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取证书及证书津贴支付管理办法
员工考取证书及证书津贴支付管理办法

员工考取证书及证书津贴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考取证书及各项津贴的支付标准,以提高在岗员工积极主动考取证书的热情,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发展阶段,特制定在岗员工考取证书及享受津贴的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各部门、建筑公司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在岗人员。
第三条职责划分(一)综合部负责员工考取证书及证书津贴支付管理办法的制订、适时修订以及员工证书报考的组织工作;(二)综合部负责员工证书办理、证书注册、证书转移、证书的统一保管及证书的继续教育等事宜;并且负责证书的领用、保管和及时归还。
1 / 9第二章员工考取证书管理办法第四条员工考证原则(一)由综合部定期收集员工考取各类证书、职称评定的信息,并在公司内及时发布,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员工参加考试;(二)公司在编人员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九大员和技工证类证书由公司统一报名安排员工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报名费由公司承担,其他如建造师、造价员等证书由员工自行报名参加考试,公司员工对取得适用于本办法的证书后,可向公司报销取得该证书时所产生合法合规的相关报名、教材、培训、考试等费用。
除考试成绩为两年滚动有效的,可按“就近时间” 原则报销两次考试费用(教材、培训费仅报销一次)外,其他岗位证书均只允许报销一次。
报销期限自取得证书后一年内有效。
(三)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若非客观原因不参加考试或二次考试均未通过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员工一次性处罚,具体规定详见附件1(在岗员工考证奖罚标准表);(四)由公司综合部根据公司证件管理的需要,安排员工参加岗位证书考试时,员工应全力支持与配合。
2 / 9第五条证件管理原则(一)在岗员工通过公司组织或自行考取的证书均应第一时间注册到公司,并享受相应证书津贴(本职岗位需要的证书除外);(二)新入职员工已持有的证书应根据公司综合部的要求,第一时间全部转移注册到公司,并享受相应证书津贴(本职岗位需要的证书除外)。
员工考取证书及证书津贴支付管理办法

员工考取证书及证书津贴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时发布,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员工参加考试;?(二)公司在编人员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九大员和技工证类证书由公司统一报名安排员工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报名费由公司承担,其他如建造师、造价员等证书由员工自行报名参加考试,公司员工对取得适用于本办法的证书后,可向公司报销取得该证书时所产生合法合规的相关报名、教材、培训、考试等费用。
除考试成绩为两年滚动有效的,可按“就近时间”原则报销两次考试费用(教材、培训费仅报销一次)外,其他岗位证书均只允许报销一次。
报销期限自取得证书后一年内有效。
(三)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若非客观原因不参加考试或二次考试均未通过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员工一次性处罚,具体规定详见附件1(并享受((三)财务职称类津贴:注册会计师、会计师。
?第七条??证书津贴支付原则。
?(一)由公司特殊安排并出资取得的资格证书不享受津贴;?(二)通过公司组织报考或本人自行报考的资格证书可享受一定的证书津贴;?(三)从外单位办理资格证件转移并注册到公司的人员可享受一定的证书津贴;?(四)根据公司资质平台及投标平台建设的证书需求状况,证书暂不需要存放公司的员工暂不享受证书津贴。
?第八条???证书使用(四)持证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继续教育,如未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导致证书失效的,公司则扣除当年度全部津贴补助,并由持证人员承担全部后果。
?(五)持证人员享受报销和之相关证书培训、考试、教材、注册费用等和一次性奖励的持证人员,原则上应为公司服务满3年。
?1)取得证书后一年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证书不再服从企业调配的,则须退回一次性奖励和报销费用(报名费、培训费等),并向公司补偿等额经济损失;2)取得证书后二年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证书不再服从企业调配的,则须退回一次性奖励和报销费用;?3)取得证书后三年内与公司解除合同的,则须退回一次性奖励和报销费用总?第十二条?附件?(一)在岗员工考证奖罚标准表;?(二)在岗员工证书津贴支付标准表在岗员工考证奖罚标准表单位:元注:高、中级职称的其他专业是指:结构、给排水、暖通、机械、焊接、电气、公路、桥梁、交通土建、隧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城市隧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环境卫生、照明、绿化工程等相关专业。
员工证件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证件工资的管理,确保工资发放的公平、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证件工资是指员工因持有特定证件而获得的额外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执照等。
第二章证件工资标准第四条证件工资标准根据证件的种类、等级、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如下:1.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根据证件的级别,每月增加工资100元至500元不等。
2. 职业资格证书:根据证件的级别,每月增加工资50元至300元不等。
3. 驾驶执照:持有C1驾驶证及以上,每月增加工资100元。
第五条证件工资标准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证件工资发放第六条证件工资在员工入职后,根据证件的有效期和实际持有情况予以发放。
第七条员工在入职前已持有相关证件,应在入职一个月内提交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后,自审核通过之月起发放证件工资。
第八条员工在入职后取得相关证件,应在取得证件后一个月内提交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后,自审核通过之月起发放证件工资。
第九条员工证件失效或变更,应在失效或变更后一个月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后,证件工资自失效或变更之月起停止发放。
