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生产通则
矿井生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矿井生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生产安全管理, 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矿井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生产安全管理机构, 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第四条矿井企业应当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提高安全生产设备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矿井企业应当切实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机制, 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隐患。
第七条矿井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生产安全检查,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第八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九条矿井企业应当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营造和谐的生产环境。
第十条矿井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生产安全责任,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一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位。
第十二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确保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考核评价制度, 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价。
第十四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及时汇报生产安全信息。
第十五条矿井企业应当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专业的安全生产监测队伍, 加强监测和预警。
第十七条矿井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生产安全检查, 发现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督导机制, 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九条矿井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沟通, 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第二十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二十一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通则

安全生产通则1、员工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生产作业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机械转动部位作业不准戴手套。
3、正确使用各种工装设备及设施,注意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4、不准随意拆除或损坏照明、信号、仪表、警戒标志等各种安全装置。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各类安全防护装置,对使用的各类工具、设备等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向班组长汇报。
5、在作业中要互相关心,注意他人安全;自己不违章作业,发现他人违章应及时劝阻、制止6、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并取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7、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工作岗位,不准随意启动与己无关的设备;不准把设备擅自交给他人使用;不准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不准穿拖鞋、背心和赤膊、班前、班时不准饮洒。
8、两人以上作业时,必须有主有从,相互照顾配合,确保安全。
9、严禁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工具设备不得超重、超压、超载、超负荷使用。
10、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运物下通过或停留。
11、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投掷工具、材料、余料等物件,随身携带的工具、物件需放稳妥,防止落下伤人。
12、爱护各种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放置地点的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13、物品堆放必须确认牢固可靠,并作出相应标志后放可离开作业现场。
14、变配电站、气站、空压站等要害部门,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15、生产作业场所要按清洗、清扫、整理、整顿和定置管理的要求,认真作好文明生产,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1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检查清理场地。
17、发现有危及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
如遇突发事故或重大险肇事故,要及时抢救,并立即汇报保护好现场。
当事人必须如实填写《工厂安全事故报告》,详细说明事故生产经过,不得隐满、谎报、虚报。
安全生产通则

安全生产通则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本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和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加强专业化安全管理,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3、全体干部和工人,必须熟知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程,熟知公司和炼铁厂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4、凡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安全隐患的现象,职工有权利和义务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5、入厂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调岗、复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入岗或单独操作。
电工、焊工、天车工、司机等特殊工种均应持证上岗。
外来参观人员,接待部门应组织安全教育,并派专人陪同。
6、进入现场作业,必须观察现场周围是否安全,并注意站位,防止伤害。
7、工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清扫工作环境中的卫生,整理工具物品等,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值班人员要了解清楚上班的生产和操作情况,接好班。
8、工作中应集中精力,严禁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三项做到,十条不准”。
按照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做到“四不伤害”,杜绝一切事故。
经常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9、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厂、车间、库房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
严禁工具用具、备品备件等乱摆乱放,严禁乱倒垃圾。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实行岗位交接或现场交接,交班人员必须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设备运转情况、生产情况、本班出现的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批示等内容。
11、厂内行人要走指定通道,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各种警标,严禁贪便宜,跨越危险区。
12、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的物件,乘坐升降平台,吊装物下严禁行人通过和停留。
井下生产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井下生产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井下生产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生产组织管理第一条生产人员必须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和责任,井然有序的开展生产工作。
第二条井下生产必须遵守《矿井安全规程》,执行《矿察规程》和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条井下生产必须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操作,不得擅自调整生产计划。
第四条井下生产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装备。
第五条井下生产必须严格按照生产作业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和违反规定。
第六条井下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制度,不得擅自缺岗、早退和违章操作。
第七条井下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做好交接工作,确保生产连续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一条井下生产必须遵守《矿山安全法》,加强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条井下生产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三条井下生产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井下生产必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第五条井下生产必须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危险品的安全使用。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一条井下生产设备必须定期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二条井下生产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第三条井下生产设备必须由专业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流程和参数。
第四条井下生产设备必须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记录,做好设备台账和维修记录。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一条井下生产必须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井下环境的保护。
第二条井下生产必须加强对井下排放物的处理和监控,确保排放物符合环保标准。
第三条井下生产必须加强对井下噪音、振动和粉尘的管控,保障生产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第四条井下生产必须加强对井下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做好水资源的循环利用。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一条井下生产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纪律和规定。
安全生产通则

