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涉及的相关法律

合集下载

“三同时”相关文件要求整理

“三同时”相关文件要求整理

“三同时”相关文件要求整理
1.国家相关文件:
-《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宣传法》: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同时
考虑环境因素,确保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及时监测、评估和防控。

-《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项目在技术、经济上应考虑节能减排
的要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环境保护部门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环评报告中明确
环境保护措施,并与技术、经济措施同时进行,保证“三同时”的原则。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对违反“三同时”原则的项目,将依
法进行处罚,以保护环境为目标。

3.国家发改委文件:
-《关于加强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技术、
经济、环境三方面要同步推进,保持项目的协调发展。

-《节能减排指导手册》:明确提出要求,对节能减排项目要进行多
方面考虑,确保在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都达到预期目标。

4.企事业单位内部文件:
-《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从技术、
经济、环境三个角度进行全面分析、规划和评估,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管理制度》:明确要求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项目管理,
从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

综上所述,与“三同时”相关的文件要求主要包括国家的环保政策法规、环保部门的环评管理办法和处罚办法、国家发改委的项目建设意见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

这些文件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同时考虑技术、经济、环境三个方面,确保项目协调发展,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这一规定在我国环境立法中通称为“三同时”制度。

它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小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其他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和自然开发项目。

它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辅相成,是防止新污染和破坏的两大“法宝”,是中国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化、制度化。

凡是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认可以开发建设的项目,建设时必须按照“三同时”规定,把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使用后产生新的环境问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也要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关键是保证环境保护的投资、设备、材料等与主体工程同时安排,使环境保护要求在基本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得到落实,“三同时”制度分别明确了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有利于具体管理和监督执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即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确保相关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设施设备的合理配置和及时到位,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编辑本段制度的确立“三同时”制度是在中国出台最早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

它是中国的独创,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具有中国特色并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

1972年6月,在国务院批转的《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关于官厅水库污染情况和解决意见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工厂建设和三废利用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

1973年,经国务院批转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一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企业,防治污染项目,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正在建设的企业没有采取防治措施的,必须补上。

“三同时”违规违约相关法律责任风险

“三同时”违规违约相关法律责任风险

行政处罚
2
行政处罚
3
行政处罚
消防设施“三同时”违法违规相关法律责任风险
序号 相关法律法规 违规违法风险 处罚类型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 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 格,擅自施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防法》(2009版)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 第四十一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 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行政、刑事处 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三同时”违法违规相关法律责任风险
序号 相关法律法规 违规违法风险 处罚类型
1
第七十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 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 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 业病防治法》(2011 (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年)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或 者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 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价报告进行评审的; “三同时”监督管理 (二)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发生重大变更 暂行办法》(2012 时,未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办理有关手续, 年) 进行施工的;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评审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并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违反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处罚问题的批复

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违反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处罚问题的批复

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违反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处罚问题的批复江苏省环保局:你局《关于新、扩、改建设项⽬划分界限的请⽰》(苏环法[97]5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其中所称“国家有关建设项⽬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主要是指1986年3⽉26⽇颁布的《建设项⽬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不论是新建项⽬,还是原有项⽬为了扩⼤⽣产能⼒⽽扩建、改建或进⾏技术改造,都必须执⾏环境影响评价书(表)的审批制度和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同时投产使⽤的“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项⽬,不得擅⾃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项⽬,不得擅⾃投⼊⽣产或使⽤。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建设项⽬,环保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

⽆锡市环保局请⽰中所指宜兴市第⼋化⼯⼚于1989年从原址迁往另⼀地址;迁址之后,于1995年更名为益民公司,并作为新办企业经⼯商⾏政管理部门核准成⽴。

益民公司在向⼯商⾏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之前已向环保部门填报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在报告表中注明系新办企业。

据此,对1995年成⽴的益民公司应认定为新建项⽬已属⽆疑。

根据环境保护法律的有关规定,建设项⽬在投⼊⽣产或使⽤前,其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环保部门检验合格。

