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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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要求规范WS394-202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要求规范WS394-202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要求规范WS394-202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要求规范WS394-2024
明细,符合国家质量技术规范
一、目的
本规范旨在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以保证大众健康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应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包括强制性新建、改造以及维修系统。

三、术语定义
1.应用:指使用空调通风系统的建筑物内部或外部空间。

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指采用集中机组配置的空调通风系统,机组可以是冷、热水机组、冷冻机组、空源热泵机组等。

3.送风系统:指送风机、风口、风管、过滤器等组成的系统,用于将空调机组出口处的空气供给给室内。

4.通风系统:指送风和排风系统组成的系统,用于将室内的空气排入室外。

5.排风系统:指排风机、排风口、风管等组成的系统,用于将室内的空气排入室外。

四、材料要求
1.空调机组及风管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好采用不易积灰、耐腐蚀的材料;
2.风口及送排风机尽量采用安装在室外的集中式风口;
3.材质聚氨酯泡沫等绝缘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选用合格产品;
4.风口、送排风机安装位置要有防护设施,防止事故隐患;
5.机组和风管要采用安全保护措施;。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基本知识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基本知识
送回风管道
空调系统卫生状况不容忽视
近年来,由于室内装修产生的化学污染得不 到有效控制。
2003年春天以来的SARS、禽流感以及最近的 甲型H1N1流感等空气传播性疾病的肆虐,促 使人们高度关注起室内的生物和微生物污染。
集中空调系统是现代化建筑必不可少的设施, 但重视建设、疏忽管理。集中空调系统使用 多年没有清洗一次,卫生状况不容乐观。
•为了保证人员的身体健康,空调房间的室内 的空气品质也必须达到卫生标准的要求。
•因此空调系统也必须为空调房间通风换气、 提供新鲜洁净的空气。
空调的任务和技术手段
空调的任务:
• 创造并保持能满足一定要 求的特定空间空气环境
空调控制的基 • 温度、湿度、流动速度、
本参数:
洁净度
空调的技术手 段有:
• 采用热湿交换技术 • 采用气流组织技术 • 采用净化技术 • 采用换气技术
虽然这是笑谈,但足以说明空调的出现,给 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变化,极大地改善 了人们的生活、生产条件。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提高,空气调 节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现代建筑中的 应用也越来越普遍。
从卫生学角度来讲,空调系统不仅要保证热 舒适,更重要的是保证人体健康,以牺牲健
康为代价的热舒适是不足取的。
艺性要求的状态两类。
舒适性空调
目的:为人服务, 使人感到舒适满意
范围:住宅、办公 楼、商店、旅馆、 餐馆(茶室、酒 吧)、医院、客用 火车、汽车、飞机 等等
特点:控制精度不 高
工艺性空调
目的:为生产、科 研等特定对象服务
范围:车间、特定 用途的空间(货用 的运输工具、核研 究和实验、军事等)
特点:控制精度一 般比较高,严格按 照工艺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

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卫生部, 2006 年)1 总则为配合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的实施, 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3.2 净化效率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3.3 可吸入颗粒物( PM10)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3.4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 )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 卫生指标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新风量卫生要求场所新风量(m /h. 人) 3~5 星级≥30 饭店、宾馆1~2 星级 ≥204.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4.5.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 4 的要求。

表 4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非星级饭馆(餐厅)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舞厅 酒吧、茶座、咖啡厅体育馆 商场(店)、书店 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飞机客舱4.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 表 2 ≥20 ≥20 ≥20 ≥30 ≥10 ≥20 ≥20 ≥20 ≥252 的要求。

送风卫生要求项目要求PM10 ≤0.08 mg/m 3细菌总数真菌总数≤500 cfu/m ≤500 cfu/m 33- 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4.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不得检出3 的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最新国标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最新国标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1 范围本文件描述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嗜肺军团菌、细菌总数、真菌总数、空调送风中β-溶血性链球菌、新风量、空调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量和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他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执行。

本文件中同一个指标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检验方法时,根据技术条件选择使用,但以第一法为仲裁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18204.1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性指标GB/T 18204.2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性指标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34012 通风系统用空气净化装置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嗜肺军团菌Legionella pneumophila两端钝圆,有鞭毛,无芽孢和荚膜的革兰氏阴性杆菌,具有在含有L-半胱氨酸和三价铁盐缓冲液的活性炭-酵母提取液培养基上生长的特性,经生化试验和血清学试验鉴定确认的一种具有致病性的军团菌,是引起军团菌病的主要菌型。

细菌总数 total bacteria count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上经36 ℃±1 ℃培养48 h所生长发育的嗜中温性需氧和兼性厌氧菌落的总数。

