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标验收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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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地工程申报流程

标准化工地工程申报流程
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安全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标准化工地和示范工程流程资料示意图
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
(一)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包括外省入湘建筑施工企业承建项目),实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
(二)工程项目每个施工阶段的阶段性动态评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基础、主体、装修等分部工程各阶段性动态评定时,工程施工应完成不少于该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停工3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做分部工程阶段性动态评定。

达标验收、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申报程序汇编

达标验收、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申报程序汇编

达标验收程序(分基础、主体、装饰阶段)项目部自查、整改企业组织考核(每个阶段不少于1次检查考核,形成评分记录,作出考核结论。

)监理部、建设单位签署评价意见(在《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评定表》上签署评价意见)安监站(监督工程师)日常监督评价(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评定表》进行日常监督评价)达标验收组(安监站)组织复查(3个工作日内)附件1: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评定表标准化示范工程(省管项目向省总站申请)一、条件1、已录入“省监管信息平台”;2、在主体施工前;3、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房屋建筑或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安装工程;4、已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依法办理施工许可;5、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明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投入,对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和监控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规范;6、已完工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伤1人及以上的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公示严重不良行为,未在省(部)级监督检查中被通报批评;7、工程在开工前,已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编制《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8、工程项目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通过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阶段性动态评定,复查评分分值在75分以上,且检查评分分表均有得分(不作为创建申请条件,作为挂牌必备条件)。

二、申请材料1、《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表》(附件2);2、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3、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自评表;4、工程项目办理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施工许可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施工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满足申报条件下)达标验收组完成对申请材料的核实(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登记并建立创建档案按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落实监督检查频次,将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以及项目现场重大危险源监管情况等相关监管信息及时录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授牌(在项目入口的显要位置悬挂“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公示牌”,注明投诉电话或其他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达标验收组对挂牌后的创建项目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进行逐项检查评分。

郑州市省、市级文明标准化工地、文明工地申报审批程序

郑州市省、市级文明标准化工地、文明工地申报审批程序

郑州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审批程序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行业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我市建设行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在全市推广《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郑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建文〔2011〕10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工作的通知》(郑建〔2011〕38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定及通报奖励制度。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一)参加评选“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为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工程规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1.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程量300万元以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2.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并且由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3.由建筑企业承建的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桥梁、污水处理等市政工程;4.个别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

(二)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建筑业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已取得建设部或省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2.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考核合格,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安全保证体系健全。

(三)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其他企业共同创优,一项工程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建筑业企业作为主要参建单位参与评选。

主要参建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总包企业(主要承建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

(四)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2.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有效证书。

工程施工验收程序

工程施工验收程序

工程施工验收程序一、前期准备阶段1.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施工方需提前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确保验收时间与地点便于参与方的安排和参与。

2.准备验收评审表:监理单位应提前准备验收评审表,详细列出工程验收的各项内容和标准。

3.通知相关参与方:监理单位需提前通知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业主代表等相关参与方,确保他们出席验收会议。

4.准备验收资料:监理单位需准备好施工资料、设计文件、工程报告等相关资料,以便实地查看和比对。

二、验收过程1.召开验收会议:监理单位应当按约定时间和地点召开验收会议,介绍验收的目的、内容和流程,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2.查看施工现场:验收会议结束后,监理单位应当带领相关参与方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评估。

3.检查相关文件:监理单位应当查阅相关文件,检查施工方的资质、合同约定、工程报告等资料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4.临时保护措施:监理单位应当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有序。

5.验收进度计划:监理单位应当核对施工进度计划,验证工程的进展情况是否符合计划要求。

6.工程质量评估: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细致的评估,核实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7.验收结果通报:监理单位应在验收会议结束后,向相关参与方通报验收结果,依据评审表对工程进行评定。

8.编制验收报告:监理单位应当根据验收结果编制验收报告,详细说明工程的优点和不足,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三、验收后期处理1.讨论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单位需与相关参与方就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讨论,找出问题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

2.确定整改措施:监理单位应当协调施工方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间表。

3.监督整改过程:监理单位需对整改措施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按标准进行。

4.重新验收工程:整改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应再次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出具最终验收报告:监理单位根据重新验收结果,出具最终验收报告,确认工程的合格性,并将报告交于相关参与方。