第四章证件工资管理第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证件工资的管理工作,包括证件的审核、发放、变更等。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员工证件进行核查,确保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员工对证件工资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发放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予答复。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为准。
证书津贴管理制度

证书津贴管理制度
为满足公司资质要求以及投标等工作需要,公司鼓励职工考取相应的资格证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对相应的资格证书津贴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一、临时一级建造师证书津贴 600 元/月,一级建造师证书津贴800 元/月,二级建造师证书津贴(建筑、市政专业)400 元/月,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津贴 400 元/月,两证以上(不含两证)每增加一种以上注册证书增加证书津贴 200 元/月。
二、乙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津贴 200 元/月,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津贴 200 元/月,以上证书属于两证以上增加证书的,增加证书津贴100 元/月。
三、国家级试验检测师,单科证书津贴 200 元/月,2 科以上(不含 2 科)每增项一科增加证书津贴 100 元/月;国家级试验检测员,单科证书津贴 100 元/月,2 科以上(不含 2 科)每增项一科增加证书津贴 50 元/月。
四、以上证书津贴由各主管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报送取得证书的人员名单及注册时间,经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批准后,自注册批准时间的下月执行,在工资表中造发。
五、在公司注册有效期内需要参加的继续教育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
六、员工参加上述资格考试合格并享受有关待遇的,员工必须以本公司作为任职单位注册,证书由公司长期保管和使用。
在单位报名
考试,却不在单位注册的,属于合同工或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在编人员证书不得转出,直到调出单位。
资格证书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体现公司尊重人才, 爱护人才、关心人才的企业文化, 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整合 人才资源, 结合员工职业发展的需要, 公司鼓励员工通过参加培训或自身学习, 提升自身能力, 考取相应的资格证书,从而实现公司与个人共同发展的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拥有公司所需证件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适用原则(一)公正原则符合公司证件需求标准即可申请,内部员工享有公平公正申请权的原则; (二)内部员工优先原则公司秉承优先启用内部员工证件的原则, 鼓励和适当组织员工通过资格评审或社会报考等 形式取得各项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 证件分类、津贴发放原则及标准第四条 证件分类根据证件考证的难易情况及公司证件补贴情况,证件分类如下表:****有限公司 标题 资格证书津贴管理办法文件编号 版本及修订 生效日期A 版证书名称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环境评价师 注册二级建筑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师证书描述 与公司业务密切相 关的国家注册类资 质证书。
一般通过 国家统考获得,难 度较大。
类 别A类第五条 津贴发放原则公司秉承优先录用公司内部证件,对拥有证件的员工享有以下几项原则:(一)按照证件分类, A 、B 类证书享有津贴,具体标准参考津贴发放表。
A 类证书按照 相应协议发放津贴, B 类证书随工资发放;(二) 一人一证, 拥有符合公司需要证件的员工, 按照证书流程申请, 符合公司资质需求 按照相应费用享有即可;(三) 一人多证但属于同一类别 (同属于 A 类或同属于 B 类), 遵循就高的原则, 不再重 复享受;(四)一人多证但证书属于不同类别(A 类及 B 类均有), 则遵循 A 类费用不变, B 类费 用减半的原则;(五)特殊情况下,利用公司资源(培训及考试费用等)获得 A/B 类证书的,一年内证 书津贴减半;(六) 特殊情况需有偿使用特殊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需要与个人签订 “个人资质管理使用 协议书”的,津贴按协议标准发放, 。
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发展动力,同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特制定本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三、津贴分类及标准(一)职称津贴1、初级职称(如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等):每月津贴_____元。
2、中级职称(如工程师、会计师等):每月津贴_____元。
3、高级职称(如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每月津贴_____元。
(二)证书津贴1、行业相关的专业证书(如注册建筑师、注册会计师等)一级证书:每月津贴_____元。
二级证书:每月津贴_____元。
2、语言类证书(如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等)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每月津贴_____元。
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每月津贴_____元。
雅思成绩65 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90 分及以上:每月津贴_____元。
3、计算机类证书(如计算机二级、三级等)计算机二级证书:每月津贴_____元。
计算机三级证书:每月津贴_____元。
四、津贴发放条件(一)职称津贴发放条件1、员工所获得的职称必须与公司业务相关,且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认定。
2、员工必须在本公司工作满_____年,且在工作中实际运用了所获得的职称相关知识和技能。
(二)证书津贴发放条件1、证书必须是国家或行业认可的正规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证书所涉及的知识和技能必须与员工的工作岗位相关,能够为公司的发展带来实际价值。
3、员工必须在本公司工作满_____个月,且在工作中实际运用了证书所涉及的知识和技能。
五、津贴申请与审批流程(一)申请员工在满足津贴发放条件后,应填写《职称与证书津贴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职称证书或证书的复印件,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
(二)初审部门负责人对员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性。
