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第三版答案
国际商法课后总答案

第一章一、单项选择题1.商人习惯法在11世纪出现于(A)A.威尼斯 B美国 C日本 D印度2.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B)A学理B判例法 C成文法 D习惯3.下列国家中,其成文法要通过判例法才能起作用的是(B)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日本4.普通法来源于(D)A成文法 B习惯法 C衡平法D判例法5.下列法律中,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是(D)A地方性法规 B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C制定法D行政法规6.中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B)A判例法B成文法 C宪法 D习惯法二、多项选择题1.在国际上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主体基本上是(BC)A.国家B.企业C.公司D.地区E.国际组织2.大陆法的渊源主要有(ABCD)A.法律 B.判例 C.习惯 D.学理 E.法典3.下列国家中,属于大陆法系的是(ABDE)A.法国 B.德国 C.印度 D.意大利 E.比利时4.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的共同之处是(AB)A.法院的层次基本相同B.各国除普通法院外,还有一些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同时存在C.法院对法律是否符合宪法行使监督权D.各国都设有独立的行政法院E.监督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5.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职权包括(BCD)A.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B.审判全国重大刑事案件C.审判民事的第一审案件D.在审判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E.监督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四、简答题1.指出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异同点。
答:共同点:两者都是调整商事主体跨国之间商事活动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区别:国际商法的主体仅限于各国的商人及各种商事组织,不包括国家、国际组织。
相比而言,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范围更加广泛,它除了包括商人及商事组织之外,还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
2.论述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
答:第一,国际商事惯例取得法律效力的途径国际商事惯例不是国家立法,也不是国际条约,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经过国家的认可。
国家认可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一般有间接和直接两种途径。
国际商法每章试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每章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国际商法中的“国际”一词通常指的是:A. 跨国界的商业活动B. 仅限于欧洲国家的商业法律C. 国际组织的法律规范D. 所有国家的商业法律总和答案:A2. 在国际商法中,最常用的解决国际商事争端的方式是:A. 诉讼B. 仲裁C. 调解D. 协商答案:B3.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卖方的基本义务不包括以下哪项:A. 交付货物B. 移交货物所有权C. 提供货物产地证明D. 确保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4. 以下哪些属于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A. 自愿原则B. 平等原则C. 公平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E. 利润最大化原则答案:A, B, C, D5. 国际商法中,合同的成立通常需要以下哪些要素?A. 要约B. 承诺C. 对价D. 书面形式E. 合同当事人的同意答案:A, B, C, E三、简答题6. 简述国际商法中“不可抗力”条款的含义及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答案: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在合同中规定的,当合同一方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时,该方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
它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据此免除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四、案例分析题7. 假设一家中国公司与一家巴西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合同中规定了适用法律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船只遭遇海难,货物全部损失。
请问,中国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巴西公司重新发货或赔偿损失?答案:根据CISG的规定,卖方(巴西公司)的基本义务是交付货物并确保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在本案例中,由于海难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巴西公司如果能够证明其已经履行了交货义务,且海难是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那么巴西公司可以免除责任。
中国公司不能要求巴西公司重新发货或赔偿损失,但可以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索赔。
最新国际商法课后总答案

