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力、群团组织与社会组织竞合关系的研究综述
国际关系中的合作与竞争研究

国际关系中的合作与竞争研究国际关系中的合作和竞争是多层次、多元化的。
合作和竞争不仅存在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中,还存在于国际组织、地区联盟、政治团体等各种不同层次的关系中。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国际关系环境中,合作和竞争同样重要,其关系互为补充又存在矛盾和冲突。
本文将通过对合作和竞争的概念、特点以及在国际关系中的实践进行研究,探讨国际关系中合作和竞争的重要性及影响。
合作是指各方为了实现共同利益而相互协作、支持、配合的行为。
在国际关系中,合作是各国相互依存和互利共赢的基础。
国家之间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领域进行合作,可以促进各国实现共同发展、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
国家之间的合作通常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的合作协议、协定、条约等形式来落实,例如《联合国宪章》、《巴黎协定》等国际法律文件都是各国之间合作的具体协定。
合作可以促进共同发展,提升各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促进国际秩序的建设和维护。
然而,合作与竞争是相互关联的。
竞争是指各方为了争夺利益或资源而相互对抗、较量的行为。
国际关系中的竞争主要表现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竞争。
国家之间的竞争可以推动各国加速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提升国家竞争力,但也容易产生矛盾、冲突和动荡。
在国际关系中,竞争不可避免,各国必须正确处理竞争关系,避免走向对抗、冲突和战争。
国际关系中的合作和竞争是相互交织的。
合作和竞争并不是绝对对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
合作和竞争之间相互作用,合作促进竞争,竞争促进合作。
当国家之间的合作达成一定程度时,也就形成一定的竞争格局;而竞争也会促使各国之间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挑战和风险。
因此,国际关系中的合作和竞争是动态发展的,需要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应对。
国际关系中的合作和竞争不仅存在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中,还存在于国际组织、地区联盟、政治团体等不同层次的关系中。
国际组织是各国为了实现共同目标而组成的组织,是国家间开展合作与竞争的平台。
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都是各国合作的重要平台,通过各种合作项目和计划推动各国共同发展和进步。
社会变革中国家治理面临的结构性挑战——“社会中的国家”的视角

社会变革中国家治理面临的结构性挑战*———“社会中的国家”的视角袁年兴钟玉霞(武汉科技大学,武汉430056)摘要:有关社会变革与国家治理的复杂议题,学界的研究大体可分为个体中心论、社会中心论和国家中心论。
“社会中的国家”作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以“支配和反对支配的竞技场”为逻辑起点,阐明了国家治理能力的有限性及其面临的结构性挑战。
在“社会中的国家”的视角中,社会变革中的国家与社会在公共领域往往存在着复杂的协商、竞争或妥协的关系。
尤其当各种社会力量(包括国际势力)嵌入到国家治理体系时,各项政策的最终实践很难成功地实现国家最初的政策目标。
嵌入到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竞技场域,同样具有分化和自主化的特征,这也往往削弱了国家意志的有效贯彻。
对于中国而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提升国家能力的前提和基础。
关键词:社会变革;国家治理;社会中的国家*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能力视角下群团组织与民间社会组织的竞合关系研究”(17BSH108)及湖北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心2016年度一般项目(HBNPO2016YB006)的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18-4-20作者简介:袁年兴男(1975-)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钟玉霞女(1994-)武汉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176(2019)02-062-(7)上海行政学院学报The Journal of Shangha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2019年3月第20卷第2期Mar .,2019Vol.20,No.2一、研究议题与文献综述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全球范围内的政治格局发生了剧烈的变化。
在社会主义阵营和资本主义阵营对峙的冷战框架中,第三世界国家的社会变革引发了西方学界的深入思考:为什么有些社会能够产生有效的政治秩序,而有些则不能?建构新的治理秩序所涉及的变迁过程到底是袁年兴,钟玉霞:社会变革中国家治理面临的结构性挑战什么?在社会主义阵营瓦解之后,社会变革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复杂关系再次促使相关研究向纵深方向发展:为什么那些相对不急于建构强大政权的国家,却可以更有效地推进社会和经济体制的变迁?如何解释社会变迁和国家治理的内在关联?总体看来,西方学界的相关研究大体可以分为个体中心论、社会中心论和国家中心论。