真菌总数 total fungal count在沙氏琼脂培养基上经28 ℃±1 ℃、5 d培养所形成菌落数。

β-溶血性链球菌β-hemolytic streptococcus能产生溶血素,血平板上在菌落周围形成界限分明、完全透明的溶血环(β-型溶血)的化脓(或A群)链球菌(Streptococcus pyogenes)和无乳(或B群)链球菌(Streptococcus agalactiae)。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标准2006卫生部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标准2006卫生部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2006年)1 总则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3.1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3.2 净化效率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3.3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3.4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 卫生指标4.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卫生要求4.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送风卫生要求4.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4.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4.5.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4.5.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的卫生要求5 卫生检验5.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送风及风管采用抽样法检验,抽样数量根据系统设置、运行或风管清洗情况确定。

5.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的检验方法见附录A。

5.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的检测方法见附录B。

5.4空调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检测方法见附录C。

5.5 空调送风中微生物的检验方法见附录D。

5.6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卫生安全性检验5.6.1卫生安全性检验指标根据装置的工作原理和安装位置确定。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1 总则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净化效率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 卫生指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卫生要求场所新风量(m3/h.人)饭店、宾馆3~5星级≥301~2星级≥20非星级≥20饭馆(餐厅)≥20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20游艺厅、舞厅≥30酒吧、茶座、咖啡厅≥10体育馆≥20商场(店)、书店≥20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20飞机客舱≥2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送风卫生要求项目要求PM10≤ mg/m3细菌总数≤500 cfu/m3真菌总数≤500 cfu/m3 b-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项目要求积尘量≤20 g/m2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细菌总数≤100 cfu/cm2真菌总数≤100 cfu/cm2空气净化消毒装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项目允许增加量臭氧≤ mg/m3紫外线≤5 mw/cm2(装置周边30cm处)TVOC≤ mg/m3PM10≤ mg/m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1.总则为了预防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传播传染病,保护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一般卫生要求、传染病流行期卫生要求、净化消毒装置卫生要求、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空调系统,其它场所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9663-9673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T 18204.1 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4.术语与定义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给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处理、输送、分配,并控制其参数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4.2 空气传播性传染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传染病。

4.3 空气净化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去除室内空气中的颗粒物、微生物和气态污染物。

4.4 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呼吸道的空气动力学当量质量中位径为10微米的颗粒物。

5.空调系统的卫生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空调系统新风量和运行参数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新风采气口的设置应保证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新风采气口应远离建筑物排风口和开放式冷却水塔。

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内吸取新风。

5.1.2 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和回风口应安装防鼠、防虫设施。

5.1.3 空调系统的过滤器(网)、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洗或更换。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1 总则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制定本规范。

2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业清洗工作,其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3.1 空气处理机组输送、净化和调节空气状态(冷、热、湿)的设备及组件。

3.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污染物,以及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处理。

3.3 专用清洗设备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风管内污染物采样设备等的总称。

3.4 机械清洗使用专用清洗设备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

3.5 专业清洗机构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4 技术要求4.1 清洗方法的要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4.2 清洗过程的要求4.2.1工作范围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口等。

空调冷却水塔。

4.2.2 现场检查与准备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

并根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4.2.3风管清洗采用专用机械清洗设备将风管内的可视污染物有效地输送到捕集装置中,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风管内进行人工清洗。

