?答:施工措施项目费1.通用措施项目(1)夜间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措施费);(2)二次搬运费;(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4)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包括基础及轨道铺拆费);(5)施工排水费;(6)施工降水费;(7)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湖南省(2006)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南省(2006)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内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打印版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工程总说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内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
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解释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Top Previous Next说明一、本章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支撑工程。
二、本章的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GYD-301—1999);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4.《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5.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6.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7.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定额及关资料。
三、未尽事宜见各节说明。
第一节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节内容适用于各市政专业工程。
二、在支撑下挖土,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三、挖密实的钢碴,挖坚土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四、石方爆破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内。
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每个雷管2.12m计算。
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五、本章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本章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二、土方工程量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石方工程量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
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软岩、较软岩(松、次坚石20cm,较硬岩、坚硬岩(普坚石15cm;沟、坑底部不计超挖量。
三、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挖前的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四、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沟槽土方量的2.5%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五、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图纸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下表计算:放坡系数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单位:cm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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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2.0.7 回廊: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 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 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 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 者为地下室。
2.0.20半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变形缝: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永久性顶盖: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 飘窗: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 骑楼: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过街楼: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l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 . 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 .20m 至2.10m 的部位应计算1 /2 面积;净高不足1 .20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 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 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 .0.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 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 . 20m 至2 . 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 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 . 0. 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 2 . 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 /2 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 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 . 0. 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 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 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 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 . 0 . 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 . 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 者应计算1 /2 面积。
3 0 1l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 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 0 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 . 0 . 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 2 . 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 者应计算1 /2面积。
3 0 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 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 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 0 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 . 0 . 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 2 . 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3 0 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 0 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 0 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 0 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3 0 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 0 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 0 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 0 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1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 . 10m 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说 明一、 人工、机械土石方:1、 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 挖土方地槽(坑)以及运土方,不分干土、湿土均执行本定额。
3、 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4、 土石方工程中,施工期间工作面内发生的雨水积水排水费用,包括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其他排水费用,按实际计算。
二、 人工土石方1、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1.35,先挖后支不增加系数。
2、 挖桩间土方时,人工乘以系数 1.25。
其中,人工挖孔桩间挖土,其人工乘以系数 1.10;桩径大于600mm 的桩体积 应予扣除。
3、 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4、 石方爆破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5、 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导线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标准中的塑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 2.12m 计算。
三、 机械土石方12、 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标准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3、 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土方 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方部分按相应标准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5。
人工部分为石方时,工程量按实计算,套用相应石方开挖定额,不另乘系数。
4、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数 1.15。
5、 推土机(或铲运机)推(或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一、二类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6、 本消耗标准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岀现地下渗水、 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另外,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及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7、 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石方,合并在土石方工程量内计算。
8、 汽车运土、石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 料时,另行计算。
9、 建筑物地下室基础土石方,自然地面以下超过6.0m 深,采用机械挖土、装土、装渣、自卸汽车运输,按相应项目 (仅指挖土且运距在1KM 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0。
工程量按超深部分计算;计算运距时,以挖土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的水平距离计算。
10、 桩基土石方外运,按相应项目计算,工程量按实。
300mm 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 1.20,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0.87。
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计积计算(另有注明者除外)。
如为松散土方者,按以下规定处理:一、二类土折松方乘以系数1.2 ;三类土折松方乘以系数1.25 ;四类土折松方乘以系数1.30。
二、平整场地及辗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一)、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士30cm以内及找平。
厚度超过士30cm时,其全部土方工程量按挖土方相应定额计算。
(二)、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