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整理--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总结
救助流浪者工作总结

救助流浪者工作总结
在我们的社会中,流浪者是一个需要得到关注和帮助的群体。
他们可能是因为
家庭问题、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而无家可归,面临着生活的困难和挑战。
因此,救助流浪者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团队致力于救助流浪者的工作,通过一系列的活动
和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首先,我们在城市的街头和公共场所开展了流浪者巡回救助活动,每周定期组织志愿者前往流浪者聚集的地点,为他们提供食品、衣物等基本生活物资,并与他们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
通过这些活动,我们不仅帮助了流浪者,也让更多的人关注到了这个群体的存在和困境。
其次,我们还开展了流浪者关爱计划,为流浪者提供临时住所和心理辅导服务。
我们与当地的庇护所和慈善机构合作,为流浪者提供安全的住宿环境和心理支持,帮助他们重新建立信心,寻找工作和重新融入社会。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成功地帮助了一些流浪者重新找到了工作和住所,重拾了生活的希望。
最后,我们还积极参与了流浪者的法律援助工作,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和争议。
我们的团队与律师事务所合作,为流浪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法律问题,避免因此而陷入更大的困境。
总的来说,救助流浪者工作是一项艰巨而有意义的工作。
通过我们的努力,我
们帮助了许多流浪者重新找到了生活的希望和方向,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过上了更好的生活。
然而,也要意识到,这项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更多的人的关注和支持。
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激励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个工作中,让更多的流浪者得到帮助和关爱。
流浪乞讨救助个人工作总结

流浪乞讨救助个人工作总结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做了一份流浪乞讨救助的个人工作。
这段经历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有了很多感悟和收获。
首先,我学会了尊重每一个人。
在流浪乞讨的过程中,我遇到了很多不同的人,有的给予了我帮助和支持,有的却选择视而不见。
我学会了要尊重每一个人的选择,无论他们是否愿意帮助我,我都要保持尊重和感激之心。
其次,我学会了坚持和勇敢。
流浪乞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经常会遇到挫折和困难。
但是我学会了坚持下去,不放弃自己的努力。
我也学会了勇敢地面对困难,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最重要的是,我学会了感恩和帮助他人。
在流浪乞讨的过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帮助的重要性。
所以,我也会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别人,无论是一份食物还是一句鼓励的话语,我都会尽力去帮助他人。
总的来说,流浪乞讨救助个人工作对我来说是一次很宝贵的经历。
在这段经历中,我学会了很多对我人生有意义的东西,也成长了很多。
希望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我能够继续学以致用,把这些经验和感悟运用到实际中去。
在这段流浪乞讨救助的个人工作中,我也学会了如何有效地与人沟通和交流。
因为在乞讨的过程中,我常常需要与陌生人打交道,向他们解释我的困境并请求帮助。
这锻炼了我的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也使我更加懂得如何找到共鸣点,让别人愿意支持我。
与此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了金钱不是万能的道理。
虽然金钱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并不足以解决所有问题。
在这段经历中,我看到了很多人虽然有钱,但却因为内心贫乏而感到空虚和不快乐。
因此,我意识到了人生中真正重要的东西,并开始注重内心的修养和精神层面的满足。
同时,我也积累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
通过不断面对困难和挑战,我学会了寻找解决问题的路径,学会了灵活应对各种情况。
这些技能对我今后的生活和工作都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但是,流浪乞讨救助的个人工作也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社会的冷漠和不公。
我看到了很多人对流浪乞讨者无动于衷,甚至有的人还会对我们冷嘲热讽。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总结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总结流浪乞讨人员是城市中的一群弱势群体,他们生活在社会底层,面临着生存困境和各种困苦。
对于这一群体的救助工作,是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总结了一些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经验和做法,希望能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首先,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道主义精神,尊重每一个流浪乞讨人员的人格和尊严。
在救助过程中,我们要给予他们关爱和温暖,帮助他们重建自信,树立生活的希望。
同时,我们也要注重对他们的心理辅导工作,帮助他们走出困境,重新融入社会。
其次,我们要建立完善的救助体系,健全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机制。
这包括建立健全的救助站点和救助机构,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住所和基本生活保障。
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救助。
另外,我们还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帮扶和就业培训工作。
通过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学习一门技能,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重新融入社会。
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流浪乞讨人员,呼吁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救助工作中来,共同关心和帮助这一群体。
最后,我们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法律援助和权益保护工作。
建立健全的法律援助制度,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法律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
总的来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道主义精神,建立健全的救助体系,加强社会帮扶和就业培训工作,同时也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法律援助和权益保护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走出困境,重新融入社会,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总结

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数量逐渐增加,给社会治安和城市形象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城市都采取了救助管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我参与了某城市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今天我将对这段工作作出总结。
首先,救助管理工作从源头上进行了防控。
城市当局加强了对流浪乞讨人员群体的摸排和监测,通过排查,及时掌握他们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来历、身体健康状况等,为后续的救助提供了依据。
同时,完善了城市入境准入管理,以防止流浪乞讨人员从其他地区迁入。
其次,救助管理工作注重了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脱离困境。
当局设立了收容救助站点,提供基本食宿和生活必需品,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同时,加强了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心理疏导和职业培训,帮助他们提升自我认知和职业技能,为他们找到工作提供了支持。
再次,救助管理工作强化了执法打击力度。
对于一些聚众乞讨、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违法行为,当局坚决予以打击,并加大了对乞讨组织和背后的“保护伞”的打击力度,以减少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
最后,救助管理工作加强了社会参与和合作。