风管的清洗工作应分段、分区域进行,在风管清洗工作段与非工作段之间、进行清洗的风管与相连通的室内区域之间应采取有效隔离空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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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 况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普遍使用集中空调, 大部分集中空调从未清洗过,有些已经运行了20 多年,20年以上却从未清洗过。
2004年卫生部组织对30个省市区60个城市937家宾 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的空调系统进行了监督 抽检,结果显示,空调通风系统存在严重的生物 性污染和颗粒物污染。微生物严重污染的有411家, 占抽检总数的47.1%,中度污染的占46.7%,合格 率仅为6.2%;通风管道内最高积尘量达到了 486g/m2。
空调系统的主要设备与部件
空调处理设备:过滤器、喷水室(表面空气换热器)、加 热器、加湿器等。
空气输送设备:通风机(送风机和排风机)和风管系统。 空气分配设备:送风末端设备与排风设备(送风口和排风
口)。 空调水系设备:冷热源、冷却水及其输送系统和自动控制
设备等。
空气处理机组部件图示
风管所安装各类部件图示
公共场所集中空 调通风系统概述
定义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 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 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 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风管系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 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他部分。
水系统:冷冻水、制冷剂、冷却水循环 空气传播性疾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
国外对集中空调使用的管理状况
国外从20世纪70年代末即开始重视集中空调系统的污染问 题,针对集中空调的污染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较为严 密的使用管理规范。 美国国家风管清洗协会制定了行业标准《暖道空调系统的 评估、清洗和修复标准》;
日本制定了《日本风道清洗协会技术标准》; 英国和瑞典也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芬兰新颁布的法律要求宾馆、饭店洗衣房等的通风系 统,每年清洗一次,医院、学校等每5年清洗1次等。 目前发达国家均成立了集中空调风管清洗协会,已形 成了一个完整的行业。美国有近400家公司,日本和欧洲 也有数百家公司从事集中空调的清洗服务。
物理性污染物 颗粒物、玻璃纤维
化学性污染物 VOC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CO、臭氧
空调系统污染引起的疾病
呼吸道疾病 军团菌病、上呼吸道感染
过敏症 哮喘、过敏性鼻炎、肺炎
综合症
不良建筑综合症、建筑相 关病、办公室病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污染状况
美国90年代对450座办公楼调查结果:50%的集中空 调房间空气质量恶化,且一半污染来自集中空调通 风系统。
非典期间,北京、广州等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全部 关闭。
2004年卫生部抽检结果:风管最高积尘量达 486g/m2。微生物污染属严重污染的占47%,中度污 染的占46.7%,合格的仅占6.2%。
2009年我省三市抽检结果:清洗前合格率10.26%, 清洗后合格率85.41%。
2010年我省监督抽检结果:所测指标全部合格占抽 检系统数的50%。
3、全分散式空调系统: 把空气处理设备、风机、自动控制系统及冷、热源等统一组 装在一起的空调机组,直接放在空调房间内就地处理空气的 一种局部空调方式。
集中空调工作原理
一、集中空调的工作原理:
1、热源系统的工作原理是利用热媒的循环将热量从热源输送到 空气处理系统中,通过热交换设备提供空气调节过程中所需的热 量。
冷源系统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制冷装置产生冷量,利用冷媒的 循环将冷量输送到空气 处理系统中,通过冷交换设备提供空气 调节过程中所需的冷量。
即针对某一个特定空间,对其空气的温度、湿度、清洁度、 气流速度进行调节,使其满足室内人们生活、工作的需要。
2、公共场所舒适性空调的“四度”国标规定参数:
夏天: 温度:24度-26度 相对湿度:40-60% 空气清 相对湿度:40-65% 空气清洁度: 10万级 风速:≤0.3m/s
集中空调风系统布局图示
室外冷却塔 空调机房 回风管道 送风管道 送风口 风机盘管
楼宇集中式空调系统示意图
目前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存在的问题
空调系统的局限性
建筑物采用封闭性节能措施,室内新风量不足 集中空调系统长期使用,截留来自室内或室外空气中的一 些污染物,没有清洁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彻底,造成通风系 统内部污染,成为污染物传播和扩散的媒介
②直流式集中空调系统,也称为全新风式集中空调系统,它所处理 的空气全部来自室外,室外空气经处理后送入室内,使用后全 部排出到室外。其处理空气的耗能量大。这种空调系统应用于 室内空气不宜循环的建筑物中,如放射性及散发大量有害物的 实验室、车间等。
空调的布局分类
③混合式集中空调系统,是前两种系统的混合,既使用一部 分室内再循环空气,又使用一部分室外新鲜空气。这种系统 既能满足卫生要求,又经济合理,应用广泛 2、半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 除有集中的空气处理室外,在各空调房间内还设有二次处 理设备,对来自集中处理室的空气进一步补充处理。
设计不合理,使用不当
无室外新风补充,新风量不足,新风口位置不当
运行管理不善
物室外新风补充,新风量不足,新风口、过滤器未及时清 洗,通风管道未及时疏通或清洁、冷却塔、加湿器未采取 有效的防止致病生物孽生和繁殖的措施
空调系统污染的形成
来自空调内部的污染物
生物性污染物 细菌、真菌、病毒、动物
冷却塔
空调的布局分类
一、空调按设备设置情况分类
1、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
将各种空气处理设备和风机集中设置在专用机房内,对空气进行 集中处理,然后由送风系统将处理好的空气送至各个空调房间 中去。集中式空调系统按其处理空气的来源,又有封闭式、直 流式和混合式三种系统。
①封闭式集中空调系统也称为全循环式集中空调系统。它所处理的 空气全部来自空调房间,全部空气为再循环,没有室外新鲜空 气补充到系统中来。这种系统卫生条件差,但耗能量低。通常 应用于人员不长期停留的库房等。
我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 况
2006年全国抽检结果:对1060家宾馆饭店的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了监测,检测风管 断面4009个,积尘量和细菌总数超标率分 别为25.5%和15.5%;检测送风口4281个, 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和细菌总数超 标率分别为29.6%和36.9%;检测冷却塔 1061个,冷却水中军团菌检出率为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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