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主观题
商法主观题考试范围

商法主观题考试范围商法主观题考试范围如下: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做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具体考查科目为: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拓展资料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
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商法主观题考试范围法考主观题考试内容如下: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做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国际商法题目

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A )A.制定法B.立法解释C.判例D.司法解释2、下列国家中,属于普通法体系的有( A )。
A.新西兰 B.比利时 C.荷兰 D.瑞士3、英国的普通法来源于( B )。
A.成文法 B.判例法 C.衡平法 D.普通法4、大陆法的主要特点是( A )。
A.法典化 B.受罗马法影响小 C.先例约束力原则 D.民商合一5、判例在法律上和理论上不被认为是法律的渊源的国家是( C )。
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香港6、大陆法各国都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这种分类法最早是由( B )提出来的。
A.法国法学家 B.罗马法学家 C.德国法学家 D、美国法学家7、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B )A、学理B、判例法C、成文法D、习惯8、英国法的主要特点是( D )A、法典化B、条理化C、逻辑性D、二元性9、普通法来源于( B )A、成文法B、习惯法C、衡平法D、判例法10、中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 B )A、判例法B、成文法C、宪法D、习惯法11、大陆法系国家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A )A、成文法B、判例法C、习惯法D、国际法12、大陆法的结构特点之一是把全部法律分为( D )A、普通法与平衡法B、实体法与程序法C、国内法与国际法D、公法与私法三、判断题1、在“国际商法”这一概念中,“国际”一词的含义是指“跨越国界”的意思,即指所调整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涉外的民事关系。
( × )2、国际商法在性质上主要是公法的性质。
( × )3、大陆法国家将全部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两部分。
( ∨)4、国际贸易惯例虽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力,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则它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
( × )5、大陆法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并采取民商合一的编制方法。
( ×)6、英国法是判例法,任何法院的判决都具有先例约束力。
《 国际商法 》试题库10套

《国际商法》试题库10套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对的打√,错的打×)。
1甲国与乙国之间发生的战争由国际商法调整。
错2甲国军用飞机侵犯乙国领空引起的纷争由国际商法调整。
错3甲国与乙国的海域划分由国际商法调整。
错4甲国公民与本国公民就电视机买卖在本国签订并且在本国履行的合同由国际商法调整。
错5美国法官审理案件遵循先例。
对6大陆法系法官在审判时法律思维遵循从个别到一般的模式。
错7国际贸易中,合同双方无权约定准据法的适用。
错8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标的是有形的。
错9过境消费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一种模式。
对10商业存在是指从一成员国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国境内提供服务。
错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
1 国际服务贸易包括四种模式,其中_____是指某一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国境内通过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
自然人存在2 A国国民某甲在B国旅游,该种国际贸易属于四种模式中的______。
过境消费3 某甲从商场买回一电视机,某乙在观看电视机时不慎被电视机爆炸时产生的冲击致伤,商场认为商场只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某乙坚持认为商场应当承担产品责任,就电视机瑕疵引起的爆致使某乙受损的责任性质问题,_____的观点是正确的。
某乙4 某甲和某乙共同出资20万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对外总负债100万,公司总资产50万,该有限公司以____万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505 某甲和某乙共同出资20万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对外总负债100万,公司总资产50万,甲乙两人以____万为限对对公司承担责任。
20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1.合伙:(见教材27页)2.隐名合伙(见教材29页)3.无限公司(见教材37页)4.两合公司(见教材41页)5.代理(见教材71页)6.预期违约(见教材139页)四:比较下列概念的区别和联系(每题5分,共20分)。
1.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见教材51页)2.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见教材77页到79页)3.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见教材112页)4.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见教材278页)五:案例分析题 (16分)2007年3月,甲在某商场购买热水器,乙在甲家使用热水器时不慎触电死亡。