城市当局积极与社会公益机构、志愿者组织合作,通过人力物力的支持,共同参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乞讨人员的帮扶工作,提倡积极的社会融入,为流浪乞讨人员创造更多的机会和可能性。
总的来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在某城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通过对源头的防控、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强化执法打击和加强社会合作等措施,该市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缓解了流浪乞讨人员问题带来的压力,为他们提供了更好的生活保障和发展机会。
然而,也要意识到,救助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人力物力不足、流浪乞讨人员的反复现象等。
因此,我们需要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通过更多的政策措施和社会力量的支持,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更全面、更长久的帮助,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所参与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不足。
关爱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总结

关爱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总结
流浪乞讨者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常常面临着生活困难、饥饿和寒冷。
在
这样的情况下,关爱流浪乞讨者,给予他们帮助和支持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开展了关爱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现在我来总结一下。
首先,我们建立了一个完善的流浪乞讨者信息登记系统,对流浪乞讨者进行登
记和分类,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和需求。
这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救助工作。
其次,我们积极开展流浪乞讨者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包括提供食物、衣物、
住所等基本生活必需品。
我们也组织了一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流浪乞讨者重新融入社会,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流浪乞讨者的心理关爱和社会支持。
我们组织了一些心
理辅导和社交活动,帮助他们建立自信,重新树立起对生活的希望和信心。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比如,一些流浪乞讨者对我们
的帮助持怀疑态度,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去沟通和建立信任。
同时,我们也面临着资源不足的问题,需要更多的社会支持和捐助来持续开展这项工作。
总的来说,关爱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我们需要不断努力
和改进。
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让更多的流浪乞讨者得到帮助,重新融入社会,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爱这些需要帮助的人,让社会更加温暖和美好。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总结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总结近年来,流浪乞讨人员问题在我国逐渐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为了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举措。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政府部门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各级政府纷纷设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用于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相关救助服务。
同时,政府加大了对救助工作的投入,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改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条件。
政府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怀和关注程度也逐渐提高,相关政策和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和落实。
其次,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参与也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增添了一抹亮色。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通过设立救助站、提供温暖宿舍、发放救助物资等方式,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和救助。
他们不仅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温暖和关爱,还通过心理辅导、职业培训等方式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参与不仅加强了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再次,流浪乞讨人员自身的努力和改变也是救助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原因。
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很多流浪乞讨人员认识到自身问题和改变的必要性,他们开始尝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重新融入社会。
一些流浪乞讨人员通过接受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找到了稳定的工作,并通过努力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他们的改变不仅对自身有益,也给其他人树立了榜样。
然而,尽管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流浪乞讨人员数量庞大,有限的资源无法覆盖到每一个人,导致一部分人无法得到及时的救助和帮助。
其次,救助工作的可持续性还有待提高。
很多流浪乞讨人员通过救助站等机构得到暂时的救助,但长期的生活保障和改变仍然面临困境。
此外,流浪乞讨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也需要重视,应加强心理辅导和关爱工作。
最后,救助工作需要加强统筹和协调,各方力量应加强合作,避免资源的重复浪费和利用的不充分。
关爱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总结

关爱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总结流浪乞讨是社会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流浪乞讨者往往面临着生活困境、精神压力和健康问题。
因此,关爱流浪乞讨者并提供救助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关爱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现在让我们来总结一下这些工作的成果和经验。
首先,我们建立了一个流浪乞讨者救助中心,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医疗帮助。
在这个中心,我们为流浪乞讨者提供了临时住所、饮食和医疗服务,帮助他们度过了一段困难的时期。
同时,我们也设立了心理咨询服务,帮助流浪乞讨者排解内心的压力和烦恼。
其次,我们积极开展了流浪乞讨者的社会融入工作。
我们组织了一些培训班和技能培训项目,帮助流浪乞讨者学习一些实用的技能,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
同时,我们也积极联系了一些企业和社会组织,为流浪乞讨者提供了就业机会和工作岗位。
最后,我们还开展了一些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对流浪乞讨者的关爱和理解。
我们组织了一些公益演讲和义卖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流浪乞讨者的生活现状,并呼吁社会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我们取得了一些成果。
许多流浪乞讨者得到了实质性的帮助,有的找到了工作,有的重拾了生活的信心,有的甚至已经融入了社会。
同时,社会对流浪乞讨者的关注度也有所提高,更多的人开始关心和关注这个群体。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关爱流浪乞讨者的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
比如,一些流浪乞讨者仍然面临生活困境,一些社会成员对他们的偏见和歧视依然存在。
因此,我们需要继续努力,加大对流浪乞讨者的关爱和救助力度,让更多的人能够得到帮助和关心。
