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办法东华研函〔2019〕6号
东华大学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东华大学研究生部

东华大学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东华研〔2014〕18号(2014年第22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属于非学历研究生教育。
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培养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下文简称“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的规定,规范我校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培养工作,为我国各领域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培养目标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作风,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和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3、身心健康。
第三条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具体按照专业学位类别制定。
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第二章培养方式第四条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可集中授课。
第五条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培养方式一般实行双导师制,由1名校内导师和1名校外导师联合指导,具体按照国家和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章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第六条有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的类别(或领域)应制定本类别(或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方案,并做好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工作。
1、培养方案应根据国家和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制定或修订。
2、培养方案制订应面向特定职业领域,培养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
培养方案的制订须有行业企业专家参与。
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知识结构、课程设置和学分规定,专业实践以及对学位论文的要求。
3、新增学位授权点的培养方案制定,应由学院研究生工作指导小组提出,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后,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研究生部备案后实施。
东华大学2019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第一批次

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 最终成绩 录取类别
362 357 364 356 369 365 364 371 373 359 352 353 375 349 337 353 360 356 354 342 357 358 337 360 348 341 334 356 369 334 351 340 343 342 339 345 348 335 341 332 325 385 204.66 202.31 187.06 191.82 177.38 179.84 179.11 170.76 168 181.87 187.79 185.36 161.8 187.7 196.79 179.87 172.63 174.42 175.76 186.2 169.97 168.1 188.61 165.39 176.38 182.42 188.78 165.24 150.06 184.87 166.81 175.77 172.59 172.56 173.68 161.95 157.44 169.03 160.85 169.76 175.07 201.71 566.66 559.31 551.06 547.82 546.38 544.84 543.11 541.76 541 540.87 539.79 538.36 536.8 536.7 533.79 532.87 532.63 530.42 529.76 528.2 526.97 526.1 525.61 525.39 524.38 523.42 522.78 521.24 519.06 518.87 517.81 515.77 515.59 514.56 512.68 506.95 505.44 504.03 501.85 501.76 500.07 586.71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
东华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暂行规定

东华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暂行规定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方面。
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检验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一、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以东华大学名义并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该硕士生的导师)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一篇(综述性文章不算)。
二、博士研究生1、攻读理学和工学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质量要求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工程索引)国外学术源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该博士生的导师)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或被ISTP(科学技术会议索引)检索的以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攻读“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属史论类专业(方向)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也可在“史论类专业期刊目录”(参见附录一)中所列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该博士生的导师)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2)数量要求必须再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教育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CSSCI收录期刊》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期刊》所列刊物或国外学术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为准且其论文必须是外语)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2篇。
累计发表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不得少于3篇。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以一篇计,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该博士生的导师)以1/2篇计,第三作者及以后不计。
如论文发表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教育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中文社会科学引文CSSCI收录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期刊》外的中文学术期刊上,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特别认定。
2、攻读管理学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若干篇,积分数达到10分(参见附录二);其中一篇必须在附表的1-4类刊物上发表,并必须有一篇用外文发表的论文,且均要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8年28号签发:姚卫新关于做好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相关部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要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依据《东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见附件1),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现就推荐阶段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推免生遴选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突出能力考查,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切实保障考生权利,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和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专业)的权利。
各学院要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在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遵守本通知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
二、大力推进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及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通过学校、学院的网站将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向学生公示公开。
三、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推荐工作于2018年的9月24日前结束。
此前不得进行与学生签订录取协议等约束学生选择权的工作。
东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7工业设计工程
④852设计表达
①F0001外语听力测试
②F0002综合面试
③F0504产品设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2.本硕士点不招收同等学力考。
■[004]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085216)化学工程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18高分子物理及化学
或819有机化学
或829表面活性剂化学
①F0001外语听力测试
②F0002综合面试
③F0403专业综合(应化)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2.本硕士点也招收应用化学、制药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初试科目可选东华大学相应硕士点(数学二)考试科目;3.本硕士点不招收同等学力学生。
◆(125600)工程管理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①F9901政治笔试
②F9902英语测试
③F9903综合能力
1.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东华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报考说明

东华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报考说明一、东华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申请-考核制”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2月20日报名网址:/报名前请认真阅读《东华大学2019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了解我校2019年博士生入学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与报考导师联系。
《博士生网上报名流程及其常见问题解答》请见附件1。
二、报考资料寄送和材料初审2018年12月25日前寄送以下材料给招生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进行报考资料审查: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时下载,A4纸打印,签名确认);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往届硕士毕业生: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下的“本人查询”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查询”查询学位信息,并截图打印);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
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网址:/);④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及复印件;⑥硕士学位论文1本(应届生如未完成可不交);⑦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签字);⑧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⑨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专著等科研成果复印件;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报考材料务必真实、准确。
材料齐全并通过初审的考生,由学院通知考生参加综合考核。
东华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报考资料列表(留存材料复印件需邮寄,原件考核时查验)。
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解读

