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1. 学校是学生的第二个家,应该重视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校长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树立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2. 学校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3. 学校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有序进行,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学校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疏散通道设置1. 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建设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喷淋系统等。
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2. 学校应合理设置消防疏散通道,通道宽度不得小于标准规定,并保持畅通无阻。
三、学校消防安全教育1. 学校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包括火灾逃生常识、火源及火灾预防、灭火器的使用等内容。
2. 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观消防救援队伍,增加学生对消防队员的敬意和认识。
四、学校火灾应急预案和演练1. 学校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种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 学校应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同时也检验和完善火灾应急预案。
五、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1. 学校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台账,记录隐患排查情况和整改措施。
六、学生消防安全常识普及1. 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参与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增强学生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
2. 学校可以邀请消防安全专家来学校进行讲座,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七、学校防火设施保养1. 学校应定期对防火设施进行保养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防火宣传教育,提醒学生不得私自损坏防火设施。
八、学校火灾事故处理和报告1. 学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预案,及时组织疏散和扑救。
2. 学校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火灾事故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九、学校消防安全督查和考核1. 学校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所有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校外人员等。
3.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并提供所需的防火设施、器材和消防教育培训。
4.所有人员都有责任遵守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与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理。
二、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与维护1.学校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包括消防栓、灭火器、防火门等。
2.学校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禁止私自更改、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三、电气设备和用电安全1.学校应合理规划用电负荷,确保电路和电缆的安全可靠,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2.禁止乱拉乱接电线和电缆,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3.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四、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1.学校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每个人都具备基本的火灾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教职工和学生应定期参加消防演练,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和灭火器械。
3.教职工和学生在发现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迅速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五、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1.学校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发现火灾隐患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六、火灾事故的报告和处理1.发生火灾事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及时报告消防部门。
2.火灾事故发生后,学校应配合消防部门进行调查,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重复发生。
七、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与维护1.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时,应按照规定正确操作,禁止滥用和损坏。
2.定期检查灭火器和灭火器械的有效期限,到期应及时更换。
3.对于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造成的损失,应进行责任追究。
中心小学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中心小学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旨在保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
1. 火灾防范教育:学校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增强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2. 火灾报警设备:学校将安装火灾报警器和灭火器,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发出警报并进行灭火。
3. 安全疏散通道:学校将确保所有教室和办公室都设有明显的安全疏散通道标识,并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4. 疏散演练:学校将定期组织火灾疏散演练,教育学生和教职员工如何正确、迅速地疏散到安全地点。
5. 明火禁止:学校禁止在教室和其他学校区域使用明火,如蜡烛、香炉等。
6. 电器安全:学校将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巡查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7. 合理使用火源:学校将加强对实验室、炉灶等区域使用火源的管理,确保安全使用。
8. 疏散途中禁止混乱行为:学校将严禁在火灾疏散过程中出现推搡、踩踏等危险行为。
9. 事故应急处置:学校将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指挥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 故意纵火严惩:学校将对任何故意纵火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校园安全。
以上是中心小学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执行细则和责任人将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中小学校学生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疏散基本要求

中小学校学生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疏散基本要求学校学生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疏散基本要求一、一般要求:(一)疏散楼梯不应少于两部,底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单层建筑安全出口不应少于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每个房间的门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1、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门;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内由最远一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4m ,且人数不超过80人时,也可设个向外开启的门,但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2、二、三层的建筑,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或框架结构时,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的;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的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的;3、单层公共建筑如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设有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时,其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每层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楼梯,但应另设一个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二)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
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 m。
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三)建筑应设楼梯间,且如果建筑超过五层应在楼梯入口处设置能构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
如设置单向开启的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能自行关闭(设置闭门器)。
(四)超过四层的建筑楼梯间底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
层数不超过四层的建筑可将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米处。
(五)建筑公共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房间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但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其开启的方向不限。
(六)疏散门应为平开门,严禁采用侧拉门、转门吊门等。
二、疏散距离要求(一)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的门至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封闭楼梯间距离应满足(注:封闭楼梯间指设有能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的楼梯间)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间之间的房间:砖混结构及框架结构的不应小于35米,砖木结构的不应小于30米,木质结构的应直接通向室外。
学校消防安全基本要求范本