创建标化工地条件

创建标化工地条件

附件1:滁州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申报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及省厅《关于颁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和我市《滁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基础工作,推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广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范围1、申报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单体建筑面积为:市本级4000平方米及以上,县(市、区)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在建工程。

2、一次发包的住宅项目,由一个项目经理承建,单体建筑面积合计6000平方米以上。

3、申报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

4、其它类型工程项目参照“琅琊杯”奖评审管理办法申报。

二、申报条件1、创建单位必须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措施。

创建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年度内无违法违规被暂扣现象,“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且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有效且持证上岗,企业严格按费率标准提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按要求接受建管部门监管,落实到位。

2、创建工程基建手续合法齐全,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等安全生产规范和规程,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按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

3、申报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工程,须有整体平面布置规划,封闭施工,场地硬化,环境美化,小区所有在建单位工程的百分之八十须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达到80分及以上。

4、创建工程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并达到合格要求。

《关于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二、验收工作流程及申请表 附件 1 《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流程》 附件 2 《标准化管理达标单位验收申请表》 三. 验收检查内容 ㈠.内业检查 1.《人员配备标准化》 。依据投标文件和公司制定的《人员配备标准化》 手册,查施工及监理单位机构设置和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依据、到位情况、培 训教育资料、特殊作业人员台帐等。其中, ⑴、施工单位应提供各个管理层面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依据文件或资料。 ⑵、监理总站、分站、监理组人员到岗情况应出具考勤资料。 2.《管理制度标准化》 。依据公司下发的《管理制度标准化》手册,查各 单位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包括五大部分:综合管理、计划财务管理、工 程管理、安全质量管理、物资设备管理。同时,要建立环境保护、文物保护、 安全保证、质量保证等体系。 检查时,各单位及其所属的各个管理层面(项目部、工区、作业队,监 理站、监理分站) ,要出示适应于自身管理职责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实施 细则、保证体系等文字资料。 3.《现场管理标准化》 。各单位及其所属机构要结合公司下发的《现场管 理标准化》手册,依据工程项目和自身的管理特点,制定和明确各层面管理 人员现场管理的具体内容,建立现场管理工作通用检查标准,内容和标准要 充分体现《管理制度标准化》中的有关要求。同时,要明确操作层面的作业 标准。另外, 《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标准》和《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配发到作
机械设备 10 分(单项扣完为止) 站内所有设备是否有完善的管理 制度 资料和现 场目测检 查 有涵盖站内所有设备的完善的管理制度。 每 缺少一项,扣 5 分
1
管理制度
2 3 六 1
主要硬件 备用电源
拌合设备应为强制式搅拌机, 并配 有相应的自动计量设备, 计量系统 应定期检定 是否有备用电源
资料和现 场目测检 查 现场检查

标化工地办理程序

标化工地办理程序办理程序:申报流程(见附件)标准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1.五板一图五板一图设置在施工现场大门外醒目位置,规格为900×1400mm,字体标准,图板齐全。

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2、出入口及场内道路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防锈铁花大门,大门内侧应设置减速带(挡水带),门口应设高压冲洗设备,且在大门内侧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

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施工出入口及场内道路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硬化。

出入口地坪硬化长度不小于两辆大车车长且不小于10m。

场内道路两侧应设置宽200mm的黄色油漆条带及排水沟,道路边缘设置降尘水管。

主要施工出入口必须设置岗亭。

社会道路与施工区域交叉路段(社会出入口)应设置防尘降尘措施,并将路面硬化,硬化方式可参照施工出入口或铺设钢板,在出入口两侧铺设10m范围麻袋,并组织人员定时保洁。

3.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墙,围墙高度不小于2m。

围墙应采用实心材料(厚度不小于240mm)或轻质彩钢板砌筑。

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和《成都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设施图例》。

4、办公室办公室应设置在施工现场安全地带。

可采用砖砌体(内外墙面抹灰刷白),提倡采用具备产品合格证的钢构件装配式活动房,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