1、东华大学从2009年开始实行培养机制改革,随着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学校不断完善改革方案,加大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投入力度。至2012级学校扩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资助面,奖学金资助面做到全覆盖,非定向学术型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奖学金抵扣培养费后均无需缴纳培养费。
2、学校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同时设立多种奖学金,并为困难学生设立困难补助和银行贷款等,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3、我校所有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点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点(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外),均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并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占用推荐学校的推荐名额。
5、对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的学生,学校鼓励硕博连读,转为博士研究生后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获学业奖学金(36000元/人),博士研究生助学助研津贴达19200元/可申请硕博连读。
7、学校特别设立了“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后均可申请创新基金资助,资助金额为10000~20000元不等。
东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东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投入机制》(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绝大部分由中央财政承担,其中博士生国家助学金最后0.5年所需资金从学校事业收入提取中支出。
第二章资助对象第三条资助对象是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经学校录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籍、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其中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学制)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除外。
第四条直博生、硕博连读学生、长学制研究生原则上一年级按硕士生身份资助,后三年半按博士生身份资助。
期间,如果由博士生身份退回到硕士生身份,按硕士生身份资助。
第三章资助标准和方式第五条国家助学金按月足额发放,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5000元/生/年,按照每月1250元标准发放;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按照每月500元标准发放。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发放总额按照研究生身份对应的资助标准和学制计算,其中博士研究生按照3.5年发放,提前毕业的按照实际在校时间计算。
第七条每年9月份入学的研究生新生按照当年7月开始计算国家助学金,学籍确定后按月发放,当年发放总额为国家助学金年度标准的一半。
3月份入学的博士新生按照当年1月份开始计算,学籍确定后按月发放,当年发放总额为国家助学金年度标准。
第八条因私出国、参军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因疾病等原因办理休学的研究生,在其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暂停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复学后重启发放,但不再补发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的国家助学金。
第九条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应自觉接受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由“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项目录取的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参照本办法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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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研究生部
东华研函〔2014〕6号签发:舒慧生
东华大学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鼓励优秀学生继续深造,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以及2008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议精神,修订本办法。
一、选拔对象
在读一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额度
学院参照上一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招生名额,但应保留部分名额用于其它招生类型。
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数量一般1名。
有重大(点)项目且经费充足的导师,最多不超过2名。
三、选拔条件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基本条件如下:
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
2、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须达到本专业排名的前二分之一;
3、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对不满足上述条件,但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允许其向申请破格专业的所在学院提出破格申请。
《东华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破格基本原则和实施办法》见附件1。
四、选拔程序
1、凡我校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均可接受硕博连读申请;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提出申请,经其硕士指导教师和有接受意向的博士指导教师推荐;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本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
1)参照选拔条件对申请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如有学生申请破格,在其《硕博连读破格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学生方可参加面试;
2)负责协调组建面试专家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和选拔创新型人才的规律,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3)综合考虑学院招生计划及导师招生额度,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将拟录取名单和学生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部;
4、研究生部及时审核学院拟录取名单和申请材料,汇总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周,若无异议,即录取。
五、其他
1、硕博连读研究生于选拔通过的当年秋季进行博士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次年春季正式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按博士研究生的要求进行考核管理。
2、硕士研究生第二学期课程成绩必须没有不及格记录,否则将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东华大学研究生部
2014年4月附件1:
东华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破格
基本原则和实施办法
为加强硕博贯通研究生教育,提高生源质量,扩大硕博连读招生比例,实施硕博连读破格原则和办法。
一、破格原则
1、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破格:
1)总成绩排名不低于65%,且通过英语六级;
2)总成绩排名50%以上(含),且英语四级以上;
3)以第一作者,或者以第二作者但是导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录用的被SCI、EI、SSCI、A&HCI、CSCI核心或CSSCI收录的高水平论文至少一篇。
接收学院可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标准。
2、申请破格的学生一般没有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不及格记
录。
二、实施流程
1、考生本人向申请破格专业的所在学院提出破格申请,提交:
1)硕博连读破格申请表(见附表);
2)两封教授推荐信(非硕士导师和博士接收导师);
3)个人破格支撑材料(如优秀学术成果、各类竞赛获奖证明、英语能力考核证书、论文复印件等)
2、接收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附表:
年硕博连读破格申请表报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