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研究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的实践社会学分析——以北京市C救助站为例

关 键 词 : 助 管理 制度 ; 救 实践 社 会 学 ; 助 站 救 中 图分 类 号 : 9 3 7 C 1 . 文献标志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20 3 【0 2 0—0 40 1 7—5 9 2 1 )30 5—6
集 中在对 救助 管理 制 度 的 评价 、 浪 乞 讨原 因 及 流 流 浪 乞讨人 员 生存状 态 的研究 、 救 助 管 理 制 度 运行 对 困境 的分 析及 其对 策等 方 面 。本 文试 图 以“ 践社 实 会 学” 为理论 指导 , 救 助管理 制度 ” 以“ 本身 为 出发点 和 切人 点 , 析我 国现行 救助 管理制 度 出台 的背景 、 分 出 台的 目标 等 , 新 的角 度 发掘 救 助 管 理 制 度 产 生 从
的问题及 其 原 因 , 提 出改进思 路 。 并
布迪 厄 的实践 理论 构建 了一种社 会 实践 的理论 模 式 。他认 为 , 们 对 实践 活 动所 作 的解 释 必 须将 我 惯 习及 其历 史条件 与实 践所发 生 的当前 客观环 境 紧
密 地结 合 起 来 , 可 以通 过 科 学 的 研 究 工 作 来 实 这
M a. 2 1 y 。0 2
流 浪 乞 讨 人 员 救 助 管 理 制度 的实践 社 会 学 分 析
— —
以北京 市 C救 助 站 为例
夏 雪 , 舒 新 杨
108, 北 北京
摘
要 : 于 对 北 京 市 C救 助 站 的 个 案 调 查 , 实践 社 会 学 为理 论 指 导 , 基 以 比较 分 析 我 国救 助 管 理 制 度 的
基金项 目: 国家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年 项 目) 国 企员 工代 际转 移 及 企 业 归 属 感 的 社 会 学 研 究 ” 1C H0 6 青 “ (0 S 3 ) 作 者 简 介 : 雪 (9 8 )女 , 南 郑 州 人 , 师 , 要 研究 方 向 : 动 社 会 学 、 会 政 策 、 业 社 会 工 作 ; 舒 新 (9 7 ) 夏 17一 , 河 讲 主 劳 社 企 杨 18 一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题研究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题研究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题研究专题研究之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就助一、城市乞讨人员的基本现状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城市中一个特殊的困难群体,他们居无定所,靠沿街乞讨的方式获取钱物来生存。
流浪乞讨现象逐渐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大焦点问题。
此外,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市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市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加大改善城市环境力度,现在已被正式提上日程。
然而近两年,在城市周边随处可见流浪乞讨人员的身影,据了解这些流浪乞讨人员多半属于职业乞讨人员,多聚集在闹市区。
多半是由一位大人带着一、两个未成年人沿街乞讨,大人乞讨未果,一般会另寻目标;未成年人一般会使用“抱腿拉衣术”,而路人也不好意思拒绝,都会丢下几角钱以此摆脱纠缠,而这无形中助长了乞讨人员的“气焰”。
大部分流浪乞讨人员乞讨的原因主要是本人好逸恶劳或本人患精神病被家庭遗弃,随着城市乞讨人员的增加,乞讨已向职业化方向发展,这些职业乞讨人员一般是通过骗取社会慈善人士的爱心,达到使自己富裕的目的。
乞讨方式和乞讨行为纷繁复杂且有违法犯罪的倾向,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害。
因此,我们总结在新环境下流浪乞讨人员有3种,(1)家庭确实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找政府救济有限,无法解决问题,却自身可能还有疾病无法工作;(2)不想工作,乞讨收入很高,所以把乞讨当成自己的一种工作;(3)有组织的乞讨行为,这些人大多是被个别人组织来到城市乞讨,并根据他们的收入给予一定报酬。
二、目前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的主要做法1、《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及其重大突破(1).立法宗旨发生转变,由“收容强制”变为“救助自愿”新办法取消了强制功能,把救助完全变成了一种自愿行为,实行来去自由的开放式管理。
任何人不得强制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而符合救助条件的被救助对象如果自愿寻求救助,则救助站应提供及时的救助。
同时,受助人员也可以自愿放弃救助,告知救助站后即可离站,救助站不得限制。
社会工作如何介入救助管理以及发挥作用

摘要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问题成为政府必须要加大力度关注的社会问题。
流浪乞讨人员是社会救助对象的一部分,他们有着共同的特征,也有着各自独特的形成原因和影响因素。
流浪乞讨人员现象是一个社会性顽疾,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不仅会影响他们自身社会功能的正常发挥,而且会给社会发展带来很多问题,从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社会工作是以助人为宗旨,运用各种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门职业,是确保现代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从社会工作角度研究专业方法对救助站的介入,对于救助站问题的解决及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传统的社会工作几乎都偏重于理论,缺乏对于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中的实际应用研究。
并未对具体地区提出适应当地发展的有针对性的建议。
