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刑法经典案例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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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湖南政法干警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4湖南政法干警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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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抵押权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转移占有而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1)抵押人是一种约定担保物权,其内容为就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2)抵押权的标的物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为担保的特定财产,该财产可以是动产、不动产,也可以是某种财产权利。

扫一扫有惊喜(3)抵押权是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

(4)抵押权具有追及性。

答:(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85、《物权法》规定不可抵押的财产。

答:(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2014年湖南省法院、检察院人员录用考试(法律专业知识)真题试卷

2014年湖南省法院、检察院人员录用考试(法律专业知识)真题试卷

2014年湖南省法院、检察院人员录用考试(法律专业知识)真题试卷汇编(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6.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法规“批准”生效的情形不正确的是( )。

A.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C.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D.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正确答案:D解析:《立法法》第6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ABC选项表述正确。

《宪法》第100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据此,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而不是批准。

故本题答案选D。

2.某选区选举地方人大代表,共有选民100名,其中60名参加了投票,代表名额2人,第一轮投票结果,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乙、丙、丁,其中仅甲获得过半数选票。

对此情况.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宣布甲、乙当选B.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C.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D.宣布无人当选,以甲、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正确答案:C解析:《选举法》第43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2014年湖南省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最新考试试题库(完整版)

2014年湖南省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最新考试试题库(完整版)
15、下列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表述正确的
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自治乡四级
B、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都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C、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中央军委批准,可以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D、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才能生效
D.丁设立一家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谋取非法利益。对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当按照自然人犯罪处理
22、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核制度,其结果
A.情实 B.缓决 C.可矜 D.留养成祀
23、根据刑法规定与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14、请问下列行为中,应以共同犯罪论处的
A.甲提议组织的卖淫活动,乙也想参与其中。甲决定聘请乙为保安,以协助其组织卖淫活动。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
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D.丁设立一家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谋取非法利益。对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当按照自然人犯罪处理
10、关于强奸罪及相关犯罪的判断,正确的

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14)

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14)

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14)(1/40)单项选择题第1题甲为投身恐怖主义活动而参加了某国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法院认定甲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

甲的行为属于()。

A.预备犯B.实行犯C.帮助犯D.未遂犯下一题(2/40)单项选择题第2题张某将一五岁幼童王某骗离家庭并欲将其带至外地出卖,途中被抓获,王某得救。

张某的行为构成()。

A.拐骗儿童罪B.拐卖人口罪C.拐骗儿童罪和拐卖人口罪D.拐卖儿童罪上一题下一题(3/40)单项选择题第3题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分类的主要根据是()。

A.犯罪的一般客体B.犯罪的同类客体C.犯罪的直接客体D.犯罪的对象上一题下一题(4/40)单项选择题第4题甲从外地购进一批奶牛,在获知此奶牛无产奶能力的情况下将其中的三头卖给邻村的乙,乙不知情而购买,则甲乙之间的奶牛买卖合同()。

A.属于受欺诈的民事行为,无效B.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可撤销C.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D.属于受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上一题下一题(5/40)单项选择题第5题下列各项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的清偿B.因赌博而获得的财物C.某公司清偿未到期债务D.售货员多找了零钱上一题下一题(6/40)单项选择题第6题我国刑法规定了__________法定原则,__________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同时规定了__________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__________和承担的__________相适应;死刑只适用于__________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在这段话的空格中()。

A.2处填写“罪刑”,4处填写“罪行”B.3处填写“罪刑”,3处填写“罪行”C.4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D.3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上一题下一题(7/40)单项选择题第7题李某的一头奶牛得了重症,李某怕此牛将病传染给自己其他的牛,遂拉至野外抛弃。

专业综合一-2014年政法干警真题及解析

专业综合一-2014年政法干警真题及解析

2014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Ⅰ真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1~40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罪状及法定刑的规定完全一样。

如果甲于1996年5月8日故意杀害一人,于2008年10月8日被审判。

对甲的判决A. 应当引用1979年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的条文B. 应当引用1997年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的条文C. 应当由审判委员会决定适用哪部刑法的条文D.应当由法官决定适用哪部刑法的条文2.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刘某,酿酒后情绪激动,与饭店服务员发生争执,用酒瓶将服务员左臂砸断,当现场群众围捕他时,刘某因受惊吓精神病发作。

据此,刘某应当A. 负刑事责任B. 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处罚C. 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 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某公司职员甲、乙、丙多次商议盗窃本公司仓库的电脑配件。

某晚结束加班后,三人留下准备行窃,甲惧怕被抓,便借口胃痛留在办公室,乙、丙二人前去,乙留在仓库外望风,丙盗窃得手后刚出库房门即被保安抓获。

此案中A. 甲、乙、丙的行为是盗窃既遂B. 甲的行为是盗窃中止C. 乙的行为是盗窃预备D. 丙的行为是盗窃未遂4. 甲跟踪仇人陶某到某珠宝店,当陶宝弯腰时,甲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铁棍,猛击陶某头部致其重伤。