《国际商法》考试试题(案例分析)

《国际商法》考试试题(案例分析)班级单位____________ 姓名成绩_____________1.A、B、C三人分别出资50万创办了一个合伙企业,由于资金不足,又以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银行借了100万元。
经营三年后该合伙企业破产,经过资产评估,该企业的剩余资产只有70万元,这时,出资者A家里的资产有26万,而B只有3万、C也只有7万。
银行在获得该企业的70万元剩余资产后,要求A、B、C三人用其各自家里的资产来抵剩余未偿还的债务,担遭到了A、B、C三人的拒绝,最后银行只有向法院起诉。
请你替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并说明理由。
2.某商人甲在给乙发的一封要约中说:“我有丰田牌轿车50辆--------(各项交易条件)-------,如你方需要,请电汇55万美元到我方帐户上,我方收到汇款后的15日内交货”。
商人乙在该要约规定的有效期内回电说:“我方完全接受你方提出的各项交易条件,并已将55万美元汇交你方开户银行,该货款在你方交货前代为保管”。
商人甲对此未与答复,并将轿车以更高的价格出售给了另一客户。
商人乙为此向法院起诉,要求商人甲履行合同。
问该合同是否已经成立?为什么?单选题1. 1.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以外的人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的份额时,须得到其他合伙人(D )。
2.各国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均有规定,如德国股份公司发起人的最低人数为(B )。
3..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及相关事项完全以票据上的记载为准,说明票据具有( C )。
4.工程师刘某原在某研究所从事微波通信机的研究。
1987年3月刘某辞职。
同年11月受聘于某公司,两个月后被公司在刘某的指导下开发出64路微波通信机,依我国专利法,该项专利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B )。
5.甲汽车配件厂对乙汽车厂负有合同债务,此时两公司合并,致使该债务归于消灭,从而使原合同关系亦不复存在。
这种合同消灭的方式被称为( C )。
6.7.乙公司对甲公司发价的接受通知于8月5日从乙地发出,8月9日到达甲公司所在地,8月10日下午到达甲公司传达室,8月11日上午甲公司经理阅及此通知。
商法主观题知识点

商法主观题知识点
1.公司法基本原则:包括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公司法的独立法人地位原则、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的管理架构等。
2. 公司类型和注册登记:如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同类型的公司,以及公司注册登记的程序和要求。
3. 公司股份和股东权益:包括股份的种类、发行和转让、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
4. 公司治理:包括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治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以及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
5. 公司合并与收购:包括公司之间的合并和收购的规则和程序,以及股权转让和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6. 公司破产和清算:包括公司破产的程序和效果,以及公司清算的程序和权利。
7. 合同法和商业合同:包括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以及商业合同的要素和效力等。
8. 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包括商业秘密的定义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种类和保护措施等。
9. 金融市场和证券法律法规:包括金融市场的基本规则和机构,证券法律法规的适用和规定等。
10. 消费者权益保护: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规定,以及消费者维权的方式和途径等。
以上是商法主观题知识点的一些方面,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
情况和考试需求进行深入学习和准备。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国际商法,以下哪项不属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A. 货物的名称B. 货物的数量C. 货物的包装D. 货物的运输方式答案:D2. 在国际贸易中,以下哪个术语不属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A. EXWB. FOBC. CIFD. DDP答案:D3. 在国际商法中,以下哪项不是合同成立的要件?A. 要约B. 承诺C. 合同的书面形式D. 合同的合法目的答案:C4.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以下哪项不是合同解除的条件?A. 根本违约B. 预期违约C. 合同的书面形式D. 不可抗力答案:C5.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以下哪项不是仲裁程序的特点?A. 保密性B. 灵活性C. 强制性D. 专业性答案:C6. 在国际商法中,以下哪项不是代理关系的法律特征?A. 代理人的独立性B. 代理人的代表权C. 代理人的义务D. 代理人的权力答案:A7. 根据国际商法,以下哪项不是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A. 货物的名称B. 货物的数量C. 货物的目的地D. 货物的保险答案:D8. 在国际贸易中,以下哪个术语表示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和风险?A. DAPB. DDPC. EXWD. FCA9. 在国际商法中,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的履行?A. 货物的交付B. 货款的支付C. 货物的运输D. 合同的解除答案:D10.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以下哪项不是合同违约的救济方式?A. 要求履行B. 要求赔偿C. 要求退货D. 要求解除合同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在国际商法中,以下哪些因素可能影响合同的效力?A. 