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综合服务大厅搬迁公告
北京正在施工工程公示(3篇)

第1篇近日,北京市各领域重点工程项目正稳步推进,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现将部分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公示,敬请社会各界关注。
一、姚家园路东延(首都机场第二通道-通顺路)道路工程项目概况:该工程是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中的“十一横九纵”骨干道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长约7.7公里,规划为城市快速路。
项目总投资约390亿元,包括4座立交、3座跨河桥和2座天桥。
项目预计2024年12月开工,建设周期约36个月。
施工进度:目前,项目已完成招标公告发布,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
二、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街道公共服务大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7号,建筑面积约2165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主要包括公共服务大厅装修改造、设备购置等。
施工进度: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三、北京电网500千伏科学城输变电工程项目概况:该工程是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电力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占地约4.5万平方米,是北京首座户内500千伏枢纽变电站,也是首座500千伏钢结构变电站。
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预计2026年投产。
施工进度:项目已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变电站主体结构施工、输电线路建设等。
四、北京市房山区第四中学室外路面、地下管线、消防及强弱电、校园网维修改造项目(三标段)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第四中学校园内,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主要包括室外路面、地下管线、消防及强弱电、校园网维修改造等。
施工进度: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施工。
五、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下穿京哈铁路第三阶段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北京通州区,总投资约10.9亿元。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下穿京哈铁路第三阶段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服务。
施工进度: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
公示单位:北京市相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如对上述工程项目有疑问或举报,请向相关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咨询。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外事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外事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10.11•【字号】京政外发〔2011〕1149号•【施行日期】2011.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外事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外发〔2011〕1149号市各有关单位:《北京市外事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1年10月8日市政府外办第20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施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北京市外事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有效保障北京市外事综合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外事大厅”)的运行管理和政务工作,规范审批、创新管理、高效服务、优化环境,为首都日益增长的国际交流合作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争创一流外事和港澳事务管理服务平台,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相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外事大厅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外办”)设立的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面向公民、法人,全市各区县、部门和单位以及外国和港澳特区驻京机构和外籍及港澳人员受理、办理外事及港澳事务审批事项和提供外事及港澳事务服务的场所。
第二条市政府外办在外事大厅集中受理、办理外事审批和服务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政府外办设立北京市外事综合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外事大厅运管协调小组”)负责外事大厅的资产管理和日常运行维护,指导协调外事大厅审批和服务业务。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四条市政府外办根据法律和政策相关规定确定外事大厅业务范围。
外事大厅受理、办理的外事审批事项应以适当方式告知服务对象,外事大厅受理、办理的外事服务事项应对外公布。
第五条市政府外办坚持“规范高效、廉洁便利”的工作原则,在外事大厅按照“一门受理、一次告知、规范审批、高效办结”的运作方式受理、办理外事审批和服务事项。
最新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保温材料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保温材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专项备案和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西城、东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有关区县房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使用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公消字〔2012〕391号)要求,现就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专项备案和使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从严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建科〔2012〕16号)的规定,使用燃烧性能为A级和复合A级(芯材为热固性且燃烧性能达到B1级及以上)外保温材料。
供应上述材料的生产企业,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外保温材料专项备案。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节能建材办)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委托,负责专项备案的管理工作。
二、申请办理专项备案的外保温材料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生产单位依法设立;(二)生产单位具有保证生产稳定的质量管理体系;(三)生产单位依法诚信经营,至申请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提供虚假质量文件或其他违法经营行为被行政处理、处罚等不良记录;(四)产品符合建筑外保温材料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应当制订企业标准并经生产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五)有国家或本市发布的施工技术与验收规程。
国家和本市未发布施工技术与验收规程的,应有施工单位会同生产厂家制订并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的施工技术与验收企业标准。
