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必检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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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

可修改编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可修改编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和井喷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油气田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第三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涉及各可修改编辑管理(勘探)局、油(气)田公司的勘探开发、设计、施工单位、技术监督、安全、环保、装备、物资、培训等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要有组织地协调进行。

第四条利用井下作业设备进行钻井(含侧钻和加深钻井)的井控要求,均执行《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第五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的井控要求,井控装备,作业过程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井控培训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的试油(气)、射孔、小修、大修、增产增注措施等井下作业施工。

第二章设计的井控要求第七条井下作业的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相应的井控要求或明确的井控设计。

第八条地质设计(送修书或地质方案)中应提供井身结构、套管钢级、壁厚、尺寸、水泥返高及固井质量等资料,提供本井产层的性质(油、气、水)、本井或邻井目前地层压力或原始地层压力、油气比、注水注汽区域的注水注汽压力、与邻井地层连通情况、地层流体中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以及与井控有关的提示。

第九条工程设计中应提供目前井下地层情况、套管的技术状况,必要时查阅钻井井史,参考钻井时钻井液密度,明确压井液的类型、性能和压井要求等,提供施工压力参数、施工所需的井口、井控装备组合的压力等级。

提示本井和邻井在生产及历次施工作业硫化氢等有可修改编辑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

压井液密度的确定应以钻井资料显示最高地层压力系数或实测地层压力为基准,再加一个附加值。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集团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所需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

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采购计划、实施、仓储、供应等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三)规采购行为,实行采购;(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物采部)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计划;(三)组织制订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目录,并监督实施;(四)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五)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和统计工作;(六)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七)负责集团公司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管理;(八)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及运行管理;(九)指导、监督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物资采购相应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按照管理权限,参与业务围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参与编制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年度计划;(二)负责物资采购技术标准的制订和重要物资采购方案的技术审查;(三)依据授权,组织本专业有关物资采购工作;(四)参与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工作;(五)指导、监督归口管理企业物资采购工作。

物资到货质量检验管理规范QSY新

物资到货质量检验管理规范QSY新

Q/S Y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SY 1474-2012 物资到货质量检验管理规范Administrative standard of quality inspection of arriving materials 2012-04-28 发布 2012-07-01 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质量检验一般要求 (4)5 入库物资质量检验 (6)6 直达现场物资质量检验 (6)7 进口物资质量检验 (7)8 应急物资质量检验 (7)9 检验机构 (7)10 质量问题处置 (8)附录A(资料性附录)必检物资目录 (9)参考文献 (10)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专业标准化直属工作组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大庆油田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渤海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战、姜妍、王凤文、钟辉、李勃、齐坚、邹晓钟、王庭建、王城、宫运兴、栾海峰、靳梅、刘海林、付丽飞、汪振武、于忠涛、王成。

物资到货质量检验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到货检验管理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采购物资到货质量检验管理(不包括境外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6号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03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质量管理,贯彻质量至上理念,明确质量责任,提高质量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单位)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质量管理是指依照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对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实行全过程控制、改进、监督等活动。

第四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坚持源头把关、过程控制,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完善体系、持续改进,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服务用户、追求卓越的原则,为社会和用户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工程和服务。

第五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体制。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与节能部负责质量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集团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发展规划;(二)组织和指导所属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三)组织所属单位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培育名牌产品,负责集团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重要采购产品质量认可工作;(四)负责质量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指导集团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技术机构业务工作;(五)协调处理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与外部用户、专业分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质量纠纷,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重、特大质量事故。

第七条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质量管理相关工作:(一)规划计划部负责国务院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工程建设单位资质和相关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归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二)物资采购管理部负责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物资供应商,监督检查采购物资质量;(三)矿区服务工作部负责矿区服务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物业管理、公用事业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等服务规范,监督检查矿区服务质量;(四)其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和井喷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油气田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第三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涉及各管理(勘探)局、油(气)田公司的勘探开发、设计、施工单位、技术监督、安全、环保、装备、物资、培训等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要有组织地协调进行。

第四条利用井下作业设备进行钻井(含侧钻和加深钻井)的井控要求,均执行《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第五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的井控要求,井控装备,作业过程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井控培训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的试油(气)、射孔、小修、大修、增产增注措施等井下作业施工。

第二章设计的井控要求第七条井下作业的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相应的井控要求或明确的井控设计。

第八条地质设计(送修书或地质方案)中应提供井身结构、套管钢级、壁厚、尺寸、水泥返高及固井质量等资料,提供本井产层的性质(油、气、水)、本井或邻井目前地层压力或原始地层压力、油气比、注水注汽区域的注水注汽压力、与邻井地层连通情况、地层流体中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以及与井控有关的提示。

第九条工程设计中应提供目前井下地层情况、套管的技术状况,必要时查阅钻井井史,参考钻井时钻井液密度,明确压井液的类型、性能和压井要求等,提供施工压力参数、施工所需的井口、井控装备组合的压力等级。

