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单位分的经适房是共同财产吗?离婚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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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军人离婚营房怎么分割,与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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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not difficult to make a decision, but the hard part is to put it into action and stick to it to the end.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和军人离婚营房怎么分割,与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导读:对于营房,当事人只有居住权,无其他权利,既不能购买,也不能置换或上市交易,若婚姻关系解除,基于军人配偶身份共同居住的当事人无权主张居住权,营房不具备福利分房的性质,也不具备一般公有住房所具有的价值属性。

直接向军人所在单位团以上机关驻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产权)的房屋。

与军人结婚,婚后夫妻共同居住的营房对于当事人只有居住权,无其他权利,在离婚时,当事人也无权要求分割。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营房分割的知识。

一、和军人离婚营房怎么分割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统归军委、总部。

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门归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使用和管护。

根据这一规定,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代表行使,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丢弃,而损害或者擅自处置军队房地产,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营房当事人无权要求分割。

对于营房,当事人只有居住权,无其他权利,既不能购买,也不能置换或上市交易,若婚姻关系解除,基于军人配偶身份共同居住的当事人无权主张居住权,营房不具备福利分房的性质,也不具备一般公有住房所具有的价值属性。

但,军人配偶一方只能在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42条,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与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有现役军人违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下的前三项行为之一的证据,证明军人一方犯有严重损害夫妻感情、属屡教不改,不可原谅的错误,可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的规定,不必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直接向军人所在单位团以上机关驻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军队经济适用房规定有哪些?

军队经济适用房规定有哪些?

军队经济适⽤房规定有哪些?若是购买了军队的经济适⽤住房的,只要付清了全部的购房款之后就可以拥有其全部的产权。

⽽产权⼿续的办理需要按照建设部还有总后勤部的相关的规定,由其售房单位集中到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

由部队单位安排建造⼜享有国家和政府优惠的适⽤住宅,就叫做军队。

军队经济适⽤房是怎么样进⾏出售的?是不是每个⼈都有权购买?由于军队的特殊性,国家对于军队经济适⽤房规定都有哪些?接下来由⼩编带⼤家看看相关规定。

⼀、部队经济适⽤房的出售对象:(⼀)根据有关规定可以购买经济适⽤住房的军队离休或是⼲部;(⼆)有配偶在当地是有城镇户⼝或者军⼈的,⽽本⼈是接近服役最⾼年限或者没有保障的公寓房的在职军官、⽂职⼲部及⾼级⼠官;(三)配偶是在当地有着城镇户⼝或是为军⼈的,⽽本⼈已满15年的军队正式职⼯;(四)⾃⼰是居住在公寓区的,且经核实确⽆其他住房的⾮在职⼈员。

⼆、部队经济适⽤房的买卖若是购买了军队的经济适⽤住房的,只要付清了全部的款之后就可以拥有其全部的产权。

⽽产权⼿续的办理需要按照建设部还有总后勤部的相关的规定,由其售房单位集中到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去办理。

如果所购经济适⽤房想要上市交易也是可以的,是实⾏准⼈的制度,只要补交了出让⾦或者是所含的⼟地收益以及要按照国家跟地⽅⼈民政府的规定来交纳有关税费之后,那么其余收⼊将归个⼈所有。

并且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在进⾏交易还有办理了过户⼿续之后就可以上市了。

三、部队经济适⽤房的政策是怎样的?对于复员转业⼈员、已故军⼈⼦⼥以及是从军队调出的正式职⼯等的地⽅⼈员,如果在地⽅是的确⽆其他住房的,那么在部队房源充⾜且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规定来购买军队的住房的。

(⼀)如果是现住位于售房区的,经过批准可以购买是现住房的,⽽其售房的办法按照总后勤部的通知及军区的联勤部通知来执⾏的。

若现的住房不在售房区的,那么经过经批准可以按照规定来购买军队或是地⽅新建的经济适⽤住房,但是必须退出现有的住房。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发文字号】法发〔1996〕4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1996.02.05【实施日期】1996.02.0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法发〔1996〕4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六年二月五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791次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公房使用、承租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坚持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现将审判实践中提出的一些问题,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解答如下:一、问: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人民法院可否予以处理?答: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妥善处理。

二、问: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答: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军人离婚时按揭购房如何分割?

军人离婚时按揭购房如何分割?