三、申请办理专项备案的外保温材料,由生产企业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一层)申报。
北京市联合竣工验收指南(2019版)

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事指南(2019年)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中共北京市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2017〕20号)、《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8〕3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市规划国土发(2018)第69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发(2018)第118号)、《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建发〔2018〕481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19〕3号)。
适用范围:由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自愿申请参加。
必备条件:按照规划许可文件要求完成建设;具备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具备消防验收条件;特种设备完成使用登记;具备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条件;给水、排水、电力、燃气、供热按要求完工;道路、管线按设计要求完成;档案资料整理完毕;其它事项具备验收条件。
办理方式:联合验收依托网络平台,实行全程网上办理;建设单位网上申请,建设工程信息共享;建设单位提交联合验收申请后,各专项验收管理部门或市政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等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资料审查和实体验收。
办理部门:牵头单位是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验收单位有市区两级的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防部门、水务部门、档案部门以及自来水、排水、热力、燃气、电力等专业服务企业。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3、资质挂靠:以往资质挂靠检查的难点是项目班子 成员履职情况不容易掌握,四库一平台完成全国联网 后,项目建设过程信息(例如人员考勤信息)进入系 统,主管部门对项目班子成员在项目部的履职情况, 通过系统直接检查。
4、项目经理多个项目挂职情况也将被杜绝,若 一个项目经理同时在多个项目上任职,通过后台数据 库检索,很容易就被发现。
二、实施过程
第二批完成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 有天津、重庆、河北、河南、山西、浙江、福建、广东、甘 肃、宁夏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北 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四川、陕西、海南等18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 平台建设,实现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 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联通。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 筑市场监管司将继续按照要求,靠前服务,加强督导,力争 在今年年底前,推进其余13个省(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工作,全面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 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一、实施背景
二、简化程序,规范企业跨省备案管理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发布平台,简 化跨省备案程序,减少跨省备案材料,方便已联网省市企业 跨省经营。自2015年1月1日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在办理已联网省市企业跨省备案时,对于发布平台已发 布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减轻企业负担。 已联网省市企业的相关情况,可在发布平台中查询。
全国第二批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与部中央数据库联通
2015年底,全国第二批10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 化工作平台日前完成建设。至此,全国共有18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实现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 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联通。今年5月至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筑市场监管司继续全面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加大对各地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体系建设的巡查力度,重点 推进第二批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 强化督促质量进度,确保实现部省监管与诚信数据互联共享。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变更流程

必须在北京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否则北京市住建委行政大厅不予以受理。
一、证书原单位在北京的变更流程:
1、登录北京市住建委网站/publish/portal0/,以个人用户信息进行注册;
2、登录网站办事大厅系统,点击进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务与证书管理信息系统;
3、点击左侧申请变更、补办证书,选择需要变更的证书点击申请;
4、进入编辑页面,填写证书变更申请表;
5、所有信息填写完毕以后,导出打印;
6、将证书变更申请表交有关单位盖章(包括原单位、现单位);
7、持申请表、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一层“行政综合服务大厅”的人员资格类窗口办理相应手续。
二、证书原单位在京外的变更流程:
1、登录北京市住建委网站/publish/portal0/,以个人用户信息进行注册;
2、登录网站办事大厅系统,点击进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务与证书管理信息系统;
3、点击左侧证书进京申请,点击新建申请表;
4、进入编辑页面,填写证书变更申请表;
5、所有信息填写完毕以后,导出打印;
6、将证书变更申请表交有关单位盖章(包括原单位、现单位,原发证单位);
7、持申请表、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一层“行政综合服务大厅”的人员资格类窗口办理相应手续。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证书变更、补办、注销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的清单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证书变更、补办、注销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的清单一.证书种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北京市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岗位证书》◆《北京市物业项目负责人考试合格证书》◆《北京市村镇建筑工匠考试合格证书》二.办理程序:申请人首先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系统进行注册,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后,再登录“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务与证书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在线申请,选择变更类型京内变更、离京变更、遗失补办(含污损补办)、证书注销或证书进京,保存成功后打印申请表并盖章,携带相关材料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一层行政综合服务大厅的人员资格管理窗口办理相应手续。