充分认识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研究

1引言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五位一体”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对社会治理领域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在不断探索实践中形成,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符合人们群众意愿与需求、符合社会治理客观规律的科学制度。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郑重提出“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概念,强调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
十九大报告中明确强调,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要通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来“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随着社会治理的不断完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是在社会治理领域有重大的制度创新,提出要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指出,“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将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提升到新的台阶。
2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社会治理制度环境的不断优化,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功能不断凸显,成为社会治理中充满活力的独特力量,其重大作用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2.1弥补国家政权组织治理资源不足,激发社会活力首先,配合国家政权组织体制机制改革,承载多样化的社会服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代替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政治体制不断完善,政府通过改革使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优化制度环境,不断破除制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推进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
由此以来,大量的原本由政府全权承担的公共职能和社会服务得到释放,社会组织作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有效沟通渠道在社会治理中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承接社会利益表达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
我国众多类型的社会组织中,群团组织作为具有政治性、群众性、先进性的社会组织,更是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的领头兵。
社会组织参与对社会团结力的影响研究

社会组织参与对社会团结力的影响研究近年来,社会团结力一直被认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社会团结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关系的和谐与稳定,而社会组织的参与被认为是提升社会团结力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社会组织参与对社会团结力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社会组织的参与可以加强社会各界的交流与互动,进而促进社会团结力的形成。
社会组织作为一个连接社会各个群体的纽带,能够让不同背景和层次的人们聚集在一起,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
这些活动不仅可以促进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也能够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例如,志愿者组织通过组织各类公益活动,可以让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其中,促进社会各阶层之间的互动与融合。
其次,社会组织的参与能够提升社会成员的社会意识和责任感。
社会组织往往通过传播社会理念、倡导社会价值观等方式,激发社会成员对社会问题的关注与思考。
这种关注与思考能够增强成员对社会团结力的认同,并且促使他们积极行动起来,为社会团结力的提升做出贡献。
例如,绿色环保组织的参与可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鼓励他们采取更加环保的生活方式,从而减少对环境资源的过度消耗,增强社会团结力。
此外,社会组织的参与还可以提供公共服务,并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从而促进社会的共享和共融。