本文从社会工作应用实践入手,对百色市救助管理站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了该站目前的运行状况以及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在救助站内的应用现状.社会工作方法在沈阳市救助管理站中并未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应用,尚处于“了解”、“围观”的状态中,存在以下问题:未设置专门的社会工作岗位,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只需是本科毕业就可,工作人员报考社会工作师的热情不高.专业技术和方法应用较少,只提供短暂救助,忽略了受助者能力的提升和长远发展.此外,还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在综合分析社会工作介入救助管理站救助工作的困境和原因后,笔者选用社会工作个案工作介入中的社会心理模式,严格按照介入流程,接案并建立服务关系,预估受助者的优势和服务期望,建立目标和制定计划,介入并获取资料,评估到最后结案,运用倾听、沟通等专业技巧开展个案访谈并取得理想成效。
对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在社会救助具体实例中的应用进行了初步的尝试。
最后,本文针对社会工作介入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途径和发展方向提出了三点建议:建立专业化的社会救助社会工作队伍,促进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以及建立健全社会支持系统。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现状及其原因分析与对策研究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现状及其原因分析与对策研究摘要:防洪是人类同自然灾害作斗争的一项活动,也是全社会的义务。
由于洪水危害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到整个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国家和各级政府都把防汛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在防汛与抗洪背景下,全社会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从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制度到自愿性的社会救助,经历了救助理念上的转变。
其中,政府部门作为救助管理的主体,在不断推动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向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尊严与权益。
因此本文对流浪乞讨救助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解决,进而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防洪;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社会救助目前,我国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社会参与度不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不完善等,对这些问题进行改进,提高整体的救助工作水平。
并且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服务,需要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建立社会救助多方面联动机制,提高救助管理人员专业水平,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衔接合理、配合高效的救助管理模式,推动救助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一)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难以开展,一方面是参与救助的人员缺乏,另一方面,缺乏专业的高素质人才。
目前,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只有救助站管理人员,少数志愿者和为数不多的社会团体。
流浪乞讨人员无法受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无法顺利发展,这严重制约了社会的发展。
并且,在救助工作中能够提供专业知识能力的社会组织少,其他专业的社会组织如心理咨询机构、就业技能培训机构、医疗服务机构、康复治疗机构等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几乎没有,无法满足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心理咨询、行为干预、康复训练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专业救助需要。
(二)缺乏配套的教育、医疗和就业扶持政策每个流浪乞讨人员的情况不同,流浪乞讨群体更具复杂性,救助管理需要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不同特点对症下药,综合考虑特殊人群的医疗救助,就业帮扶和就业技能培训等各个部分对流浪乞讨人员展开救助。
政府为流浪乞讨人员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问题探析

符合政府救助条件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城市的矛盾相对于农村更加突出,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二元体制,加之农村地区落后的生产方式以及稀缺的就业机会,导致城乡发展不均衡,社会成员贫富差距过大。
因自身劳动能力制约,所得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生计的城乡人口,只得流浪城市街头,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数量的增加提升了解决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问题的难度。
流浪乞讨不仅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解决的紧迫问题,“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政府对此应给予高度重视。