总之,关爱流浪乞讨者并提供救助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流浪乞讨者的未来努力奋斗,让他们重获新生,重新融入社会。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总结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总结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总结如下:
1. 提高救助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加强对救助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救助能力和沟通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开展救助工作。
2. 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详尽的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库,记录和管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信息、救助记录等,确保救助工作的全面和准确。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与公安、社区、慈善组织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共同协调和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 完善救助制度和政策。
修订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相关制度和政策,明确救助标准和程序,确保救助工作的规范和公正。
5. 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增强社会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歧视和偏见。
6. 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
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救助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7. 加大投入力度。
增加财政投入,提供足够的救助资源,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全面和及时的救助。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够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救助效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利,并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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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总结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总结自20xx年8月《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救助管理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
但是,一些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增多,组织、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严重,严重侵害公民权利、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稳定。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管理工作,维护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但由于人口流动、家庭困难、意外事件、个体选择等原因,流浪乞讨现象仍有发生,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存在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遭受摧残和虐待的现象。
流浪未成年人是特殊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
各级民政、公安、城管、卫生、财政部门一定要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各尽其职,多管齐下,打击震慑违法犯罪、教育警醒群众、弘扬正气。
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狠抓落实,将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
二、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协调配合做好落实工作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解救、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事关权利保护和社会稳定,涉及多个部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这一工作。
(一)民政部门要加强街头救助,协助配合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做好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
一是组织、指导、监督救助管理机构做好街头救助。
劝导、引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不愿入站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服务;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配合医疗机构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
二是坚持“先解救,后救助”的原则,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残疾人、未成年人的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
对于公安机关解救、护送来站的未成年人,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做好接收工作,福利机构做好婴幼儿临时代养工作。
铁路公安机关解救的被拐卖未成年人,由乘车地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接收,福利机构做好婴幼儿临时代养工作。
对于受助未成年人,要利用指纹识别技术建立数字档案,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中未成年人的采血工作。
三是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街头治理工作。
民政部门在街头救助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污损、占据公共设施妨害他人正常使用和破坏城市市容环境的,要向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提出执法建议。
四是强化站内服务和管理。
要从维护受助人员权益出发,改善设施环境,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
要把未成年人与其他救助对象分开,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合理安排生活起居和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等活动。
对残疾、智障、受到伤害或有心理问题的,积极进行医护和康复。
加大站内人员和接领人的甄别、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被冒领冒认和犯罪分子藏匿其中。
要做好站内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站内人员安全。
五是做好返乡、安置和流出地预防工作。
要畅通受助人员返乡渠道,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力接回的,经协商后可由救助管理机构接回或送回。
对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并积极探索社会代养、家庭寄养等社会安置模式。
督促流出地人民政府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困难群众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监督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防范虐待、遗弃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防范强迫其外出流浪。
六是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或个人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庇护、饮食、衣被等帮助,探索开展社工干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教育培训,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和社会。
(二)公安机关要强化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力度,协助民政、卫生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和站内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接、报警工作。