合同的合法性B. 合同的书面形式C. 合同的目的D. 合同的公平性答案:ACD2.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以下哪些情况可以作为合同解除的理由?A. 根本违约B. 合同的书面形式C. 不可抗力D. 合同的公平性3.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以下哪些因素可以影响仲裁裁决的执行?A. 仲裁裁决的合法性B. 仲裁裁决的书面形式C. 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D. 仲裁裁决的公平性答案:AC4. 在国际商法中,以下哪些行为属于代理行为?A. 代理人的代表行为B. 代理人的独立行为C. 代理人的义务履行D. 代理人的权力行使答案:AD5. 根据国际商法,以下哪些因素可能影响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A. 货物的名称B. 货物的数量C. 货物的目的地D. 货物的保险答案:BC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根据国际商法,合同的书面形式是合同成立的要件之一。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以下是一份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符合2000字的要求。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第一部分:选择题(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1. 国际商法是指什么?A. 仅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法律规定。
B. 只在国际贸易纠纷中适用的法律规范。
C. 适用于国际商业交易和跨国公司活动的法律规则。
D. 仅适用于跨国公司合同中的法律规定。
答案:C2. “海牙规则”广泛适用于哪些国际商法领域?A. 购销合同。
B. 转让合同。
C. 运输合同。
D. 所有上述合同。
答案:D3. 在国际商法中“认可的商务惯例”是指什么?A. 合同缔约各方按惯例采用的具体条款。
B. 长期形成并被普遍接受的商业行为方式。
C. 一国或地区特有的商业惯例。
D. 跨国公司单独制定的商业行为准则。
答案:B4. 国际商事仲裁的主要特点是什么?A. 高效、灵活、保密。
B. 公开、快速、正式。
C. 专业、公正、强制。
D. 个人、秘密、非正式。
答案:A5. 现行国际贸易中,贸易方式的主要趋势是什么?A. 进口和出口数量的双向增长。
B. 以服务贸易为核心的多元化贸易。
C. 主要仰赖于经济发达国家的国际贸易。
D. 对资源和能源的单一依赖。
答案:B第二部分:案例分析题(共3题,每题20分,共60分)案例一:跨国公司合同纠纷海尔集团(以下称甲方)是一家中国跨国公司,与美国一家电子设备公司(以下称乙方)签订了一份供应合同。
根据合同,甲方需向乙方供应一批电视机,并约定交货日期为2022年3月1日。
然而,由于材料供应商的原因,甲方无法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电视机。
乙方因此向甲方提出违约索赔。
请回答以下问题:1. 根据国际商法,甲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答案:是。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供应电视机属于违约。
2.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乙方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答案: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要求补偿损失。
3. 假设乙方与甲方无法就违约问题达成解决方案,乙方可以采取什么措施解决合同纠纷?答案:乙方可以选择通过国际商事仲裁解决合同纠纷。
国际商法试题(含答案)

《国际商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一组:1.对违约金的性质各国有不同规定,认为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国家是( C ) 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法国2.依照英国法,对于违反担保,非违约方可采取的补救措施是( B )A.只能请求解除合同,不能请求赔偿损失B.不能请求解除合同,有权请求赔偿损失C.既能请求解释合同,又能请求赔偿损失D.或者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赔偿损失3.下列国家中,规定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须向法院提出的是( C ) A.中国 B.德国 C.法国 D.美国4.对于来自订约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施行的胁迫,认为只有合同的相对人知道有胁迫情事时,受胁迫的一方才能撤销合同的国家是( C )A.德国B.法国C.英国D.西班牙5.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价的是( D )A.普通商业广告B.商品目录C.商品价目表D.一项包含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的订约建议6. 依照法国法,不以公证人的文书作为合同有效成立的形式要件的合同是( D ) A.赠与合同 B.夫妻财产制合同 C.设立抵押权合同D.商事合同7.依照美国《统一商法典》,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货物所有权移转于买方的时间是( C ) A.合同成立时 B.合同生效时 C.卖方交付货物时 D.买方支付价金时8.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由于卖方甲公司未及时将货物凭证交付给乙公司,致使货物在从甲地运至乙地码头时,乙公司无法提货而滞留,遭风暴全部损毁。
双方当事人因未对货物风险分担进行约定,故发生纠纷。
依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批货物风险损失应( B )A.由卖方甲公司承担B.由买方乙公司承担C.由甲、乙公司分担D.按公平原则处理9.乙公司对甲公司发价的接受通知于8月5日从乙地发出,8月9日到达甲公司所在地,8月10日下午到达甲公司传达室,8月11日上午甲公司经理阅及此通知。
