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法律风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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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施工合同风险

发包人施工合同风险

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为了完成特定工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

本文主要分析发包人在施工合同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工程质量风险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

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重建或其他弥补措施的费用。

2. 工程质量缺陷:由于设计不合理、施工不规范、材料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安全。

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加固等费用,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防范措施:(1)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在合同中详细规定工程质量要求,包括材料、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等。

(2)加强监督检查:发包人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施工。

(3)严格验收程序:工程完成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二、工期延误风险1. 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如施工组织不当、人力物力不足、施工工艺不成熟等,导致工程进度滞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

2. 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于发包人原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防范措施:(1)合理制定施工计划: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加强进度管理:发包人应加强对工程进度的监控,及时了解工程进度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协调解决。

(3)明确工期违约责任:在合同中约定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三、工程价款风险1. 工程变更导致价款调整:由于工程变更,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导致工程价款发生变化。

2. 工程价款支付风险:发包人延迟支付工程款或拒付工程款,导致承包人权益受损。

防范措施:(1)完善工程变更程序:明确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发包人如何规避建设工程合同风险

发包人如何规避建设工程合同风险

发包人如何规避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约定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合同风险无法避免。

为了降低合同风险,发包人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规避风险。

一、严格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是影响合同有效性的重要因素。

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严格审查承包人的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确保承包人具备承担工程建设的资格和能力。

此外,还需关注承包人的业绩、信誉、财务状况等方面,以确保承包人能够按期完成工程。

二、明确合同内容,细化合同条款合同内容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享有合同权利的基础。

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的条款。

发包人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范围:明确工程的具体内容、规模、地点等。

2. 工程质量:设定明确的建设标准、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3. 工程进度:约定明确的开工、竣工时间及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4. 工程价款:明确价款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5. 违约责任:约定双方在违约时的责任及赔偿方式。

6. 争议解决: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

三、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应加强对承包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具体措施如下:1. 设立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2. 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议,了解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符合质量要求。

4. 加强与承包人的沟通,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

四、注重合同风险的转移和分担发包人应通过合同条款将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人,减轻自身风险。

例如:1. 约定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2. 要求承包人购买相应的保险,如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等。

3. 约定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 要求承包人提供担保,如履约担保、付款担保等。

发包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与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发包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与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发包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与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与履行中的风险可分为以下三大种类:一是自然风险;二是社会风险;三是人为风险。

对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可能面对的风险,本文试做如下分析,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业主或总包单位)与承包人(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

因此,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其主体复杂,项目亦复杂。

这就要求合同条款必须具体、明确、完整。

但基本内容、实质内容仅三大块:一是工期,二是质量,三是价款。

GF—1999¬—0201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合法、公正、严密、可操作等优点。

合同示范文本在形式上分为四大部分。

其中第一部分为《协议书》,对标的工程的概况、范围、工期、质量、价款、双方承诺等最基本的方面作出约定。

第二部分为《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第三部分为《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第四部分是三个附件,包括《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和《工程质量保修书》,是双方对这三个单项内容的特别约定,也是整个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3、签订好、履行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意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因此,签订好、履行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及防范措施研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及防范措施研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及防范措施研究摘要:在建筑市场中,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它的存在必然会给承包方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因此,在合同谈判和签订的过程中,研究合同存在的风险类型,并针对其做好相应的规避风险措施,是当前施工企业面临的一大重要问题。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措施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前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它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目前,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承发包交易中过度向发包人倾斜,致使承包人承担过多的风险,在建筑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

且由于在建筑市场中,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它是由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所决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

因此,尽可能有效地识别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并采取防范措施,是每个施工企业必须面临的问题。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类型2.1合同无效的风险,即合同主体不合法或合同内容不合法,均会导致合同无效。

在签订合同时,施工企业如果对国家建筑法律缺乏了解或不透彻,就很有可能会违反法律规定,使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或是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有的承包方为了生存,不得不与业主签订“黑白合同”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而这种合同实质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合同。

2.2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即因投标报价不准确或工期拖延或其他无法预期的情况导致的风险,主要是主要材料、设备和人工工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浮动导致工程建设成本发生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2.3合同条款过于苛刻的风险。

这种做法在建筑市场上较为常见,其为业主开脱的条款太多,对承包方则较为苛刻。

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不支付或支付极少的备料款或降低进度款的付款比例(通常不高于70%);工期要求太紧,超过常规等。

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风险

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风险

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风险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然而,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面临着诸多风险。