第二 , 于婚 后 共 同偿 还讼 争 关
所 有 权 证 登 记 所 有 权 人 为 古 某 。 2 0 07
【 问题归纳 】 根据司 法实践, 军人
年 9月 , 因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 , 双方 经法 院判决离婚 。婚姻存续期间 , 人 两
房屋 贷 款 的性 质 问题 。如上所述, 离婚 时按揭购房产生 的纠纷 除此之外 ,
薄 ,往往 碍于面子 在婚前 未能 明确房
产 的 权 属 以及 详 细 约定 还 款 数 额 、 方式等事宜 ,导致婚 姻破 裂时财产 纠 纷增多 ,尤其 涉及房 产分 割时易产 生
矛盾 。
态 ,故讼 争房 屋应 属 古某 婚 前财 产 。 庭 付 出的多少等 因素酌 情分割 ; 离婚时 根 据 《 姻 法 》 十八 条 规 定 夫 妻 一 房屋如果贬值 , 婚 第 则贬值后果 由婚 前一方
第一 , 前一 方 支付 首付 并取 婚
同财产 , 还是古某 一方个人财产?
第二 , 某 婚后 夫 妻共 同还 贷部 配偶 一方参与 清偿贷 款 ,并不 改变该 古
分如何分割 ?
理?
房 屋 为个 人 财 产 的性 质 , 么 , 某 得 房 产证 , 那 古 婚后 双 方共 同还 贷 。根 第三 , 房 屋增 值 部分 应 如 何处 与 周 某 共 同 还 贷 的行 为应 视 为 用 夫 据 《 该 婚姻 法 》 十八 条第一 款规定 : 夫 第 “
婚后 居住 使用。但是 , 由于法律意识淡
权 利人 。房屋产权 证仅是 一个 由行政 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但是 , 的则认为 , 有
文件 的基础是生效 的合 同, 是对权利人 法院可按照夫妻 证 明 该 房 屋 的 权 属 状 婚 姻关系存续 时间的长短 、 另一方对家

新离婚法财产分配

新离婚法财产分配

新离婚法财产分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离婚已经成为一种日益普遍的现象。

而随着离婚的增多,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保护离婚双方的权益,我国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了新的《婚姻法》和《民法典》。

本文将重点探讨新离婚法中的财产分配问题。

一、离婚财产的概念离婚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和增值部分。

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登记前,夫妻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如个人工资、奖金、继承财产等。

婚后财产是指在婚姻登记后,夫妻双方所共同取得的财产,如共同购买房屋、汽车、存款等。

增值部分是指婚姻存续期间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增值部分。

二、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新离婚法中规定了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平等分享、保护婚姻期间贡献、保护无过错方和公平合理原则。

1. 平等分享原则平等分享原则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平等分享财产。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夫妻双方应当均分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2. 保护婚姻期间贡献原则保护婚姻期间贡献原则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保护婚姻期间的贡献。

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夫妻双方应当根据各自在婚姻关系中所作出的贡献,合理分配共同财产。

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承担了家庭主妇的角色,照顾家庭和子女,那么他或她应当得到更多的财产分配。

3. 保护无过错方原则保护无过错方原则是指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

如果一方违反婚姻法律规定,导致离婚,那么他或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财产分配方面的责任。

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那么应当平等分配共同财产。

4. 公平合理原则公平合理原则是指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在离婚财产分配中,法院将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各自的贡献、婚姻期间的财产状况、离婚后的生活状况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三、离婚财产分配的实践在新离婚法实施后,离婚财产分配的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

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军人离婚程序

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军人离婚程序

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军人离婚程序一、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一、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与现役军人离婚的条件是——须经军人同意后才能离。

我国《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一条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也就是说要和军人离婚,须通过军人本人的同意,如果军人不同意就不可以随便与军人离婚,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

这体现了我国对于军人这一特殊群体的保护。

二、军人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1、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在这种情况下,军人离婚的程序首先是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也就是说在,在夫妻都是现役军人的情况下,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都须首先进行军内调解,在拿到相关证明之后才可以和普通程序一样,去法院协议离婚或者去法院诉讼离婚2、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要求离婚的军人离婚的程序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有所不同:(1)首先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调解状况的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在这种情况下,军人离婚的程序根据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1)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过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此处的“重大过错”主要是指,军人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情况。

