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及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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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4版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4版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4版目前,人口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瓶颈之一、为了适应和引导江苏省人口的合理增长,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江苏省于2024年颁布了全新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该条例以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为基础,进一步明确了江苏省在人口问题上的管理和具体措施。

核心目标是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和创新措施,调整人口结构,促进人口素质提升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首先,该条例着重强调保护人民的生育权利。

根据国家政策,江苏省明确规定,夫妻双方都享有合法的生育权利,并且鼓励适龄夫妇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

此外,条例还规定,政府将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鼓励适应晚婚晚育的夫妻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

其次,条例强调加强人口信息管理和统计工作。

江苏省将建立全面、准确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实现人口统计、基本信息、调查研究等各项工作的有机衔接。

通过科学合理的数据管理,政府能够更好地了解人口状况,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此外,条例还提出了促进人口素质提升和培养优质劳动力的重要措施。

江苏省将加强健康生育指导,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促进新生儿的健康成长。

同时,积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提高教育资源供给,努力提升人口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加劳动力的竞争力和市场价值。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人口政策的实施和监督机制。

江苏省明确指出,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人口政策的贯彻执行。

同时,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定期对人口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计划生育政策对老年人养老保障的影响

计划生育政策对老年人养老保障的影响

计划生育政策对老年人养老保障的影响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老年人养老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而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中国特有的人口管理措施,对老年人养老保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计划生育政策对老年人养老保障的影响,从经济、社会以及政策层面进行综合分析。

一、计划生育政策对老年人养老保障的经济影响1. 老年人数量减少,养老负担减轻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老年人口数量相对较少,对于老年人养老保障来说,这意味着养老负担相对减轻。

由于人口数量较少,养老金的支付压力相对较小,养老金的发放能够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

2. 生产力的提升,促进经济发展计划生育政策限制了人口的增长速度,人口红利得到有效利用。

随着少子化趋势的发展,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逐渐改善,劳动生产力得到提升。

人口红利释放出更多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提高了老年人养老保障的经济基础。

3. 资源的重分配,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计划生育政策通过调控人口结构,使得社会资源得以更加合理地配置。

在养老服务供给方面,政府可以更加集中力量进行规划和投入,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覆盖率。

老年人可以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养老服务,养老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计划生育政策对老年人养老保障的社会影响1. 家庭结构变化,养老模式多样化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家庭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多子多孙模式逐渐转变为养独生子女或少子女模式。

这导致老年人的养老方式发生了改变,由家庭抚养模式向社会养老模式转变。

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和完善成为重要的需求。

2. 家庭责任重大,养老压力增加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这使得子女对父母的养老责任更加重大。

子女需要承担更多的养老压力,从经济和日常照料两方面提供充分的支持。

这同时加大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

3. 社会关怀加深,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计划生育政策使得社会对于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关注度加大,也加速了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政府和社会力量投入更多资源、资金和人力,建设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

浅析江苏养老产业供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江苏养老产业供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江苏养老产业供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江苏养老产业的发展现状江苏养老产业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长。

据统计数据显示,江苏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超过3000万,占总人口比重的近三分之一。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老年人对于养老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不仅要求基本的生活照料,更希望能够享受更多的精神文化活动和医疗保健服务。

为了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江苏养老产业不断创新,涌现出了一批高质量的养老机构和服务组织,为老年人提供了更为多元化的养老选择。

与此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大力推动养老产业的发展,使得江苏养老产业在全国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江苏养老产业仍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改革和完善,以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发展需求。

1.2 供给存在的问题1. 人口老龄化加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江苏地区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老年人口数量急剧增加,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增长,但目前的养老服务供给却远远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2. 养老服务质量不高:目前,江苏地区的一些养老机构存在着服务质量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老年人在养老机构中生活质量不高,安全隐患较多,给老年人的健康和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3. 养老机构设施不足: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需求不断增加,但目前江苏地区的养老机构设施并不足够完善和现代化,一些养老机构存在着设施老化、环境不佳等问题,无法提供老年人居住的舒适和安全环境。