因此,对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问题进行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一、政府为流浪人员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重要意义社会救助工作通常由民政部门负责,在《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对流乞人群的救助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可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调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个人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为流乞人员提供救助服务。
(一)提供专业服务,切实保障流乞人员多方面需求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通过购买服务、公私合作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发挥社会团体、民间个体和慈善机构的影响力,充分利用社会层面的救助资源来弥补政府方面的不足,解决流浪乞讨人员生活照料、医疗、教育多方面的服务需求。
通过专业社工入驻救助站,对受助人员开展心理疏导,排解其内心压力。
由专业的人员为流乞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和康复训练,帮助其恢复身体机能。
满足流乞群体除“衣食住”之外的发展性需要,重视救助对象的差异性,把握多样化需求。
例如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使其在离开救助站后也能因一技之长找到工作,通过自身劳动获得收入,更好的融入社会。
同样,对未成年流乞儿童进行援助可以解决他们的教育需求,保障其基本权利。
2024年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总结

2024年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逐渐增加。
流浪乞讨人员的存在不仅给城市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更是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和社会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为了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我市在过去一年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首先,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
我们设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立了全市范围内的救助站点。
这些站点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食宿、医疗、心理咨询等基本生活保障,同时还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精神状况评估,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心理帮助。
其次,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就业培训。
我们与一些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了培训就业活动,帮助流浪乞讨人员提升自身的技能和就业能力。
我们还为他们提供了一些就业机会,并且与用人单位建立了联系,为他们提供了一定的就业保障。
再次,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法律援助。
我们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法律援助,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法律援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能够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解决困扰他们的法律问题。
此外,我们还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提高社会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注度和认识。
我们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了大量关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报道和故事,引导社会大众关注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现状,引发社会对流浪乞讨人员问题的讨论,从而推动社会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注和救助工作。
在上述措施的推动下,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____年,我市共收治流浪乞讨人员3000余人,其中1000余人得到了合适的就业机会,2000余人得到了相应的法律帮助,进一步提高了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状态和生活质量。
然而,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首先,我们的救助措施还不够普及和系统化,导致一些流浪乞讨人员无法得到及时的救助和关注。
其次,就业培训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培训内容和就业机会的匹配度不高等。
关于地方政府对城市流浪群体救助行为的研究

关于地方政府对城市流浪群体救助行为的研究
张
中图分类号 : D 6 3 2 . 1 文献标识码 : A
洋
海南・ 海口 5 7 0 2 2 8 )
文章编号 : 1 6 7 2 — 7 8 9 4 ( 2 0 1 4 ) 0 6 — 0 2 1 8 — 0 2
