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转正管理规范
新员工转正规章制度

新员工转正规章制度一、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和合同制员工。
二、转正条件1. 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转正:a. 个人表现良好,经上级主管考核合格;b. 达到公司规定的绩效指标。
2. 合同制员工:根据员工合同规定,满足合同期满后转正条件。
三、转正程序1. 提交转正申请:员工在试用期满前提出转正申请,同时提交个人表现总结及相关材料。
2. 部门评估:部门主管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进行评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团队合作等方面。
3. 人力资源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部门评估结果和公司规定的转正标准,审批员工的转正申请。
4. 转正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向员工发放转正通知,正式确认员工已转正。
四、转正权益1. 薪资调整:转正后,员工将获得相应薪资调整,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2. 福利待遇:转正员工将享受公司完整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保、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3. 培训机会:公司将为转正员工提供相关培训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升自我。
4. 晋升机会:转正员工将有资格参与公司内部晋升评定,有机会担任更高级别职务。
五、转正期间管理1. 转正后继续进行员工绩效评估,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根据绩效结果确定员工的奖惩措施。
2. 转正员工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3. 如发现转正员工存在不符合公司要求的行为或表现,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调整岗位、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
六、其他规定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公司保留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补充或修改的权利。
2. 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帮助员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发展方向和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3. 员工转正后,将作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如有疑问或争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和申诉。
公司录用转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录用及转正流程,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实习生。
第三条公司录用转正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平等的机会。
第二章录用流程第四条员工录用前,应通过公司规定的招聘渠道进行选拔,包括但不限于简历筛选、笔试、面试等环节。
第五条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发放工作证等。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入职培训,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第三章转正条件第七条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转正:1.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2. 完成工作任务,达到岗位要求;3.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道德;4. 服从公司安排,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试用期内,员工如有严重违纪行为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转正程序第十条员工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转正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的转正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面试或考察。
第十二条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将转正结果通知员工,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或公司政策变化,可进行修订。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执行。
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办法5篇

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办法5篇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办法精选5篇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规定,通常用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特殊活动的一种规章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办法,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办法(精选篇1)一、考核目的为了完善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强化公司员工的责任意识与成果意识,并运用该评价的方式,指导、帮助、约束和激励广大员工,真正实现收入靠贡献的分配原则。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
销售分公司参照执行。
三、考核依据1、依据员工的岗位标准(岗位说明书),考核由岗位员工的职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公司行政部负责监督管理。
2、依据被考核员工考核期内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协作、组织纪律等三方面、十个考核要素综合评分,由本部门协同行政部共同实施。
3、实施员工的考核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相对应,严禁员工拿岗位的报酬而从事低岗位的工作。
四、考核分值1、实行百分制,其中岗位标准考核(I)60分;综合考核(II)40分;辅助考勤及奖惩(III)追加分。
2、考核结果由行政部负责评审确认。
五、绩效考评周期1、定期季度考核(3、6、9、12月份的30日前为考核完毕日期);2、综合全年四个季度考核结果汇总产生年度考评成绩。
六、考核评分标准I.岗位考核评分标准见后页。
II.综合考核评分标准(一)完成工作计划情况(包括例会研究决定事项和总经理交办工作)1、工作质量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部门工作计划和办公例会研究决定事项和总经理指派的临时任务;(1)每有1项应完成工作任务没有完成扣3分(属于下属负责的工作负监管跟进不力责任扣1分)。
(2)每有1项工作任务没按计划进度完成扣2分(属于下属的工作扣1分)。
(3)工作质量不高,酌情分三档(1、2、3)扣分。
(4)每出现一次失职和工作差错,视造成公司损失大小和对其它部门工作的影响程度分三档(5、10、20)扣分;若没有造成损失只扣2分。
员工入职转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入职转正流程,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三条员工入职转正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入职培训第四条新员工入职后,公司应安排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概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技能等。
第五条入职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具体时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培训结束后,新员工需参加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第三章考核评估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后,公司应定期对其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等。