安全生产通则一、本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规定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要求,以加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本通则适用于公司各项生产活动。
三、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实现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减少、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全体职工都应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指令、法规、标准、制度及规定。
五、各级领导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革新、改造和引进项目时,认真执行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方针。
会签时必须有安全主管部门的审查签字。
六、全体职工都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七、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并由副总经理主管。
八、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业务、技术工作。
九、公司内所属分厂(部门)的安全生产,由分厂(部门)正职全面负责,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享受班组长待遇),协助领导管理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每个从事试验、检测等作业的部门,都应设一名兼职的安全员,协助领导管理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实施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十二、对新接收的职工(包括调入职工、雇佣的临时工),必须进行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其进入工作岗位。
十三、对操作生产设备的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在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合格证,方准其独立操作。
对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井下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井下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生产管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作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井下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责任制,确保井下作业安全。
第二章井下生产管理第四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井下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有序组织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井下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七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预防机制,对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及时排除,提前做好预防措施。
第八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加强对井下作业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读。
第九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一切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核实,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工作。
第三章井下作业人员行为规范第十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作业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不得随意更改作业方式和程序。
第十一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私自离开作业岗位,不得擅自更改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井下作业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违规违章活动,如发现他人违规违章,应当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井下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酗酒滋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品。
第十五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四章紧急情况处理第十六条在井下作业中,如遇到紧急情况,井下作业人员应当迅速采取自救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井下生产的规章制度

井下生产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生产的安全和生产秩序,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井下生产作业的工人,包括矿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井下生产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安全生产原则,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井下生产必须按照科学合理的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组织,确保安全生产和规范生产。
第五条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工人的责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第六条井下生产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七条井下生产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井下生产必须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定。
第十条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设备、操作工艺等。
第十一条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井下生产环境安全。
第十二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
第十三条加强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做到心中有责、手中有权。
第十四条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井下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不得有遗漏。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六条实行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保障井下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规范井下生产作业流程,保障生产作业的有序进行。
第十八条加强设备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维修设备故障。
第十九条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保障井下工人的生产环境舒适。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确保每个工人的作业安全。
第二十一条加强生产计划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二十二条加强人员招聘管理,确保招聘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第二十三条加强人员培训管理,提高工人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技术通则

安全生产技术通则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了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过程平稳、安全、高效进行,国家制定了《安全生产技术通则》。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安全生产技术通则》的相关内容。
一、安全生产技术通则的概述《安全生产技术通则》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编制的,也是安全生产领域中一部非常重要的技术性文件。
该文档主要规定了各类生产场所的安全防范标准、事故应急处置标准等内容,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安全生产技术通则的主要内容1、组织机构与职责:《安全生产技术通则》规定企业必须设置生产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各类安全预防措施的制定与实施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该文档还规定了企业的安全监管机构必须负责现场安全巡查、整改安全隐患、评估安全风险等方面的工作。
2、安全生产组织与控制:该文档规定了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些基本原则。
例如,在企业建设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等方面,都必须考虑到生产安全因素。
此外,在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等方面的评审和审批工作中,也必须充分考虑到安全风险。
3、安全管理的控制措施:该文档规定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的各类安全措施,例如:限制人员进入危险区域、限制物品进出危险区域、为危险区域设立防护栏杆、为生产设备定期维修检查等等。
在危险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企业还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误事及时得到处理。
三、安全生产技术通则的作用《安全生产技术通则》是安全管理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技术标准。
该文档的制定是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可以得到有效的规范和监督。
通过实施该标准,可以有效避免企业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的安全。
四、安全生产技术通则的执行在执行《安全生产技术通则》的时候,企业需要根据其实际生产需要,结合标准规范中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生产方案。
在建立这些方案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标准中各类措施的实施效果,以及各种安全风险的发生可能性和危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