初审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三)复审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包括对证书的再次核实、员工工作岗位与证书的相关性评估等。
证书补贴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书补贴的管理工作,提高员工职业技能水平,激发员工学习积极性,促进公司整体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证书补贴的范围、条件、申请流程、审批程序以及补贴发放等事项。
第二章补贴范围与条件第四条证书补贴范围:1. 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2. 行业认可的专业技能证书;3. 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补贴的其他证书。
第五条证书补贴条件:1. 员工在任职期间,通过正规渠道取得上述范围内的证书;2. 员工所取得的证书应与岗位要求相符,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3. 员工所取得的证书应有助于公司业务拓展和竞争力提升。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第六条证书补贴申请流程:1. 员工取得证书后,应在一个月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证书符合补贴条件;3. 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材料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4.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员工领取补贴。
第七条证书补贴审批程序: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2. 相关部门根据员工岗位和证书等级,提出补贴金额建议;3. 公司领导层审批补贴金额;4.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发放证书补贴。
第四章补贴发放第八条证书补贴发放方式:1. 以现金形式发放;2.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采用银行转账等形式。
第九条证书补贴发放时间:1.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上个月符合补贴条件的证书补贴;2. 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可调整发放时间。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证书补贴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补贴政策的落实。
第十一条员工对证书补贴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证书补贴制度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

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一、总则随着职业技能的不断提高,公司对于员工获得职称与证书的认可与重视也越来越高。
为了鼓励员工提高职业素质,充分发挥员工的能力和潜力,我公司特制定了《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以规范津贴的发放,提高员工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推动公司人才队伍建设。
二、职称与证书的定义和范围1.职称:指用人单位、行政管理机关等以职务、工种、专业技术等为名给予的一种聘任、评定、考核、认定等称号的通称。
2.证书:是指取得的各类职业技能、能力、知识等方面的专门考试或培训所发具有某种证明作用的文件。
3.发放对象:本办法所规定的津贴发放对象仅限于公司正式员工。
三、发放标准1.职称津贴:公司给予聘任为高级、中级、初级讲师、技师、高级技师等职称的员工一定的津贴。
(1)高级职称津贴为200元/月,(2)中级职称津贴为150元/月,(3)初级职称津贴为100元/月。
2.证书津贴:公司按照员工取得证书的级别分别发放一定数量的津贴。
(1)国家一级证书津贴为500元;(2)国家二级证书津贴为300元;(3)其他证书津贴为100元。
四、申请条件1.职称津贴:员工通过公司职称考试或参加市级或以上职称评审,在公司岗位中取得资格证书的,可获得与其岗位和职称相应的津贴。
2.证书津贴:员工取得的证书必须为与其工作内容相关的,且具备一定权威性,且证书有效期不少于2年,否则不予发放。
五、申请流程1.申请职称津贴(1)员工应当在取得聘任、评定、考核、认定等职称资格证书后一个月内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2)部门应当核查职称证书的真实性,符合条件的申请员工可填写申请表,附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影印件报所在单位审核;(3)所在单位审核后,将申请表和证书复印件报公司人事部审核;(4)公司人事部审核通过后,审批签字,并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流程发放职称津贴。
2.申请证书津贴(1)员工应当在取得证书后一个月内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2)部门应当核查证书的真实性和员工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申请员工可填写申请表,并附上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影印件报所在单位审核;(3)所在单位审核后,将申请表和证书复印件报公司人事部审核;(4)公司人事部审核通过后,审批签字,并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流程发放证书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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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取证书及证书津贴
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考取证书及各项津贴的支付标准,以提高在岗员工积极主动考取证书的热情,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发展阶段,特制定在岗员工考取证书及享受津贴的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各部门、建筑公司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在岗人员。
第三条职责划分
(一)综合部负责员工考取证书及证书津贴支付管理办法的制订、适时修订以及员工证书报考的组织工作;
(二)综合部负责员工证书办理、证书注册、证书转移、证书的统一保管及证书的继续教育等事宜;并且负责证书的领用、保管和及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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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员工考取证书管理办法
第四条员工考证原则
(一)由综合部定期收集员工考取各类证书、职称评定的信息,并在公司内及时发布,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员工参加考试;