社会组织常常以特定领域的专业能力为基础,为社会成员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文化艺术等。
这种服务的提供不仅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也能够增加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依赖和信任,进而促进社会团结力的增强。
例如,老年人福利机构的参与可以提供针对老年人的健康保障和社交活动,增加老年人的幸福感和社会归属感,从而促进社会团结力的提升。
最后,加强社会组织的参与还需要政策的支持和推动。
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提供资源支持和环境保障,鼓励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
同时,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的引导和管理,确保社会组织的活动符合社会利益和法律法规。
近五年来我国社会组织研究的文献综述

近五年来我国社会组织研究的文献综述【摘要】近五年来,我国社会组织研究取得了显著进展。
本文首先从研究背景和意义入手,分析了社会组织研究的现状及热点问题,并介绍了研究方法和理论框架。
随后,通过对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现状的观察和总结,探讨了近五年来相关研究成果的特点和成就。
接着,展望未来研究方向,强调了研究的意义和价值,以期为未来的社会组织研究提供参考。
本文通过全面综述,详实分析,为我国社会组织研究的深入推进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思路指引,对相关研究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关键词】社会组织研究、文献综述、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理论框架、发展现状、热点问题、研究成果、未来方向、意义、价值。
1. 引言1.1 研究背景近五年来,我国社会组织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学者和专家的关注。
社会组织在我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对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政府部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补充。
由于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研究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开展对我国社会组织研究的探索和分析,不仅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社会组织的认识,还可以为我国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化,我国社会组织的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显著。
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也逐渐凸显,成为政府和市民之间的有效沟通桥梁。
加强对我国社会组织的研究,深入挖掘社会组织的特点和作用,有助于推动我国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2 研究意义社会组织是社会中非政府部门的组织形式,其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的研究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这主要是因为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以及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我国社会组织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研究社会组织能够深入了解社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
通过对社会组织的研究,可以揭示社会组织在不同领域的活动以及其对社会变迁和发展的影响,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社会的脉搏和发展方向。
社会组织的竞争与合作

社会组织的竞争与合作作者:邓国胜孟蔼宁来源:《学会》2019年第09期[摘要]以孤独症领域社会组织为例,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实证方法,系统分析了我国社会组织的竞争与合作现状。
调研发现,我国孤独症领域社会组织之间的竞争程度居于中等偏上水平,且以有序竞争为主流。
尽管合作是方向,但目前我国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程度相对偏低,且以知识交流与分享为主,实质性的项目合作较少,合作对机构发展信心、提升专业技能有帮助,但对机构规模的扩大影响较小,尚难以形成集合影响力。
未来在发挥政府规制作用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社会组织竞争行为、开展深度合作中的作用。
[关键词]孤独症领域社会组织竞争合作[中图分类号]C9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9596(2019)09-0005-07競争与合作是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行为方式。