事后查明,陶某当时正在窃取商店内一贵重商品。

甲的行为属于A. 防卫过当B. 假想防卫C. 故意伤害D. 防卫挑拨5.想象竞合犯是指A. 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B. 行为人犯罪既遂以后犯罪行为与犯罪的不法状态同时存在的犯罪C. 行为人以实施某种犯罪为目的而其手段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D. 行为人实施基本犯罪构成的行为,又造成一个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严重后果的犯罪6.甲盗得乙的手提包一个,内有现金3000元和商务手机一部。

2014年湘潭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刑法经典案例:诉时效中断

2014年湘潭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刑法经典案例:诉时效中断

2014年湘潭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刑法经典案例:诉时效中断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为了配合广大政法干警考生能够更好地进行政法干警专业综合备考工作,湘潭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将发布一系列备考指导经验,希望考生随时关注!在政法干警专业综合的备考当中,尤其是刑法学,需要考生提前了解一些经典案例进行分析,下面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个专业综合I刑法学经典案例—诉时效中断,希望考生们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案例4:诉时效中断
刘某某,男,32岁,工人。

刘某某于1997年3月12日,以欺骗手段****了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女青年。

于1999年7月4日被捕后,刘又交待了其于1993年3月3日盗伐集体林木200株。

[问题]对刘某某盗伐林木的行为是否还要追究?为什么?
对刘某某盗伐林木的行为应当追究。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犯罪所应适用的法定刑不超过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

刘某某于 1993年3月3日犯盗伐林木罪,依照1979年刑法的规定,盗伐林木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

刘某某犯该罪的追诉时效本应为5年,即到1998年 3月3日届满。

但是在其所犯的盗伐林木罪的追诉时效尚未届满前,刘某于1997年3月12日又实施了****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即前罪的时效中断,已经经过的时间归于无效。

这样,刘某某盗伐林木罪的5年追诉时效应从1997年3月12日开始重新计算,1997年7月4日仍在追诉期限内,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更多2014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信息详见:湖南湘潭中公政法干警考试专栏。

2014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之刑法学案例14

2014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之刑法学案例14

案例十四
旅店房客甲疑同屋旅客乙为巨富,遂假意逢迎,伺机将乙灌醉,从乙身上翻出空白支票一张。

甲凭此与一商社签订一笔价值十万元的合同。

该商社经查得知,该支票因原单位更换印鉴,现已失效,故未发货。

①根据刑法理论,甲的行为触犯何种罪名,请从犯罪的客观方面说明理由。

②甲辩护人认为,甲从乙处得到的支票已经作废,根据刑法理论属于“目的不能犯”,故不应构成犯罪。

你是否同意这种观点,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1)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诈骗罪。

甲将乙用酒灌醉的行为属于刑法抢劫罪中规定的采用其他方法,因而构成抢劫罪。

甲意图以抢得的支票骗取财物,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以欺骗方法使人产生错觉,从而“自愿”将财物交付给犯罪人,是诈骗罪的客观表现。

(2)甲的诈骗行为,虽因客观原因未能得逞,但因其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诈骗罪(未遂)论处。

甲的辩护人的观点不能成立。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21=21)1.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C.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D.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并不矛盾【答案】C【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罪刑相适应原则【解析】罪刑相适应原则,又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罪刑相适应原则既是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一项基本量刑原则。

关于A项。

公平和正义是法的基本价值之一,是法所追求的最终目标,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源自因果报应观念,是适应人们朴素的公平意识的一种法律思想,它要求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当.从这一点来说,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

因此,A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B项。

公平正义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其具体体现在个案之中,是能够被人们察觉到和感受到的。

在此意义上说,具体的个案才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佳载体。

而任何个案(尤其是刑事案件)的处断,都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一项基本的司法准则.犯罪是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犯罪不仅决定了行为人应当受刑罚处罚,而且决定了其所受刑罚的轻重。

至于是否应当受刑罚处罚以及刑罚的轻重,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该条规定实际上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化。

因此,B项正确,不当选.关于C项。

公平正义和罪刑相适应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具体的个案中,可以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况,在尊重案件事实和所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进行一定的灵活掌握.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除处罚,即是不同的刑罚裁量方法.其中,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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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备考湖南政法干警法律硕士的考生需要提前了解及掌握一些刑法学的案例,有助于解决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刑法学部分的考试内容,下面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汇总了刑法学40个经典案例练习题,供参加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参考。

案例四:
张某某,男,23岁。

张某某因犯盗窃罪于1997年5月5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在服刑期间,张因病于同年7月11日保外就医。

从保外就医的当月起,张某某又继续盗窃作案。

在一年之内共盗窃23次,价值人民币45000元。

【问题】法院应对张某某如何处罚?
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张某某的行为属于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情况。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此情况,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即先减后并的方式进行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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