4. 养老服务人才短缺:养老服务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备专业的护理技能和服务意识,但目前江苏地区的养老服务人才短缺,一些养老机构缺乏专业的护理人员,导致养老服务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5. 养老服务价格高昂:目前江苏地区的养老服务价格相对较高,一些老年人无法承担高昂的养老费用,导致他们无法享受到高质量的养老服务,这也是养老产业供给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计划生育政策下的老年人养老与福利保障

计划生育政策下的老年人养老与福利保障

计划生育政策下的老年人养老与福利保障在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是长期以来的一项重要政策。

该政策的实施对于控制人口数量、改善人口结构、促进经济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年龄结构的变化和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人养老与福利保障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将就计划生育政策下老年人养老与福利保障的现状与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老年人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中国老年人口的数量呈现出逐渐增多的趋势。

其中,由于早期一胎化政策的影响,许多老年人都只有一个独生子女,这为今后的养老问题增加了困难。

一方面,独生子女需要照顾自己的父母,但又承担不起过高的养老费用。

另一方面,老年人面临着潜在的疾病风险和日常生活的照料需求。

由于老年人的养老需要与抚养子女的能力存在巨大的落差,养老问题成为了老年人和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

当前,中国的养老方式主要以家庭养老为主,但在现代社会中,许多年轻人都选择了离开家乡和父母生活,导致在老年人最需要照顾的时候无法得到及时的支持。

二、福利保障问题在计划生育政策下,老年人的福利保障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首先,许多老年人由于长期从事农业和体力劳动,导致他们的社会保险和养老金水平相对较低。

与此同时,由于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社会保障体系难以覆盖每一个老年人,使得一些老年人处于贫困和无保障的状态。

此外,由于老年人福利的现金化和服务化程度不高,老年人在医疗、居住、休闲等方面的需求得不到及时满足。

尤其是在农村地区,许多老年人没有享受到城市老年人的各种福利政策和服务设施,使他们的生活质量受到了影响。

三、解决老年人养老与福利保障问题的对策与建议为了解决计划生育政策下的老年人养老与福利保障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

下面我将提出一些建议:1. 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加大对老年人养老和福利保障的投入,提高退休金水平,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使老年人能够得到全面的社会保障。

2. 提倡多样化的养老方式:鼓励发展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并重的模式,使老年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方式,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援助。

江苏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

江苏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

江苏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
特别扶助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或现存一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女方年满49周岁,享受特别扶助制度(特扶一类);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未治愈患者直接纳入特别扶助(特扶二类)。

2024年度中央、省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为800元/人/月,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为620元/人/月;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为520元/人/月,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为390元/人/月,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为260元/人/月。

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地方政府规章

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地方政府规章

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引言概述:苏州市是中国江苏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也是人口密集的地区之一。

为了合理控制人口数量和促进人口结构的优化,苏州市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旨在引导人口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详细阐述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的相关内容。

正文内容:1. 人口调控政策1.1 人口总量控制苏州市地方政府通过设定人口总量控制目标,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例如,限制非本地户籍人口的流入,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确保人口总量在可控范围内。

1.2 人口结构优化苏州市地方政府注重优化人口结构,鼓励适龄夫妇生育健康的子女,提供相关的优惠政策和福利待遇。

同时,还加强老龄人口的照顾和服务,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1.3 人口流动管理为了合理引导人口流动,苏州市地方政府实施了人口流动管理政策。

例如,对人口流动进行登记管理,加强对人口流动的监测和统计,确保人口流动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2. 计划生育政策2.1 生育权利保障苏州市地方政府坚持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原则,保障夫妇的生育权利。

同时,也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夫妇的计划生育意识。

2.2 家庭计划生育服务苏州市地方政府通过建立健全的家庭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为夫妇提供全面的计划生育服务。

包括提供避孕药具、进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等,确保夫妇能够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生育。

2.3 强化计划生育宣传苏州市地方政府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向广大群众普及计划生育知识,提高计划生育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总结:综上所述,苏州市地方政府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在人口调控和计划生育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合理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结构,同时保障夫妇的生育权益。

通过加强宣传和服务,提高计划生育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苏州市地方政府努力促进人口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2024年计生家庭养老服务方案范文

2024年计生家庭养老服务方案范文

2024年计生家庭养老服务方案范文标题:____年计生家庭养老服务方案——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发展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日益突出,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____年计生家庭养老服务方案应运而生。