第一章一、单项选择题1.商人习惯法在11世纪出现于(A)A.威尼斯 B美国 C日本 D印度2.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B)A学理B判例法 C成文法 D习惯3.下列国家中,其成文法要通过判例法才能起作用的是(B)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日本4.普通法来源于(D)A成文法 B习惯法 C衡平法D判例法5.下列法律中,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是(D)A地方性法规 B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C制定法D行政法规6.中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B)A判例法B成文法 C宪法 D习惯法二、多项选择题1.在国际上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主体基本上是(BC)A.国家B.企业C.公司D.地区E.国际组织2.大陆法的渊源主要有(ABCD)A.法律 B.判例 C.习惯 D.学理 E.法典3.下列国家中,属于大陆法系的是(ABDE)A.法国 B.德国 C.印度 D.意大利 E.比利时4.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的共同之处是(AB)A.法院的层次基本相同B.各国除普通法院外,还有一些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同时存在C.法院对法律是否符合宪法行使监督权D.各国都设有独立的行政法院E.监督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5.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职权包括(BCD)A.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B.审判全国重大刑事案件C.审判民事的第一审案件D.在审判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E.监督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四、简答题1.指出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异同点。
答:共同点:两者都是调整商事主体跨国之间商事活动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区别:国际商法的主体仅限于各国的商人及各种商事组织,不包括国家、国际组织。
相比而言,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范围更加广泛,它除了包括商人及商事组织之外,还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
2.论述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
答:第一,国际商事惯例取得法律效力的途径国际商事惯例不是国家立法,也不是国际条约,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经过国家的认可。
国家认可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一般有间接和直接两种途径。
国际商法第三册屈广清课后答案

第10章●基本训练○知识题▲简答题1)仲裁协议包括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两种形式,其具有相同的效力,具体如下:仲裁协议一旦有效订立,当事人就丧失了就特定争议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而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员和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也是法院执行仲裁协议的依据。
同时,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国际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法院之间,根据国际条约和协定,根据两国共同签订的司法协助协定,彼此之间相互协助,为双方代为一定诉讼的行为。
广义的司法协助不仅包括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还包括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
而狭义上的司法协助仅指送达司法文书与调查取证,不包括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
3)执行令程序,登记程序,重新起诉程序。
▲选择题1)BD 2)D 3)C●观念应用○案例题1)(1)仲裁条款在合同解除之后仍然有效。
(2)本案中的仲裁条款无效。
(3)万盛公司不能再次起诉。
2)根据海事诉讼管辖原则确定。
○实训题根据国家豁免原则,美国法院无权将我国政府当作本案的诉讼当事人发送传票。
○讨论题从目前国际社会的有关立法和实践来看,对于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几种方式。
另外,还有世界贸易组织的解决不同国家间经贸纠纷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对于该机制多在国际经济法的相关书籍中加以阐述,本书没有涉及。
比较各个方式的特点、优点、缺点来回答这个问题。
附录2 综合案例分析提示票据是否承兑决定了主债务人的不同,银行是否付款要依据票据是否到期,是否履行了形式上的付款审查义务等这些票据规则。
附录3 综合实训教学建议设身处地为公司利益着想,想象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服装的具体样式、面料具体质量标准,是否需要提供样品等,同时,还应考虑违约金与合同价款比例的合理性及合同发生争端的解决方式条款等。
《新编国际商法》课后练习答案

《新编国际商法》课后练习答案第一章绪论一、判断题1.对2.错3.错4.错5.对6.错二、单项选择题I.D2.A3.B4.A5.A三、多项选择题1.ABD2.ABC3.BC4.ABCD5.ABD四、案例分析题答:(1)法院可以依双方约定选择的第三国法律处理他们之间的争议。
根据国际商事交易的法律适用的通常规定: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使用的法律。
凡合同中双方已选择所适用的法律,出特殊合同外,一般应依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为依据。
(2)法院不可以也适用买卖合同所选择的法律。
理由是:中国消费者向法院提起的产品责任之诉,与中日双方的买卖合同无关,是另一种法律关系,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根据产品责任的有关公约,因产品缺陷产生的纠纷一般适用损害发生地国的法律,或直接适用受害人惯常居住地法律。
本案损害发生在中国境内,受害人也为中国消费者,因此应适用中国的产品质量法。
第二章国际商事组织法一、判断题1.对2.错3.对4.错5.错二、单项选择题1.C2.C3.A4.A三、多项选择题1.ABC2.AC3.CD4.BCD四、案例分析题1.答(1)甲的看法正确。
理由是: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
本案中股东乙在未通知其他股东的情况下转让其股权,显属无效。
(2)丙的观点不正确。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得抽回其出资。
因此本案中的乙无权从公司抽回出资。
该公司章程的规定有违法之嫌。
(3)甲迅速修改章程的行为不合适。
根据公司法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2/3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本案甲独自决定修改公司章程显属不合适。