提示本井和邻井在生产及历次施工作业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

压井液密度的确定应以钻井资料显示最高地层压力系数或实测地层压力为基准,再加一个附加值。

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

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

我2010年度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新增准入工作实施办法随着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的不断深入,现有供应商资源还不能完全满足集中采购工作的需要,为顺利、有效地推进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依照《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遵循的原则本次供应商准入按照“公开自愿、竞争择优、总量控制、阳光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1.公开自愿。

供应商新增准入要建立在供应商自愿的基础上,准入政策要公开、程序要明确、操作要透明。

2.竞争择优。

供应商新增准入要通过资格预审、采取竞争性比选评审等程序。

择优选取排名靠前的适量供应商加入集团公司供应商网络。

3.总量控制。

根据未来三年需求,按照满足需求,少量优秀原则,确定各物料品种供应商库内储备的上下限数量。

上限作为发展最高控制线,下限作为确保集中采购有效竞争的最低保障线。

对供应商数量已较多的物料品种,本次新增准入供应商应控制在库内该类供应商数量的10%以内。

4.阳光公正。

供应商新增准入过程实行民主举荐、专业决策、规范操作、阳光透明,确保资格预审、评审等环节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集团公司组织成立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和专业工作组。

具体构成与职责如下:(一)评审委员会1.人员构成与组建方式评审委员会由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物采部)、法律事务部、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与节能部、科技管理部、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销售分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准入品种的专业工作组组长单位等单位(部门)相关技术和商务专家组成。

具体组建由总部物采部牵头,总部物采部将《关于组建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管理评审委员会的函》(附件1)的形式发函至上述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以《一级物资供应商管理评审委员会委员情况表》(附件2)方式推荐专家(推荐专家至少为副总师及以上人员),并加盖本单位(部门)公章后报到总部物采部。

产品质量认可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09年)

产品质量认可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09年)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管理规定2007-10-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采购产品质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采购产品的质量认可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产品质量认可是指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对生产企业及其产品质量实行合格评定的活动。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涉及生产质量、安全、环保等重要产品实行产品质量认可制度。

凡列入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目录的产品必须取得集团公司的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产品质量认可目录由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另行发布。

第五条生产集团公司实施产品质量认可产品的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可自愿向集团公司申请产品质量认可。

取得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是进入集团公司市场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产品质量认可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 组织起草有关产品质量认可的管理规定;(二) 发布产品质量认可目录;(三) 根据产品质量认可管理规定制订有关实施细则;(四) 制定产品质量认可的工作计划;(五) 受理申报材料,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六) 组织对申报产品质量认可的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评审;(七) 组织审定并公布获得产品质量认可证书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八) 组织对取得产品质量认可证书的生产企业及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九) 组织对产品质量认可评审员的培训、考核、发证。

第七条规划计划、财务资产、物资采购管理和有关专业管理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参与产品质量认可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产品质量认可的推荐与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 向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推荐申报产品质量认可的生产企业和产品;(二) 对取得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的生产企业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第二章申报与审查第九条申请产品质量认可的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 应是取得相应资质的合法企业;(二) 申报产品所涉及的相关技术为本企业合法所有或合法使用;(三)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集团公司企业标准或集团公司确认的生产企业的企业标准要求;(四) 具有足够的配套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五) 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检验人员的配备能满足生产要求;(六) 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标准要求。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管理工作,优化采购资源、规避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油物采〔2009〕10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物资供应商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提供物资的生产制造企业以及其他法人,包括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和二级采购物资供应商。

提供一级采购物资的供应商为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仅提供二级采购物资的供应商为二级采购物资供应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实行统一归口,两级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自愿,竞争择优;(二)少量优秀,互惠双赢;(三)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第六条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供应商库。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采购物资应在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中选择供应商。

但国家或集团公司规定必须公开招标采购的除外。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一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是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发展战略、规划;(二)负责制订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三)负责组织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准入、考评管理工作;(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的建立和管理,以及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信息的动态维护;(五)负责集团公司战略物资供应商的管理;(六)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物资供应商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物资供应商相应工作。

第二条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参与本业务范围内的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管理相关工作:(一)参加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的推荐、准入、考核评价工作;(二)按授权组建属于业务范围内的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准入、考评专业工作组;(三)参与集团公司战略供应商的推荐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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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必检物资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外观检验要求
02石油专用管材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是否磕碰、弯曲、裂纹、公母端护丝是否齐全
3、管体喷标清晰
4、核对厂方提供的质量证明书。

5.依据检验报告进行物资入库确认。

03钢材、04金属丝绳、05有色金属及加工材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
家。

2.要求表面质量良好,无缺陷。

3.核对厂方提供的质量证明书。

4.钢管管体喷标清晰,附带合格证齐全,且与所提供材质单对应。

5.按标准要求进行外观尺寸的测量。

6.对需要抽检的物资进行外委检验。

06、建筑五金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要求表面质量良好,无缺陷。

标识清晰,包装完好。

3.核对厂方提供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4.核实生产日期与批号、标记,要与质量证明书相符。

5.对需要抽检的物资进行外委检验。

07石油产品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要求包装完好,产品标识清楚。

3.核对厂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4.核实生产日期与批号、标记,要与质量证明书相符。