本方案旨在通过加强家庭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提高家庭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家庭和谐,实现社会持续发展。

一、背景和意义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此外,计划生育政策逐渐放松,家庭独生子女数量减少,导致家庭养老负担加重。

因此,制定____年计生家庭养老服务方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发展影响。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的家庭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家庭和谐,实现社会持续发展。

2. 原则:(1)政府引导: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加强政策支持,推动家庭养老服务的发展。

(2)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家庭养老服务,发挥多元化的力量。

(3)科技创新:借助科技手段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智能化养老服务。

(4)平等原则:养老服务资源要均衡配置,不偏袒任何人群,促进公平和谐社会发展。

三、主要措施和举措1. 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1)制定完善家庭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明确政府的职责和义务。

(2)增加家庭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确保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3)设立家庭养老服务创新基金,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的创新发展。

2. 建设完善的家庭养老服务机构(1)建立家庭养老服务机构的评估和认证制度,确保服务质量。

(2)推广家庭养老服务机构的智能化设备和管理系统,提高服务效率。

(3)优化家庭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配备,提高服务专业水平。

3. 增加家庭养老服务供给(1)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家庭养老服务,提供多元化的服务模式。

(2)加强对家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3)建立健全的家庭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机制,确保服务的及时提供。

4. 推进智慧养老服务(1)发展智慧养老技术,提供智能化的养老辅助设备和服务。

计划生育人口老龄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计划生育人口老龄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计划生育人口老龄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世界人口发展的主要趋势,计划生育实施“全面二孩” 政策,人口现有问题有了解决对策,使人口态势达到控制人口、保持合理的人口结构、延缓人口老龄化的预期目标。

一、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分析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明显的态势,再加上我国未富先老的国情和家庭小型化的结构叠加在一起,养老问题异常严峻。

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

二、计划生育政策下人口老龄化出现的问题1、政策性人口缺陷逐步显现,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绝大多数家庭人口结构形成“4+2+1”金字塔形模式(一对年轻人夫妻,上有四位老人,下有一个孩),是典型的人口衰落型模式。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面对渐渐老去的两对老人和不断成长的孩子,年轻夫妻不约而同都会感受到赡养老人和抚养小孩的双重压力,生育意愿低。

2、生育观念改变,育龄独生子女的价值取向和生育观念和他们的父辈已经完全不同了,随着个人教育水平的提高,不追求孩子的数量,而是更愿意高质量培养孩子,增加孩子就会付出双倍的关注度和成本。

3、“失独”家庭的困难和老有所养,失独家庭相对于一般家庭来说,最大问题是失去子女所产生的精神痛苦,这无异于一场伴随其余生的精神打击。

失独老人面临的困境不仅源于难以排解的丧孩之痛,更有来自养老及就医时遭遇的各种现实尴尬。

比如因为缺乏担保人无法入住养老机构和手术时存在的无子女签字问题。

4、独生子女家庭老人的供养问题,父母居住在老家,子女居住在大城市,父母生病住院无人照顾,短期还能请假照顾,长期的就会遭遇被辞职。

年迈的父母接到身边居住,住院报销比例要下降很多,养老金的异地支取受次数或额度限制。

独生子女父母失能后,更会加大独生子女家庭负担。

三、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现状,以及对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放开“全面两孩”政策后,新生儿出生增多,出生率增长幅度非常大,出现了新的生育高峰,已进入育龄期的妇女,多数已生育一孩并有二孩生育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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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及政策建议作者:葛守昆李慧来源:《人口与经济》2013年第01期摘要:江苏是全国计划生育的先进地区,也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

随着老年型社会的加速来临,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问题日益被提上重要日程。

文章在阐述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在全社会养老中的重要性的基础上,分析了江苏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面临的突出矛盾,并提出了江苏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政策建议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49(2013)01—0107—06江苏是全国计划生育的先进地区,也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

随着老年型社会的加速来临,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问题日益被提上重要日程。

如何给众多为计划生育作出重要贡献的老人制定完善的政策,提供尽可能完善的养老服务,最大限度地解除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养老的后顾之忧,是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在全社会养老中的重要性1.计划生育家庭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贡献大改革开放30多年来,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并取得重大成就的时期。