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5.施工现场原则上不设置农民工宿舍。

如设置,应与施工作业区隔离,选址应符合安全要求。

可采用砖砌体(内外墙抹灰、粉刷),建议采用有产品合格证的钢构件装配式活动房屋。

地面应使用混凝土硬化或贴地砖。

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6、食堂现场设置食堂的应设置在距离厕所、垃圾站的上风方向,搭设材料必须符合环保和消防要求。

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参考图例》和《成都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设施图例》。

郑州市省、市级文明标准化工地、文明工地申报审批程序

郑州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审批程序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行业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我市建设行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在全市推广《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郑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建文…2011‟10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工作的通知》(郑建…2011‟38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定及通报奖励制度。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一)参加评选“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为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工程规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1.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程量300万元以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2.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并且由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3.由建筑企业承建的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桥梁、污水处理等市政工程;4.个别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

(二)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建筑业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已取得建设部或省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2.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考核合格,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安全保证体系健全。

(三)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其他企业共同创优,一项工程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建筑业企业作为主要参建单位参与评选。

主要参建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总包企业(主要承建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

(四)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2.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有效证书。

施工验收流程与标准要求

施工验收流程与标准要求在建筑工程中,施工验收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它不仅是对工程质量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功能正常运行的保证。

本文将介绍施工验收的流程和标准要求。

一、施工验收流程1.前期准备在进行施工验收之前,施工方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首先是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符合要求。

其次是组织验收人员,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最后是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施工图纸、设备清单、质量检测报告等。

2.工程验收工程验收是对工程质量的一次全面检验。

验收人员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标准评估工程的各个方面,包括结构、电气、通风、给排水等。

他们会仔细查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施工记录,核实工程是否按照要求进行。

同时,他们还会开展必要的测量和测试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设备验收在建筑工程中,设备的安装和运行对于工程的功能性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设备验收的主要目的是确认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正常运行。

验收人员会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包括检查设备的型号、规格、工作性能等,以确保设备与设计文件一致,并能运行正常。

4.环境验收环境验收是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一次检查。

验收人员会评估施工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包括噪音、震动、粉尘等。

他们会检查施工现场周边的道路、河流、建筑物等是否受到污染或损坏,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5.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对整个工程的最后一次综合评估。

验收人员会对以上几个方面的验收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他们还会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进行最后确认,包括检查相关合格证书和保修书等文件。

二、标准要求施工验收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要求进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标准要求: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是指建筑工程中对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

它包括结构强度、安全性、耐久性、防水性等方面。

验收人员会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评估工程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程的有关要求及申报程序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程的有关要求及申报程序第一章适用对象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一)建筑面积达3000平米以上的单体房屋建筑或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安装工程;(二)已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依法办理施工许可;(三)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明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投入,对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和监控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规范;(四)已完工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伤1人及以上的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公示严重不良行为,未在省(部)级监督检查中被通报批评。

(五)工程在开工前,已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编制《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六)工程项目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通过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阶段性动态评定,复查评分分值在75分以上,且检查评分分表均有得分(不作为创建申请条件,作为挂牌必备条件)。

申请材料应包括:(一)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表(附件1)(二)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三)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自评表;(四)工程项目办理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施工许可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章注意事项对不满足下面条件的,市州相关部门会对其进行摘牌处理。

其中包括临时摘牌和永久摘牌。

创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部门实行临时摘牌:(一)未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制定项目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二)工程项目存在专业分包,但未明确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的;(三)项目管理人员实际配备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四)因安全投入不足造成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五)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签发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的,或签发停工整改通知的;(六)在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阶段性动态评定中,复查评分汇总表评分达不到75分或有检查评分分表未得分的;(七)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批,或不按照已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的;(八)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未及时补录的;(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通过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施工的;(十)未按相关规定建立农民工学校并备案的;(十一)发生危害市政管线事件的;(十二)由于噪声、扬尘及污染造成周边群众投诉及相关管理部门警告整改不力的;(十三)未按照《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0〕107号),及时录入监督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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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验收程序
(分基础、主体、装饰阶段)
项目部自查、整改
企业组织考核(每个阶段不少于1次检查考核,形成评分记录,作出考核结论。