2.答:(1)公司分立时,应自公司决议作出之日起IO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刊上作出公告。
(2)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应通知债权人,接到通知的债券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
国际商法课后总答案

第一章一、单项选择题1.商人习惯法在11世纪出现于(A)A.威尼斯B美国C日本D印度2.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B)A学理B判例法C成文法D习惯3.下列国家中,其成文法要通过判例法才能起作用的是(B)A英国B美国C德国D日本4.普通法来源于(D)A成文法B习惯法C衡平法D判例法5.下列法律中,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是(D)A地方性法规B特别行政区的法律C制定法D行政法规6.中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B)A判例法B成文法C宪法D习惯法二、多项选择题1.在国际上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主体基本上是(BC)A.国家B.企业C.公司D.地区E.国际组织2.大陆法的渊源主要有(ABCD)A.法律B.判例C.习惯D.学理E.法典3.下列国家中,属于大陆法系的是(ABDE)A.法国B.德国C.印度 D.意大利 E.比利时4.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的共同之处是(AB)A.法院的层次基本相同B.各国除普通法院外,还有一些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同时存在C.法院对法律是否符合宪法行使监督权D.各国都设有独立的行政法院E.监督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5.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职权包括(BCD)A.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B.审判全国重大刑事案件C.审判民事的第一审案件D.在审判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E.监督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四、简答题1.指出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异同点。
答:共同点:两者都是调整商事主体跨国之间商事活动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区别:国际商法的主体仅限于各国的商人及各种商事组织,不包括国家、国际组织。
相比而言,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范围更加广泛,它除了包括商人及商事组织之外,还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
2.论述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
答:第一,国际商事惯例取得法律效力的途径国际商事惯例不是国家立法,也不是国际条约,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经过国家的认可。
国家认可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一般有间接和直接两种途径。
国际商法课后答案

一、名词解释:1、 普通合伙企业: 简称GP 是指依法设立的、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
2、 有限合伙:简称LP ,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组成的企业,前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 任,后者则只负有限责任,即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承担有限责任。
3、 有限责任合伙: 简称LLP ,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经依法核准登记入册,以合伙财产对合伙债务承 担责任,各合伙人对自己的行为引起的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对于其他合伙人的疏忽、不当、渎职等行为引起 的合伙组织债务以自己在合伙中的利益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实体。
4、 有限责任公司: 也称有限公司,是指由股东出资组成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5、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产分为若干等额股份,有一定以上的股东人数组成,股东以其认购持有 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6、 意定代理:7、 法定代理: 8直接代理:9、 间接代理: 是指代理人虽不具备代理权,但因某种表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对本人有代理权而与代理 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依法直接归本人承担的代理。
代理人在订约时不但表明了自己的代理身份,而且还表明了被代理人的身份或姓名、商号。
代理人在订约时根本不披露有代理关系的存在,既不表明自己的代理身份,因为表明被代理人的存在。
指债务人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不是指有可能履行合同而不去履行。
即指违反合同中的重要条款。
(时间、地点、品质及数量、支付工具及方式等条款) 指违反合同的次要条款或随附条款。
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 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构成根本违约的基本标准是,实际上剥夺了受损一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 西,即受害方预期利益的丧失,同时还必须满足两个标准:违约方应当预知这种结果,第三人能预知这种结果(客观 标准)。
国际商法(第3版)习题答案

思考与练习答案第 1 章导论、填空题1.商事组织2.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年修订本》,《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 年修订本》3. 国际公约国际贸易惯例4. 成文法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逻辑性5. 联邦法州法二、判断题三、单项选择题四、多项选择题1.A D2.ACD3.BC4.ABC5.ABCD五、简答题略。
案例讨论如果甲方是中国籍的企业,则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不具有国际性,应适用中国法律;如果甲方是外国籍企业,则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具有国际性,可以适用合同中约定的法律,即韩国法律。