学校消防安全基本要求范本第一部分:绪论消防安全是学校工作中的重要方面,为了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的稳定发展,制定本消防安全基本要求范本。
第二部分:建筑与设施1. 学校建筑物应符合相应消防设计标准,建筑结构稳固,防火隔离带设置合理,疏散通道宽敞明亮,楼道不得放置任何杂物。
2. 每栋教学楼和宿舍楼均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并设有清晰的标识及操作说明。
教室和宿舍应配备独立的火灾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3. 学校应设置消防水源,并确保消防水源及时供应。
水源应每季度检查一次,保持畅通。
第三部分:消防设备1. 学校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箱、灭火器按钮等,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2. 学校应配备火灾报警设备,如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等,并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3. 学校应配备消防排烟设备,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排除烟雾,保护人员逃生安全。
第四部分:消防组织与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消防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并组织定期的消防培训和演练活动。
2. 学校应编制消防预案,并定期修订和演练,确保学校师生在火灾发生时能快速有序地疏散。
3. 学校应建立消防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学校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情况,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五部分:师生消防安全教育1. 学校应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和演示活动。
2. 学校应建立火灾报警和紧急撤离的应急预案,向师生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火灾应急能力。
3. 学校应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检查校园内的防火设施和电气设备,并做好记录和整改工作。
第六部分:着装与消防逃生1. 学校应规定师生着装必须符合标准要求,不得穿着易燃易爆材料的衣物和鞋子。
2. 学校应划定逃生通道,并确保通道畅通无阻,防止堆放杂物阻碍疏散。
3. 学校应定期组织火灾逃生演练,使师生熟悉逃生路线和应急措施。
第七部分:学校周边的消防安全1. 学校应积极与周边单位和社区建立消防联络,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的消防安全。
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

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为规范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中小学校设计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细化各部门和教职员工、保安、厨房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电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学校实验室应制定并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和使用安全制度,明确实验室教学环节安全操作管理责任。
第二条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手续,严禁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及用途。
学生宿舍、幼儿园儿童用房严禁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幼儿园儿童用房严禁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
与其他建筑合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使用耐火性能符合要求的砖墙、楼板和防火门(窗)与建筑内的其他场所进行分隔。
电缆井、管道井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防火封堵。
中小学校、幼儿园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从严控制,并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规范》规定,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板材、彩钢板搭建建(构)筑物、分隔房间。
第三条学生宿舍面积必须严格执行《中小学设计规范》(GB50099-2011)、《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艺〔2011〕5号)要求,凡不符合标准或擅自临时增加宿舍房间、增设床(铺)位的,必须按要求整改到位。
第四条中小学校、幼儿园电气线路、燃气管路的设计、敷设应由具备电气设计施工资质、燃气设计施工资质的机构或人员实施,应采用合格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燃气灶具、阀门、管线,并定期检查。
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知识

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知识随着我国经济和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中小学校消防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
消防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不仅会给我们的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更会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因此,学校必须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一、预防火灾1. 常识(1)学校要按照消防安全相关法规标准进行设计、建造、改造、维护和管理,建立防火限时、消防物资配置、控制烟气扩散等安全预防措施。
(2)定期开展灭火器、喷淋系统等消防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3)保持楼道和通道畅通,随时保持逃生通道的通畅。
2. 实践(1)每个教室、宿舍都要配备灭火器和灭火器使用说明。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器等易燃助燃物品。
(3)学校举行各类活动时,要增加警戒并加强现场火灾预防措施。
二、火灾发生时的处置方法1. 逃生一旦火灾发生,首先应该保证自身安全。
如果无法扑灭火源,应及时按照消防预案和安全疏散路线,有序地撤离危险区域。
2. 报警经过初步逃生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告诉消防员发生火灾的地点和情况。
3. 善用灭火工具如发现小火灾可以亲自进行灭火,可用灭火器熄灭火源。
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避免造成二次事故。
三、应急逃生的注意事项1. 逃生时切勿慌乱逃生时一定要保持镇静,切勿慌乱。
跟随指示有序撤离,不要盲目冲出门,避免造成拥挤踩踏,伤及自身和他人安全。
2. 逃生时注意火场状况在逃生过程中,应时刻注意周围的火场状况,避免被火灾困住或者烟雾所迷惑。
3. 逃生时注意身体状况逃生时可将湿毛巾捂在口鼻处,防止吸入过多有害烟尘。
如火灾发展迅速,自己被困住无法逃生时,要尽快利用窗户、阳台等途径,向外喊叫、寻求救援,确保自身安全。
四、学生应掌握的消防安全技能1. 掌握消防设备使用方法学生应熟悉如何正确使用常用灭火设备,如灭火器、灭火器箱等,以便在发生火灾时及时消灭火源,阻止火灾发展。
2. 掌握正确逃生方法学生要时刻牢记逃生路线及注意事项,如烟雾膨胀时应贴低靠近地面逃生、准确使用紧急逃生工具等。
学校消防安全基本要求范文