竞争系个人(或集团或国家)间的角逐;凡两方或多方力图取得并非各方均能获得的某些东西时,就会有竞争[1]。
合作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之间从各自的利益出发而自愿进行的协作性和互利性的关系[2]。
一般认为,营利性组织以股东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理应竞争程度高、合作程度相对更低。
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以使命为先,不以营利为目的。
特别是同一领域的社会组织之间基于共同或相似的使命,理应合作程度高、竞争程度低。
在中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不予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也规定,“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必要成立的”不予登记,也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因此,逻辑上,中国社会组织之间即便存在竞争,竞争程度也应当比较低,而合作程度应当比较高。
然而,由于国内外对营利组织之间竞争与合作、营利组织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竞争与合作研究较多,而对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之间的竞争与合作研究较少,人们对社会组织之间竞争与合作的实际状态还缺乏系统、全面的了解,更缺乏实证研究。
群团 调研报告

群团调研报告群团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本次调研旨在了解群团对于社会团体组织的认知、参与情况以及对于社会团体组织的需求,为今后社会团体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建议。
二、调研方法1.问卷调查:通过发放问卷收集群团对社会团体组织的认知、参与情况和需求。
2.访谈:选择部分群团进行面对面的访谈,深入了解他们对社会团体组织的看法和建议。
三、调研结果1.群团对社会团体组织的认知情况:调研结果显示,大多数群团对社会团体组织有一定的认知,但对于社会团体组织的具体类型和功能了解较少。
2.群团参与情况:调研结果显示,近六成的群团曾参与过社会团体组织的活动,其中以公益类组织参与的人数最多,其次是文体类组织和环保类组织。
但参与频率不高,仅有六成群团参与超过一次。
3.群团对社会团体组织的需求:调研结果显示,群团对于社会团体组织的需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获得专业指导和帮助:许多群团表示希望能够得到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帮助,提高组织管理和推动力。
(2)多样化的活动和服务:群团希望能够参加更多样化的活动,并得到社会团体组织提供的相关服务。
(3)建立交流平台:群团希望能够通过社会团体组织建立起群团之间的交流和联系,分享经验和资源。
四、调研分析1.群团对于社会团体组织的认知有待提高:调研结果显示,群团对于社会团体组织的认知程度不高,这可能是导致群团参与率不高的一个原因。
因此,社会团体组织可以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于社会团体组织的了解和认知。
2.群团参与情况和活动需求:虽然近六成的群团曾参与过社会团体组织的活动,但参与的频率不高。
这可能是因为目前社会团体组织提供的活动和服务不够多样化。
因此,社会团体组织可以针对群团的需求,提供更多样化和有针对性的活动和服务,吸引更多群团的参与。
3.建立交流平台:群团普遍希望能够通过社会团体组织建立起群团之间的交流和联系,分享经验和资源。
因此,社会团体组织可以在促进群团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方面加大投入,建立起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满足群团的需求和促进合作。
社会组织研究综述

社会组织研究综述【摘要】本文从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探讨了社会组织研究的意义、历史发展、现状、方法和途径以及前沿领域。
在引言部分介绍了社会组织研究的意义和目的。
在正文部分分别阐述了社会组织的定义分类、研究历史发展、国内外现状、研究方法和前沿领域。
结论部分总结了社会组织研究的启示和展望,并提出了未来研究方向建议。
通过系统综述社会组织研究的相关内容,为深入了解和探讨社会组织的特点、功能和发展趋势提供了重要参考。
【关键词】社会组织研究综述、意义、研究目的、社会组织、历史发展、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途径、前沿领域、启示、展望、未来研究方向。
1. 引言1.1 社会组织研究综述的意义社会组织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发展、解决社会问题、提升社会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而对社会组织进行研究,则可以深入了解社会组织的本质和功能,揭示其中的规律和特点,为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和提升其影响力提供理论支持。
社会组织研究综述的意义在于系统总结社会组织研究领域的相关成果和发展动态,可以帮助学者、决策者和实践者全面了解社会组织研究的现状和趋势,为今后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基础和参考。
通过对社会组织研究的综述,可以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推动学科的发展,拓展研究视野,促进交叉学科研究的深入开展。