据请⽰反映的情况,环保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益民公司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即已投⼊⽣产,其⾏为违反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法应受处罚,环保部门对其依法处罚并⽆不当。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7年5⽉9⽇备注:最近更新:2019.06.24。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2.17•【文号】环发[2009]150号•【施行日期】2009.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发[2009]1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建立“三同时”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规范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认真兑现“七项承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我部制定了《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附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部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建立“三同时”监督检查机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及《环境保护部机关“三定”实施方案》,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不含核与辐射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依据规模、所处环境敏感性和环境风险程度,其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按Ⅰ、Ⅱ两类实施分类管理。

第四条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受委托承担Ⅱ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

第五条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法中的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法中的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法》中“三同时”制度的定义和内容根据我国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六章第五十三条明确要求:“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要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三同时”的定义。

建设项目“三同时”是指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三同时”的要求是针对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它包括在我国境内建设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建设项目。

“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是一种事前保障措施,是一种本质安全措施。

2)“三同时”的内容和要求①可行性研究阶段。

建设单位或可行性研究承担单位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论证,并将其作为专门章节编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时,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纳入投资计划。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实施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并委托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机场等 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要实行“三同时”制度。由于环境问题的多样性和综合性决定了“三同时”制度 适用范围必然具有广泛性。“三同时”制度重在预防产生新的环境问题,“三同时”制度保护的是整个人类赖以 生存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而不是只将某一集团或某一个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其预防保护对象 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城市和乡村等环境要素,凡是可能损害这些环境要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三同时”制度。
简介
“三同时”制度是在中国出台最早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它是中国的独创,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建设经 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具有中国特色并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创举,是在总结我国环境管理实践经验基础上,被我国法律所确 认的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这项制度最早规定于1973年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在1979 年的《环境保护法(试行)》中做了进一步规定。此后的一系列环境法律法规也都重申了“三同时”制度。1986年 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三同时”制度做了具体规定,1998年对《办法》做了修改并新颁布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它对“三同时”制度做了进一步的具体规定。
内容
在建设项目正式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初步设计中的环境保护篇章。在环境保 护篇章中必须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环境保护篇章经审查批准后,才 能纳入建设计划,并投入施工。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三”管理办法》环境保护“三”管理办法引言环境保护是现代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而“三”即环保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退出必须满足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和同一要求的管理要求。

为了加强环保“三”的有效管理,保护环境,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制定了环境保护“三”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明确“三”的管理范围、要求和责任,加强环保项目的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

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环保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退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污染治理设施、废弃物处置设施、清洁产业项目等。

适用于各类建设、运营和退出环保项目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和社会组织等。

管理要求建设阶段在环保项目的建设阶段,应遵循以下管理要求:1. 确定环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制定合理的建设方案。

2. 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3.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环保项目建设所需的环境许可证和其他必要的审批手续。

4.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运营阶段在环保项目的运营阶段,应遵循以下管理要求:1. 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利用,保持环境质量。

2. 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3. 配置必要的环境保护设备和器材,做好事故应急准备,确保环境安全。

4. 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

退出阶段在环保项目的退出阶段,应遵循以下管理要求:1. 制定合理的环保项目退出方案,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安全退出。

2. 进行环境治理和修复工作,恢复环境生态系统。

3. 清理废弃物和污染物,做好处置和处理工作。

4. 进行环境验收,确保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责任和监督本办法规定了环保项目的各方责任和管理机构的监督职责。

环保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退出主体应当承担环保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接受环保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环保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环保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三”要求的项目进行查处和处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涉及的
相关相关法律
共有8个方面的法律涉及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包含11种类型的工程:
1、放射性(涉及三类工程):
与核设施相配套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与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相配套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循环经济促进法: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水土保持法: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4、海洋环境保护法(涉及两类工程):
海洋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大气污染防治法:
城市新建工业区、新建住宅区以及老城区成片改造,应当实行热电联供;对不具备热电联供条件的,应当实行集中供热;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设施应当与建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6、水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7、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8、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