江苏城乡尤其是城市绝大多数家庭响应国家号召,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为计划生育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全省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0%o和3%0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只生一个孩子的妇女占已婚育龄妇女的74%,独生子女达到1200万人。

全省人口出生率从1996年的12/11‰下降到2010年的9.73‰,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96年的5.53‰下降到2010年的2.85‰。

根据胡平等人关于中国劳动妇女与计划生育的研究报告,如果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女性结婚平均年龄为23岁,生育年龄为24岁,那么到2011年,当年在计划生育政策下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年龄已达到或超过60岁,正步入老龄阶段,面临养老的现实问题。

重视这批牺牲了传统养老资源并为经济增长作出直接贡献的计生家庭,使其在养老阶段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是江苏省必须关注的问题,也是政府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2.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在全社会养老中的比重大作为全国计划生育的先进地区,江苏计划生育率高,老龄化的程度也高。

据江苏省委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省民政厅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完成的一份关于江苏省老龄化发展趋势的报告,江苏省进入老年型社会比全国提前了13年,已进入老龄化加速发展的阶段。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仅高于全国0.64个百分点,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高出1.22个百分点,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高出1.88个百分点,2009年则高出3个百分点,差距进一步扩大。

与全国相比,江苏计划生育程度高,计划生育家庭占全社会家庭的比重较大,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在全社会家庭养老中占有很大比重。

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做好了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工作,就基本上解决了全社会的家庭养老难题。

据预测,上海市2013年新进入老年阶段的人口中80%以上为独生子女父母,考虑到江苏城乡人口各半的特点,新进入老年阶段的人口中应该有60%-70%左右为独生子女父母。

目前,苏州已面临人口老龄化、老龄人口高龄化、高龄人口空巢化的严峻形势,全市60周岁以上老人有131.7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0.7%,其中独生子女家庭占老龄人口家庭的比重达84%。

这也说明只要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全社会养老中的许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3.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比非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难度大家庭小型化、微型化的趋势,加大了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难度。

根据全国老龄办调查,1982年中国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4.4人,1995年为3.7人,2005年为3.13人,23年间家庭平均人口减少了1.27人,下降幅度约29%。

我们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家庭结构的变化,独生子女无力、无暇照顾老人的矛盾越发凸显,特别是新的家庭结构——“四二一”模式(四个老人,两个夫妻,一个孩子)的形成,两个年轻人要负担起四个老人的养老重任,更增加了家庭养老的难度。

相比之下,非独生、多子女家庭养老面临的困难要明显少于计划生育家庭。

子女多的家庭,有利于增加对老人的生活供给,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2010年8月,笔者一行对江苏盐城、南通的农村养老情况做了部分问卷调查,结果是中老年人普遍对将来的养老问题比较忧虑,但计划生育家庭对于养老的担心程度明显高于非计划生育家庭。

其中,表示“养老生活来源难以保障”的计划生育家庭比例为79.5%,非计划生育家庭则为61.5%;“担心老来没钱治病”的计划生育家庭比例为85%,非计划生育家庭则为44%;“害怕老来无人照料”的计划生育家庭比例为75.6%,非计划生育家庭则为45.1%;“担心老来孤单”的计划生育家庭比例为66.5%,非计划生育家庭则为25.7%。

根据有关部门2009年的统计,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人均收入绝对数基本上在2000~5000元之间,其中2000~3500元占52.4%,3500~5000元占23.8%,两者之和占总数的76,2%;而非计划生育家庭的人均收入绝对数处在2000~3500元的比例占42.1%,处于3500~5000元的比例占47.4%,两者之和为84.3%。

这说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非计划生育家庭。

二、江苏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面临的突出矛盾在开始实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时,许多人口学家就提出关注由此带来的人口老龄化现象及相关的老年保障问题。

30年过去了,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早已成为江苏社会普遍的现实,政策之初所指的“将来”也越来越近,当初所提出的问题也一一变成现实,在所有与养老相关的问题中,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问题更显突出。

长期以来的“计划生育第一难”将逐步转化为“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第一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大多数计划生育家庭属于“未富先老”类型,养老缺少坚实的经济基础从国际社会的老龄化进程分析,发达国家老龄化进程长达几十年至100多年,如法国用了115年,瑞士用了85年,英国用了80年,美国用了60年,而我国只用了18年(1981~1999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的速度还在加快。