接到群众举报线索,要快速出警,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人管。
坚持解救与打击并重的原则,及时开展调查工作,确保打击有力,解救到位。
二是强化立案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立案工作。
凡是接到举报发现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接待民警要认真询问案情,及时出警,对涉嫌犯罪的分别按照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组织儿童乞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立案侦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是加强对街面等流浪乞讨人员主要活动场所的巡查。
要加强对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热力管线、废弃房屋、火车站、风景游览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查。
发现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要按照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会同民政、卫生等部门救治。
发现流浪未成年人的,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
发现利用婴幼儿或未成年人乞讨的,要现场取证,调查盘问。
对无血缘关系、来历不明和疑似被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要控制犯罪嫌疑人,解救未成年人。
对利用婴幼儿、未成年人乞讨的监护人,教育、警告后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加强流浪乞讨儿童的采血和检验比对工作。
对街头流浪乞讨和被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一律采血,经dna检验后将数据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
各地在采血和检验比对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
五是加大打击力度。
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虐待和故意伤害流浪未成年人,以及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牟利或组织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和团伙。
认定是被拐卖、拐骗的未成年人,要立即解救,尽快送返其监护人身边。
对暂时找不到其监护人的,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并继续查找其监护人。
对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做好有害乞讨行为的管理工作。
协助民政部门开展街头救助,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置。
属于救助对象的,送救助管理机构救助。
七是协助救助管理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社区警务布点,在救助管理站设立警务室或警务联络员。
要依法严厉打击聚众闹事、结伙冲击、围攻救助管理站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站内人员安全和工作秩序。
(三)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法做好防范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管理工作,协助民政、卫生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工作。
一是依法处置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占据、损毁公共设施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的行为和随处涂画、制造噪音等破坏环境卫生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是协助民政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工作。
在街头执法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
发现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联系医疗卫生部门救治。
(四)卫生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工作。
要按照《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财社〔20xx〕8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6号)规定,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收治有关流浪乞讨人员。
(五)财政部门要做好对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以及对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的经费保障工作。
要按照上述各部门职责任务和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将应由政府承担的救助、管理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以及解救、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经费,分别列入有关部门预算给予保障。
三、健全机制,狠抓落实(一)健全机制。
各地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要坚持“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共同营造帮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狠抓落实。
公安部决定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国打击拐卖儿童妇女工作综治考核并列入刑侦工作绩效考核。
民政部决定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国民政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认真督查。
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报请综治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有关责任。
县农村中医工作情况总结县农村中医工作情况总结一、基本情况全县辖xx个乡镇,人口xx万。
建城xxxx多年历史,祖国的中医药事业在这里源远流长,有着深厚的人文和群众基础。
1998年,xx县获得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称号,20xx年获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称号。
全县有县级综合性医院1所,县级中医院1所,县级妇幼保健院1所,中心卫生院4所,乡镇卫生院2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64所。
共开设中医门诊科室134个,其中特色专科77个,均有独立的中药房、中药库。
医药专业人员1217人,其中中医药人员298人,占24.5%;县中医院医药专业人员171人,其中中医药人员133人,占77.8%;全县现有床位1913张,其中中医床位393张,占20.5%;20xx年上半年,县中医院床位使用率达106%。
中药资源优势明显,其中栝楼、银杏、青梅是久负盛名的xx“三宝”。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一)加强领导,落实政策,优化中医药事业发展环境。
将发展中医药作为政府的一项工作目标,并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及时调整了县、乡镇中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各乡镇中医工作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协调;成立了县基层中医指导科,设在县中医院,指导全县的中医培训、教学和适宜技术推广;各乡镇卫生院(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了中医管理科,认真落实镇、村中医药工作各项措施,全县建立了较完善的中医管理组织网络。
县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中医药事业经费,用于中医药的科教研工作。
20xx年以来,县财政每年确保中医事业费占卫生事业经费的10%以上,同时保证中医事业费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增长比例。
近三年县财政共列支中医事业费及专项经费488多万元,通过加大投入使中医药事业有了可靠的财政支持和保障,重点扶持了一批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和中药房、中药库建设,培养了一批中医药人员。
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注重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统筹范围。
(二)抓好龙头,带动全局,增强三级网络综合实力县中医院20xx年通过浙江省重点中医院验收,20xx年通过二级甲等中医院复评审,20xx年6月被省卫生厅确定为浙江省中医“名院”项目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