( 海 南大 学政 治 与公 共管理 学 院
d i f e r e n c e , a n d t h e s o c i a l mo r a l i t y d e c l i n i n g , w h i c h h a v e a n e g a -
t i v e i mp a c t o n t h e ma n a g e me n t a n d r e l i e f o f v a ra g n t s a n d b e g - g a r s . I n t h i s p a p e r ,a f t e r a n a l y z i n g he t p r e s e n t s i t u a t i o n a n d he t
财政投入不足 , 救助 资金短缺 , 救助标 准低。政府方面 财力有 限 , 需要 政府支 出的领域众多 , 特别 是在 产业投资 、 基础建设方面需求大 , 在这种 情况下就只能采取保证 重点 、 兼顾其他 的办法 , 在社会救助上的投入就非常有限。救 助管 理办法规定 ,救助工作经费列入县级 以上人 民政府财政预 算予以保障 。实际情况是地级 以上城 市救助管理经费基本 到位 , 但在 县级 城市 , 由于财政压力 和人 员 、 设备 匮乏 , 缺口 较大 , 造成 日常救助管理 工作无法很好开展 。 相关应 当救助管理 的部 门对街头 流浪群体 监管不 够 。 社会上广泛存在乞讨儿童对过往行 人强行讨钱 ,公众却投 诉无门 , 严重影响大众对 这一 弱势群体 的印象。政府在开展 救助管理工作 中 , 对于职业的乞讨群体 , 已将乞讨 当作一 种 职业 , 在思 想上很难加 以劝导 ; 对于救 助对象 , 没 有确切 的 办法鉴别其受救助 的次数 ; 救助站 的数量 与场地有限 , 使其 难得到长期安置 ; 街头乞讨流浪群体数 量庞 大 , 难 以寻找源 头, 何 时乞讨 从何地而来等资料都难 以掌握 ; 对于病 患者的 救 治管理 , 其救治 费用 、 医疗 费用 , 治愈 后的管理 等 问题 没 有具体解决的方案。
流浪人员社会救助问题与应对策略探究

流浪人员社会救助问题与应对策略探究【摘要】流浪人员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面临着种种困境和挑战。
本文通过对流浪人员现状的分析,揭示了他们面临的社会问题和现有的救助措施的不足之处。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策略,包括加强流浪人员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对流浪人员的关注度,实现流浪人员社会融入等措施。
通过这些努力,可以为流浪人员提供更有效的帮助,让他们能够融入社会,重获尊重和尊严。
这不仅有助于解决流浪人员的生存问题,也有助于建设一个更加和谐和社会。
加强对流浪人员的关注和帮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使命。
【关键词】流浪人员、社会救助、问题、应对策略、现状分析、社会问题、救助措施、不足、改进策略、加强建设、关注度、社会融入1. 引言1.1 流浪人员社会救助问题与应对策略探究流浪人员是指没有固定住所并且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人群。
他们常常因家庭、经济、心理等问题无法融入社会,被迫过着流浪的生活。
在现代社会中,流浪人员问题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现象,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流浪人员社会救助问题涉及到人权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需要寻求有效的应对策略来解决。
流浪人员面临着诸多社会问题,包括生活困难、就业难、身心健康问题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流浪人员本身的生活质量,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目前,虽然社会已经出台了一些流浪人员社会救助措施,如提供临时住宿、救助金等,但仍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如资源匮乏、效率低下等。
为了解决流浪人员社会救助问题,我们需要提出改进策略。
这包括加强流浪人员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对流浪人员的关注度,实现流浪人员的社会融入等方面。
只有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为流浪人员提供更好的救助,使他们重返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
2. 正文2.1 流浪人员现状分析流浪人员是指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固定居住或没有固定住所,不受监护或没有固定赡养人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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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研究摘要《救助管理办法》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对民生的关注,它的出台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
办法实施一年多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遇到了一些现实挑战,如对象甄别困难、资金缺乏、流浪儿童等特殊人员的权益保障等。
必须进行及时的政策跟进以对救助管理对象以外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管理,加强宣传保证救助渠道畅通,保障老年人、流浪儿童、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的权益,对民众进行实物救助的引导,鼓励民间参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流出地的管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介入,多方面对救助管理办法进行完善。