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时人均收入一般都在10000美元左右,而中国只有1000多美元,江苏也就在2000—3000美元,与世界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

江苏的计划生育家庭绝对属于“未富先老”类型,这在世界上尚没有先例。

截至2009年底,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321元,2010年初又上调了10%,江苏人均每月至少要增加132元,另外,加上向退休早、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人员的政策倾斜以及向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增发,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468元。

许多老人坦言,退休金的上涨幅度赶不上物价,并且害怕物价继续上涨,在养老方面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增加了不少养老的烦恼。

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老龄化来得太猛,许多计划生育家庭对养老既无充分的思想准备,更无充分的物质储备。

这些年,虽然经济增长很快,但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也无足够的准备,养老金筹措不足、发放不到位等,也反映了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面临的实际困难。

2.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城乡不平衡,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尤其复杂江苏省60岁以上人口城乡在收入水平和收入来源上存在明显差异。

以笔者2010年对江苏省南通市的调查为例,城市老年人在每个收入水平上的人数百分比都和农村老年人存在差异,月均收入水平在500元以下的城市老年人人数百分比要比农村老年人少34.1%。

经计算,城市老年人人均月收入水平为1003元,而农村老年人平均收入水平为607元,城市老年人比农村老年人高396元。

城市老年人目前的经济状况要好于农村老年人,城市老年人中入不敷出的人口比例比农村老年人少14.1%,略有积余和有较多积余的分别多8.59%和5.51%。

在收入来源构成上,江苏城市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于退休金,农村老年人的收入则主要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和子女供养。

城乡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和收入来源构成差异明显,直接导致城乡老年人选择不同的养老模式和居住方式。

在养老模式上,城市老年人倾向于依靠退休金养老,农村老年人依靠子女养老。

从精神层面来看,近年来农村外流劳动者不断增多,特别是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外出务工经商的行列。

这一方面使得作为家庭养老的主要承担者——子女在时间和精力上难以保证家庭养老资源的正常供给,留在农村的老年人形成“空巢”家庭,完全无法实现家庭养老,甚至老无所养;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对传统价值观和传统道德意识的冲击,年轻一代的价值观、道德水平、对父母的情感等方面出现不同程度的“滑坡”,这对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冲击极大,虐老、弃老等现象的层出不穷就是例证。

3.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体系不够健全和完善,养老方式相对单一从笔者调查的情况看,各地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工作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资金筹措方面,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家庭养老缺少认真细分,养老模式比较笼统。

比如,独生子女在父母身边的采取什么样的养老模式,独生子女不在父母身边的采取什么样的养老模式?老年父母身体比较健康的宜采用什么样的养老模式,身体差的如何养老?不同文化差异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有何特点?不同年龄段的老人养老有什么具体要求?是不是所有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对象都要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能否做到?不同收入水平的计划生育家庭如何养老,出现丧偶或丧子情况的计划生育家庭如何养老?等等。

现在各级政府办集中养老的敬老院比较多,投入也比较大,但真正选择集中养老的计划生育家庭甚少。

同时,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社会化、市场化程度低,民间资本介入少,全社会重视程度低。

4.社会从福利和慈善层面考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多,从制度保障层面考虑的少近些年来,江苏虽然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的参保率越来越高,但福利性、慈善性安排还不少。

有的是给计划生育家庭一些救济或补贴,基本上不具有制度性保障,不解决长远问题。

如,江苏省推行的计划四年(2009—2012年)实现农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其缴费比例是上一年农民纯收入的15%,其中个人缴纳12%,县级财政补贴3%。

对农村计生家庭夫妇参保,政策则可调整为个人只需缴纳5%,政府负担10%。

此项补贴旨在给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以眼前的实惠。

江苏从2004年开始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中超过60周岁以上夫妇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养老金,使他们“老有所养”,到2009年,江苏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20元,这样一对计划生育家庭夫妇每年可以领取1440元补助,但相对于上涨的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区区1440元对于原本务农且收入不高的60岁以上农村老年夫妇来说是杯水车薪,与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实际需要有很大距离,与日前提出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体面”生活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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