第 2 章合同法、填空题1.合意,允诺2.给付不能,给付延迟3. 违反条件,违反担保4. 民法典,债务法典5. 实际给予,答应给予二、单项选择题A B D C A B A C C C C三、多项选择题1.CD2.ACD3.ABCE4.AB5.ABE6.ABCD四、判断题五、简答题略。
六、论述题略。
案例讨论1.(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
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 故不具有要约性质。
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
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
(2)买卖合同成立。
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
(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
对撤销权的时效, 《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2 . (1) 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成立。
A公司虽未在加工承揽合同上签章,但已经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且B公司已经接受,加工承揽合同成立。
(2)C公司可向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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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第三版答案国际商法第三版答案【篇一:国际商法课后习题答案】txt>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一、判断题1、国际商法包含在国际公法的范围之内。
2、内国商法是国际商法的最主要渊源。
对对错错对错错错3、国际商法的特征使今年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才出现的。
4、国际商事惯例具有法律约束力。
5、德国商法采用民商分离的立法模式。
二、选择题1、在下列法律部门中,与国际商法关系最密切的是(对对a、国际私法b、国际公法c、国际经济法d、内国公法2、下列属于民商合一立法模式主张的理由是(遍商化c、受国际商事习惯影响较大d、有一些特有的法律制度3、其本国的商法典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本国的商法影响较大,这个国家是(a、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自然人、法人等,是抽象的经营型单位b、民事主体的普a、法国b、英国c、德国d、美国三、简答题1、简述国际商法的发展历史。
2、简述美国商法的特点。
3、试述在普通法系中,如美国,其判例的拘束力的表现。
4、结合实际,谈一下对国际商法特点的认识。
5、怎样判断国际条约的效力?6、国际商事惯例具有怎样的效力?7、试讨论中国民商事法律制度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大,还是受英美法系的影响大。
四、案例分析题2003年8月,中国杭泽经贸公司与日本某公司签署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了货物的价格及运输的条件,后双方发生纠纷,在适用何种法律来解决纠纷方面也产生了分歧:日本公司认为双方价格条件的约定基本是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fob贸易术语签订的,而最新的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2000年进行了修订,因此,应适用2000年通则;而中方杭泽公司则主张应适用合同的签订地及履行地,即中国的《合同法》。
请问:双方应如何解决这一纠纷?答案第1章一、判断题(1)错(2)错(3)错(4)错(5)对二、选择填空题(1)a(2)b(3)d三、简述题1.国际商法经历了“国际性—国内法—国际性”的发展过程,尽管前后的“国际性”却有着实质的区别。
近代欧洲各国的商法主要源于中世纪形成的商人习惯法(law merchant),这被认为是古代商法的最初形式,意大利的佛罗伦萨等地首先出现了保护商人自己利益的商人行会组织。
这种商人自治组织制订和编撰习惯规则,这些习惯规则被因袭沿用,形成了系统的商人习惯法,这一时期的商人习惯法具有国际性的特征。
16世纪后,欧洲一些国家形成统一的民族国家,国家统治阶级开始注意对商事的立法,行使立法权,把商人习惯法变为国内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客观上要求建立统一的国际商事法律,许多国际组织也都在积极从事研究和制订统一的国际商法的工作。
这样,商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最主要的特点是恢复了商法的国际性和统一性。
2.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其立法权属于各个州,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联邦只对有关州际或国际贸易事项有立法权,美国50多个州都有自己的商事立法。
由于美国独立较晚,对法律适用的态度更为灵活与实际,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大量制定法的出现和广泛适用,典型的商事立法当属美国的《统一商法典》。
美国的统一商法典供各州自由采用。
美国商法的另一特征是商法体系中的很多其他内容,是由判例法和制定法组成的,各州的公司法不尽相同,1928年和1950年美国有关社会团体起草了《统一商事公司法》和《标准商事合同法》,向各州议会推荐,其中《标准商事合同法》已被30多个州部分采用或修改后采用,对其他州制定公司法也有着较大的影响。
3、(1)如果是州法,州下级法院受州上级法院判例的拘束,直至受州最高法院判例的拘束;(2)如果是联邦法,联邦法院判例的判例受上级联邦法院判例的拘束,受上级直至受美国最高法院判例的拘束,但如果联邦法院审理的为州的案件,则在不违反联邦法的前提下,受州法判例的拘束;(3)联邦或州的最高法院是立法机构,其可以不受判例的约束,通过新的判例确立新的法律规则。
因就在于:1)国际商法具有技术性的特征。
所谓“技术性”是指对某一行为导致某种行为后果,以最基本的行为标准作出的一种公式化的设置。
它尽量地避免受某一国内道德、传统和政策的影响,国际商法的立法规范更明显地体现了这种技术性的特点,顺应了当今国际贸易迅速发展的需要。
2)国际商法具有全球统一性的特征。
由于商法特殊的历史渊源,决定了国际商法具有先天的统一性,即使在演变为国内法阶段,各国的商法也是相象的,一些国际组织的努力使一系列国际商事公约出现,加上适用了百余年并仍在不断改进为商人广泛适用的国际商事惯例,使国际商法统一性的特点更为突出。
3)国际商法的迅捷性。
国际商法的规则清楚、明确,商事规范中所设定的期间一般较短,符合商事主体的需要,体现在商法上就是比其他法律规范具有更迅捷的特征。
5、国际条约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它只能约束国家,不能直接拘束国内的机关和人民。
国际条约能否直接适用于国内的自然人和法人,各国的做法不同,有不同的方式:①直接承认国际条约优先适用,即使与本国的国内法相抵触。