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乙公司接受的生效时间是( C )A.8月5日B.8月9日C.8月10日D.8月11日10.下列国家中,当事人未有特别约定,不以交付时间作为动产买卖合同中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是( A ) A.法国 B.德国 C.中国 D.美国第二组:1、按照大陆法系公司法理论,依据信用基础不同,可以将公司分为(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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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主观题1. 简述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
答: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最主要的两大法系,他们的区别主要是:(1)法律渊源不同。
在法律渊源上,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主要在于判例是否是正式意义的法律渊源。
在大陆法系中,一般情况下,制定法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判例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
先前的判断不能作为司法判决的直接根据,法官与无权通过判例创造法律规范。
在英美法系,制定法、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渊源。
但是,在法官和律师的法律观念中,判例仍是第一位的,制定法只有在被应用到判决中才被视为法的渊源。
一般来说,法官在适用法律时,首先考虑适用的是普通法,而后是衡平法,最后才是制定法。
(2)法典编纂的不同。
大陆法律的一些基本法律往往采用较系统的法典形式,在它的主要发展阶段上,几乎都有代表性的法典。
而在英美法系国家,尽管制定法也在不断的增多,但其制定法一般采用单行法形式,不采取包罗万象的法典形式。
(3)法律分类的不同。
大陆法系的国家一般都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作为法律分类的基础,而英美法系则是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法的基本分类。
(4)诉讼程序的不同。
由于历史的原因,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中心,法官既要帮助双方当事人理清争议的焦点,积极指导取证活动,还要在法庭上主动询问双方,积极影响案件审理的过程。
这种诉讼程序突出法官的职能,具有纠问式诉讼的特征。
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则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中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
因此,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又被称为对抗制诉讼程序2. 什么是对价?简述其构成要件。
答:《票据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供不符合双方认可的对价,不仅构成民法中的违约责任,在票据法中也被认为是无对价,只有在事后追认同意的,才构成对价。
对价是一方被赋予的某种权利、利益、好处、或利润,或是另一方承担的容忍、损害、损失或责任。
其构成要件是:(1)对价必须合法;(2)对价须是待履行或已履行的对价,过去的对价不能构成有效的对价;(3)已经存在的义务和法律义务不能作为对价;(4)对价须具有真实价值,但毋需完全等价;(5)对价必须来自受允诺人包括其代理人;(6)放弃有效的诉权构成对价;(7)部分支付不能作为偿还全部债务的有效对价,但这一规则受到禁反言规则的制约。
3.简述两大法系违约责任对成立条件的规定。
答: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的成立原则上应具备四个条件:(1)行为人有过错;(2)行为人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3)有财产上的损害事实;(4)行为人的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定,凡允诺人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就属违约。
不管允诺人是否有过错,也不管是否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事实,均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成立。
4. 什么是汇票的背书?简述其法律特征。
答: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
背书从按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
商业汇票均可以背书转让,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付款的责任。
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背书是一种要式形为,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被背书人名称;(二)背书人签章。
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
背书时应当记载背书日期,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背书人有权利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
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丧失流通性)。
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以受理。
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本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
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将汇票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背书无效。
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背书应当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而不得记载在票据的正面。
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粘贴处签章。
如果背书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无效。
因为背书记载在票据正面,将无法确定背书人的签章究竟是背书行为,还是承兑行为,还是保证行为,因而也不能确认该签章的效力。