关键词:社会转型,流浪乞讨,社会工作,救助管理,实物救助目录1.救助管理办法出台的社会背景和现实意义 (3)2.救助管理政策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挑战 (6)2.1救助对象方面 (9)2.1.1救助对象的甄别困难 (9)2.1.2重复救助和恶意求助 (11)2.1.3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权利的保障 (12)2.2救助渠道方面 (12)2.3工作主体方面 (13)3.对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的建议 (13)3.1救助管理制度方面的建议 (13)3.1.1对于车票的时效限制 (13)3.1.2强化对流浪儿童等群体的保护 (14)3.1.3对于恶意求助的惩戒 (14)3.1.4流浪乞讨人员流出地责任的强化 (14)3.1.5建立各部门协调配合的机制 (15)3.1.6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 (15)3.2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方面的建议 (16)3.2.1主动寻找救助对象 (16)3.2.2救助管理工作的宣传 (17)3.3社会参与方面的建议 (18)3.3.1引导民众进行实物救助 (18)3.4.2鼓励民间参与 (19)4.结语 (19)参考文献 (20)附件 (22)社会转型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研究* 2003年6月,国务院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同时,1982年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
从旧办法的废止到新办法的出台,国务院用了极短的时间,充分反映了党和政府对流浪乞讨现象的重视和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这部法律是在特殊的背景下出台的,反映了时代发展的要求。
实施一年多来,救助管理办法已经逐步的发挥了它的作用,同时在实施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
1.救助管理办法出台的社会背景和现实意义流浪乞讨是由来已久的一种社会现象,在我国以及其他国家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出现是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加剧而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的1。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从那时起,社会进入了快速的转型期。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农业社会向经济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收入差距增大,出现了地区、城乡发展的不平衡。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频繁,流浪乞讨现象日益严重。
1982年,国务院颁布《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规定收容遣送的对象是:家居农村流入城市乞讨的,城市居民中流浪街头乞讨的,其他露宿街头生活无着的。
后来,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加强对*本文的完成得到了本课题指导老师朱眉华老师以及张昱老师的指导和帮助,非常感谢他们。
同时校团委也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还要感谢我的调查单位和所有的访谈对象。
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作者负责。
1郭伟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解读”,《中国民政》,2003年第10期流动人口的管理,又把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稳定收入的人员以及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不全的人员纳入到收容遣送之列。
收容遣送越来越与治安管理连接在一起,逐渐异化,社会救助的成分越来越少。
在实际的工作中,在任务指标的压力下,一些地方滥用权力,扩大收容范围,将收容遣送当成创收的手段,损害流浪乞讨群体的合法权益,丑化了政府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某些地方没有正确的执行收容遣送政策,违背了当初制定政策的初衷,使得收容遣送政策偏离了原来的轨道,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2003年3月20日,黄冈青年孙志刚在广东街头被非法收容殴打惨死,被媒体披露后,引起了全国人民对于收容遣送制度的关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
党和政府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废止了收容遣送制度,国务院颁布的《救助管理办法》于2003年8月1日正式施行,建立起新型的救助管理制度。
救助管理办法的施行是时代发展的要求,符合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笔者简要归纳了收容遣送和救助管理的主要差别,见表1。
表1 收容遣送政策和救助管理政策的对比救助管理制度平等的对待受助人员,受助人员是生活上遇到了困难,而不是好逸恶劳、不劳而获,不将其视为城市秩序的破坏者以及社会稳定的潜在威胁。
救助管理办法坚持人性化、自愿、无偿救助的原则,流浪乞讨人员根据自己的情况和个人意愿自己决定接不接受救助,不能有强迫行为。
所有受助人员在救助过程中的伙食、衣被、医疗、娱乐等费用都由救助管理站承担,无须个人支付费用。
救助管理制度体现了政府的责任。
政府不再是以管制的面目出现,而是以服务的姿态出现,给流浪乞讨人员选择权,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反映了政府对人民的关怀。
在收容遣送制度下,所有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都属于收容遣送的对象,在当时的情形下,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公安、城管立即将其用警车送往收容遣送站进行处理。
而在救助管理制度下,政府的姿态由管制变为服务,管制的对象是所有的流浪乞讨人员,而服务的对象是主动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这方面,政府是一种权力的退让,一种社会政策的分化,表明政府注意到了流浪乞讨群体的复杂性,意识到单一的管理方式已经不符合时代的发展。