如法国《宪法》第55条规定:凡正式批准或公布的条约,即使与国内法相抵触,亦适用条约。
②只有经议会立法手续,转为国内法后才能在国内适用。
如英国在1880年的比利时国会号案中,就以《英比条约》未经议会同意,不能适用英国法院为由,拒绝了比利时的赔偿请求。
③主张自动执行的条约优于国内法。
所谓“自动执行的条约”是指条约中或条约中的某个条款明白表示或按其性质不需经过国内立法可以自动生效的条约。
不是自动执行的条约就必须经过必要的立法补充才可以在国内适用。
正是由于各国对待国际条约的态度不同,在解决国际商事关系上,可以直接适用的国际条约和必须转化为国内法才能适用的国际条约的效力有着很大的差别。
6、国际商事惯例是由非政府间组织制定的非官方文件,因此,不具有当然的法律约束力,而是作为供各国商事活动中的当事人在谈判和草拟合同中可以参照的蓝本,可以自由采用。
但这些规则一经采用,就成为对当事人各方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即使是国家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只要其以一般法人身份参加国际商务活动,并在合同中约定适用某种国际商事惯例,也要受惯例的约束,履行其所约定的义务。
正是由于国际商事惯例不当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在选择适用国际商事惯例时,可以对现成的规则进行修改和补充,而不必恪守国际商事惯例本来的规定,这就使国际商事惯例在适用时显得更加灵活,也使商事活动中的各方当事人更倾向于选择适用商务惯例,使国际商事惯例成为国际商事交易的重要渊源。
7、这是一道比较灵活的问题,可以由同学们发表各自的见解和观点,受两大法系的影响主要有:大陆法系:1.中国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在历史上即受大陆法系的影响;2.中国有成文的民法典及单行的商事方面的法律;3.中国民商事法律制度中的许多的术语和制度安排仍然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如债权、物权、担保等;4.民商事案例在中国不具有法律效力;英美法系:1.中国许多法律制度越来越多地受到英美法系一些观念的影响,在新修订的法规中也体现了这一点,如《合同法》;2.在民商事法律制度中引入了许多英美法系的法律术语的制度,如预期违约制度、隐形代理制度等;3.开始重视成功案例的作用;在民商法律制度上,国际统一性的特点必要明显,而且两大法系也呈现出彼此影响,差别逐步缩小的趋势,大陆法系引入英美法的成功经验,英美法系也颁布了许多商事方面的成文法规,可以再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四、案例题此案件不能适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因为通则的性质属于国际商事惯例,国际商事惯例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
只有双方当事人明确在合同中适用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且即使双方事后达成协议适用通则,也不必然适用2000年的最新通则,因为通则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当然也不会因为新通则的出现,而使原来的通则失效,适用哪一版本的通则,仍然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如果双方没有对适用通则达成一致意见,则应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适用中国的《合同法》。
第二章商事组织法一、判断题1、公司的历史是由合伙向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发展,然后再到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公司。
(对错)对错)对错)2、公司是财团法人。
(3、英美法系国家为判例法国家,因而没有成文的公司法。
(4、在两合公司中,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但无权管理公司。
(对错)二、选择题1、一般来说,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等,其中属a、董事会b、经理c、监事会d、股东会2、由于股东所持的股份类别不一样,同一类别股东召开的这种会议,在法国称)。
a、专门股东会议b、临时股东会议c、法定股东会议d、类别股东会议3、股东对股东大会的提案,可以行使表决权,表决权的形式是基于股东a、人数b、持有的股票份额c、公司的职位d、固定资产4的自然人5、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了公司无需继续存在的必要事由,此时,经股东会三、简答题1、欧洲公司法可以在几种情况下设立?2、《欧洲公司法》与欧盟公司法指令有什么关系?3、假定某市三星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效益非常好,业务急需扩大,在采取的公司形式方面,你会选择何种方式扩大业务?4、如何理解无限合伙与两合公司的关系?5、董事会的权力为什么有可能大于股东大会的职权?四、案例分析题1、杰森是法国高尼奇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董事,在公司对另一公司的并购过程中,杰森为公司的利益,主张虚报公司股份比例,实现公司的并购计划,但股)。
)。
a、法人b、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c、无行为能力的自然人d、具有行为能力a、强制解散b、自愿解散c、非解散d、破产解散【篇二:国际商法答案】p> 第3页第4页第5页【篇三:国际商法答案(宁烨杜晓君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txt>第1章导论一、填空题1.商事组织2.《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年修订本》,《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3. 国际公约国际贸易惯例4. 成文法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逻辑性5. 联邦法州法二、判断题三、单项选择题d b d四、多项选择题1. a d2. acd3. bc4. abc5. abcd五、简答题1.大陆法在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性。
它所采取的方法是运用几个大的法律范畴把各种法律规则分门别类归纳在一起。
具体来说,大陆法各国都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公法是与国家状况有关的法律,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和国际公法等;私法是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法律,包括民法、商法、婚姻法以及家庭法等。
大陆法的特点是:在法律渊源上,很大程度上受罗马法影响;强调成文法的作用;法官没有立法权,要遵从法律明文规定办案;在审判方式上,重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在法律的推理形式和方法上,采取演绎法。
2.(1)法律。
法律是大陆法的主要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