本文将从合同签订、履行和合同无效等方面,分析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1. 招标风险:在招标过程中,如果发包人未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招标,可能导致中标结果无效,进而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2. 合同条款风险:合同条款不明确、不完善或者存在漏洞,可能导致发包人在履行过程中遭受损失。

3. 承包人资质风险:如果发包人未对承包人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可能导致承包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4. 工程量清单风险:工程量清单不准确、存在漏项或故意夸大工程量,可能导致工程造价失控。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1. 工程变更风险: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业主需求调整等原因,可能导致工程量增加、工期延长,进而增加发包人的成本。

2. 工程质量风险:如果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施工,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寿命。

3. 工期延误风险: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可能导致发包人遭受经济损失,如违约金、租金等。

4. 资金风险: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及时、承包人垫资过多等,可能导致发包人资金链断裂。

5. 法律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法律法规变化、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合同无效风险1. 合同无效原因:合同无效可能源于双方主体不合法、合同内容违法、合同签订过程不规范等。

2. 合同无效后果:合同无效可能导致发包人遭受经济损失,如已支付的工程款、赔偿金等。

3. 合同无效防范:发包人应依法进行招标、评标,确保合同签订合法合规;加强对承包人资质的审查,确保合同主体合法;完善合同条款,避免合同内容违法。

四、防范措施1. 加强合同管理:发包人应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和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与法律风险防控讲解(附案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与法律风险防控讲解(附案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与法律风险防控一、工程款与结算纠纷诉讼法律实务要点介绍㈠起诉三个条件A、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合同法》第279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司法解释》第2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B、支付工程价款的条件已成就(时间届满,附条件成就)——合同无效例外介绍《司法解释》第4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C、工程价款是合法的价款㈡工程款纠纷中利息的诉求——关于利息的标准及起算规定:《司法解释》第17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司法解释》第18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㈢工程价款结算纠纷中审价法律实务A、司法审价与否:若工程价款已经确定,则不需审价。

简要介绍以下三种情况:1、工程款已经审定并有审定单2、双方当事人对结算价款已经签章认可3、逾期不结算视为认可结算——《司法解释》第20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建设工程备案合同风险

建设工程备案合同风险

建设工程备案合同风险一、引言建设工程备案合同是指在我国建筑市场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备案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设工程备案合同同样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从合同备案、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合同解除等方面分析建设工程备案合同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二、合同备案风险1. 合同文本合法性风险:如参考信息[1]中所述,部分发包人为了回避自身风险,不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而是采用自制、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

这种合同文本可能存在法律漏洞,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2. 招投标程序风险: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或违反法定程序,所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可能是无效合同。

这种情况下,合同备案也将面临风险。

3. 合同主体不合法: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

如参考信息[1]中所述,合同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若合同主体不合法,合同备案将无法进行。

三、合同履行风险1. 工程质量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将影响合同的履行。

2. 工程进度风险:承包人若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将面临违约责任。

同时,工程进度延误可能导致发包人遭受损失。

3. 工程投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上涨等原因,可能导致工程投资超出预算。

四、合同变更风险1. 合同内容变更风险: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合同双方因客观原因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如工程规模、工程量、工程周期等,可能导致合同变更风险。

2. 合同主体变更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主体变更。

五、合同解除风险1. 合同解除原因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如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承包人严重违约等,可能导致合同解除。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分发包人与分承包人的法律关系及法律地位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分发包人与分承包人的法律关系及法律地位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分发包人与分承包人的法律关系及法律地位篇一:建筑工程合同中总包与分包的关系建筑工程合同中总包与分包的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72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筑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发包、承包和分包的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可以根据承包人承包的工作内容,可以分为直接承包和分包两大类。

直接承包是指发包人直接将工程承包给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和单项工程承包两种方式。

分包是指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又称为“交钥匙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负责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是国内外建设活动中多有使用的发承包方式,它有利于充分发挥那些在工程建设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丰富的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大承包商的专业优势,综合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关系,强化对工程建设的统一指挥和组织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投资效益。

在建设工程的发承包中采用总承包方式,对那些缺乏工程建设方面的专门技术力量,难以对建设项目实施具体的组织管理的建设单位来说,更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也符合社会化大生产专业分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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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法律风险研究
作者:李蓉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7年第02期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研究在建设工程合同当中发包人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通过从论述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概念出发,结合发包人法律风险的内容以及周期长、综合性和利益性的法律风险特点,进一步提出准确识别法律风险、推行落实责任担保制度、掌握必要防范措施等用以帮助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发包人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法律风险
一、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发包人及法律风险
(一)发包人的概念
在我国的《合同法》当中,建设工程合同是其中固定的一种有名合同,承包人根据合同内容完成工程建设,发包人为承包人支付报酬等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1]。