09非金属建筑材料、20轻纺产品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要求表面质量良好,无缺陷。

标识清晰,包装完好。

3.核对厂方提供的相关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

4.核实生产日期与批号、标记,要与质量证明书相符。

5.对需要抽检的物资进行外委检验。

10油井水泥、13外加剂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包装完好,无鼓起、渗漏现象。

3.核对厂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

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厂家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4.核实生产日期与批号、标记,要与质量证明书相符。

5.对需要抽检的物资进行外委检验。

11木材制品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木材表面质量良好,不变色,不得有腐朽。

3.木材尺寸符合合同规定要求。

4.核对厂方提供的合格证、检验报告。

12石油专用化工产品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包装完好无损,无鼓起、渗漏现象。

3.核对厂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

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厂家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4.核实生产日期与批号、标记,要与质量证明书
14橡胶制品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要求表面质量良好,无缺陷。

标识清晰,包装完好。

3.核对厂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

对需要有CCC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核实。

4.核实生产日期与批号、标记,要与质量证明书相符。

5.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检外委检验。

15塑料制品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要求表面质量良好,无有害缺陷。

3.核对厂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

管道防腐保温塑料制品还需有产品使用说明书。

4.核实生产日期与批号、标记,要与质量证明书相符。

5.对需要抽检的物资进行外委检验。

16涂料及涂料用颜料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包装完好无损,无鼓起、渗漏现象。

3.核对厂方提供的出厂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4.核实生产日期与批号、标记,要与质量证明书
5.对需要抽检的物资进行外委检验。

17通用化工产品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包装完好,无鼓起、渗漏现象。

3.核对厂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

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厂家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4.核实生产日期与批号、标记,要与质量证明书相符。

5.对需要抽检的物资进行外委检验。

18玻璃仪器及化学试剂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要求表面质量良好,包装完好。

3.核对厂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

21劳动防护用品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要求表面质量良好,无损坏、瑕疵。

标识清晰,品牌无误。

3.核对厂方提供的相关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

4.对需要抽检的物资进行外委检验。

22石油专用设备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要求产品外包装质量良好,标识清晰,包装完好。

3.核对厂方提供的试压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

4.进口物资需提供报关单据。

5.对需要抽检的物资进行外委检验。

24大类-30大类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要求产品外包装质量良好,标识清晰,包装完好。

3.核对厂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4.进口物资需提供报关单据。

5.安装调试后签订设备验收单。

31电力电工设备、33电工元器件、34电器、39小型机械、46其它机械设备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要求产品外包装质量良好,标识清晰,包装完好。

3.核对厂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需要有CCC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核实。

4.防爆产品须提供有效的防爆合格证。

5.进口物资需提供报关单据。

6.对需要抽样的物资进行外委检验。

32电工材料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
家。

2.要求表面质量良好,无有害缺陷。

表面应有制造厂名称、产品型号、米数及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标志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

3.核对厂方提供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对需要有CCC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核实。

4.对需要抽样的物资进行外委检验。

35通信设备、36电子工业产品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要求产品外包装质量良好,无损坏、瑕疵。

标识清晰,品牌无误。

3.核对厂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

4.进口物资需提供报关单据。

5.防爆产品须提供有效的防爆合格证。

6.根据防伪标志抽检核对。

37石油专用仪器仪表、38通用仪器仪表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刻度盘的刻度应清晰醒目,不得有脏迹、模糊、不平等现象,指针转动应灵敏。

3.仪表接线柱及所有旋钮,不能残缺松动、无漏油现象。

4.核对厂方提供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5.对需要抽检的物资进行外委检验。

40工具、量具、刃具、磨具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要求表面质量良好,无有害缺陷。

3.核对厂方提供的合格证;防爆工具要有防爆合格证;钢丝绳卡、钢丝绳心形环要有检验报告。

4.进口物资需提供报关单据。

41焊接材料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要求表面质量良好,无有损坏,瑕疵。

标识清晰,品牌无误。

3.核对厂方提供的质量证明书。

4.进口物资需提供报关单据。

42紧固件、43轴承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要求表面质量良好,无有害缺陷。

3.核对厂方提供的材质书。

4.进口物资需提供报关单据。

5.对需要抽检的物资进行外委检验。

44阀门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要求表面质量良好,无缺陷。

3.阀体要标有标识。

核对阀门公称通径、公称压力、受压部件材料代号、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4.核对并留存厂方提供的试压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

5.对于长期供货厂家提供的产品,每年要求至少抽检4个批次进行外委检验,首次供货的厂家必须进行外检。

45消防器材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要求表面质量良好,无有害缺陷。

3.核对厂方提供的合格证、CCC认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

4.对需要抽检的物资进行外委检验。

47大类-58大类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要求表面质量良好,无缺陷。

3.核对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

4.进口物资应有报关单或原产地证明。

5.防爆产品须提供有效的防爆合格证。

6.对需要抽检的物资进行外委检验。

60杂品
1.核对到货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要求表面质量良好,包装完好。

3.核对厂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

注:物资包装应符合《采购物资包装管理规》
附件4
附件5
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单位资质名录(第二批)
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单位资质名录(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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