监理部、建设单位签署评价意见(在《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评定表》上签署评价意见)
安监站(监督工程师)日常监督评价(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评定表》进行日常监督评价)
达标验收组(安监站)组织复查(3个工作日内)
附件1: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评定表
标准化示范工程
(省管项目向省总站申请)
一、条件
1、已录入“省监管信息平台”;
2、在主体施工前;
3、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房屋建筑或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安装工程;
4、已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依法办理施工许可;
5、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明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投入,对施工现场危险
源识别和监控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规范;
6、已完工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伤1人及以上的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公示严重不良行为,未在省(部)级监督
检查中被通报批评;
7、工程在开工前,已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编制《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
管理;
8、工程项目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通过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阶段性动态评定,复查评分分值在75分以上,且检查评分分表均有
得分(不作为创建申请条件,作为挂牌必备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表》(附件2);
2、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
3、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自评表;4、工程项目办理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施工许可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施工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满足申报条件下)达标验收组完成对申请材料的核实(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登记并建立创建档案按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落实监督检查频次,将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以及项目现场重大危险源监管情况等相关监管信息及时录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授牌(在项目入口的显要位置悬挂“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公示牌”,注明投诉电话
或其他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达标验收组对挂牌后的创建项目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进行逐项检查评分。

(检查评分分主体结构和装修施工二个阶段,检查评分时,工程施工完成不少于该分部工程工程量的50%,与达标验收阶段性动态评定工作同步实施)。

在外墙装饰完工后(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结构主体完工),经监督机构审查通过,并在本地区公示7天后,由市州将其申报材料及时报送省质安监总站。

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
一、条件
纳入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目标管理的创建项目;
施工进度完成主体结构工程50%以上(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完成工程总造价的50%以上);
经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审查通过。

二、申请材料
1、《湖南省建筑施工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3);
2、市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各施工阶段性动态评定复查评分汇总表(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表3.0.1)以及达标验
收阶段性动态评定意见《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评定表》;
3、反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含农民工学校)的音像资料;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意见;
5、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上报申报材料监督部门进行排序和汇总上报省质安监督总站(每年5月30日和11月30日前)
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
一、条件
纳入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目标管理的创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均被评为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在外墙装饰完工后(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结构主体完工),仍符合本办法规定且其监管信息按规定录入,经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审查通过,并在本地区公示7天后,由市州将其申报材料及时报送省质安监总站。

二、申请材料
1、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附件5);
2、创建过程介绍(不少于1500字);
3、市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主体、装修施工阶段性动态评定复查评
分汇总表(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表3.0.1)以及达标验收各阶段性动态评定意见;
4、主体工程竣工验收记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意见。

省管“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直接向省质安监总站申报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

三、申报程序
省质安监总站对经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推荐申报的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实行全数评选。

于每年3月份,对申报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查,并核查监管信息平台中记录的监管状况。

符合评选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
条件的,报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批准并公示7天后行文公布。

附件1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评定表
申报单位:申报时间:
注:本表1式3份,施工企业、验收评定小组、安全监督机构各留存1份。

附件2
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表
本表一式四份,市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另二份当该在项目报“创建工程”和“示范工程”时作为附件分别上报。

附件3
湖南省建筑施工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申报表
附件4
确定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数量的计算与示例
计算式:
一、按本办法规定确定市州项目抽查数量,项目抽查率r(r ≥10%)。

二、符合率C 。

100%B C A r
=⨯⨯
A :本市州半年度申请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数。

B :专家组检查符合的项目数。

三、市州本半年度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数N 。

当C >50%,N= A×C ,N 数值出现小数点时按四舍五入方式取值;
当C ≤50%,N=0。

示例:某市2010年下半年有200个工程项目申请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

通过省质安监总站会同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技术指导委员会以及该市达标验收组随机抽取,确定抽查项目22个,项目抽查率11%(>10%符合规定要求)。

经专家组检查,共有16个项目符合要求,项目符合率
>50%
该市2010年下半年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数N=200×72.7%=145.4≈145,即该市所有申报项目排序汇总前145个项目为2010年下半年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

附件5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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