除此之外,建设工程合同还涉及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方方面面。

而发包人则指的是建设工程合同当中的“甲方”,也就是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企业或单位,无论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多少个合同,发包人始终保持固定不变,其主体地位不可动摇。

(二)法律风险内容
在建设工程合同当中发包人面临的法律风险指的就是在整体的合同法律关系当中,发包人的行为与建设工程合同或者相关法律要求相违背时,需要因此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可能性;或者是发包人没有充分使用法律所赋予其的权利而因此需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可能性等等,而这些构成了发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当中的法律风险,若发包人缺乏高度的风险防范意识或是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则很有可能因此与承包人产生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造成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三)法律风险特点
1.周期长
鉴于投资工程建设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财力和物力,并且与其他项目相比建设工程合同需要更长的履行周期,特别是大型工程建设动辄需要三五年,其运行周期相当漫长,这也直接导致合同可能需要花费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才能够彻底履行完毕,由此可见在建设工程合同当中,因超长的防控周期使得发包人更容易产生法律风险。

2.综合性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众多法律关系,这主要是由于建设工程合同自身包含内容广泛,在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当中均有与之相对应的合同,譬如说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等等,合同与合同之间不仅内容风马牛不相及,而且条款复杂,往往需要大量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标准技术作为支撑[2]。

因此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综合性极强,也大大增加了发包人面临法律风险的几率。

3.利益性
发包人将建设工程作为一种商业投资,也就是说在商业成本当中需要包含用于防控法律风险的费用,因此发包人在奠定建设工程合同是必须考虑法律风险的防范利益,并且平衡好建设项目中的各项投资比例,之后在进行投资决策。

二、防范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法律风险的措施
(一)准确识别法律风险
树立良好的风险防范意识并且准确识别出建设工程合同当中发包人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是防范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法律风险的根本措施。

首先发包人需要搜集整理与其有关的各项法律条文和经典判例,充分了解在建设工程合同当中可能涉及的法律纠纷,并结合自身特点积极进行法律分析制定出风险识别报告。

其次需要建立健全发包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体系,从选择合同主体到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并且将所有合同进行集中管理为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重要的证据。

(二)推行责任担保制度
建设工程的质量对整个社会稳定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可以尝试向西方先进国家学习推行责任担保制度,使用强制保险严格规范所有工程,并联合第三方共同完成建设工程的监督与管理。

比如说在正式开工之前,发包人可以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由保险公司委派专业人士对建设工程实行全程监督管理,确保发包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不会对承包人造成侵权,而一旦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发包人支付保险赔偿金额,以便能够将发包人的经济损失降至最低。

(三)掌握基本防范方法
发包人自身也需要掌握基本的防范法律风险的方法,比如说成本控制法、风险转移法、积极预防法等等[3]。

例如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之前发包人需要做足资信调查工作,确保承包人具有良好的主体资质和履约能力;或者发包人将自身获取的经济利润作为可能损失的成本资金,进行相互抵消或是专门成立法律风险防范基金,负责用于聘请专业法务人士等一系列用于防范法律风险的费用。

与此同时,发包人还需要将所有建设工程合同进行妥善保管并将其转化成电子格式进行永久保存,避免因合同丢失或损毁而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带来不必要
的经济损失。

另外,发包人还需要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应急解决机制,以便当违约等突发状况发生时也能够从容应对。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作为商业活动的一种,建设工程本身带有一定的风险性,尤其是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导致其产生的法律风险往往伴随着时间周期长、涉及内容众多等特殊性质。

因此发包人需要对其中潜藏的法律风险进行准确识别,通过推行落实责任担保制度,并且结合具体的建设工程合同内容等采用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从而有效将发包人的法律风险降至最低,使其能够顺利完成工程建设活动。

参考文献:
[1]周辉,张培,郑博. 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研究[J]. 黑龙江水利科技,2016,10:299-300.
[2]黄喆,何永利,孙文耀. 试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中发包人的法律风险[J].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6,05:93-100.
[3]黄昂,张沛良.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对发包人的法律影响和具体要求[J].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城市科学版),2015,03:7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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