将社会组织研究的最新成果分享给广大社会公众,可以增进民众对社会组织的了解和认识,提高社会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和信任度。
社会组织研究综述的意义重在为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增进社会对社会组织的认识和支持,推动社会组织领域的发展和创新。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社会组织研究是对社会组织的结构、功能、发展及影响等方面进行系统、深入研究的学术领域,其研究目的在于深入了解社会组织的运作规律,揭示其对社会变迁和社会进步的作用和影响,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整体效能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在当代社会,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福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深入研究社会组织,探索其运行机制和变革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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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力、群团组织与社会组织竞合关系的研究综述作者:李莉胡惠娟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31期内容摘要:本文主要以国家能力为理论视角,围绕群团组织与民间社会组织两种不同性质的组织间形成的竞合关系开展探讨。
针对国家能力理论、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及社会组织理论等展开了文献研究与回顾整理。
关键词:国家能力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目前,我国群团组织在改革中明确提出要构建社会组织枢纽式服务平台,加强对民间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其在互动中形成的竞合关系成为群团组织功能转变和角色定位的重要体现,而国家能力理论较好的解释了两者之间形成竞合关系的必然性和发展性。
一、国内外有关国家能力的研究综述检视国家能力研究的相关文献,可以梳理出三类具代表性的国家能力观:一是以国家为中心的国家能力观;二是以社会为中心的国家能力观;三是国际体系维度的国家能力观。
它们各有优长,亦各有缺失。
以国家为中心的国家能力观,以兴起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西方回归学派为突出代表。
该派以Max Weber的思想为渊源,以国家的自主性为出发点,提出了"回归国家"的呼吁(Theda Skocpol,1985),认为国家行为者具有自己独立的政策偏好,而且会运用国家权力和资源去追求自己的利益而非国内或国外行为者的利益。
(Peter B. Evans,Dietrich Rueschemeyer,1995;Michelman,1993)。
在中国主要以王绍光,胡鞍钢(1993)为代表,强调国家对社会的主导作用,并提出了国家能力包含汲取能力、调控能力、合法化能力、强制能力。
回归学派力图将其与依附论和新自由主义对国家失败的解读区分开,但是由于无视国家自主性的限度,从而陷入了从国家能力研究滑入国家本位的权力研究的困境。
以社会为中心的国家能力观,强调"国家不是一个具有独立发展的独立领域","它的存在和发展归根到底都应该从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中得到解释"(Karl Marx)。
Linda Weiss(1998)在Evans (1995)"嵌入性自主"概念的基础上引入"治理性相互依赖"来说明国家和社会之间独特的制度性连接,强调国家与社会的协同(synergy)关系,使协同成为国家能力讨论中的一个新颖概念。
2001年Joel S.Migdal提出了"社会中的国家"概念,认为国家并不像韦伯描述的那样,在宏观社会变革中是不受约束的原动力,而是受到其管理的社会的严重约束。
他们强调组织、冲突、过程与历史(Michael Mann,1986),"有限政府也许会比无限政府更强有力"(Stephen Holmes,1995)。
中国学者(程同顺、高千,2016;苗大雷、曹志刚,2016;侯利文,2016;龚咏梅,2006;陈怡,2015)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和社会如何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改变着各自的结构、目标、规则以及社会控制展开了系列分析,对反思中国的转型问题和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带来了不少启示。
第三类,国际体系维度的国家能力观,分别是以waltz、Robert.O.Keohane为代表的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等,对国际体系维度的国家能力提出了各自的看法。
以上研究的共性是,缺乏从维度的内在关联中对国家能力进行总体性研究,因此中国学者(黄清吉,2007;胡伟,2014)在此基础上提出,国家能力是国家从社会积聚资源并将之转化为可运用的力量,继而凭借力量实施对社会的统治与管理、应对他国的竞争与挑战的总体效能。
二、国内外有关群团组织与民间社会组织的相关研究(1)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的研究。
中西方针对群团组织与民间社会组织的研究主要遵循市民社会和统合主义的理论视角,并借此透视国家与社会关系。
市民社会理论关注以民间社会组织发展为代表的成长中的"社会"如何牵制和消解国家权力的负外部性,统合主义理论则关注国家如何充分发挥"社会"的积极作用同时对其实施有效管控。