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16个重要司法观点汇总

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16个重要司法观点汇总

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16个重要司法观点汇总|法客帝国作者|公开资料对应作者来源|法客帝国编辑整理转载须醒目注明来源法客帝国一直关注婚姻家事相关法律实务问题的梳理和分享,并有专门婚姻法微信群,群内多是在婚姻法领域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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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归属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

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本书编写组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06页。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四条。

3、买断工龄款的归属问题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有关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处理。

(法客帝国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吴晓芳:《夫妻一方所在企业发放的买断工龄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中国民事审判前沿》2005年第2集,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45页。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经济适用房在婚姻纠纷中分割的研究

经济适用房在婚姻纠纷中分割的研究

经济适用房在婚姻纠纷中分割的研究摘要:近年来,国家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开发,经济适用房数量逐年上升,经济适用房纠纷也随之增加。

目前关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与转让只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加以规定,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

因此,经济适用房的分割成为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一道法律难题。

导致一些处理结果与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开发经济适用房的目的相违背,本文拟从分析经济适用房在婚姻纠纷中的法律困境对离婚案件中经济适用房的分割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经济适用房婚姻纠纷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审核,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获得,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有极强的政策性,其目的是为了改善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条件。

目前仅依靠《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进行调整显然不够,实践中各个城市的规定不统一,造成了经济适用房指标取得的标准和程序相当混乱,尤其是在婚姻家庭纠纷中经济适用房的分割没有明确的法律可以适用,造成了审判实践的困难。

一、婚姻纠纷中经济适用房适用法律的困境目前,我国的经济适用房仅仅依靠《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进行调整,该管理办法仅对经济适用房的取得、继承、转让进行了宏观的规定,对申请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的范围、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审核、经济适用房购买过程中的监管及相关处罚均没有进行细化规定,例如: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是未婚子女与其父母以家庭为单位取得的,子女在婚后是否还享有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在离婚诉讼中取得的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或已购的经济适用房该如何分割?法律均没有规定。

导致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困难,并且涉经济适用房的案件审理也广泛地存在需要其他部门对相关情况先行判断的情形,这些都给法院审理案件造成了困难。

二、经济适用房在婚姻纠纷中分割的建议由于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其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不可能与商品房在婚姻纠纷中的分割规定相一致,经济适用房的分割不仅要考虑夫妻双方出资及还贷的情况,还要考虑到解除婚姻关系对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影响及贯彻国家开发经济适用房的目的,由于购买人对经济适用房只享有有限的产权,其转让、继承、分割都应当有法律对其加以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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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单位分的经适房是共同财产吗?离婚
咋分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军人离婚同普通人离婚一样,关注的就是离婚财产的分配以及子女的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军人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经济适用房分割的关键就是如何确定房价的问题,军人单位分的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军人单位分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如何分配?
军人单位分的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军人单位分的经济适用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这视情况而定,要看你们单位分的这套房子的产权是你的还是单位的,如果是单位的,那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了,你暂时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

如果产权是你的,还要看分给你时你结婚了没有,如果没有结,这套房子是你的,如果结婚后才分给你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单位分的房子产权不属于个人,而属于单位,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2、如果属于个人结婚之前分的房子,那么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房子财产属于个人;
3、如果属于个人结婚之后分的房子,那么房子属于婚后财产,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如果夫妻双方签订过协议,应按照协议进行划分财产。

军人单位分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如何分配?
1、首先对二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分割。

军队在住房制度改革时,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一般都比同地段的商品房,这是国家在考虑到军人的实际购买能力,扣除了部分费用后做出的安排,是国家对军人的优待措施之一。

2、其次,根据军队的有关规定,一对夫妻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如果二人在离婚时按照购买时支付的金额进行分割,由保留房屋一方支付对方一半的经济补偿,这时受偿的一方便不能以同等价格再次购买同类房屋,就要以市场价重新购买或租房居住。

实际上等于间接剥夺了受偿一方享受军队房改优惠政策的权利。

这样的分割方式很显然侵犯了受偿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分割,就能较好地体现婚姻法所确定的保护婚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和原则。

3、后,军人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取得军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文件,然后根据文件的规定确定补偿标准。

以上就是“军人单位分的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军人单位分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如何分配”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实践中牵扯到离婚时的财产问题就很麻烦,如果一方是军人的话,处理起来就更加麻烦。

建议大家可以找律师处理同军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这样能够为您争取更大的利益。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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