第八条考核评估周期为三个月,每月进行一次,累计考核满三个月后,进行综合评估。
第九条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四章转正申请第十条新员工在考核评估周期内,如表现良好,可向部门主管提出转正申请。
第十一条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考核评估结果,对转正申请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审核通过后,新员工需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五章转正手续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审批通过后,为新员工办理转正手续。
第十四条转正手续包括:(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二)调整工资待遇;(三)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转正手续办理完成后,新员工正式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特别规定第十八条对于表现特别优秀的员工,公司可缩短考核评估周期,提前办理转正手续。
第十九条对于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可给予一次改进机会,如第二次考核评估仍不合格,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公司旨在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入职转正环境,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医院试用期转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试用期转正流程,保障医院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医院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的转正考核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试用期转正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试用期转正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岗位技能:考核员工对岗位所需技能的掌握程度,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
2. 工作态度:考核员工的工作态度,如责任心、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等。
3. 工作业绩:考核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成果,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
4. 个人品德:考核员工的道德品质,如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5. 公司规章制度遵守情况:考核员工是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五条试用期转正考核分为以下步骤:1. 试用期开始前,人力资源部门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使其了解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及岗位要求。
2. 试用期内,直属主管定期对新员工进行工作指导和反馈,关注员工在岗位上的表现。
3. 试用期满前,直属主管根据考核内容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价,填写《试用期转正考核表》。
4. 人力资源部门收集《试用期转正考核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员工进行评审。
5.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转正或继续试用意见,报医院领导审批。
6. 经医院领导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四章考核标准第七条试用期转正考核标准如下:1. 岗位技能:80分以上(满分100分)。
2. 工作态度:80分以上。
3. 工作业绩:80分以上。
4. 个人品德:80分以上。
5. 公司规章制度遵守情况:无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八条对考核合格、表现优秀的员工,医院将给予以下奖励:1. 转正后,给予一定的薪酬待遇调整。
2. 优先晋升、评优评先。
3. 举办庆祝活动,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条对考核不合格、表现较差的员工,医院将给予以下惩罚:1. 继续试用,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指导。
员工转正及异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转正及异动流程,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公平、公正,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以及合同制员工。
三、转正管理1. 转正条件(1)试用期满,表现良好,符合公司岗位要求。
(2)完成试用期工作目标,无重大工作失误。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2. 转正流程(1)试用期满前一个月,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2)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转正的员工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工作表现、能力素质、团队协作等方面。
(3)评估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将《员工转正申请表》提交至总经理审批。
(4)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将正式通知员工转正,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异动管理1. 异动类型(1)内部调动: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意愿,在公司内部进行岗位或部门的调动。
(2)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公司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3)返聘:员工离职后,因公司需要再次聘用。
2. 异动流程(1)内部调动:a.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调动申请,说明调动原因。
b. 部门主管对申请进行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
c. 人力资源部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员工的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等。
d. 评估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
(2)离职:a.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
b. 部门主管对申请进行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
c. 人力资源部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评估对公司的影响。
d. 人力资源部与员工协商离职事宜,包括离职日期、离职手续等。
e. 办理离职手续,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社保转移等。
(3)返聘:a.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返聘申请。
b. 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评估返聘员工的胜任能力。
c. 评估通过后,与离职员工协商返聘事宜,包括返聘时间、薪资待遇等。
d. 办理返聘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监督与考核1.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确保各项流程的规范执行。
公司员工提前转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转正流程,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试用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