(二)公司在编人员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九大员和技工证类证书由公司统一报名安排员工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报名费由公司承担,其他如建造师、造价员等证书由员工自行报名参加考试,公司员工对取得适用于本办法的证书后,可向公司报销取得该证书时所产生合法合规的相关报名、教材、培训、考试等费用。
除考试成绩为两年滚动有效的,可按“就近时间”原则报销两次考试费用(教材、培训费仅报销一次)外,其他岗位证书均只允许报销一次。
报销期限自取得证书后一年内有效。
(三)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若非客观原因不参加考试或二次考试均未通过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员工一次性处罚,具体规定详见附件1(在岗员工考证奖罚标准表);
(四)由公司综合部根据公司证件管理的需要,安排员工参加岗位证书考试时,员工应全力支持与配合。
第五条证件管理原则
(一)在岗员工通过公司组织或自行考取的证书均应第一时间注册到公司,并享受相应证书津贴(本职岗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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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证书除外);
(二)新入职员工已持有的证书应根据公司综合部的要求,第一时间全部转移注册到公司,并享受相应证书津贴(本职岗位需要的证书除外)。
第三章员工证书津贴支付办法
第六条证书津贴类别
(一)工程专业类津贴:一级建造师(建筑、机电、市政、公路),二级建造师(建筑、机电、市政、公路)。
(二)工程职称类津贴: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三)财务职称类津贴:注册会计师、会计师。
第七条证书津贴支付原则。
(一)由公司特殊安排并出资取得的资格证书不享受津贴;
(二)通过公司组织报考或本人自行报考的资格证书可享受一定的证书津贴;
(三)从外单位办理资格证件转移并注册到公司的人员可享受一定的证书津贴;
(四)根据公司资质平台及投标平台建设的证书需求状况,证书暂不需要存放公司的员工暂不享受证书津贴。
第八条证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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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使用分本单位自有项目使用和挂靠公司资质项目使用,本单位自有项目使用员工证书,不另收取项目补贴,如挂靠我公司资质的项目则按以下情况收取相应的费用:
(一)证书在使用过程中,所在项目发生污损、遗失、超期押证等情况,公司根据工程性质,按工程补贴基数的2倍向责任项目部按月计取罚金,直至证书复原或补证为止,不足一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在证书使用过程中,所在项目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导致证书暂扣的,证书暂扣期间,公司根据工程性质,按补贴基数的3-5倍向责任项目部按月计取罚金,不足一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三)在证书使用过程中,所在项目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导致证书吊销的,公司根据工程性质和被吊销证书的性质,可对责任项目部处以工程合同额10%的罚金。
公司同时向证书所有人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在三年内被吊销证书人员仍可享受基本补贴。
(四)持证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继续教育,如未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导致证书失效的,公司则扣除当年度全部津贴补助,并由持证人员承担全部后果。
(五)持证人员享受报销和之相关证书培训、考试、教材、注册费用等和一次性奖励的持证人员,原则上应为公司服务满3年。
1)取得证书后一年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证书不再服从企业调配的,则须退回一次性奖励和报销费用(报名费、培训费等),并向公司补偿等额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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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得证书后二年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证书不再服从企业调配的,则须退回一次性奖励和报销费用;
3)取得证书后三年内与公司解除合同的,则须退回一次性奖励和报销费用总额的50%。
第九条津贴支付期限:
注册类证书:员工自证书注册办理完毕的次月起享受证书津贴。
其他不需要注册的证书:自员工证书移交给公司相关负责人的第二个月起享受证书津贴。
第十条津贴审批流程
(一)证书津贴由综合部依据行在岗员工证书注册登记表按月支付津贴,特殊情况需报总裁批准。
(二)出现人员流动时,由综合部根据证书转移减少登记表相应停发津贴。
第十一条其它
(一)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凡涉及本办法内容规定相关的原有制度内容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综合部。
第十二条附件
(一)在岗员工考证奖罚标准表;
(二)在岗员工证书津贴支付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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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员工考证奖罚标准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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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高、中级职称的其他专业是指:结构、给排水、暖通、机械、焊接、电气、公路、桥梁、交通土建、隧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城市隧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环境卫生、照明、绿化工程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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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员工证书津贴支付标准表单位:元
9
注:高、中级职称的其他专业是指:结构、给排水、暖通、机械、焊接、电气、公路、桥梁、交通土建、隧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城市隧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环境卫生、照明、绿化工程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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