救助管理政策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新的情况,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2.救助管理政策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从在上海调查的情况看,流浪乞讨现象有几种形式,穿着整齐、身体完好的老人端着盘子沿街乞讨;流浪儿童跪在地上,地上铺着书写有家庭悲惨遭遇的纸张;残疾人;中老年人,或者自己或者带着孩子拉二胡卖艺;青壮年,备有高档的乐器,在地铁上卖艺;青壮年夫妇带着孩子,说被人偷了钱包,讨点钱给孩子买吃的。
笔者进行了一个简单的归类,见表2。
表2:流浪乞讨现象归类救助管理制度已经实行一年多了,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建有救助管理站909个,1截至2004年2月底,全国共救助25万多人。
2最新的资料表明,上海A救助站在2005年1月到5月间共救助对象6772人,救助对象的性别、年龄、省市分布、救助原因等情况见图1到图1《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白皮书2《建立和完善新型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5。
救助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流浪乞讨现象是非常复杂的,在收容遣送制度向救助管理制度过渡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原来政策设计时没有预料到的情况,这些情况的解决对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的完善至关重要。
图1 A救助站受助人员年龄分布(百分比)图2 A救助站受助人员文化程度(百分比)0102030405060文盲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图3 A救助站救助原因图4 A救助站受助人员省市分布(部分省市,百分比)0510152025上海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浙江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重庆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2.1救助对象方面2.1.1救助对象的甄别困难《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按照流浪乞讨救助管理体系的设定,是由符合上述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找到救助管理站要求救助,救助管理站根据要求救助者提供的个人状况决定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进行救助,不符合条件的拒绝救助并说明原因。
不过在制度施行的初期,并没有大量出现这种要求救助——实行救助的关系,主动要求救助的大多是走亲访友遭遇扒窃,打工无着花光了所带的钱走投无路的人,2004年1-9月份,上海市某区救助站共救助1276人,其中男845人 女431人;打工无着的24.5%,被骗或被抢的占4.8%;劝说来的占69.6%,公安机关转送的占20.8%,而主动求助的只有5.6%。
(图5、图6)图5:上海市某区救助站救助对象构成图6:上海市某区救助站对象来源图《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上述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那么占29.3%的被骗被抢者和打工无着者是不是救助对象呢?主动求助者只占6%不到,也能说明一定的问题。
究竟什么样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接受救助,什么样的不可以接受救助,目前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即使有明确的界定,由于受助者提供的信息往往是不准确的,因此标准也就难以执行。
调查中发现,由于各种原因,受助人员提供的信息水分较多,来自哪里的问题工作人员根据口音还可以辨别真伪,但其他的信息就不容易确定是真是假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在识别人员身份方面花费大量的精力。
[案例1]唐某某,流浪儿童,因在外流浪进入救助站后不肯提供家人的联系方式,只说自己的姐姐在闵行某企业工作,救助站工作人员只好通过闵行公安局查到该企业属于哪个派出所,通过派出所查到该企1案例来源于实习时的访谈记录。
业的物业公司的电话,通过物业公司找到企业的一名主管,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最终才找到他的姐姐。
为了种种目的,受助人员提供假地址、假名字的现象非常多,而各地救助站甄别的能力不尽相同,加之百密总有一疏,这样就给一些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据2005年3月9日《新民晚报》报道,重庆邓某通过提供各种不同的假地址,骗取各地救助站给他购买的车票60多张。
在实际的工作中鉴别真伪十分困难,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别有用心的人又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这也导致了重复救助和恶意求助的发生。
2.1.2重复救助和恶意求助重复救助是指流浪乞讨人员通过接受救助返回户口所在地后又再次流浪、再次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现象。
除了外出旅游、探亲、打工等于到临时困难的人之外,真正的流浪这即使在救助站的帮助下回到家乡,但因导致其流浪的原因得不到解决,所以再次流浪也有可能。
[案例1]王某,因不堪忍受父亲的暴力而离家出走,后在救助站帮助下将其送回家。
但是不久之后,又因为同样的原因王某再次外出流浪,又到救助站请求救助。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受助人员户口所在地、居住所在地的乡级、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帮助返回的救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对遗弃残疾人、流浪儿童、老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