第二章提前转正条件
第四条员工在试用期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前转正:
1. 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优秀,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且获得所在部门主管及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2. 员工在试用期内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对公司文化认同度高;
3. 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态度端正,无重大违纪行为,能够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 员工在试用期内通过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考核,成绩优异;
5. 员工在试用期内因公司业务需要,确需提前转正的。
第五条提前转正申请需由员工本人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提前转正流程
第六条员工提出提前转正申请后,所在部门主管负责对员工进行考核,并提出是否同意提前转正的意见。
第七条部门主管将考核意见及员工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后,将提前转正的员工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并进行公告。
第十条提前转正的员工自批准之日起,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员工转正管理条例

员工转正管理条例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理安排公司日常工作,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履行职责的意识,规范公司员工转正程序,将制定本条例。
一、总则
1.本《条例》只适用于深圳达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2.本《条例》有关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具体执行。
3.《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中途若有变动,须经公司董事会成员决定,
方可修改。
二、细则
1.所有员工转正前,均有1-3个月试用期,具体时间视其表现而定,优秀
者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2.正常试用期内无法达到规定工作标准,须延续试用的,在延期内达到公
司工作标准的,可转为正式工。
3.试用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的,方可转为正式工。
4.试用期间,员工病事假超过一周或迟到早退达3次者,不予转正。
5.试用员工转正,须由所在部门领导提出申请报请区域领导审批,转交行
政人事部备案确认合格者,方可转正。
6.员工转正时,须持有行政人事部签发的“员工转正通知书”加以确认。
7.员工转正后,及时同公司签定《深圳市经济特区劳务合同》,明确劳动关
系及有效期限。
8.员工转正过程中,有义务按行政人事部要求,呈交相关个人资料,供人
事部备案。
9.试用员工转正后一律增加社会保险金350元。
工作特别突出者,由部门
领导提出申请增加工资,区域领导最后决定。
10.员工转正时须到公司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验,体验合格者转为正式工。
三、附则
员工转为正式工后,本《条例》未尽事宜,请参照《员工手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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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转正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明确和规范员工转正程序,确保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工作规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长城信息新员工试用期转正和岗位调配员工考察期转正管理工作。
第三条转正管理原则
(1)所有首次入职员工均需依法设定试用期,经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可另行约定。
试用期设定标准为: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低于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跨岗位子序列调配人员必须设定岗位考察期,考察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3)再次入职员工不设定试用期,如有需要可参照岗位调配约定岗位考察期。
(4)员工试用期/考察期工作表现优秀,试用或考察满一个月后可申请提前转正。
第四条职责:
(1)转正员工所在部门:负责收集和记录转正人员试用期/考察期工作表现信息并做出行评价和签署部门转正意见;
(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转正人员试用期/考察期内考勤、培训等方面进行评价,签署人力资源部转正意见并报批(员工转正管理权限详见附件);负责员工转正手续的办理。
第五条程序:
(1)人力资源部发出员工转正的通知;
(2)员工填写《转正审批表》并提交所在部门;
(3)部门对员工试用期/考察期工作表现做出评价、签署部门转正意见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试用期/考察期内考勤、培训等方面表现做出评价、签署人力资源部转正意见并权限领导审批;
(5)员工转正手续办理。
第六条员工试用期/考察期内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提前转正:
(1)绩效考核结果为卓越的考核周期不低于整个试用期/考察期的三分之一;
(2)绩效考核结果为优良及以上的考核周期不低于整个试用期/考察期的三分之二;
(3)在工作领域获得公司或以上层面的奖励。
第七条员工试用期/考察期内出现以下情况或行为之一,不予转正:
(1)无绩效考核成绩或考核成绩低于合格;
(2)新员工入司培训考试不及格;
(3)严重违纪或违纪3次(含旷工、迟到、早退等)。
第八条试用期不予转正人员,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第九条《转正审批表》为员工转正考核的必备资料,因员工本人未按时提交《转正审批表》导致转正延迟的,一切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十条在转正管理过程中弄虚作假、出具不真实的评价意见,导致员工转正审批结果出现明显偏差的属严重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在转正管理过程中违规,经人力资源部提醒3次仍不予改
正的属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严重纪行为和违纪行为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造成经济损失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三条本管理规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转正流程图》
(2)《转正管理工作权限》
(3)《员工转正审批表》
附件一:转正管理流程图
员工转正管理流程
用人部门
人力资源部
员工本人
关键控制点
转正审批及手续办理
转正通知发布
转正申请及部门审核
开始
发布员工转正通知
1.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岗提前一个月邮件发布次两月员工转正通知;
提醒督促员工按时提交转正审批表提交《转正审批
表》
《转正人员名单》《转正审批表》
评价并签署部门转
正意见
签署人力资源部转正意见并报批
转正
《转正审批表》
办理员工转正手续解除劳动关系
2.用人部门提醒并督促员工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转正审批表》;
3.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签署部门转正意见并在员工转正前10个工作日将签字完成的《转正审批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试用期为一个月的人员提前5个工作提交);
4.人力资源部签署部门转正意见并逐级报批;
5.人力资源部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员工转正审批结果并办理相关手续。
结束
试用期/考察期
岗位调配
NO
YES
考察期
试用期
附件二:转正管理工作权限
注:
1.一级部门副职以下人员申请提前转正或转正评价意见为不予转正的,审批权限对
应上调一级;
2.上表中权限主体为部门的,具体权限可由部门负责人授权他人,但应书面授权,
且授权人仍须承担所授权事项的相关责任。
附件四:《转正审批表》
转正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