这两种理论视角的研究者提出了描述中国从改革开放之前的"全能主义"向政治参与更加开放的"国家--社会关系"转变的各类模式,以及近年来国家对社会通过吸纳与合作形成的"嵌入型监管"(刘鹏,2011)、"利益契合"(江华等,2011)、民间社会组织依附于政府的"伴生模式"(刘传铭等,2012)、政府促使社会组织行政化运作的"嵌入式管制"(吴月,2013)等等。
虽然两种理论视角的研究发现不尽相同,但有一个基本共识,即国家逐步让渡出部分权力给予社会,并与其进行模糊的、不稳定的、正式或非正式互动(张紧跟、庄文嘉,2008;张紧跟,2012)。
其结果是,一方面,社会借助国家释放的机会空间提升政治合法性和社会合法性,另一方面,国家也借助社会力量重新整合利益和维持稳定,呈现"国家镶嵌于社会之中"的格局。
(2)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萨拉蒙"全球社团革命"的提出,在国际范围内出现各种社会组织研究浪潮。
在我国开展研究的学者主要有王名、杨团、丁元竹、何增科、王颖、康晓光等。
有从法律的角度探讨社会组织的规制与管理问题(赵伟媛,2013;胡杰,2013);从党建与社会的角度研究社会组织的问题(檀雪菲,2007;严宏,2010;包颖,2014;贾文德,2012);从社会管理体制及其变革的角度分析社会组织的发展(周红云,2010;蓝煜昕,2012);还有对社会组织进行的个案研究(范明林,2010;张紧跟,2008;应星,2007)等。
在这基础之上,还有研究者重点考察了与国家建立稳定联系的具有统合功能的群团组织(如工会、工商联)及民间社会组织(如行业协会)(Pearson,1994;Yep,2000;Saich,2000;马秋莎,2007),提出了"国家统合主义"(Chan,1993;Unger,1996;顾昕、王旭,2005)、"地方国家统合主义"(徐建牛,2010)、"庇护性国家统合主义"、"层级性国家统合主义"(张钟汝等,2009)等诸多概念。
但是上述研究关注的主要是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却很少关注具有社会统合功能的群团组织与民间社会组织的互动。
换言之,政府与社会组织互动过程的中间因素--群团组织如何发挥行动仍然存在学术考察的空间。
(3)有关群团组织的专题研究。
最早开展群团研究的主要有邬梦兆(1992)、谢勇(1992)、袁纯清(1993)等,主要针对群团组织的历史、作用、称谓等开展探讨,之后群团组织的属性和功能成为研究重点,形成了桥梁纽带论、社会职能论、双重角色论、利益代表论、党政附属论、垄断地位论等观点(罗贵榕,2006;胡献忠,2013;景跃进,2011;岳经纶,2013等),在属性上关注中国共产党与群团组织关系的研究较多,部分研究指出,群团组织作为党委政府与群众的"传送带"、"桥梁"、"纽带",是体制的顺从者。
在很长时间中,群团组织依靠行政指令、依赖行政资源使其存在脱离群众的现象。
(林尚立;2008;郭道晖,2008;朱庆跃,2014)在功能研究上,学者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推进和政府改革的过程中,群团组织在包括劳资问题、青年和妇女权益保护方面正变得积极而主动,有时甚至与国家存在冲突(张允美,2003;韩福国等,2008;郑长忠,2012;肖扬,2004;龚咏梅,2006)。
还有学者指出,群团组织改革是因国家需建构制度化的利益集合秩序,并通过它来满足多元群体的利益表达,满足社会需求,从而达到社会的有机团结(张静,2005;陈家健,2010)。
三、国内外有关竞合关系的研究竞合理论辩证地从合作和竞争共存、共变的角度来深入理解组织间互动关系的复杂性和多变性。
自Brandenburger和Nale-buff在1996年进行最早研究之后,有关学者还做了多方面的探讨:在竞合关系的类型上,Kotzab and Teller(2003)将竞合关系划分为合作占优型竞合、对等竞合及竞争占优型竞合三类。
我国学者李健和金占明(2008)构建了一个反应联盟组织竞合关系的二维模型,徐亮等(2009)提出了自己的竞合战略测量指标,用市场共同性和资源相似性反映组织间的竞争关系,用信任和承诺来反映组织间的合作关系。
在竞合关系的成功要素上,Kogut和Mowery(2005)提出五个要素:自愿并且战略匹配;各自拥有有价值的资源或能力,从而相互依赖;文化匹配;明确的契约及制度设计;正直及坦诚的沟通。
在竞合关系产生的绩效上看, Giovanni和Giovanna(2003)指出不论是组织层面还是个人层面都能获得显著的经济和知识价值。
Luo (2006)、Gnyawali(2006)、Tsai(2002)、Garcia和Velasco (2002)纪玉山等(2000)都进行了实证研究。
总的看来,竞合理论补充了包括信任-承诺视角(Morgan和Hunt,1994)、竞争视角(Heide,1994)、冲突管理视角(Xie和Song,1998)、相互依赖视角(Pfeffer和Nowak,1976)和权力-控制视角(Yan和Gray,1994)等在内的传统组织间关系研究视角之不足。
但是这一理论大多停留于经济组织层面的研究,针对其他社会组织的竞合研究还缺乏足够的重视。
毋庸置疑,学界相关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这些文献的探讨也存在一定的欠缺:第一,大部分研究的目的并不是直接描述群团组织与民间社会组织的互动;第二,少数研究虽涉及群团组织与民间社会组织的互动,但很少深入研究组织间的竞合关系,更缺乏对个案的深入测量和评估,无法解释互动存在的机理成因及总结促进其发展的相关策略。
四、本主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在学术价值层面,群团组织与民间社会组织的竞合式发展为观察中国的国家和社会关系提出了新的研究方向。
无论是市民社会理论还是统合主义理论,都承认目前中国的国家和社会之间仍然没有明确的界限,而且处于相互交织的状态。
本主题有助于验证我国群团组织改革发展的走向,拓展和深化我国以群团组织为基础的统合主义在本土的理论提炼和经验总结。
在实践层面,国家治理现代化命题的提出,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内在要求群团组织必须充分开发其联系群众的体制性组织载体的功能,全面回归党的群团组织特性,提升其联系与服务群众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