5. 什么是票据行为?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答:(一)票据的概念。
票据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活动中的一切票证。
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
如:股票、债券、本票、提货单、车船票、借据等。
狭义的票据,是指发票人依法签发,由自己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本章所指票据仅指狭义的票据。
(二)票据的法律特征:(1)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
票据与一定的财产权利或价值结合在一起,并以一定货币金额表示其价值。
票据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开。
票据的权利随票据的制作而发生,随票据的出让而转移,占有票据,即占有票据的价值。
不占有票据,就不能主张票据权利。
(2)票据是要式证券。
票据的格式是由法律规定的,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必要形式制作,票据才能有效。
如我国《票据法》规定了汇票、本票、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为记载规定事项的,票据无效。
(3)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
票据的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需说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只要占有票据就可以行使票据权利。
至于取得票据的原因,持票人无说明的义务,债务人也无审查的权利,即使取得票据的原因关系无效,对票据关系也不发生影响。
票据的无因性,有利于保障持票人的权利和票据的顺利流通。
(4)票据是流通证券。
票据在到期前,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而流通。
票据的流通性是票据的基本特征。
票据若不能流通,就不能成其为票据。
(5)票据是文义证券。
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必须以票据上的文字记载为准。
有关票据债权人或票据债务人,均应当对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负责,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变更票据上文字记载的意义。
(6)票据是设权证券。
票据是创设权利,而不是证明已经存在的权利。
票据一经作成,票据上的权利便随之而确立。
如一张空白支票,出票人在金额一栏填写多少金额,该支票便具有多少金额的金钱债权。
(7)票据是债权证券。
票据所创设的权利是金钱债权,票据持有人,可以对票据记载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向票据的特定债务人行使请求付款权,因此票据是一种金钱债权证券。
6. 什么是专有技术?简述其法律特征。
答:对专有技术的称呼、含义及解释不尽一致,较有影响且被许多国家采用的定义是1969年在布达佩斯召开的保护工业产权会议上由匈牙利代表团提出的:“专有技术指享有一定价值的、可以利用的,为有限范围专家知道的,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和不作为工业权取得任何形式保护的技术知识、经验、数据、方法或者上述对象的组合。
”专有技术是技术的一种,除具有一般技术所具有的共性外,它还具有自己的特性,它区别于一般技术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专有技术的非专利性。
专有技术是未取得工业产权的人类智力成果,是人们在生产、经营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
由于某些原因,此项技术没有获得专利权,不具有专利所具有的独占性,是一种非专利技术。
这一特性是专有技术与专利技术区别的界限,但并不是说专利技术中就不会有专有技术。
(2)专有技术的秘密性。
秘密性是专有技术的基本特征,也是其存在和获得法律保护的前提和关键。
专有技术的秘密性是指该技术仅为持有人以及相关的少数人掌握,不为公众所知,持有人对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经过正常的合法渠道他人无法获悉。
一项专有技术一旦丧失其秘密性.为公众所知,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应用而不付任何费用,这一技术也就丧失。
(3)专有技术的实用性。
这一特征要求专有技术必须具有独特性,它和专利技术一样必须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能够应用于实践。
实用性是理论变为实践的条件,也是专有技术存在的基础。
(4)专有技术的可传授性和可转让性。
可传授性是指专有技术可以被同等专业人员所掌握,他们应用专有技术可以获得与持有人相同的经济效益。
对于持有人所特有的功能不能为他人所掌握则不属于专有技术。
(5)专有技术的动态性。
专有技术作为技术的一种,不是静止不变的。
研究人员在技术的应用过程中,不断对其进行改进、更新,特别是在当今技术爆炸时代,技术更新更加频繁。
专有技术和其它技术一样要求其不断更新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实践需要,这样也可以保证专有技术的新颖性,提高其经济价值。
7. 什么是提单?提单具有哪些重要作用?答: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提单的主要关系人是签订运输合同的双方:托运人和承运人。
托运人即货方,承运人即船方。
其他关系人有收货人和被通知人等。
收货人通常是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买方,被通知人是承运人为了方便货主提货的通知对象,可能不是与货权有关的当事人。
如果提单发生转让,则会出现受让人、持有人等提单关系人。
提单有三个作用,一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收货凭证;二是物权凭证;三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提单通常需要一式三份。
提单应具有发货人姓名、收货人姓名、地址、目的港、货物形状、运费和其他费用,全套提单页数,承运人收货日期及签字。
应注意,提单内容应与发票及货物包装(裸装货物除外)相符。
8. 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简述其特征。
答: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CO,LTD)。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