学校消防安全基本要求范文校园消防安全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和落实一系列的消防安全基本要求势在必行。
本文将就校园消防安全的基本要求进行阐述,并提出有效的措施,以期推动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与发展。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为了保障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应从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着手。
首先,学校应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设置,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其次,学校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章,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等。
最后,学校应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监督,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是校园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因此,学校应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
首先,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和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室内消防栓、灭火器、疏散通道等。
其次,学校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最后,学校应制定相应的消防设备使用规定,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
三、强化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火灾隐患是造成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学校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首先,学校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对学校各个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
其次,学校应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最后,学校应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落实。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学校应加强相关工作的开展。
首先,学校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展板、讲座、演习等形式,向师生员工普及相关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其次,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自我保护和逃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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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楼小学
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一)技术方面
1、耐火等级: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2级。
不得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板、木结构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有火源的房间装修应采用阻燃型材料。
2、防火间距:小学教学用房不宜超过4层,中学不宜超过5层,防火间距6米。
不得占用消防车道和防火间距。
3、分区控制:寄宿制学校宿舍和教学楼不宜在一栋建筑中分层合建,更不宜合用出口。
男女宿舍必须分区设置,毎室居住人数不宜超过6人。
4、安全疏散: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教学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
于35米,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2米。
主要出入口和门厅内,应有楼层平面示意图和连续的疏散导向标识。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灯。
人员住宿的房间外窗不应设置防盗网。
5、消火栓:应有室外消火栓,高度大于15米或体积大于10000m3应设室内消火栓。
6、自动报警设施:厨房使用燃气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
泄露报警器和自动关闭装置。
学生宿舍应设置过电流保护装置。
7、灭火器:每层楼应设置不少于2个灭火器设置点,每点设置2-5具灭火器。
8、其他消防技术要求按照GB50099-2011《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
- 2 -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二)管理方面
1、培养明白人:学校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培训。
2、消除隐患:学校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厨房烟道每季度清洗一次,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3、培训演练: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至少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全体师生要熟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所有教职员工必须经过消防培训,达到“一懂三会”要求,即懂得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4、志愿消防队:学校要成立志愿消防队,定期开展培训演练。
寄宿制学校要建立夜间值班备勤制度。
5、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落实“户籍化”管理。
6、其他消防管理要求应参照DB41/T688-2011《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执行。
彩钢板建筑整治要求及措施
一、坚决杜绝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的建筑住人现象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医院、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一律不得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
(二)严禁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夹芯板作为住人场所建筑构件、装修装饰材料和保温材料。
二、严格消防行政审批
(一)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
(二)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营业和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 5 -三、从严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违法行为(一)对未经消防验收、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
搭建建筑的、违规使用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塑料作墙体保温层的,一律停业整顿。
(二)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且有人员居住,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实施临时查封,并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的,必须拆除。
(三)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达不到A级要求的,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临时查封,住建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四)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库房、员工宿舍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芯材彩钢板搭建、分隔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责令立即消除隐患或者予以临时查封。
(五)对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一律依法拆除。
(六)对违法建设的彩钢板建筑,要移交当地规划、城市管理等部门进行查处,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七)对使用易燃可燃芯材彩钢板搭建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必须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跟
踪督促整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提请当地政府进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