三.提交材料清单:1.证书变更①工作单位变更的应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证书原件✓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②单位更名的应提供以下材料:✓单位更名的应集体办理证书变更手续,单位须登录办事大厅企业版批量申报,打印汇总表一份并加盖新单位公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证书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③姓名、性别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应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身份证号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书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注:(1)《北京市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岗位证书》申请工作单位变更的,申请表上必须加盖原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公章。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需要更换新证书且10件(含)以上的为受理次日起3个工作日后取证。
公楼搬迁的通知函
公楼搬迁的通知函尊敬的各位员工:您好!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办公效率,我公司决定将对现有办公楼进行搬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搬迁时间根据公司安排,办公楼搬迁工作将于即日起至【搬迁完成日期】分阶段进行。
具体各部门搬迁时间,将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
二、搬迁地点新办公楼地址:【新办公楼地址】。
三、搬迁期间工作安排1. 搬迁期间,公司正常运营,各部门工作照常进行。
2. 各部门负责人需确保搬迁期间本部门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提前做好与搬迁相关的各项准备工作。
3. 搬迁期间,如需请假或外出,请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确保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沟通。
四、搬迁注意事项1. 请各位员工在搬迁前将自己的私人物品整理好,并标明姓名,以便搬迁后快速找回。
2. 搬迁期间,请各部门负责人指派专人负责监督搬迁物品的搬运,确保贵重物品的安全。
3. 搬迁过程中,请各位员工注意自身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确保搬迁顺利进行。
4. 搬迁完成后,请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员工对新办公环境进行整理和布置,确保工作环境的整洁与舒适。
五、交通路线1. 公交路线:【附近公交站点及线路】。
2. 地铁路线:【附近地铁站及线路】。
3. 自驾路线:【附近主要道路及交通指引】。
六、联系方式如有任何关于搬迁的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行政部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和处理。
联系电话:【公司行政部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公司行政部联系邮箱】敬请各位员工予以关注,并做好相应准备。
感谢您对我们搬迁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以更优质的服务回馈您的信任。
祝大家工作顺利,生活愉快!顺祝商祺!【公司名称】【通知发布日期】。
越来越多市直机关搬北城临沂行政中心北移
越来越多的市直机关搬北城临沂行政中心北移5月30日,临沂市民政局整体搬迁到北城新区办公。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搬迁至北城新区的市直机关单位已经有20多个,几乎占到全部市直机关单位的半数。
在临沂城市总体规划中,北城新区的定位属行政和文教中心。
现在,随着越来越多的市直机关搬迁到北城新区办公,许多临沂人都意识到,临沂行政中心正在北移。
尽管暂时来看,北城新区的人气略显不足,但几年后,临沂的市中心会不会随着行政中心的迁移,而逐渐向北城新区发展呢?北城新区的靓丽、行政中心的北移,越来越多地成为市民关心的话题。
市民办事是否会不方便越来越多的市直机关搬迁至北城新区,其中不乏市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等市民打交道较多的单位,由于大多数市民仍然居住在老城区,对于老城区的市民来说,办事会不会不方便了?“以前在老城区,骑个自行车就能到单位办的事儿,现在却要到北城新区,用到路上的时间就会多出不少。
”家住临沂人民广场附近的市民王玲,感觉最大的问题就是路远了,“北城新区毕竟离老城区远一些。
”对此,不少市民颇有同感。
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位于临沂老城区的市行政服务大厅,可以提供多种服务,市民办事多数不用跑到北城新区,在政务大厅就可一站式办理。
据了解,进驻临沂市行政服务大厅的部门、单位有60多个,进厅的许可审批事项及政务服务项目466个。
市直机关部门北迁办公后,不少市民还感到方便了许多。
在河东区经营一家工厂的市民孟先生说,以前他办理生意上的相关手续时,各个单位虽然都在老城区,可由于地理位置并不集中,加上交通拥堵,其实很浪费时间。
北城新区的路宽车少,加上部门单位比较集中,其实更为方便了。
会不会成为新的市中心随着许多市直机关单位的搬迁,又亲眼目睹着北城新区的崛起,许多临沂市民开始猜测,未来的临沂市中心是否会逐渐北移。
甚至有网友将这样的问题放到网上,邀请更多人一起谈论。
有网友大胆猜测,随着政治中心的迁移,未来几年,市中心北移也将成为趋势。
临沂大学文学院的汲教授认为,一个城市的市中心,一般具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等多元素。
行政(便民)服务大厅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1、停车场地2、单位名称标识牌(1)命名方式:“XX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2)应在办公楼的正面显著位置将单位名称的中英文版黑体字、银色体字横排固定。
3、布局(1)根据功能划分为政务服务、自助办理、服务等候、办公四大区域。
(2)大厅中心区域应按政府部门职能划分不同的工作台面,同时台面上方应显示部门标识或名称,并设置服务等候区。
(3)合理设置表示明显的男、女卫生间。
(4)划分人员流动通道和无障碍通道。
(5)主入口设置咨询引导服务台,于大厅显著位置设置提供大厅办事引导及政策法律、信息查询的电子设备。
(6)设置管理办公区(室)、投诉接待室、档案室、综合信息室、多功能会议厅、配电房、计算机房、监控室。
4、行政(便民)服务大厅设施(1)大厅内应有滚动报导信息的多媒体液晶屏或电视屏幕、意见箱、评价器、投诉电话。
(2)大厅内应设置自助服务终端(不少于2台)。
(3)大厅内的工作台面高度宜为80cm左右,台面宽75—100cm,台面颜色为浅色。
(4)大厅内可设置雨伞机、饮水机、擦鞋机、手机充电台等设施,并统一规格和摆放好。
(5)大厅内宜摆放一定数量的盆栽植物。
(6)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并覆盖所有服务区域。
5、水电消防设施(1)室内照明,并配备应急照明系统。
(2)空调。
(3)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安装防火、灭火系统,设置逃生通道等。
6、服务窗口设施(1)人均配备一台计算机及与工作相适应的打印设备、电话。
(2)办公用具、桌椅、资料柜、档案柜、保险柜和饮用水设备。
(3)网络接口、电源插口和电源插座。
(4)为服务对象提供基本的书写工具和印泥等。
(5)应提供开展该项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的办事指南。
7、指示标识(1)交通指引:设置交通指示牌。
(2)窗口标示牌:窗口号、部门名称等。
(3)政务服务公告:①大厅显著位置应悬挂公示牌,内容包括行政(便民)服务大厅所有单位名称、楼层窗口信息。
②大厅应有资料夹,并放置办事指南等资料8、工作人员着装和工作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综合服务大厅搬迁公告
【法规类别】搬迁拆迁安置
【发布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1.05
【实施日期】2015.1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综合服务大厅搬迁公告
根据2015年11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的通告》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本市统一面向社会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窗口,于2015年11月9日正式运行。
因此,我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将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